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沉的黑夜在马权一场春梦了无痕中度过,没有人知道糜家晚上发生了什么。马权翻身起来后,更觉得一切如常。昨日虽然被云老头儿耍了一番,但回想到街坊的热情和糜二小姐那樱唇小嘴的甜蜜回忆,他还是嘿嘿傻笑了两声,开始洗脸漱口。
感谢那位已经渗透到各个领域的太祖陛下,这个时代也是有牙刷的。只不过,刷毛是用马尾或猪鬃做出来的,而且用的牙膏也只是普通的青盐,那竹筷马尾捅在嘴里,就跟刷墙一样,颇为不爽。并且,青盐用多了,还很容易伤牙。
这不是说那位太祖陛下无能,而是因为他太有才了,就连牙刷他也折腾出了高中低档。马权就见过糜乐儿的牙刷,细长的骨柄,尾部还有便于握住的螺纹,头部有两排共八个植毛孔,与后世的标准保健牙刷,两排十二个植毛孔惊人的相似。所植的毛也软硬适中,想必刷起牙来十分舒服。
人家用的牙膏当然也不是简单的青盐,而是从牙刷店买来的牙膏。那牙膏比后世什么科研纳米技术丝毫不差,乃是用沉香一两半、白檀香五两、苏合香一两、甲香一两、龙脑香半两、麝香半两,以上香料捣成粉末,用熟蜜调成糊所制。
一想到这里,马权就忍不住仰天长叹:无论前世古代,贫富差距果然还是难以避免的……
正在马权恨恨吐出满嘴青盐时,一声粗亮的嗓音就从一旁传来:“马家小子刷牙呢?果然是读书人,就是比咱们这些大老粗讲究。”
马权回头一看,原来是他的邻居王婶子。这王婶子嫁给了糜家的一旁支远亲,丈夫是个老实本分的庄稼人。前几年遭了灾,就投奔了老本家,靠着丈夫的打铁的手艺在糜家谋了个生活,王婶子也就随着在糜家后厨干点杂活儿。
此时王婶子正端着簸箕在喂鸡,圆滚滚如水桶的腰身下全是咯咯乱叫的半大鸡仔。一脸张全是乡下那种会过日子女人的泼辣,不过心眼儿却很和善。
“哎呦,王婶儿,瞧您说的我好像多勤快一样。咱不是跟着糜家小姐混嘛,就算自己不愿意,可这出门上街的,也不让众街坊认为咱给糜家丢脸不是?”马权笑呵呵回道,一句话俏皮话让王婶子那张胖脸都笑出了花儿。
“别忘自己脸上贴金,你瞧你身上那身脏衣服,真是光顾脸不顾腚。赶紧换身干净的去,我给你洗洗,省得你把糜家的脸丢尽了都不知道。”
“哎哟,这怎么好意思。”话这样说着,人却是已经跑进屋子换了
身比较干净的衣服出来。不过马权这回也没空着手,将昨日打包的那些没动的熟肉也拎了出来:“婶子,昨天我被新来的总管给宰了,这天气弄得这些东西也没法儿隔,您费神帮小子消灭点。”
王婶子见马权这般,当真感觉见太阳从西边出来,傻愣愣接过马权递过来的脏衣服和熟肉,都没说出一句话。直到马权挥挥手走得不见后,她才猛然抽了自己一嘴巴:“这马家小子竟然给咱送东西了?这娃,哎,果然长大了啊……”
马权当然看不到王婶儿惊愕的表情,但他却知道王婶儿为什么会这样。原因很简单,以前这具身体的主人脑子有点……怎么说呢,就是有种读书读傻了的意思,待人处事十分不接地气。虽然他老爹经常劝他不要太孤傲,要沉沦俗世,可这小子也不知从哪生出的傲气,就是看不起劳动人民,对隔壁泼辣的王婶儿更是嗤之以鼻,经常用不带脏字的话说人家粗鄙。
王婶儿也不是吃干饭的,虽然不知道马权念叨的‘虺蜴为心,豺狼成性’到底是啥意思,但从马权的神态表情也能看出马权的骄矜自傲,对马权也从来都是破口大骂。两人的关系,一度到马文渊翘辫子后才有所缓解。
王婶儿虽然也厌恶马权,但对于一个离母丧父的孤儿,也是有几分同情心的。不过她没想到,自从丧父后,马权就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每天起来见面还主动跟她打招呼,时不时还帮她抓一抓满院跑的鸡仔。两人的关系直至今日,才有了天翻地覆的改变,从两个仇敌一样的角色变成了和睦互助的好邻居。
当然,王婶儿至今也不知道那‘虺蜴为心,豺狼成性’是啥意思,若是她知道她在以前马权的心中竟然是那般穷凶极恶的形象,肯定会将马权当手中的衣服一般,狠狠搓扁揉圆再丢到水盆当中!
并且,王婶儿更不知道,如今的马权这般讨好她,其实就为了今天她能替自己洗衣服……否则的话,王婶儿肯定还是会跟现在她狠狠捶捣衣服一般,用手里的棒槌揍马权一个生活彻底不能自理。
好在,得了便宜的马权不卖乖,只会卖萌。此时乐滋滋牵了威武将军后,又开启了他美好一天的新征程:遛狗大业!
想想昨日街坊们的热情,马权突然觉得自己还有那么一丝小激动呢……
‘他娘的,自己就这么点出息?’轻轻抽自己一嘴巴,马权还是无比荡漾地迈着八字步走了出去。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今天他没在威武将军的笼子前看到糜乐
儿,早上没有听到那小妮子脆脆甜甜的告别,心里未免有些空落落的。
不过马权也理解,小丫头嘛,毕竟脸皮薄,昨天才跟他发生了那么羞羞的事情。今早还能做到雷打不动,那就该他害怕了。一想到昨天短暂的旖旎,马权不由又嘿嘿傻笑两声,八字步迈得更荡漾了。
今日街坊四邻对于马权的到来,还是有着不败的热情。虽然马权看起来已经从丧父的悲伤阴影中走了出来,但不要忘了,有了马权一天的巡逻,那效果简直比捕快都立竿见影。当然,这一次大家虽然仍旧热情,不过热情的对象,就稍稍有些偏向那只神兽了……
“谢了,朱大哥,您不知道我最喜欢大骨汤了,这慢火熬上一个时辰,那浓汤香味……啧啧。”接过朱屠户递来的两斤带着不少肉块的棒骨,马权嘴都有些笑歪了。
“呃……马家小子,那是让威武将军当晚餐的。”
果然,马权发现,他今天收到的,大部分是一些肉食。甚至,隔壁店给他那个鲁班锁,据说是让威武将军练牙口的……
马权这脸色就有些挂不住了,搞了半天,原来他在街坊四邻的眼里,还比不上眼前这头流着口水的神兽。可更可恶的,是他还不能发火,否则,街坊四邻会认为自己会跟一条狗置气!
“啊哈哈,朱大哥,我就是跟您开个玩笑。您放心,我保证饿不着威武将军,让它再度为咱这条街保驾护航!”马权好不容易凝起一丝微笑,讪讪离去。
可还没转身,就听到前面有人一声大喊:“抓采花贼啊!”
马权和威武将军同时耳朵一激灵,尤其是马权更是感觉他的小宇宙要爆发了,狞笑道:“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闯进来!等等,采花贼?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你死定了!”
当下马权也不要那棒骨了,拎着威武将军撒腿狂奔而去。可刚到那群乱哄哄的人群前,马权就发现,这里好像不再是他的主场了:一个长得看起来还相当哇塞的男人正慌里慌张朝着他跑来,可那家伙不真是简单的跑步,而是时而轻踏房檐就一窜七八步远,单手一个擎地翻滚就能躲过推着独轮车的小贩……瞧这俊秀的轻功,简直比前世那些街头跑酷的家伙们还吸引眼球!
而看着那家伙随意就从自己头上飞过,马权当时脑中只有一个念头:哇靠!咱啥时候也能干上这么有前途的职业?
ps:谢谢攀爷和慕远峰赏,你们实在太贴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