第四十五节 烈焰之眼
作者:废品儿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4632

侏儒军团霸占了提尔之手已有两天时间了。

在第二天收工时,经过把屯积的符文布和各色装备在铁炉堡一翻倒买倒卖后,各人清点了一下收获。

小南瓜背包里的金币已够达了五百五十金,稳居十人金币数的榜首,已经可以买半只机器鸟了。而孙小美最低,仅存了二百二十三金。其余的人都是四百金左右。

小南瓜的五百金是源以他以前的积存多,未进侏儒军团之前,他整天在病木林打鬼,赚下了两百多金一直存着没有花出去。而孙小美整天不务正业,除了平时和团队一起时混点金币,几乎没有什么收入。

所以就此推理,小南瓜应该是最快一个骑上千金机器鸟的。

今天早上,也就是提尔之手刷钱的第三天早上,小南瓜杀掉了一个血色宣教士后,在尸体上搜到了一个恒金宝箱,当场叫盗贼孙小艳开锁后发现里面竟然开出一个保守价为三个金的小蓝装时,他乐开了花,兴奋地说:“说不定我后天就可以买千金啦,哈哈!”

孙小丽问:“那南瓜,你买了千金还会来这里刷钱吗?”

“当然啦,要等你们全部骑上千金,我才会把提尔之手让给别人刷。”小南瓜意气风发地说,“我买了鸟后,我还要帮孙小美大小姐凑钱。”

“为什么光照顾小美,南瓜太偏心啦!”孙小刚抗议。

小南瓜不客气地辩解到:“不是我偏心,也不是我大方,是我不能让她拖后腿。”

孙小美刚翻了一个血色典狱官的尸体,发现里面除了钱,什么也没有。又听了小南瓜那刺人的话,顿时不甘心地对孙小艳说:“小艳,给我一个好运符。”

“什么是好运符?”小南瓜诧异地问。

孙小艳便从背包里掏了一个形态像个钱包的紫色圆片出来在小南瓜眼前晃了晃,然后递给了孙小美,说:“是我二十多级时在赤脊山兽人身上偷来的。但不知道干什么用,小美叫我留着。说运气不好的时候拿来看看。”

小南瓜看了一眼,发现这个好运符的标签是白色的,于是便猜想它应该是个材料,在模糊的记忆中,好像很久以前学制皮的该影曾经在夜行宫的公会频道询问过关于好运符的来源。

想到孙小美竟然把这种东西当改变运气的宝贝,小南瓜发出了嘲讽的一笑,说:“要是好运符真的会带来好运的话,那些兽人就不会整天呆在赤脊山的山洞里等着你们去打了!”

孙小美不理小南瓜,而是小心翼翼地把好运符握在了手上,开始杀血色十字军。

早晨九点时分,提尔之手又迎来了一天喧闹的开始。侏儒军团抢劫犯开始以顺时针方向清理这个庄严的城堡了。

小南瓜开市得了个蓝装,大大地提高了他杀怪的热情,今天打得比以往肆意得多。今天他的运气是不错,团队的分配方式是轮流拾取,等杀到修道院时,别人背包只有几块符文布,而小南瓜又连得了三个小绿装。

但当他们杀到十字军大教堂里时,事情的方向却奇迹般地扭转了。

他们刚刚杀掉了教堂窗户下两个为一组的禁卫队,两具尸体轮到了孙小艳和孙小美捡,孙小艳先上去捡到了十七个银币,一块符文布,一瓶大红。

而孙小美捡了十五个银币后,却有些发愣地盯着尸体,然后慢吞吞把一件闪着紫光的东西拿了起来。

这东西像一个单片眼镜,金色的框架,红色的镜片,冒着淡淡的火焰。名字叫烈焰之眼,标签上写着它的属性:加十智力、十精神、加十五火焰抗性,提高火焰法力的伤害效果。

这个属性虽然不足于令人傻眼,但是却是一件被称之为史诗装备的紫装啊!

小南瓜在拍卖行见过这个烈焰之眼,知道它是属于火系法师的。现在因为是无聊时代,法师们喜欢到处去打怪刷钱,所以提高火焰伤害的紫件还是有人希罕的。

就冲在如今紫装稀有的时代,它应该可以值个一百五十金或者更多。

孙小美在悔恨岭拿着亮木法杖的一幕又在小南瓜眼前晃过,苦涩和妒忌再次朝他涌来。但是他强烈地压制着它,因为想着孙小美的二百多金加上这个差不多有四百多金左右,离着自己的还是有一段距离,但她终于不用拖后腿了。

“不能把别人的运气当成自己的不幸!哪怕这个运气是属于一个足以天下法师蒙羞的笨蛋。”小南瓜在心里暗暗地说,然后他对孙小美说:“运气不错,可以卖个一百多金。”

“是吗?”孙小美乐滋滋地把烈焰之眼看了又看,放进了背包里,乐得像朵花。“看来,好运符是有用的,哈哈。”

她的话音一落,人人伸手向孙小艳要好运符。

惜乎孙小艳包里只留了五个,一下子被要光了,自己也没能留下一个,小南瓜的手伸得太晚了,也没能要着一个。

怀着借继孙小美幸运光华的希望,侏儒们继续奋斗着。

一个小时过去了,已经数不清楚转了几圈,他们又回到了提尔之手的城门口,那些因为烈焰之眼而激动起来的心情到了此刻已经变得有些萎靡了。

但在一具血色典狱官的尸体上,他们再次受到了强烈的刺激。当时十个人围着三个血色十字军,两个典狱官,一个宣教士。照小南瓜最初的要求,他们已经习惯性一下子杀死了宣教士,不足几十秒后,一个典狱官倒下了,当他们集中精力去杀另外一个时,孙小美看到这个终于轮到自己捡的尸体,就开了小差,过去先捡了。一个团队杀的速度是快,但是十个人一圈,要等轮到自己捡的尸体那种速度还是慢得令人焦虑的。

在她的手在尸体上搜索时,一枚光芒耀眼的戒指滚进了她的手中。

“又是紫装!”孙小美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地看着手中这枚戒指。虽说她在许多时候总是受运气之神的偏爱,此刻也觉得有些太过受宠若惊了。

其他九双眼睛齐刷刷地转向了她。

紫戒指,侍从的徵记,戴上后能提高十七耐力,十力量,七敏捷。

“好戒指!!!”孙小丽惊呼。

“是战士的戒指!”小南瓜强压住心头的惊讶和妒忌说。

“哦!那给小丽用吧!”孙小美把侍从的徵记立刻想也不想就递给了孙小丽。

孙小丽向后一退,摆着手说:“不要诱惑我!我不要。我的蓝戒指属性挺好的。这个你应该拿去卖,可以卖个好价钱。”说完,孙小丽转过了脸,不看这枚戒指,怕自己克制不了能马上拥有一枚紫戒指的诱惑。

小南瓜说:“小丽说的对,我们现在是刷钱,拿到好装备应该拿去卖了。等我们军阶提高,我们是可以在战场用荣誉换到好装备的。所以还是卖了吧!”

“随便!”孙小美把侍从的徵记收入背包中,然后欢快地哼起来了歌,还冲到跑上,而对着提尔之手的城门跳起了舞。

侏儒的舞蹈实在没有什么观赏性,举着小胖手挥啊挥,久不久蹦一下两条小胖腿。所以侏儒们看到孙小美开始跳舞,都摇了摇头,怀着连着被两件紫装刺激了的情绪,冲进了城堡里面开始厮杀。

草地站着两个牛头人,饶有兴趣地看着舞跳得兴趣勃勃的孙小美。这两个牛头一早就在提尔之手了,专门跟在侏儒军团后面捡一些游兵散将打。

打得久了,侏儒军团也就把他们看是牛背上的小鸟,一个吃草一个抓虫,互不干挠,达到了和谐共处的境界。虽然在体型上来说,他们才是牛,而侏儒们才像鸟。

有异族人观赏,孙小美更是跳得起劲,她知道今天把烈焰之眼和侍从的徵记一卖,她的千金鸟大半只就凑齐了。完全可以停下来娱乐娱乐了。

于是孙小美舞着舞着,干脆连长袍也脱了下来,跳起了脱衣舞。不过侏儒脱没脱衣服基本上没有区别,高大的牛头人更是看不清楚,只是乐呵呵地看着孙小美,大概觉得她十分有趣。

“有刺客!”一个尖锐的声音骤然在孙小美后面响起。

她停下舞蹈,回头一看。只见一个红衣保镖举着锤子挥向了她,后面跟着四个同样的也穿着红色制服的血色十字军,不好,是著名的谁一见到就要退避三舍的东瘟疫恶霸——红衣信使。

“救命啊!!!”孙小美大声呼叫。

而身边那两个牛头一看见令人闻风丧胆的红色信使来了,立刻一溜烟跑得连影子都没有了。

而侏儒军团正在城堡里面围着四个血色典狱官呢,只有小南瓜听到孙小美的呼救后赶紧扭头跑出了城堡,想看看孙小美是怎么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