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盛赢第一次看到唐伶的时候,觉得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邋遢的女孩子?
她头发松松垮垮地扎在脑门上,戴着一副大框眼镜,仍没遮住她脸上那圈浓厚的黑眼圈,她穿着简单的白色t恤跟牛仔裤,手上抱着一大堆书,那堆书几乎比她人还高。
不光看起来傻,行为也傻。
盛赢眼睁睁看着她跌在自己面前,手上那一堆书完全成了凶器,直接砸青了他一只眼睛。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她抬起脑袋,看起来就是个书呆子。
自己眼睛都被她书砸青了,她却直直地盯着他看了很久,脸先红了。
花痴,这是盛赢对唐伶的第一印象。
他第二次看到唐伶的时候,还是在图书馆。
她实在是很显眼——土的显眼。周边的外国人很多夜店动物,女生大多热辣开朗,这个东方女生在其中,反而成了异类。
那时候盛赢为了攻克一篇论文,泡在图书馆里查文献。
没想到一抬头,就看到了这女孩子傻乎乎的眼镜,又是一张红的像番茄的脸。
“请问你叫什么名字?”她直直地盯着他,“你长得好好看。”
这一次盛赢对唐伶的印象,低到了谷底:土,难看,还肤浅。
盛赢从小到大都是天之骄子。他见过这样的女生不计其数,她们要么爱着自己的脸,要么爱着自己家的钱。
这花痴不过是其中之一,唯一不同的是——她是最土的那个。
盛赢压根就没有搭理她,只想继续攻克自己的论文。
他在这论文上遭遇了一个瓶颈,他思考了很久也无法解开,这时候这花痴手一指,写了一串书名:“这本文献上有相关资料,图书馆里有。”
随即她又写了一串专有名词。
盛赢狐疑地看着她,将这串名词输进了电脑用网络查,这时候他倒发现这女生倒不是一无是处——至少是个有脑子的书呆子。
无声地经过了半小时,只有按键盘的声音,盛赢终于抬起头时,看见她还是一张红的像番茄的脸。
“就这么红了半个小时?”盛赢眼睛一耷心想,“她的血液循环倒是挺好的。”
“谢谢。”盛赢很敷衍地道谢。
这一句话刚脱口,便看到她的脸这下直接红到了耳根。
“我叫唐伶。”她扶了扶自己的大眼镜,笑眯眯的伸出了手,“我们做朋友吧!”
盛赢是何其高冷的人,他起身就走了。
本以为再也遇不到这个唐伶,却发现自己的论文缺了最重要的文献,去图书馆一查,发现被人借走了,这本文献很古老,里面的资料其他渠道都没有。眼看着论文的,期限要到了,盛赢心急如焚。
这时候她又出现了。
欢欢喜喜地蹦到自己的面前,抱着砖头一样的文献,厚颜无耻地说:“我就知道你肯定会借它!”
“拿来吧。”盛赢伸出手。
“等等。”唐伶赶忙护住了书,贼贼地笑说,“我要你当我的男朋友。”
这一次盛赢对唐伶的印象,算是跌进了深渊:土,难看,肤浅,还特别有心机。
“我不要了。”盛赢起身就走。
“这门选修课,你已经挂过了吧?”
盛赢没想到这么个土包子,居然还能露出这么邪性的笑容:“如果这次再过不了的话……学分凑不够了哟。”
唐伶奸笑着说道:“你确定要放弃吗?”
“好无耻的人!”盛赢气急,转身又看到那张涨得通红的脸。
一个人怎么可以一边羞涩一边耍奸诈?
“一个星期,就一个星期!”唐伶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头发,“我弟弟回来了,他快要把我笑死了,说我压根没人要……好吗?”
一个星期?
盛赢皱了皱眉,这一次他妥协了。但是他打心底里,厌恶这个唐伶。
做她男朋友的第一天,唐伶就拽着他说要出去野餐。
结果差点把草坪给烧了,野餐彻底变成了救火行动。
当她男朋友的第二天,被唐伶拉着出去划船,天气很好风和日丽,游湖的人不少。
结果她特别有能耐,直接把船给划翻了,这就算了。
盛赢湿漉漉地站在岸边,看见唐伶还玩命地刨水?
得。她还不会游泳?于是划船变成了救援。
当她男朋友的第三天,唐伶拉着他说要去买书。
结果唐伶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追着一个小偷就跑了三条街,又被小偷指着枪回追跑了一条街,最后他们阴差阳错跟个小团伙缠上,人一伙被拉警局里去了。
后来案情明朗,因为唐伶的见义勇为行为,在最后还获得了荣誉市民称号,他作为“男朋友”,顺带上了一次报纸。
当她男朋友的第四天,盛赢算是受够了,想着无论唐伶怎么说,他也不会跟她出去。
结果唐伶先销声匿迹了,他终于清静了。
当她男朋友的第五天第六天第七天,唐伶完全消失了,这时候盛赢的心里犯嘀咕了:她到哪儿去了?
怪异的是,这场赌注明明已经告一段落,他怎么反而在意了?
盛赢回过神来时想去找唐伶,却发现连她的手机号码也没有,他居然对她一无所知。
于是他就在图书馆里等,他等着她出现,第八天第九天第十天,直到第十五天,一个穿着红裙的东方美女直盯着他看,这几天他总看到她。
这漂亮女生一头黑色的长发披在脑后,一双晶亮的大眼睛里全是璀璨,五官精致得像是小女孩玩的洋娃娃。美人他虽然见得多,但是这漂亮女生仍然让他眼前一亮。
她一双眼珠子骨碌碌地盯着他看,盛赢正要不耐烦,却听到她说:“盛赢,你怎么在这?”
这声音?
盛赢一愣,不就是唐伶吗?!
眼前这个美女是唐伶?他实在没办法把眼前的漂亮姑娘,跟那个扎着头发大眼镜,稀里糊涂的傻瓜唐伶联系在一起。
“啊。”美女眼睛一眯有些埋怨地说,“我是唐伶啊,你的记性好差啊。”
盛赢:“……”
自己来这等了这么多天,结果她早就出现了,只是自己没认出来?
“你怎么……样子变了?”
“没有啊。”唐伶有些诧异,“我一直这样的啊。”
张口就是胡说八道。
“啊!”她眯眼一笑,“你说我衣服什么的吗?你赶论文,我也赶啊。先前觉都不够睡,肯定懒得化妆啊。”
让盛赢气得牙痒痒的是,这时候唐伶反而睁着一双天真的眼睛看他:“你这几天都来图书馆干什么?你也是过来写论文的吗?”
这傻女人左顾右盼,偏偏没把重点说出来,好像压根没有当他是男朋友一样。
“你前几天哪儿去了?”他有些不爽。
“啊?那个啊。”唐伶眯着眼睛想了一会儿,“我弟弟回来了嘛,本来我想把你溜出去嘚瑟一下,结果他把我抓家里玩儿了一星期游戏。”
一股诡异的感觉占据了盛赢的心情,他不爽。他不爽只是被她当做溜出去的工具。
他一把拽住了她的手说:“我们走。”
“去哪儿?”唐伶看着他,“我还要预备功课。”
“去补第五天第六天第七天,一个星期还没完!”
就这样,他们俩在一起了。
盛赢自小就很厌恶自己的家庭,偏偏在那么一个贫穷惨淡的国家,做那些邪恶的事情,将本来就惨的人民榨得血肉都不剩了。
他自小就有大把的金钱可以花,可是他的父亲对他的压力非常大,这让盛赢拼劲了全力,只想逃开那个可怕的家。
求学期间,他没有向任何人说过自己的家世。盛赢曾经以为自己能融入正常的生活。
但是父亲仍然将他的未来步步紧逼,未婚妻,继承家业,回到红石镇。
他毕业以后的路,已经被刻在了骨子里。
他的父亲按着他的脑袋,用枪指着他,要他必须回肯因,必须回红石镇,必须接受黑市,必须做黑色的生意。
他不想,他厌恶。
他只想跟唐伶在一起,这个女人傻乎乎的,有时候却很聪明。
他无数次问唐伶你为什么要跟我在一起。
她避重就轻:“因为你长得帅呀。”
他再逼问她,她会说:“因为我有病啊。”
在甜蜜的时候,她会邪邪地摸着他的脸说:“只有你能治。”
那时候盛赢不明白她的意思,到最后却发现他确实能治——但不必须是他,唐伶只需要一段爱情来治。
他想听她说一句“我喜欢你”,但是她从来没有说过这句话。
在跟唐伶交往的时间里,盛赢已经抛开了自己的过去,他想脱离自己的家庭,跟唐伶组成一个普通的家。
他会娶她,他们以后会有孩子,可能一个可能两个,不,这些都她说了算。
他未来的蓝图里全都是唐伶,可是盛赢却没意识到,唐伶的蓝图里没有自己。从一开始,都没有自己。
他们闹过两次分手,每一次她都平静得可怕:“盛赢,这对你不公平,我们还是分手吧。”
在知道了唐伶的过去之后,他心疼她,每一次都是他在挽留她。
唐伶从来不会做出承诺,从来不会吃醋。
他隐隐地怀疑过,这个女人是不是根本不爱自己。他感觉得到唐伶随时都在准备离开。
那一次盛赢去了欧洲,就是要跟自己的父亲谈判。
他信誓旦旦地冲自己的父亲发下毒誓,说一定不会回红石镇去,你抱着你的那堆钱继续作恶吧,我要跟唐伶在一起,她是我此生最爱的女人。
那时候他的父亲冷笑着嘲讽:“爱?爱是什么?能吃吗?”
他被父亲毒打之后,浑身的伤痕,就算父亲用枪指着他脑袋威胁,他也绝不妥协。
在从欧洲回去的飞机上,盛赢身上虽然痛得要命,但是满心都是期待跟希冀。
父亲已经彻底断了经济来源,不过这不重要,他能够凭借自己的实力在社会上生存下去,还能活得很好。
他买下了一对戒指,他决定了,要向唐伶求婚。
他想要用余生去守护这个女人。
他相信自己的爱是能打动她的。
他怀揣着兴高采烈地一颗心,想要告诉唐伶:我用我的反抗让父亲妥协了,他同意了,我们可以在一起了。
但是迎接盛赢的,是他这辈子都不会忘怀的画面——她跟另外一个男人躺在一起。
在看到这一幕的时候,他只觉得浑身发凉,像是陷入噩梦,但是浑身的疼痛让他知道这是现实。
这个男人是谁?
盛赢浑身的伤疤还在发疼,却掩盖不住撕心裂肺的痛。
他甚至低声下气地对唐伶说:“只要你说不是,只要你说不是,我就相信你。”
唐伶却说:“我们分手吧。”
这时候,他的那名未婚妻黎可依出现了,那天出现的黎可依楚楚动人,温柔以待。
她温和地抚慰他:“阿赢,我不怪你,你现在跟她分手吧,我们结婚。”
盛赢闭上眼睛,浑身瑟瑟发抖。
他看着一脸冷漠的唐伶,听到她冷冰冰地说:“你知道的,我没有爱过你。”
盛赢气急,他冲出了房门,冲到了街上,他只觉得脑子里嗡的一片。
自己对父亲的承诺就像是笑话一样,他从口袋里掏出戒指盒子,直接扔了出去。
但是扔出去之后,他的心更痛了。
他要捡回来。
盛赢拼命地冲过去捡戒指,什么都听不见,什么都看不见。
回过神来的时候,只看到一辆车朝自己疾驶而来,震耳欲聋的是刹车的声音……
唐伶没有告诉盛赢,自己被他那未婚妻找茬,被未婚妻打进了医院,被未婚妻的言语刺得发了病,她以为自己是个“第三者”。
她懒得纠缠,便直接把林允奚拉来,当了一次“奸夫”。
而从那一天开始,盛赢就消失在了唐伶的世界里。
他在病床上昏迷了3个月,经过抢救,身上还留了一道伤疤,几乎贯穿了他的整个上半身。而这铭刻在心上的伤疤,就是唐伶对他的伤害。
每个夜晚,他摸着胸前那道伤疤,心里满满的,都是对唐伶的怨恨。
在昏迷的3个月里,他辗转反侧的每一个噩梦,都是唐伶跟那男人躺在一起的画面。
他还记得那个男人的眼睛一蓝一绿,他不认识他是谁。
可是盛赢知道,唐伶彻彻底底地背叛了自己的爱情。也掐碎了他想成为正常人,融入正常生活那一丝希望。
父亲嘲笑他说:“看吧,这就是你要的爱情。”
他回到了肯因,回到了红石镇,成为了一个是杀人如麻的盛少爷。
他冷漠,冷血,没有一丝同情,完全换了一个人。
这样的自己,才是父亲希望长成的样子。
当盛赢再次见到唐伶的时候,他满心的复仇。
当他看到唐伶跟那个齐瀚在一起时,他原以为自己满心怨恨,却意识到里面还有嫉妒,而这份嫉妒,来自于不灭的爱意。
他忌妒齐瀚,他不想她跟齐瀚在一起。
那个夜晚,当他听到当年的真相,终于知道看到的那一幕都是做戏,一切全是黎可依的阴谋时,盛赢的心是在狂喜的。
原来一切,都只是误会而已!
我跟唐伶还有机会,我还能回到原来平静的生活。
没错。
在盛赢的眼里,唐伶已经等同于他对普通生活的渴望。
所以这一次,这一次他要紧紧地攥住她,紧紧地将唐伶攥在手里。
过去的一幕幕还在盛赢面前放映,他现在紧紧地攥着唐伶的手:“这一次,我抓住你了。”
这一整片区域,全是乔纳森财团的油田,哪里可能还有什么遗迹在?
盛赢直接把唐伶塞进了直升机里,将她带回了半山别墅去。
一切都回到了原点。
唐伶很困很累,心里很担心齐瀚跟艾伦,不知道他们怎么样了,又担心林叔,又担心林允奚,整个人都陷入了惴惴不安的状态。
唐伶被打了针,在房间里睡了很久很久,隐约之中她听到了吵闹的声音。
这是盛赢的声音:“我受够了!”
他吼道:“我受够了红石镇!我受够了这些事!我要离开这儿,我要跟唐伶离开。”
“哼,你这个臭小子,当真以为自己能撒手吗?你这一手的血腥,还真以为自己能洗得干净?那样的女人到底有什么可眷恋的?”是盛家老爷的声音,“你的未婚妻还在这儿,上次闹腾的事情你还嫌不够大吗?”
“我不管你要玩几个女人,你只要不娶她,养她一辈子都可以!”盛老爷说道,“你忘记了3年前的事情吗?3年前,你口口声声跟我保证,会跟这个女人天长地久。结果呢?”
盛老爷嘲笑:“结果你被戴了绿帽子。”
“不!”这些都是误会,盛赢吼道,“这些全都是黎可依的阴谋,这次不一样,我会跟唐伶有很好的未来的。”
唐伶听得头很疼,她整个人蜷缩进了被窝里,她感觉自己在担心很多事情。
她担心齐瀚,担心艾伦,担心林叔,担心林允奚,唯独不担心自己。
不知道他们又吵了多久?她听到门吱呀一声打开了,盛赢走了进来,将她抱了出来。
盛赢看着现在的这个唐伶,相比于几年前,唐伶的头发变长了,那时候她的头发大约只到肩膀……对,只要把她变成了当年的样子,她就会继续爱我了。
直到今天,盛赢都还记得图书馆里穿着红裙的女孩子,那个女生漂亮,自信,她看起来像是一道阳光,更重要的是,她爱自己。
盛赢给她穿上了红裙子,找人给唐伶剪短了头发,甚至找来了一副大黑框眼睛,他执拗地像是摆弄洋娃娃的小孩,把当年的一切元素,都堆在了她的身上去。
“盛赢。”唐伶坐在椅子上,看着镜子里自己的脸,恍惚之间确实像极了当年。
“嗯。”他环住了她的肩颈。
“我要告诉你一些事情。”
没由来的,盛赢感觉到了一阵寒意。
“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
“嗯。”盛赢说,“图书馆,你抱着书……”
“不。”唐伶说,“我早已经见过你了。”
盛赢拧起了眉毛。
“那时候我的病已经很严重了。”唐伶抬起头,“创伤后应激障碍,伴生抑郁症。我想死,我特别想死。”
可是在他记忆里的那个唐伶,总是笑靥如花。
“林允奚骂我,他说我连恋爱都没谈过,还不配自杀。”唐伶扭头一笑,“他说我必须把你追到手了,才批准我死。”
“那图书馆……”盛赢惊愕。
“假的。”唐伶说,“你是林允奚给我挑的目标,他料定我没办法追到你。”
“我查到你的课程记录,料定你会去图书馆,便在那里等你。”唐伶看着他,“我先装作书呆子的样子接近你,让你留下印象,再假装自己是个特别温暖的女生,毕竟这样的特别惹人爱。”
盛赢的手顿住了。
“还记得我们七天的约会吗?”唐伶笑了,“第一天,我烧草坪。第二天,我翻船,第三天,我拿命去追小偷,你猜我本来是要做什么?”
抑郁的气息萦绕在盛赢心头:“……寻死。”
“我失踪的那四天,是林允奚骂我。”唐伶轻笑了一声,“他说我连死三次都没死成,已经没资格自杀了,于是你又看到我开开心心地跳在你面前。”
盛赢愣住了,他没想到自己原本美好的回忆,一点点被她抹上了黑暗的印记。
“其实你根本不了解我。”唐伶叹了一声气,拍了拍盛赢的手背,“你爱的那个我,压根就是个假人。我这个人脾气坏,玻璃心,爱钻牛角尖。你爱的人不是我。”
“不!”盛赢拧起了眉毛,“我爱你。”
“你连我有病都不知道。”唐伶温和一笑,“又谈什么爱呢?我了解你,你讨厌现在的生活,你不想手沾血腥,向往普通的生活。所以你把这些愿望都往我的身上填。”
盛赢握紧了双手。
“可是盛赢,我扛不住。知道吗?”唐伶看着他。
一片静默。
“盛赢,我真的特别感谢你。”唐伶一脸真挚地看着他,“是你把我带出了抑郁症的阴影,真的,那三年我特别开心。”
她说:“但是咱们放手了,好吗?”
“不好。”
盛赢一颗一颗地脱开了自己的衬衣,唐伶脸色大变:“你干什么?”
他一手握起唐伶的手,将她的手指按在自己胸前:“你摸到了吗?”
唐伶感觉到自己摸到了一层伤疤。
这是什么?
唐伶的手越摸越深,发现这道伤疤,居然贯穿了他的整个上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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