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零七章 一个念头
作者:小小客人      更新:2020-04-12 12:02      字数:2571

一开始,小雪还担心金鹰会攻击自己的小偷,但随着老鹰的表现越来越好,小雪也忍不住心中的冲动,从自己的小偷变成了一块肉来喂。

这么多天可是金鹰饿了,肚子里的油和水都让他小偷搜得干干净净,饿得要死。

这顿饭,金鹰直接吞了三四斤肉。

好家伙,季贼直瞪着眼:“这东西也太能吃了,如果整刀牙老虎两个在一起,不还得吃可怜的我。”

她咕哝着,突然从一个小偷的心里冒出一个念头。

他想了一会儿,然后伸出手,在笼子前面交叉着前臂。老鹰看了看,犹豫了一会儿,然后走出来,站在他的胳膊上。

这么看,季贼更是喜出望外,看来金鹰完全是自我。

土山也有些心痒,伸出手臂道:“我也试试。”

于是,地球山的臂膀抬了半天,金鹰鸟也没有鸟他。

后来吉贼才知道,虽然这只金鹰并没有擅自攻击人,但在整个部落中,它只认出了吉贼和雪。

毕竟是吉贼和雪二煮出来的不是。

快乐地戴着金鹰,他把小偷带出了自己的房间,打算在部落里炫耀一下。

氏族人民也看到了惊喜,纷纷称赞。

“酋长大人,你怎么这么听话?”一个族人问道。

是的,大人,告诉我们,我们也想要。

当然,公爵们可以驯服老虎,更不用说鹰了,这对公爵们来说毫无意义。

七嘴八舌的说什么都有,反正季贼是笑得合不拢嘴的。

金鹰睡在小偷的手臂上,爪子紧紧地抓着。

在族人面前炫耀之后,季贼又去了各个部门。

大家惊讶的是吉贼是怎么做的,纷纷问。

只是吉贼的这种做法,却引起了一个家伙的不满。

这家伙就是虎妞。

以前小刀牙虎什么都不给吉贼的胳膊钻,可以说是定情于很多人的一身西装,但后来,吉贼不怎么抱着它,没有其他原因,主要是因为小家伙长得太快,吉贼动不了。

但小家伙不这么认为。他认为他和以前一样。

而且,当它看到金鹰的贼臂时,又产生了误会,以为他又有了新情人刚刚抛弃了自己,当即在他面前拦住了小偷,露出牙齿冲着金鹰咆哮。

感觉到危险,休息的金鹰睁开眼睛,然后从志贵的手臂上飞起来,向老虎猛扑过去。

一个是未来的空中之王,一个是未来的丛林之王。

金鹰是亚成体,老虎不到一岁,尽管后者比前者大得多。

打成平手。

是部落人把牛吹得他慌了慌,把这两个分开,然后各抬头一次,这才好下来。

再做一次你们就都炖了。

他发出了威胁。

金鹰低着头,小老虎躺在地上,像金子一样。

斯诺抬起手臂。你为什么不让老鹰和我站在一起呢?”

季贼点点头,金鹰给雪一个关口,后者就是知道季贼的意思,飞在雪的手臂上。

“酋长大人,酋长大人!

就在这时,一阵欢呼声传来,听到公主小偷立马转过头来,同时,他也哼了一声。

只见,阿伟大步奔跑,奔跑时,脸上仍带着抹不掉的笑声。

“为什么一个小薇,怎么会这么开心呢?”

那个小偷回头问。

阿伟摇摇头:“这是件好事。”

说完,阿伟看见金鹰站在雪的胳膊上。

季贼得意地拍拍大膛:“我驯服,怎么驯服,厉害吗?”

阿伟点头:“厉害。”

他小偷一挥,金鹰立刻飞到他小偷的肩膀上站了起来。

告诉我一些好消息。

“你一定要跟我来。”阿伟很神秘。

看到他一副难以捉摸的样子,季贼心里不禁怀疑,也实在是抑制不住内心的好奇心,忙着跟着走。

什么时候跟着阿伟来到农业部部长面前,阿伟朝着种庄稼的方向一指,高兴地说:“大人看!”

我看到地上一年下来的麦子到现在都在种苗,一到膝盖,望着外面的绿色,看到季贼心里止不住的喜悦。

大人,这小麦一年四季都枯萎了,我没想到它会长得这么好。

并聊了几句,季贼便趁机提出请假:“那好吧,几个哥哥先忙,我还有事情,不要打扰几个哥哥打猎。”

族长也礼貌地挥了挥手:“没事,勇士们你已经提前忙了。”

季贼笑了笑转身,示意笑笑带他去看看堡垒的情况。

乌斯玛点点头,转过身把他带走了。

当他们来到北门时,他吓了一跳。

只看到中间断层满50米宽的山体出墙不超过5米,厚1米。

这些墙是粘土和石头的混合物。

墙上有两扇宽约三米的木门。在墙上,有一条通道留给人们防守和行走。

吉贼下意识地往前走,在墙上来回看,一边看,一边啧啧:“啊啊,乌斯玛,你怎么想到这么做的?”

乌斯玛挠了挠头,笑道:“你忘了,酋长,我们部落在山坡上筑墙的时候,你叫我用这种方法。我刚把这地方的墙加厚了。”

吉贼还是啧啧叹气:“三百多人,一个多月就做这么厚的墙,乌斯玛,你可以。

乌斯玛喊道:“这不太难。事实上,阁下,表面上看,只有三百人在筑墙,但其他四百人在荒地里也在帮忙。此外,在阿甘和他父亲的帮助下,没有出现任何问题或延误。”

乌斯玛在这番赞美中,吉贼忍不住一愣,回头一看,只见阿甘远远地站在20级台阶外等人,丝毫没有给过一点过关的感觉。

心头一下子,季贼向前面的钮扣挥了挥手,喊道:“前面的钮扣,过来。”

低着头慢慢地跟着阿甘往前走,阿甘愣住了,然后快步跑向前面的吉贼,恭敬道:“族长。”

吉贼上上下下看着他,眼睛里满是赞美:“没想到你这次帮了我这么大的忙。”

阿甘看着乌斯玛,知道是窃贼在他面前的笑声给了自己一句好话,那时候也不敢有丝毫的满足感,忙低着头:“这应该是族长吧。

吉贼笑了,拍了拍阿甘的肩膀:“好,好,这跟乌斯玛学的油嘴滑舌。

我是从你那里学来的,族长。

“我忍不住咕哝,”乌斯玛说。

你和你儿子这次干得不错,乌斯玛。我们刚才说的是骨灰里每个人要多少钱?”

乌斯玛想了一会儿。起初大家约定每人十块钱,三十二天每人三百二十块钱。”

季贼点点头,冲着阿甘道:“以后你跟我回去,找几个信任的人,把钱还给我,另外,我每人给你一百多块钱。”

阿甘看到自己是小偷,感到很困惑。

只见,季贼笑道:“这多余的一百块钱,是给你父子二人树立威信用的,到时候,你就说你这几天见大家太辛苦了,找我建议说加钱的事,你想,大家怎么会看到你父子呢?”。

这些天来,阿甘已经学会了金钱、方便和易用的优点。

同时,他也知道挣钱不容易,你知道,利活部落的大多数人每月只有300美元,如果你拿回每个部落的钱,给他们更多,那么,阿甘相信他的父子,两个人的权威,会立刻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