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就这样流失了,王云对此也是很遗憾,他从小便充满雄心壮志,此时却游荡在社会底层,因此王云很不甘心,但想到林霄,他的遗憾和遗憾便隐藏在心里,直到有一天......
这一天,他正在苦恼一件事情,林霄未来的人生走向该从何发展,他不希望林霄走自己老路,给别人打工,看别人脸色。但是不这样怎么行呢?自己当老板?及时他是个经商天才,可这资本哪来呢?要知道现在创业动不动就是几千万几亿的。
此时的林霄不再是曾经的毛头小子了,他已经开始懂事了。一直以来他的学习成绩都十分的优异,由于过于优异,他17岁便上了r国首都哈伦大学,17岁的他已是大二的学生了。如果他要读研或者读博士的话也用不了几年便能学成归来,于是找工作便成了最重要的事情,王云正因此而苦恼。
到了中午,林霄便来到厨房,开始做饭做菜。这并不奇怪,林霄从小就有两个特长,一是继承了他父亲王云的特长,在经济学这方面特别有天赋,甚至超过了王云。
第二就是他擅长做菜,虽然那些菜谱是从网上学来的,林霄本人也没受到什么专业的培训,但即便如此,他炒的菜还是那么的美味,连王云也不禁对他这方面表示赞叹,像他这种人物以前陪客户吃饭少不了去五星级饭店吃饭。
但是像王云这样的经常可以吃到大厨的手艺,却也对林霄所做的菜表示赞叹,可见林霄做的有多么的好吃。
况且王云也曾用一句话来说明林霄的厨艺:“当吃了林霄做的菜后,之前吃的饭菜算是白吃了。”
因为林霄做的特别好吃,吃过的人哪有对别的东西会感兴趣,这不自打发现林霄这一特长后,王云便天天要求林霄做给他吃、甚至有时候林霄心情不好,没心思做菜,王云还是死皮烂脸般要求林霄做菜给他吃。所以可怜的林霄,从那以后每天不仅要学习,而且还当上了厨师这一职业。
当王云像往常一样,做菜时,由于他正在飞快的切萝卜,想把它切成萝卜片。但由于太快手指不小被刀给砍到,血随即从林霄内部飞溅了出来,恰好洒在了厨房窗台上那盆快要枯萎的兰花上。
随后神奇的事情就发生了,那盆兰花以肉眼般的速度快速的恢复生机,到后来不仅恢复到了从前,还更甚于从前。
见到此现象,林霄惊讶极了,嘴巴张的大大的,足以吞下一个鸡蛋。
但随后他又镇定了下来,细心的他马上发现了这一神奇现象完全是由他的血而造就的。想到这他心头变产生了一种可怕的想法。这种想法致使他“自残”。
只见他又拿起锋利的刀子,毫不犹豫的对着自己的大拇指轻轻的割了一刀,很快鲜血便从他的大拇指流出。
滴答滴答,当血流落到地上时,他才猛然惊醒,赶紧拿来塑料瓶把血液收集起来。
半小时后,林霄收集完成了,由于割的伤口不大,所以收集到的血液就那么几滴,但是足够他完成一些测试,于是他信心满满的去准备测试工具,准备开始他的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