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七章 殿堂
作者:悠悠慢      更新:2019-08-05 02:44      字数:4195

不过要出门“潇洒”一两个月,就能得到两大美女亲自饯行,一个买了大堆好菜忙活不停,一个特意忙碌中抽出时间过来,袁金柱自然是乐开了花,尤其当一身职业装的芸姐进了门后,那张嘴几乎就没有合拢过。

行李也没有什么好收拾的,几件衣服往那个什么都有,尤其以小黄书居多的“乾坤无极百宝袋”里一塞,就算打包完成了。于是收拾好行李,等驱车过来接的何舒曼也赶到,酒足饭饱后,这对师徒便准备离开。

“发小,感谢你特意百忙之中赶过来为我送行,这份情谊,姓袁的定当铭记于心,不敢忘记。”也不知道是酒精的作用,还是高兴的忘了形,等杨小天背着那只又脏又旧的大牛仔包出了门后,袁金柱一脸深情对芸姐说。

“快别恶心老子了,你妈我只是听说有好吃的,过来蹭顿饭而已,关你袁金柱卵事,少自作多情,也不好好照照镜子看看自己多恶心,还发小,你配么?”不正经的人正经起来,也只会显得更加不正经,所以这句貌似正经的话听到芸姐耳里,也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于是往地上啐了一口后,直接爆起了粗口。

劈头盖脸挨了骂,袁烂人却也不恼,笑容不变,转而看向张晓微笑眯眯道:“妹子,我会每天都想你的,想你做的天下第一好吃的饭。”

小媳妇微微一怔,然后笑靥如花道:“滚,我才不要你想,再乱说话小心挨揍。”

“想念这东西种类多了去了,你男人不会吃醋的,他没这么小气,再说你们这桩道爷第一看好,比神仙眷侣都般配的天赐大好姻缘,也少不了道爷的功劳,所以他不敢。”贱皮子始终就是贱皮子,脸皮厚起来能直达月球,不挨点骂也浑身不舒服,带着迷一般自信的笑容,这不要脸的家伙甚至还想学老外拥抱一下告别,被小媳妇骂着贱人躲开后,才收回手挠挠耳朵看向我,深情款款道:“兄弟,走了啊。”

我此时那点为数不多的告别情绪,已经被弄得荡然无存,只想这好像就是为了恶心别人而生的家伙赶紧从眼前消失,于是脱口而出:“快滚。”

另一边,将大包放进了车尾箱的杨小天,也已经安抚好了自从得知“小天哥”要出远门,哭鼻子几乎就没停,连饭也没吃的傻子王兴。而过来接人的何舒曼,虽然生性冷淡,但在这说不出的和谐画面刺激下,也不由少见的露出了笑容。

“滚了滚了,这就如你们的愿,都不要太想我啊。”最后在袁姓贱人故作豪放,实则依然猥琐至极的笑声中,这对师徒坐上了何舒曼的车,渐渐离去。

“小天哥,你要早点回来啊!我天天都会想你的!”就在车即将驶出街口时,傻子王兴大声喊道。

必须得承认,只要有这不要脸的家伙在的地方,永远都不会太冷清无聊,所以随着他这一离开,总是被他弄得热闹非凡的店子,顿时一下子冷清了许多。

好在又多出了一个傻子,不然一天中,几乎一半时间都只有我一个人的话,这日子还真就无聊到了极点。虽然智商只有七八岁,虽然依旧不喜欢,但也终归是有个可以说话的人。

随着三合院装修进度越来越深,不光院子门廊越来越乱,就连房间里也越来越凌乱起来,乱到了几乎没法住人的地步,只有供奉历代祖师的后堂,和两个老头子的房间得以幸免。祖师爷住的地方自然不能随便乱动,别说外人,就连我都不是想进去就能随便进去,而老头子也不乐意折腾,习惯了房间原有的陈设,所以也就依着他原封不动了。

为了让我有个安静的地方养伤,发痛的时候不至于被乱糟糟的环境弄得心烦,小媳妇将在她的约束下,没有被袁金柱折腾得太过火,勉强还算整洁的小房间重新归置了一下后,我们也就住在了店子里,免得早晚跑来跑去,隔天再回去一趟,一家人一起吃顿晚饭,但也没能持续几天,因为老妈回老家去了,所以每天还是得回去做晚饭。老爸还年轻倒没多大关系,但两个老头子不行,让他们中午只能吃剩饭,或者外面的饭菜,小媳妇就已经够过意不去了,哪能晚饭也如此,于是仅仅只是在店子住了五天,小两口又住回了三合院,早上出门,下午点再回来。

毕竟是农村家庭,家里又是猪又是鸡鸭的,托旁人照看太久也不合适,所以在闻听潘家院有一个老人过世后,老妈就回去帮忙了,决定等些天一起回家把过年猪杀了后,一家人再回省城过年。

至于傻子少年王兴,我则在找来房东商量作证后,干脆做主找来个也做成人店的老板,以批发价将店里剩的商品都打包买走,广告灯牌也拆下来低价处理了。这傻子根本就不懂做生意是个什么东西,基本都是在瞎卖,见钱就乱卖,别人只用说几句好话,就经常买一样送几样,甚至不时还有混进去白拿,哄骗不过就干脆直接抢的主,旁人根本防不胜防,与其这样败下去,还不如一次性卖了,钱放在我这保管,每天中午和我们一起吃,晚上再给他刚好够吃饭的钱,只回店子睡觉来得干脆,也要让人省心许多。

答应了照顾这傻子的杨小天已经出去磨炼,小媳妇的时间也不多,这种苦活,也就只能落到我头上了。

无论暗地里有多波涛汹涌,表面上,都依然平静如水。

直到时间再次逼近腊月,距离年关也越来越近的时候,才终于出现了变化。

这天回到三合院,吃过晚饭后,老头子便取出房门紧锁的后堂钥匙,打开门把我叫了进去。

虽然已经拜入门下十几年,但我进到这间住着历代祖师的殿堂里的次数也很少,成为真正的画灵人回到省城后,也还是第一次进来。

殿堂里的陈设也很简单,主要是历代祖师的画像。正面墙上居中最高处,极为开山祖师李长梦,左侧位置矮一半的则是二代祖师,右侧为三代祖师,再以同样的高度,以此往两边分布出去,左为双,右为单,一代一代按照顺序排列了下来,刚好挂满了三面墙,只在右面墙的最尾处空处了一张画的位置,正好整整三十四代画灵人,除了高矮壮瘦面貌不同以外,每一张的衣着装饰都完全相同,就是我只见老头子穿过一次的纯黑宽袍,线条柔和,栩栩如生,就像是三四只个人在墙上凝视着房间里的人一样。

此外,除了以李长梦祖师那张画像为中心,摆放的一张长条供桌和一鼎香炉,一把贡香,两只烛台,几只和曾经在潘光海家猪圈发现的怪瓶一模一样的瓶子,底下一口上着锁的小箱子,和两个蒲团以外,整个殿就没再有其他东西了。

后堂没有窗子,或者本来有,后来已经封上,只有顶上一盏微黄微暗的灯照明,但是并不令人感到潮湿阴冷压抑,也没有被墙上,三四十双眼睛盯着的那种如芒在背的感觉,反而让人有些舒服。

而这种舒服的感觉,却是我以前来的时候没有的。

点燃烛台上的一对白烛,上了三炷香,让我也上过香,并对着开山祖师李长梦磕了九个头后,老头子背对供桌,和我面对面在蒲团上坐了下来。

“古人以铜为镜,可正衣冠,以古为镜,可知兴替,以人为镜,可明得失。此为画灵一门千载传承以来,所有精华留存之处,也是硕果仅存之处,三十四代画灵人皆供奉与此,往后有时间,小子你可多来坐坐,多给祖师爷上上香,以历代祖师为镜,总是多多少少会有些好处,切记不可太过贪图男欢女爱,功名利禄。夜夜欢歌虽好,却也终是销魂蚀骨之乐,小子你魂魄不齐整,过于沉迷总归没有好处。”

饶是知道老头子是在说正事,没有任何取笑的意思,可听到后面两句,我也还是微微楞了一下,有些面红耳赤,然后轻轻点了点头。

自从身体逐渐好转,基本没了什么影响,在一次终于被我得手如愿之后,就有点一发不可收拾的意味,好像确实也频繁了一些。毕竟在一个院子里住着,想一点动静都不传出去,也是太不现实的事。

好在老头子说话,从来不会在一个问题上停留太久,往往都只是点到即止,这个也丝毫不例外,看着我轻轻笑了笑后,便转过了话题。

“为师明日一早便要离开,不在的这段时间里,小子你也要多加勤勉,万万不可懈怠。”

“啊?师父你要去哪?”我不禁又是楞了一下,旋即才反应过来老头子在说什么,表情顿时就有些焦急了起来:“师父,你的意思是,谢一凡的事情不在省城解决,而且就算弟子已经迈入令魂之门,也还是不能参与这事?”

知道就算成了真正的画灵人,以老头子的脾性,对付谢一凡这个邪人,他也不会让我参与太多,却也没想到,他还是一如从前,直接把我排除在外,压根就没有让我参与的打算。

老头子微微一笑,沉默了两秒钟后,道:“小子,遇人不淑,辨人不明,致使门派陷入危机之中,这本来就是为师一人的责任,就连小子你也是其中的受害人,所以当着历代先人的面,为师又怎能让你也完全卷进来呢?而且在本门门规中,本来就有遗祸不传代,要保护下一代传人不被邪道残害这一条,所以若非逼不得已的话,就算为师想,也不能把你也牵连进来啊,本来让你一次次被那逆徒和艳傀妖魂欺辱戏耍,就已经是为师的过错了。”

听着这样的解释,我整个人都不禁懵住了,好片刻才反应过来,不甘心地问:“门规中有这么一条吗?为何弟子从来不曾听过?”

“画灵门规一十三,用来约束弟子的不过十之二三,其余皆是用来约束掌门之人,只有接过掌门之职时,才能得知所有门规内容,小子你不知道有这一条,岂不是很正常的事?”老头子笑呵呵道。

“可是……只有师父你自己的话,能对付那谢一凡,和他豢养的诸多妖物吗?”一听是门规如此,我顿时就有些蔫了,纵使心里有疑问,当着历代祖师画像,整整三十四双眼睛,也没有勇气提出质疑。

说完,我又想起,老头子说过二十四和二十五两代师祖,一起花了三十多年时间镇压重新现世的吴越一系的事,连忙又道:“师父,弟子记得你和我说过,明朝神宗至思宗年间,两代师祖齐心协力,花了三十多年时间镇压重新现世,为祸世间,如果真有保护传人这一条,又怎么会出现两代师祖合力的事?”

老头子微笑解释道:“因为情况不一样。二十四代师祖时,并未出现弟子入魔,叛离师门的事情,而是未能完全清剿的吴越一系重新现世,自然可以由当时为师徒的两代师祖,联手倾力而为。但是现在为师面临的,不是吴越一系,而是那孽徒,目前也并未发现,吴越一系尚存与之勾结的明确信息,所以为师自然不能把你牵连进来。”

“真的……没有商量的余地了么?”饶是老头子把区别解释得很清楚,我仍然还是很不甘心。

老头子含笑轻轻摇了摇头。

我整个人顿时如同一只漏气的气球,完全泄气蔫了下来。

“怎么会是这样呢?……”

看我一脸颓然喃喃自语,老头子微笑着沉默了一会后,也不再继续这个话题了,将手伸到中山装胸前的口袋里,取出了一支极为精致,但是只有十来公分长,小指粗细,晶莹如白玉,就连毫尖也雪白一片,好似从来没用过的笔。

饶是此时满心不甘加无力,但看到这精致得如同展物,一尘不染,仿佛不是凡尘之物的毫笔瞬间,我也还是被吸引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