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接触了之后,发现他是一个挺不入流的男生,怎么说呢,就是有些垃圾吧。白瞎了我的眼睛。”贝贝开始说,“真的是连颜颜的一个脚指头都不如!”
贝贝想起,她之前在大学里,算是挺风云的一个人物。
因为长得还算漂亮,加上她的学校人才也不是很多,就出现了一种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局面。
而贝贝因为人缘好,唧唧咋咋的样子,倒是很意外受人欢迎,很多人都挺喜欢贝贝的。
自然,告白的人也不少。
但是贝贝那时候也是傻,就喜欢安静的男生。
而那个男生,整天埋头啃英语,做题,看书,每次成绩基本上都是班上前几名,但是跟拿奖学金这种事,又差了好几条街。
贝贝现在可以总结,那个男的,就是一个智商极为普通的男生,换作贝贝要是像他那么努力的话,大概四年奖学金拿到手,都没有任何问题。
现在贝贝大概可以猜出来,那个男生就是在艹学霸人设,但是又装的不像。
怪不得那时候有一些人说道他的时候,不屑一顾。
而贝贝那时候,却是被爱情迷昏了头。
她是一个很直接的人,要是喜欢一个人,都是很直白的就告诉对方的。
所以,当她觉得对方很符合自己的审美喜好的时候,果断的跟人家告白,情人节的时候,贝贝用省了好几个月的生活费,给对方买了一部手机。
结果,那个男生笑着接纳了那部手机。
但是,收了礼物之后,并没有任何表现。
之后,两人的关系也依旧是不咸不淡的样子。
并且,那个男生还对贝贝冷漠到刻意保持距离。
“为什么呀?不是接受了你的手机吗?为什么要跟你保持距离?”岳珊儿不解的问。
“那时候,他大概是觉得我脏吧。”贝贝说道。
“脏?”岳珊儿不解,哪里脏?
“就是,他觉得,女孩子不应该平时呼朋引伴的样子,不应该那么热闹,身边男男女女的那么多!”
“有病吧……这是什么想法?”
“就是觉得,我脏啊,配不上他。”
“那配不上的话,为什么还要收你的手机,那时候一部手机挺贵的吧?”
“废话,当然贵了,花了我好几个月的生活费,要知道,我为了准备那个礼物,吃了三个月的泡面加馒头,连一个肉包子都舍不得买……”
“……你好蠢啊……”岳珊儿点评道。
“是啊,被爱情蒙蔽了双眼。这些还算好的,你知道,还有更极品的吗?他还到处跟别人说,我喜欢他!其实那种直接的说,贝贝喜欢我,就是在大庭广众之下,总是对我一副爱答不理的样子,那时候我以为他的性格是这样,其实就是想要别人觉得我是他的添--狗,就是踩着我的脸上位。”贝贝说道,“那时候,我还真是不懂这些东西,就是很单纯的喜欢一个人,哪会在心里想那些小九九的事情……结果,还真的有不少女孩子看到我喜欢他,就去追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