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这十八年的深刻体验,人类是一种极其奸诈、卑劣、狡猾的物质生命,他们可以为了小许的利益出卖自己的同类、朋友甚至亲人。
至于人类宣扬的所谓友情、亲情及爱情,也是极其脆弱而不牢靠的,我不会相信任何人类,包括拉克西丝和凯尔,也许有一天他们知道我的来历以后会反目成仇,说起来还是我谋杀了他们真正的儿子。
总而言之一句话,人类没有一个好东西。
晨曦初明,一阵喧闹声中,仍在大做冥王美梦的我被凯尔从被中拉了起来,换过一身行头,听着拉克西丝的叮嘱,到村子正中的小广场接受村长亚瑟和老格隆的最后训示。
村里的老老小小都聚集到这里,加起来怕不有上千人,怎么我平时好象没有看到这么多人?
和我一起行成*人礼的还有四个家伙,说句老实话,由于平时没什么来往,或许他们认得我,反正我不认得他们,对于格隆说的什么让我们未来成为守望相助的伙伴还是敬谢不敏了,这几个家伙看来胸无大志,要不怎么不学里舍他们去城里学习?我可没指望他们能够帮我什么忙。
一个小时过后,台上的那两个老家伙总算罗嗦完毕,村里的大人们将我们拥在正中,一起欢呼三声,最后似英雄般把我们送出村口。
那四个家伙大概是从未出过远门,等我们走到看不见村子的时候,一个个都兴奋的大叫起来,叫唤了半天,其中一个块头比较大的追上我问:“文森,我们是同一个村子长大的,好象还没说过话呢?你为什么一直不吭声?”这个家伙我依稀记得,叫拉比,他老子是个铁匠,还好当初我没有听拉克西丝的去当铁匠,要不准跟他一个鸟样,头脑简单,四肢发达。
这种低智商的人类,我理都懒得理,冷冷哼了一声,快步向前走去。
拉比呆了那里,老半天才喃喃自语道:“这家伙好没礼貌!”
另外一个家伙说:“拉比,别理他,这家伙别的本事没有,只会装样,都是他那个疯疯癫癫的老妈教坏的。”
我们当中唯一的女性琳达小声的说:“他不会是个哑巴吧?”
这时我已走出了上百公尺,几个家伙以为我听不到,在后面说我的坏话,哼,又让我见识了人类卑劣的一面:当面是人,背后是鬼。
我陡的回过身,施展我的拿手绝技,用杀人的眼光盯着他们,虽然因为没有死亡能量的缘故,威力大减,也够这几个家伙受的。
四个小人不约而同向后退了几步,过了半天,大概是意识到我听到他们的坏话,刚才唯一没有开口的保罗抢着打圆场:“文森,他们刚才是不对,不过你也太没礼貌了,我们总算是伙伴啊,应该”
我大声打断道:“谁跟你们是伙伴,你们走你们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哼!”那个要身材没身材,要容貌没容貌的琳达一路小跑过来,小声道歉:“文森,对不起,我们不该说你坏话的,请你原谅。”
“没这个必要。”我冷哼一声,大步离去,跟着这几个家伙,真是浪费我的宝贵时间。
成*人礼一来一回将近一百六十公里的路程光靠脚走可不是明智之举,幸好拉克西丝早教了我应对之策,翻过前面的几座小山,可以看到一条直通奇格洛城的大道,平时车来车往的,搭个顺风车应该没问题,大不了付几个小钱,只是这样有作弊的嫌疑。
成天在深林中上窜下跳的我走这十来公里山路只用了不到一个小时,回头一望,那四个讨厌鬼已经无影无踪,总算不用看到他们了。
来到大道边,就幸运的看到一辆疾驰而来的两轮马车,我还没有作出拦车的准备,那辆马车自动在我面前停下,车夫是个五十来岁的老家伙,用自以为和蔼的笑容望着我问:“小鬼,你是从斐德村来参加成*人礼的么?”他怎么知道我的来历?可疑,这家伙看起来有些象奴隶贩子,尤其那双狐狸眼。
自从维尔托德统一姆玛帝国后就在大多数贵族的反对下强行废除了奴隶制度,不过很多贵族家里还是藏有奴隶,对外当然声称是仆役,奴隶的来源除了自愿卖身的贫民,就是通过奴隶贩子拐卖的无知百姓。
“老鬼,首先我纠正你一个错误,我今天已经一十八岁,是个成*人,不是小鬼。”我非常不喜欢小鬼这个称呼。
“真是个有趣的小鬼,上车吧,我送你一程。”“奴隶贩子”大笑。
我横眉冷对道:“老鬼,我再次纠正你的错误,我不是小鬼,更不是有趣的小鬼,而且我也不会乘你的马车。”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这老家伙九成九是奴隶贩子。
“奴隶贩子”笑得更大声了,简直有些上气不接下气:“好,好,你叫什么名字?”
“我干嘛要告诉你?”我闷不作声,朝奇格洛城的方向走去。
“奴隶贩子”驾车追了上来,大声道:“小鬼,你不告诉我名字,我怎么通知你们村长你通过了考验?”
我缓缓转过身,问他:“你就是测验我们的人?”不会吧,村长什么人不好找,找个奴隶贩子当我们的测验员,难道他不怕这个家伙把我们拐去卖了,他对村里人怎么交待?
“奴隶贩子”连连点头道:“听说往年的人总是坐车偷懒,村长就让我来试试你们,这也是你们今年的考验内容——诚实。”
这家伙说得有模有样,好象是真的,还好我没有上车,否则就完蛋了,我说:“现在你试过了,后面还有四个,你去试他们吧。”
看着我又准备离开,未来的奴隶贩子大声问:“小鬼,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
“我第三次纠正你的错误,我的名字不叫小鬼,而叫文森.哈特,事不可过三,算了,反正我们大概后会无期了。”说完这句话之后,我已经消失在老家伙的视线范围内。
在风中我仍能听到老家伙喃喃自语的声音:“真是个有趣的小鬼。”
没得车坐,我当然不会蠢得真的步行去奇格洛,拉克西丝还帮我准备了第二套方案,顺着大道往前走四五公里,有处驿站,那里能买到马匹,临行之前,拉克西丝塞给我五十枚金币,那是我此行的路费,买四五头马都不成问题。
抵达驿站的时候,太阳已经升起,在这初夏时节,晒得令人有些发昏,在驿站里面坐了不少人,没想到其中还有一个熟人,就是小时候的冒险伙伴,现在的见习骑士曼恩。
三年前我见过他一面,这几年都长大了不大,一时间大眼瞪小眼,我们对望半天,曼恩才敢确定是我,一步窜了过来,搂着我的肩头大笑道:“文森,差点认不出是你。”
我轻轻嗯了一声,算是打过招呼,从他大力的搂抱中挣脱出来,他不会是这样抱女人的吧?哪个女人能经他如此一抱,嘿,我想到哪去了!
“你怎么会在这里?”我找了张凳子坐下。
曼恩显然很高兴,也不在意我的冷漠,凑到我的身边,笑着道:“我要赶往奇格洛去,你呢?”
我有些愕然道:“我也去奇格洛城。”
曼恩大喜道:“这么巧,我们正好作伴,自从前年我家从村里搬走,好久没回去了,要不是这次赶得急,一定回去看看,村里现在怎么样了,你父母还好吧?”
又是这些没营养的问题,我有气无力的回答:“一切依旧,他们还是老样子。”
“文森,你去奇格洛干什么?”
“我十八岁了,在参加成*人礼。”我眼睛瞟向大道,远远驶来一辆马车,怎么好眼熟?
曼恩一拍脑袋,自责道:“瞧我这记性,要不是搬走,我今年也该参加成*人礼了。”
咦,我突然站了起来,那不是那个奴隶贩子吗?马车上面还坐着那四个讨厌鬼,他们怎么可以坐马车?难道是被这奴隶贩子拐去卖的?
曼恩奇怪的问我:“文森,你在看什么?”
马车“吱”的一声在我们面前停了下来,老家伙俯下身,笑咪咪的盯着我:“文森,要不要上车?”想把我也拐去,哼,没门!
我冷哼一声,曼恩“啊”的跳了起来,大叫道:“帕克叔叔。”原来他们都见过,就我眼拙。
帕克咪起老眼,老半天总算认出曼恩,竖起大拇指道:“原来是小曼恩,好几年没见,都长这么大了,嗯,成骑士了,了不起,你们村里的年轻人就数你最有出息了。”
曼恩不好意思的搔头道:“帕克叔叔您别这么说,最有出息的该是里舍,他在军中都成中队长了,还有约瑟,文森也挺不错,比我厉害得多。”
那个琳达探出头,用仰慕的眼光看着曼恩道:“曼恩哥哥,你真的是骑士吗?”
曼恩拿起长枪,飞身上马,腰杆挺得笔直:“当然!”
几个没见过世面的家伙探出窗去,那个琳达更是好奇的摸着曼恩手中擦得雪亮的长枪,眼中尽是羡慕之色。
我回到驿站,要了杯茶,慢慢喝了起来,这么毒的太阳,站着罗嗦,他们不嫌热啊?
不知道聊了多久,帕克哈哈一笑道:“好了,小家伙们,要赶路了,文森,你真的不同我们一起么?”
我才不会跟你们几个一块!我坚决的摇了摇头。
帕克也没有再说,对曼恩道:“曼恩,以后有空要记得来看老帕克!”在几个小家伙的再见声中,扬起马鞭,驾车离去。
曼恩挽过缰绳,笑嘻嘻道:“文森,既然不愿意跟他们一起,那就跟我一起吧,骑马总比走路强吧。”
算了,盛情难却,虽然我不情不愿,还是答应了他。
两个大男人挤在一匹马上真不是滋味,曼恩让我坐在后面搂着他,这种姿势挺暧昧的,我理所当然的拒绝了他,凭双腿夹着马腹支撑身体,万一要借力的时候就抓住曼恩的衣服。
曼恩大概知道我不想跟帕克一伙遇上,所以骑得不快不慢,顺便跟我说起了闲话。
“文森,你还记得洁西卡吗?我上个月在奇格洛遇到过她。”陡然听到那个小丫头的消息,我不禁竖起了耳朵,真是奇怪,我为何会这么着紧那个小丫头的下落?我不是最讨厌她么?
曼恩见我似乎有了兴趣,说起话来也来了劲:“洁西卡现在可漂亮了,不过性格跟小时候也完全不一样,好象换了一个人。”
虽然我没见过小丫头现在长啥样,但是想起她小时候发育不良,再漂亮也是有限!曼恩肯定是个近视眼,将丑八怪看成美女了,哈!我更感兴趣的是小丫头变成什么性格?不会是变成花痴了吧?
“怎么说呢?”曼恩回头看了一下我,眼神有些奇怪:“她跟你小时候很像,说得好听是很酷,说得不好听是高傲自大,看不起人。”
我心中一声冷笑:我是看不起人,又怎么样?
见我没吭声,曼恩似在喃喃自语道:“洁西卡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这也是我心中的疑问。
一路上曼恩又聊起了里舍几个,里舍升了中队长,约瑟由于表现出色,年纪轻轻,也成了弓箭队的小队长,安卡拉已经从学校毕业,马上也会进入军队的魔法师军团。
怎么都进军队了,难道又要发生战争?我终于忍不住出声问道:“曼恩,你到奇格洛干什么去?”
曼恩骄傲的举起长枪道:“身为一名骑士,我曼恩响应奥利佛殿下的号召,抵抗邪恶的席尔瓦叛军的进攻。
果不其然,我翻了翻白眼,真希望那席尔瓦王国军打过来,一直打到东方大陆去。
两个大男人在一个马背上本来就挤,他这个动作差点把我掀下来。
曼恩十足尴尬的沿路向我道歉。
到了中午,我们终于来到我们的目的地——奇格城,这个我在昏迷中路过一次的地方。
不过这个大城却让我大失所望,城墙比起那个费尔穆城差远了,结界自然也弱得多,只要安德列斯用那个战神炮来个这么一下,多半就被夷为平地了。
城门口站满了人,曼恩好奇的下了马,挤了进去,老半天才出来,向我报告:“里面贴了张奥利佛殿下的募兵令,说只要满十八周岁,四肢健全的男子都可应征入伍,每个月有十个金币的军饷,听起来好象不错,文森,你也有十八岁了,不如也去参加军队吧,我们也有个照应。”
我冷冷道:“不要!”我脑子又没秀逗,干嘛要给奥利佛卖命,就是要帮,也去玛格丽特那边帮忙。
曼恩讪讪的笑道:“那可真是可惜了,你本事这么好,在军队中一定能有一番作为。”
“我要去生命神殿了,谢谢你带我一程!”我生平首次向人道谢,虽然不是很有诚意。
“原来你这家伙也会说谢谢啊!”曼恩拍了拍我的肩头,大笑起来,上了马,又道:“我要去骑士行会,你如果有事,可以到那里找我。”
我挥了挥手,目送他骑着马从人缝中钻了进去,嗯,骑术还不错,不愧是见习骑士。
城里人来人往,不是全副武装,背负刀枪剑矛,就是穿着魔法师或者牧师袍,手持牧杖魔法杖,若是天下掉下个石头,砸死十个人,保证其中有五个是战士,三个是魔法师,另外两个是牧师。
我这身猎手装扮混在当中,倒显得格格不入了。
该死的凯尔,不是说奇格洛城的生命神殿很好找吗?怎么我走了快一个小时还是连个影都见到,有了那次在乌里的教训,路边的家伙一个个爱理不理的,我也没有问路的打算。
走了半天,腿也走酸了,脚也软了,不知不觉来到一家小吃店前,我的肚子不听使唤的咕咕叫了两声,算了,进去吃点东西再找吧。
坐到店里,叫了一大碗面,美美的吃了一顿,我这时才感到做人还有点乐趣,那就是可以吃上各种不同美味的东西。
“嘉美姐姐,这里面的东西看起来好好吃,我们进去吃点吧?”一个很柔,让人听了就很想见她本人的年轻女子声音。
“到里面吃东西?小姐,不太好吧。”说话的显然是那个嘉美姐姐,这个名字听起来好耳熟,象是我的一个仇人的名字。
“有什么不好的?”令人懒洋洋的香风扑面而来,一个年轻女子兴冲冲的走进店内。
这个小吃店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此时店内有十多个客人,全是男人,而此刻这十多个男人包括我在内都不约而同呆呆盯着刚刚走进来的那个年轻女子。
那女子看起来十六七岁,柳腰蜂臀,冰肌玉肤,黑发及腰,一对乌溜溜的眼珠,顾盼生情,那身翠绿色的长裙恰好到处的衬托出她魔鬼般的身材,配上完美无暇的脸蛋,什么国色天香,倾国倾城,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用尽世上所有的溢美之词都不足以她的美貌,简直就是迷死天下男人的小妖精。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这是一个完美的女人,比那个自称神的黛丽雅更胜三分。“老板,你这里有什么好吃的,都拿上来。”当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才发现这个小妖精正坐在我对面,左顾右盼间,仿佛坐在她面前的我就是空气一般。
跟在她后面的少女一身牧师袍,先是用警惕的目光扫了店内所有人一遍,然后侧身坐在她旁边,小声道:“小姐,咱们还是走吧,你看这些人都瞧着咱们呢?”
小妖精娇滴滴的道:“有什么关系?反正我都习惯了。”她的声音听了,让人都酥到骨子里了,哪还会责怪她这句话无礼之极。
臭屁!我哼了一声,这时才有暇去看别的男人,发现这些色鬼比我差了十万八千里,一个个仍是痴痴望着小妖精,口水都流出来了,有的还用妒嫉的眼光看着我,分明在想为什么跟她同桌的是我而不是他?哼,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德行!那个小吃店老板也不例外,连小妖精喊他也没听见,不至于连生意都不做了吧?
我这声冷哼引起了她们的注意,小妖精拿那双媚眼好奇的看着我,我大概是第一个没有被她迷得神魂颠倒的陌生男子吧!
你看,你看,让你看,许你看就不许我看,我看,我看,我再看!我和小妖精大眼瞪小眼,真是王八看绿豆,对上眼了。
那名牧师少女一脸怒容道:“喂,你对小姐怎的如此无礼?”
无礼?无礼的是她吧!我冷冷望着二女,近看小妖精,发现她更有韵味了,不行,我不能再看了,再看会跟那些色鬼一样的,我低下头去假装吃面。
“嘉美姐姐,这个人好有趣哦!”小妖精忽然坐到我的侧面,问我道:“喂,你叫什么名字?”
我不假思索的反问她:“那你又叫什么名字?”
小妖精道:“我先问的,你先说。”
我犹豫了一下,才道:“文森,文森.哈特!”咦,我为什么要这么老实告诉她自己的名字?还是全名。
小妖精倒没犹豫:“我叫爱玛!”
她旁边的牧师少女突然“啊”了一声,问我道:“你是文森,斐德村的那个文森吗?”这个世上叫文森.哈特的人很多吗?对了,她怎么知道我是斐德村的?
我点了点头,反问道:“你怎么会知道我?”
牧师少女道:“我是嘉美啊,费尔穆的嘉美,曾经送过你回村的。”
嘉美?那个小帮凶,不会吧,成这副德性了?她不是跟心计女子吉丝干圣者去了吗?怎么又跑奇格洛来了?来得正好,让我报上次的一箭之仇。
见我神色有些冷淡,嘉美有些失望的问:“你不记得我了吗?”
记得,当然记得,你是我的仇人之一,我怎么会不记得?凭你刚才对我大呼小叫的,这笔帐我记下了。十年不见,嘉美完全变了样,长得倒是蛮漂亮,不过穿上这身牧师袍,实在太格式化了,何况跟小妖精在一起,再漂亮也给比下去了。
我压下心中的滔天恨意,若无其事道:“当然记得,当年还得‘多谢’你的大力照顾呢。”
嘉美似乎没有听出我话里有话,微笑道:“咱们多年没见,都长成大人了,你怎么这副模样?”
小妖精爱玛好奇的搂着嘉美的右臂问:“嘉美姐姐,你们是老相识吗?”喂,小妖精,你把我和她说得那么暧昧!
嘉美俏脸一红,轻轻点了点头,好象我真跟她有一腿似的。
我突然站了起来,大声道:“老板!”
那个老板四十来岁,刚才一直在旁边色眯眯的看着爱玛,此刻才被我喝醒,急急忙忙跑到我身边,支支吾吾道:“公子还有什么吩咐?”
我扔下一枚金币道:“结帐,她们吃的也算我的。”
嘉美紧张的站了起来,有些害羞道:“你,你走了?”干什么?还真把我当成你青梅竹马的老相好了?
废话,我不走结帐干什么?我有些不耐烦的从鼻孔中嗯了一声,推开挡在我面前的爱玛,大步走了出去。
“文森,等等我们。”爱玛大概从来没有被人如此冷淡,不禁一呆,拉着嘉美冲了出来。
我走出没多远,小妖精便已追上,笑嘻嘻的问我:“文森,你要去哪?”
我没好气的道:“与你无关,我又不认识你。”
爱玛也不生气:“我们刚才不是认识过了吗?”
为免以后失身,我说出了一句更伤人的话:“我从来不跟乳臭未干的黄毛丫头打交道。”
这句话果然很有杀伤力,两个妖精立刻在我的身边消失,啊,我的耳根清静了,不过放过这么漂亮的妖精,真是有点可惜啊,我是不是应该舍己为人,为了这个世界的安宁,“收拾”了这个小妖精。
我转着念头,又走出走远,只听到小妖精生气的声音尖叫道:“文森.哈特,你给我站住。”
你叫我站住,我就站住,那我岂不是很没面子,不管她,继续我的生命旅程,找我的生命神殿,对了,嘉美是牧师,一定知道那地方在哪,早知道就问她了,唉,现在去问,多没面子。
咦,为什么这个街上所有的人上至八十老汉,下至三岁孩童,不分男女老少都以敌视的目光看着我,我跟他们素不相识,好象没什么仇啊!我奇怪了半天,终于知道了原因,无奈的转过身去,只见小妖精毫无形象的叉腰站在大道中央,杏目圆瞪,旁边的嘉美俏目含泪,不知内情的人见了她们这幽怨模样多半还以为我是薄情寡幸的负心汉呢!
美女的魅力果然挡不住,小小嗔怒便可让整街的人同仇敌忾,一致对付我这个罪魁祸首。这么多人,一人一口唾沫都把我给淹死了,我还是逃之夭夭吧,可是路都给堵住了,怎么办?
一个骑士模样,自以为英俊潇洒的年轻男子越众而出,抽出佩剑,举剑齐眉喝道:“文森.哈特,我帝国骑士利洛.可曼为了这两位高贵的小姐,要与你决斗。”
呜,我这是招谁惹谁了,怎么世上的人都跟老子过不去,打就打,人多我说不定架不住,区区一个帝国骑士老子还不放在眼里。
看着旁边兴灾乐祸的爱玛,我缓缓抽出短刀,冷冷道:“尽管放马过来。”短刀是我的标配武器之一,净重三斤八两,长二十九厘米,用来宰人再合适不过,另一样就是猎弓,不过不能在正式决斗中使用。
还好这家伙没有骑马,要不然他真的持枪放马过来那我可就真的只能落荒而逃了。
“接招吧!”帝国骑士利洛.可曼为了在小妖精面前好好表现,一声大喝,剑尖划过一道弧线,笔直向我的胸口刺来,好家伙,真的想要了我的小命啊!
与凯尔喂招是我每天的必修课程,而且经受了梦幻森林无数野兽的实战考验,这几式花拳绣腿在我看来跟小儿科一样,我飞身避过,短刀一挥,恰到好处在不知死活的护花骑士佩剑剑锷三寸之处连斩三下,那里正是他劲力最弱的地方,这家伙哪里还捏得住剑柄,佩剑立时脱手飞出,我自然毫不客气,刀尖紧紧抵在他的咽喉之上,哼,这就是英雄救美的下场,忘了说了,是死神版的!
初出茅庐,小试身手,果真不同凡响,我使出我的独门绝技,杀气大盛的在众人身上扫了一遍,既然要酷,就酷到底吧。
英雄勇斗恶霸,没想到落败的英雄,那些观众失望之下,一阵哄笑。
利洛羞愧难当,闭上眼睛道:“杀了我吧。”帝国决斗的规矩,战胜的一方可以随意处置战败的一方。
帝国骑士的声音虽然平静,可我感到他的身体在轻轻颤抖,毕竟面对死神的时候谁能保持镇定?我坏人招牌式的哈哈一阵狂笑,收回短刀,哼道:“我不杀你。”
利洛握紧拳头,双目尽赤道:“你为什么不杀我?”如果我用一种比较柔和的方式放过他,他大概就不会是这种表现了。
可我喜欢这种羞辱人的感觉,我继续折磨他的自尊心,语气轻蔑之极:“因为你不配。”
利洛大声道:“你说什么?”他仍然保持着他的骑士风范,没有冲上来,因为他已经败了,手下败将是不配在同一场战斗中再动手的。
爱玛大概看到情况不妙,扭着小蛮腰走了过来,拾起地上的佩剑递给利洛,甜甜笑道:“大哥哥,你误会了,我们和他朋友,只是有点小矛盾,才弄成这样子,真是不好意思啊。”小妖精,害得我被这么多人当猴看,难道就想这样轻轻带过?
利洛的脸色稍稍好看了一些,却没有接过佩剑:“尊贵的小姐,我没有尽到我的职责,请求您的原谅。”
“你有什么职责?”爱玛一脸惊奇。
“身为小姐的骑士,理应保护小姐不会受到任何冒犯。”利洛看起来被骑士教育洗脑洗成白痴了。
“可是人家都不认识你。”爱玛天使般的脸上现出恶魔式的笑容:“何况人家压根就没有答应你做人家的骑士。”
帝国骑士高贵的自尊心再次被无情的践踏蹂蔺,偏偏对着小妖精,半点火星也蹦不起来,我相信他此刻大概情愿变成老鼠,打个地洞钻进去。
利洛颜面扫地,臭着张脸接过佩剑,对爱玛行了个骑士礼,在离去之前扔下一句狠话:“文森.哈特,总有一天,我会同样打败你的。”狠什么狠,我可是死神,你跟死神斗,不是找死吗?
见我一招就打败了一名堂堂的帝国骑士,再也没人敢上来自取其辱,爱玛不悦的噘嘴道:“真没趣,这样就完了。”
我怒目一瞪,那些斯软怕硬的家伙纷纷避开,让出一条道来,我懒得多说,大步走去,唉,这下更不能找人问路了,免得破坏我的美好形象。
爱玛跟了上来,好象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亲热的挽着我的左臂,又娇又嗲的问道:“你想去哪?”
看她蛮苗条的,贴在我手臂的部分倒丰满得很,又柔又软,让我大感吃不消,哼,小妖精又在勾引我,想试我的免疫力,偏不让你得逞。
我装作若无其事道:“生命神殿!”
爱玛“啊”的一声尖叫,骇了我一跳,引得那些路人也纷纷驻足回头看她,却见她笑嘻嘻道:“我们也是去生命神殿也,我们一起好不好?”
我起不了丝毫反对这个诱人提议的意思,就由得爱玛这么搂着我往生命神殿走去。
那个嘉美一路跟在我们屁股后面,一声不吭的,有时抬头看着我和爱玛,眼神很是奇怪,她在想什么?
原来生命神殿就在奇格洛城的正中央,是全城最高的建筑,大老远就能看见,拐过几条街就到了,果然很好找,为什么我就是找不到,呜呜呜。
踏上数十级的白玉长阶,在殿门又遇到一群老熟人,就是跟我一起行人礼的四个坏家伙,加上那个奴隶贩子,奇怪,奇格洛城这么大,怎么偏偏就碰到这几个讨厌鬼。
见到我身边如花似玉,又亲亲密密的爱玛,三个男的既羡慕又忌妒,至于那个丑八怪琳达,早就自惭形秽的躲到帕克身后了。
帕克笑呵呵的问我:“文森,你是走路来的么?倒挺快的。”
什么意思?讽刺我不是走路来的么?奴隶贩子,看你这样,准备把四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鬼拐去哪卖了?
我依然寒着脸,冷冷回答:“关你屁事。”
“哦”帕克看我的眼神暗含深意,暧昧得很,又道:“快进去吧,阿西长老正等着你呢。”
这时那个琳达终于鼓起勇气,向爱玛呶呶嘴,问我道:“文森,她是什么人?”
“我是他女朋友!”爱玛说这句话的时候,搂着我更紧了,大半个身子都靠在我怀里,在这号称圣洁的生命神殿,她也不觉得害臊?
她,她,她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以为我这么容易就被她勾搭上了?没门!不过话又说回来,抱着她的感觉也是挺不错的。
看着我的几个人包括嘉美在内,眼珠差点都掉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