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韦德和瓦妮莎走后夜白也陷入了沉思,距离主要剧情触发时间大概还有一年多的时间,那么这一年多的时间可以做些什么?
想了想韦德化身为死侍后跟弗朗西斯战斗的画面,夜白的大脑中灵光一闪,格斗技巧!
没错,死侍与弗朗西斯的战斗当中靠的不是自己的格斗技巧,而是自己打不死恢复快的能力,而弗朗西斯的变异能力无非就是没有感觉,换句话说就是将自己所有的神经系统切除,可是将所有神经系统切除后……人,还可以活动吗?
夜白想到这里后有点儿懵,也就是说弗朗西斯的能力体系如同丧尸一样,只不过他和丧尸的区别在于:丧尸维持行动的方法是靠大脑中枢运作,他们的大脑中枢给出的指令就是进食,换句话说就是不断的吃,只要看见活物扑上去就吃。
而弗朗西斯的力量体系却在于他的所有神经被切除了,但是他的大脑可以进行运转,并且所有变种人都有一个共同效果那就是恢复力变态,而且是一种肉眼可见的恢复力,也正是因为这一点,他的所有神经被切除后他的大脑发出了明确的指令,那就是修复运动神经,正式这个指令在弗朗西斯接受变种的过程中他的运动神经被修复并保存了下来。
对于夜白说,死侍那种莽夫的打发并不适合他,另一种说法就是能用枪解决的人为什么要用肉搏呢?作为一个很精明的人,夜白明白用枪杀不死死侍,但是用枪却一定能杀死弗朗西斯!因为两者的力量体系是完全不同的。
死侍的能力体系其实是现实中一种臭名昭著的细胞——癌细胞。癌细胞的能力是什么?没错,就是无限的生成,这种细胞你是杀不完也杀不死的。而死侍体内的癌细胞数量已经超过了一个活人所能接受的数量了,估计也就是因为这点,死侍才敢对着自己的脑袋开枪!因为他知道,就算是把大脑给打穿自己的癌细胞也会为自己修复大脑的损伤,算是一种怪异的永生吧……当然如果这种生命体真实的存在于现实世界,保不齐会被那些科学疯子给抓去做切片实验……
当年秦始皇求永生也是想要这种药物的,可是没想到的是徐福离开炎黄大陆去东海后变没有再回来过,这倒不是因为徐福死了,而是因为徐福不敢回来了,因为他在当时炼制丹药的过程中就知道了这种长生药的副作用,回去后怕被嬴政杀头,索性就躲在了东海里,说起来岛国人其实就是徐福留下来的啊……
想到这里夜白不由得有些感慨和头疼,因为这一年的时间要做的事儿太多了,可时间又太少了。
格斗技巧,射击技巧,布局,偷取血清,还要把弗朗西斯的所有安全屋搞清楚,这些工作对于夜白来说,工作量有点儿大啊……
和黄鼠狼打了声招呼,往吧台上又拍了四千多美刀便走出了玛格丽特酒吧,打了的士回到自己出租屋,刚躺倒床上后,便想到了自己现在身上还有两万三千多美金,应该可以从网上买一个训练假人还可以去美国警察局考取持枪证,布局的话……就从史密斯这个坏小子身上开始下套吧。
想到这里,夜白直接在网上订购了一个格斗训练假人,跑到了枪械点找老板开证明然后去警局考取持枪证,当然现在是晚上了,考持枪证是不可能了,便开始进行布局。要想让史密斯现身无非就是有癌症患者,他们制造超级奴隶的对象就是这些活不久的人,如果成功了你获得非人的能力,但是将要被制成超级奴隶,或被军方收购,或被一些磕药上瘾的政治家企业家买下……总而言之你进去了就只能做一辈子的奴隶了。
可布局的人究竟该找谁呢?那个在实验过程中和死侍关系很好的家伙?算了吧,怎么看人家也算是一个好人,这么真对人家干啥呢?
想了足足有半天,下一秒夜白骂了自己一句:“真蠢啊,直接去找死侍逃出来后住的那个出租屋里的那个老太太啊,这样可以获取到死侍的血液,并且寻找这个老太太的中途可以帮死侍解决掉这些坏家伙,只不过……必须实在他们两个在洗衣店里见过面之后……”
看了看天色夜白觉得时间也不早了,直接盖好被子睡觉,充足的睡眠可以决定明天的行动效率!嗯,没错,就是这样!
其实就是你喝多了吧,布谷鄙视的想到,但是它又不敢说出来,因为他害怕夜白这家伙像当初一样把自己揪出来然后怒搓自己的鸟头,只是想了想,布谷就浑身一颤,看来上次搓它鸟头给它带来了不小的心理阴影。
一夜无话,第二天早上七点钟,夜白睁开了眼睛,因为他听到了敲门声,穿好拖鞋嘴里喊着:“来了来了,请稍等一下!”说着夜白将匕首挂在腰后,然后小心翼翼的将门打开。
“您的快递,请签收一下。”一个戴着黄色鸭嘴帽的男人说道。
听到这句话后夜白一愣,我靠?这美国快递效率这么高的吗?昨天晚上下的订单,今天早上就到了?不会有猫腻吧?一脸疑惑的看着快递小哥问道,“收件人叫什么?”
“夜白。”
“嗯,好的。”
确定了是自己的快递后,夜白立马签了名,然后把快递拿了回去,就去洗漱换衣服了,弄完一切后,便跑到了一家枪械电,俗话说得好有钱能使鬼推磨,四千美刀一甩,枪械店老板直接笑眯眯的把证明开了出来,当天夜白就把持枪证考了下来并且买了大量的枪支弹药,当然,步枪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是纽约市。
回到出租屋之前,夜白又买了一台笔记本包括一切上网工具,一切购置齐全之后这才回到出租屋,将一切准备妥当之后,开始了格斗训练,按照网上的视频开始学习,上下的一天除了点外卖几乎都在训练,直到晚上起点七点,夜白冲了个凉,换了一身衣服朝着玛格丽特酒吧出发,同时他还带上了笔记本电脑,目的很简单找黄鼠狼帮忙调查一下艾尔和史密斯特工,在夜白看来黄鼠狼常年和这些特种兵雇佣兵厮混在一起,再傻的人都能学到点儿东西,更何况现实世界中死侍这部电影已经出到了第二部,在第二部中黄鼠狼为死侍帮了很大的忙几乎小到一点儿芝麻大的事儿也有他的参与,如果不是他多米诺估计也不会和死侍见面,并组成小队。
而且在黄鼠狼被抓后,为了自保直接将计划全盘托出,由此可见的是黄鼠狼这个人人如其名,狡猾聪明,同时也是一个非常不错的朋友,找他帮自己差个人,无非就是多花点儿钱的事儿,在现实世界中夜白可能没那么多钱,但是在电影世界中他穷的可能只剩下钱了。
到了玛格丽特酒吧后,夜白直接推开门提着笔记本电脑去吧台找黄鼠狼,当黄鼠狼看到夜白后明显十分高兴,因为昨天夜白表现的很大方,这种大方不仅让在场的所有雇佣兵很佩服他,也让黄鼠狼觉得这个财神爷自己应该好好把握住,当在场的雇佣兵和特种兵们看到夜白后,全部都很高兴的和他打起了招呼,尤其是巴克,因为昨天的事儿对巴克来说历历在目,很丢脸,可是夜白却以请所有的特种兵雇佣兵喝酒为代价好让自己有台阶下,对于这些退伍的兵来说,朋友就是这么简单,你请我喝酒请我吃饭,我就把你当朋友当兄弟,你要是有一点儿事儿,拼了命也要帮你!
“嘿,巴克。”看到巴克后夜白娴熟的上去拍了拍肩膀打了声招呼。
“嘿,夜!”巴克显得很高兴,“哦,夜昨天的事儿要谢谢你!要不是你我估计已经成为他们口中的笑柄了。”
“不不不,都是朋友不是吗,巴克?”夜白笑着说,“既然是朋友肯定要帮忙对吧?”
“对,没错,夜。”巴克说道,“你这个朋友我交了!”
夜白点了点头,走到吧台先点了一杯威士忌,刚喝了一口,直接掏出三千美刀喊道:“朋友们,今天还是我请客!各位敬请的喝!”
在场的特种兵和雇佣兵们一时间又欢呼了起来,不再理会这些人夜白转身和黄鼠狼开始交谈了起来。
“嘿,哥们儿,能帮我调查两个人吗?”夜白喝了口酒后玩味的说道。
“哦,当然,要调查那两个人?”黄鼠狼没有一丝犹豫的回答道。
“一个盲人老太太,黑人,叫做艾尔,另外一个是白人,每天都穿着西装游走在得了癌症的人群之间,具体叫什么我不太清楚,但是别人都叫他史密斯特工。”夜白认真的说道,说话的中途还将笔记本递给了黄鼠狼。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