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云想衣裳花想容
作者:梦里大唐      更新:2019-07-22 19:43      字数:3069

五万贯钱可不是一般的人所能够拿的出来的,不过能来参加桃花仙子选婿的,也没有几个是一般的人。

既使有,那也基本上是跟着主子来凑热闹的人。

比财才,估计有王胖子在,没有几个人能争的过他,毕竟人家可是开钱庄的。

可要是比作诗,那就不是光有钱就能赢的。

尽管如此,在座的很多人也并不惊慌,毕竟大家都不是第一次,参加这种名妓选婿的活动。

通常青楼名妓选婿的时候,比诗作赋是必不可少的一项活动,只不过大多数时候,最终的结果还是比财力,或者是比权力。

文比最多也不过是一种点缀,锦上添花而己。

尽管如此,权贵们也是很要面子的,既便自己写不出什么好诗,也会聘请有名气的才子,事先帮自己拼凑几首好诗,再比试的时候装面子。

“今天是奴家出阁选婿的日子,所以今天作诗的主题,便以奴家为题,写一首赞美奴家的诗,大家各自发挥,取诗作最佳者为胜。”桃花仙子缓缓的说道。

以女子为题作诗,可以说是很普通的题材了,大家心里不由的松了口气。

只是题材虽然普通,但己经出现过太多的佳作,想要再创作出佳作,也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毕竟赞美一个女人长的如何的美貌,什么人比花娇,沉鱼落雁之类的词,都己经被前人用烂了,再写出来也很难有新意了。

藏仙楼安排了人把笔墨纸张派发给了大家之后,点燃了一支香,便开始比试作诗了。

在这一支香燃尽熄灭之前,写出来的诗作都为有效,超过了时间,诗写得最好也是无效的。

一炷香的时间说长也不长,说短也不短,早有准备的人自然是不用慌的,那些猜错了方向的人,自然是要绞尽脑汁的,再想出一首应景的诗来。

唐飞燕和冯秋霜虽然可以不用参加比诗,事实上李中华也没有打算参加比诗,他只是来见识一下,大唐的青楼是什么样子的,可没有打算花五万贯钱,买一个所谓的青楼名妓回去。

可是罗飞燕和冯秋霜却以为,李中华对桃花仙子很动心,他们看到了李中华,刚才对于桃花仙子出场时的惊艳目光。

两人虽然会武,并且身手还不弱,但两人也不惧诗词歌赋,就是琴棋书画的功底也不弱。

有这么一个和大家一较高下的机会,当然也想一展才华了。

“老爷,看我们姐妹出手,助你抱得美人归。”

冯秋霜见李中华只是在那里自倒自饮的喝酒,只当他是认输了,忙笑着打趣道。

这也怪不得冯秋霜她们,虽然李中华一直说自己是个书生,可也没见他展露过什么才华,唯独知道他的医术不错,还会酿酒,甚至会种菜,种庄稼。

至于作诗,估计是不行吧,反正也没有听过他作诗,甚至都不见他有多喜欢读书。

“本老爷要想赢了这场比赛,谁也拦不住,哪里还需要你们来帮忙。”李中华摇了摇头说道。

“老爷你就吹吧!反正妾身是不相信的。”

“老爷做别的固然是很聪明,不过作诗,反正我们姐妹们都没有听说过。”

“好啊!你们居然都敢怀疑本老爷了,那今天要是不让你们见识一下,什么才叫做可以流传千古的事,你们是不会服气了。”

被两个女人给鄙视了,李中华当然坐不住了,所以必须反击,不为了争桃花仙子,也要为自己争口气,咱不能被女人给看不起了不是,关键还是两个自己名义上的侍妾。

为了震住在场的人,李中华也是绞尽脑汁的在想,他不是想要怎么写一首好诗,而是在苦脑,关于描绘女子长的美丽漂亮,能够流传千古的好诗,好像实在是太多了,都不知道应该剽窃哪一首为好。

思来想去,宋词中的蝶恋花,应该算是写的最好的诗词,可那是宋词,现在应该还不流行,此时剽窃出来似乎有些不好。

一炷香的时间很快就要过去了,李中华还是没有落笔,冯秋霜和罗飞燕都己经各自完成了自己的诗作了。

“老爷虽然聪明过人,却也有他的弱点,就是做诗不行啊!”冯秋霜嬉笑着和罗飞燕说道。

“天下本就没有十全十美的人,老爷不会作诗又怎么样?只要他对我们姐妹好,就足够了。”罗飞燕无所谓的说道。

就在此时,李中华拿起了手中的毛笔,在磨好的墨汁上重重的沾满,飞快的在白纸上写了起来。

两人好奇之下,探头看去,只见上面己经写下了前两句诗。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罗飞燕和冯秋霜一见之下,忍不住的齐声诵读而出。

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不等两人从震撼中醒来,李中华己经一挥而就的写完了整首诗,放下了手中的毛笔。

此时,一柱香也终于燃到了尽头。

两人诵读的声音虽然不大,但因为到了最关键的时候,所有人的诗作都已经完成了,只有李中华一个人还在奋笔疾书。

以至于大家的目光,都在关注着李中华这边,罗飞燕和冯秋霜诵读诗句的声音虽然不大,但也绝对不小,所以大家都基本上听到了。

不需要再比下去,很多人都知道自己已经输了。

诗仙李白流传千古的名诗,当然不是随便一个自称才子的人,便可以胜过的。

桃花仙子自然也听到了,并且轻轻的背咏了一遍,更深刻的体会出了诗中的意境。

尽管很多人都心里不服,但都是要脸面的人,在这种极别的诗作面前,很多人都选择,干脆的将自己刚写好不久的诗作,抓起来撕碎了。

既然比不过人家,又何必要去丢人现眼呢?

很多人自己希望破灭了之后,撕了诗作,也没有兴趣再呆下去了,纷纷的挥手离去,不过还是有不少人留了下来,想着认识一下李中华,至少也要打听到他的来历。

“太子殿下,不如让老奴前去,报上太子殿下的名号,量那小子也不敢不识趣。”郑全不死心的在李承乾的面前说道。

太子李承乾也写了一首,自认为很不错的事,原本是信心满满的,以为可以抱得美人归。

可是在听了李中华的诗作之后,他便没有了一点胜算的把握,不过他仍然没有放弃,更没有把自己的诗作给撕毁。

自从不久之前大婚,娶了太子妃之后,李承乾便开始对女色有了很大的兴趣。

偶然间见识到了桃花仙子的美貌,便为之倾倒。

此次之所以会有桃花仙子突然选婿,便是郑全为了讨好太子李承乾,而操作出来的结果。

只是没有想到为他人做了嫁衣,便宜了李中华这个家伙。

原来郑全利用东宫的权势施压,但又不想事后被人说太子仗势欺人,强抢青楼名妓,坏了太子的名声,便提出了愿用五万贯钱,为桃花仙子赎身的条件。

藏仙楼的幕后东家深知,桃花仙子己经留不得了,这才找桃花仙子谈了一下,又不敢挑明是当朝太子看中了她,这也是郑全事先说好的条件。

桃花仙子作为大唐的十大名妓之首,这些人也积蓄了一些私房钱,闻听之后,便要求为自己赎身。

这种事情在青楼之中,原本是很常见的事情。可藏仙楼的人哪敢答应啊?

而是派人通传了太子李承乾,李承乾便想出了这一招,他自幼便被册封为太子,一直被当做是大唐的储君来培养,每一个老师都是饱学之士。

这也让李承乾极为的自傲,认为天下没有几个人,会比他更有才学,他想用自己的才华,来折服桃花仙子。

桃花仙子身为一个贱籍之人,哪里有什么选择的权利?心里想着的是,若是能够得遇一个真正有才华的如意郎君,就算对方拿不出五万贯钱,她也可以用自己的私房钱倒贴给对方。

“不必那么麻烦,除了诗要写得好,还必须拿出五万贯钱,只要他拿不出来,桃花仙子必定还是属于本太子的。”太子李承乾一副很淡定的样子说道,仿佛他已经稳操胜券了一样。

“可是老奴听说,新酒便是出自他的手上,五万贯钱他应该会拿的出来的。”郑全有些不自信的说道。

“他已经刚刚花了6万贯,买下了他现在所住的宅子,新酒虽然卖的很贵,但听说产量有限,你觉得他还能马上拿出五万贯钱来,和本太子争抢美人吗?”太子李承乾很是得意的说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