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买房
作者:陵七      更新:2019-07-22 14:01      字数:2279

几人也没有因为这件事情败坏了兴致,因为明日还要去付正明家赴宴,九歌也就随便挑了一家店买一些衣服又交代送到南华大学之后才和吴絮絮几人出了商场。

“九歌,你怎么这么有钱啊!”九歌是和她师傅一起生活的,以前还是在偏远的山里,怎么会有这么多钱,那天的那个刘长勇她们两个虽然都信任她,但也实在是很奇怪啊!

孙千怡也是一样的想法,两人都看着九歌!

“因为,这都是我师傅给我的啊!”事实也确实是这样的,半山老人虽然带着她生活在山里,但是却绝对不是因为没有钱,实际上同信封留下的还有一张有着五百万的银行卡。

加上刘长勇的两百万,她也算是小有资产呢!

“你师傅对你可真好!”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我爸只给了我二十万。”

吴絮絮忽然觉得自家暴发户老爸有些抠门了怎么办。

孙千怡面色复杂的看着一脸羡慕的她忽然气不打一处来,咬牙道:“你们两个有没有想过我这个穷人的感受,嗯?”

这个嗯字充满了威胁的气息,吴絮絮赶紧求饶,“我请客,待会要吃什么大餐,千怡你说!”眼珠子一转紧接着说道:“九歌请客!哈哈!”

孙千怡哼了一声,“这还差不多!”

她才是真的穷人啊,一个月五千块生活费,再加上她自己的一点存款,在大学生里面也算是富裕的了,偏偏对上了这两个室友,一下自己就变成垫底的了。

九歌眼里带着笑意。“好。”

她这个人说起来就是面冷心热,别人对自己一分好就要十分的还回去,面上看着清清冷冷的,实际上却半点都不难相处。

“那九歌,我们现在就去吃饭?”现在才四点钟,吃饭是有些早了。

“等一会再吃吧,我先去买套房?”

或许是之前九歌豪掷几百万的举动两人听她说要买房也没有惊讶了。

上了出租车孙千怡才问道:“九歌你打算买哪里的房子啊?”她是本地人,对于南城的房地产不说了解,一些地方还是知道的。

“锦绣花园!”这是她看了好几个楼盘只有决定的,没有其他的原因,就一个,这锦绣花园是一个高端小区,房价不便宜但是有现成的精装房卖,拎包入住的那种。

她没功夫买了房子还去操心装修的事情,干脆买这个一步到位的。

锦绣花园孙千怡也是知道的,远扬地产的工程,“那挺好,远扬地产的风评不错而且距离学校也近。”

九歌点头。

锦绣花园售楼部,九歌三人一进来马上有穿着得体的售房经理迎了上来。

“几位小姐是看房吗?”销售这个职业干得久了就应该知道,有的人往往看起来不会购买,但是实际上却是大客户。

尽管这个可能性微乎其微,但是远扬地产的销售都是经过了严格的培训,绝对不会发生他们在商场的那种事的。

九歌点点头,那销售也没有更热情,迎着九歌来到楼盘模型面前,“这边是锦绣花园一期,这边是二期,还在建,不过二期的房因为是预售所以价格上要优惠一些。”

见九歌眼神放在一期的房上面销售又解释道:“一期有不同的房型,这一栋是一梯两户,这边是一梯三户,您预想的房型是几室呢?”

旁边是一对老夫妻,穿着都很是简单,边上的销售也尽职的讲解着,不过两夫妻显然是出现了争执。

老头摆摆手,“我就觉得这一期的房子好,现成的房,多好!”

老太太却不赞同,“一期的房子现在剩下的都是装好的了,要是买了风格儿子不喜欢怎么办,还是二期的好,以后想怎么装修怎么装修。”

老头不耐烦了,“你买二期,我买一期,儿子喜欢哪个就住哪个!”

“你!”老太太争不过干脆问九歌几人。

“小姑娘,你们是年轻人,你们喜欢自己设计房子还是买现成的!”

吴絮絮见老太太眼神放在自己身上就不假思索的道,“要是我自然是喜欢自己设计自己的房子了。”

她名下也有两处房产,不过都不在南城,都是她父母送的,其中一处的装修就是她自己设计的,房子装好那天她心里十分的有成就感,只觉得好得很,不过她爸是觉得进步空间还很大就是了。

孙千怡的答案也是一样,老太太得意了,瞅着老头的眼神就好像是说;你瞧,老头子我说的没错吧!

老头不服输,九歌还没说呢:“小姑娘你说,你喜欢哪个?”她在看一期的房子肯定是属意现房的。

“我买一期的!”

老头高兴了。

九歌在网上已经看了锦绣一期的各项信息,此时不过是来选择楼层和交款的。

“十八层,1801,全款!”

销售听到这里眼睛一亮,赶紧将模型上1801的小牌子摘了下来带着九歌过去交款。

这么爽快的客户可不多见,连房都不去看一眼,还是全款,由不得他不高兴。

最后老头和老太太还是买了一期就是九歌的隔壁,1802.

本来老太太是不愿意的,吴絮絮和孙千怡两人都说喜欢自己装修,但是考虑到她们两人都没有买,反而是九歌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买下了1801,所以干脆将给儿子的房就买在了九歌的旁边。

九歌交完款拿了钥匙就走了,丝毫没有注意到她即将有一个十分有意思的邻居呢。

知道九歌是土豪,在加上刚才九歌一百多万全款买了房孙千怡也不客气了,直接就点了南城十分出名的一家酒楼。

“九歌你是不是要搬出宿舍啊?”在去酒楼的路上吴絮絮问道。

“不会,我只是有时候会到锦绣那边住!”

吴絮絮瞬间开心了,“那太好了。”要是九歌搬走了就剩下她和千怡两个人了,虽然平时还是可以一起玩,上课也一起,但是总归不如住在一起好了。

孙千怡选的这家酒楼虽然很是出名,但是装修却不是金碧辉煌的那种充满着暴发户气息的,反而是古香古色的,里面的服务员也都是清一色的旗袍装,很有古韵。

“怎么样,九歌,这里不错吧!”她是因为九歌第一天到学校时候的穿着猜测她应该是喜欢古风的东西才决定来这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