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赣g
作者:开心的马蛋      更新:2019-07-26 13:10      字数:3297

重新坐上了车子,王征南才用眼睛瞟了瞟居民楼的方向。

“威哥……这……”

王征南一时语塞,不知该用什么来形容刚刚的地下室,说是裁缝铺,感觉有些不恰当,说是工作室,有感觉不是那么回事。

“孙叔啊……”沈扬威笑了,说道:“孙叔专门给我做衣服的,以前是给我爸,现在是给我。”

反正两人也是在车上,没什么事可做,权当是闲聊,沈扬威也就讲起了有关这裁缝铺的事。

“我那孙叔,本事大着呢,见识也广,他比我爸爸小不少,喜欢做衣服,我爸爸就出钱,让他留学!年轻的时候,先后去意大利、法国、rb留学,学的就是做衣服。”沈扬威说道:“我从上中学开始,衣服就都是孙叔给我做。同学们都穿校服或者当时流行的各种夹克的时候,我就永远是一身最得体的西装。”

接着,似乎是像传授人生经验一样,总结了一句:“我一直觉着人穿衣服啊,可以不用多帅,重要的是要体面。”

不过王征南总觉着,他说这话真的有点得了便宜还卖乖,自己长了那么一张脸,还说什么可以不用多帅……

沈扬威说完这话显然也意识到了这回事,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自卖自夸的说道:“你威哥我当年是真的帅,八十年代末的时候东北还不像现在,那时候我就是全国圈子里都出了名的大富二代,大纨绔……那时候我差不多就像现在的徐卫堂吧,但是比他能折腾,比不比他聪明不敢说,比他帅是肯定的,徐卫堂他哥哥你见过吗?他要能站起来,再帅那么一丢丢,差不多就像我那时候了!”

说着他好像回忆起了峥嵘岁月,脸上露出自恋的笑容。

但是他说的话,王征南的的确确是都相信的,他讲自己的故事,只可能是把一些事一笔带过,往小了说,低调一些,而不会吹嘘什么。小黄毛儿那张脸没话说,去演电影基本就是个流量影星,但是和沈扬威比还真就差了一点。单论长相,算上电视里看到的明星,甚至都少有能平分秋色的。

“我性子野,做事很闯,爱交朋友,但是那时候就有人说我,说我是个愣头青,傻有钱,我家也就是暴发户。”不知道为什么,沈扬威说这些话的时候,脸上还带着几分洋洋自得,“最关键是!他们说我穿貂皮很土!我这么些年,从来没有人敢说我穿貂皮土!谁还没点爱好了?而且我穿貂皮还那么帅!再说了这哈尔滨冬天多冷啊,不穿貂皮就得穿棉衣,肿的像个大粽子!谁穿?”

“侮辱我的品味,那我当然不能忍了!但是我还不能跟他们针锋相对的对骂,掉面儿!咱东北人不就好个面儿吗?”一边说着,沈扬威还拍了拍胸脯,“我不光不打他们不骂他们,我还请他们到哈尔滨来吃饭。”

接着,他切入了正题:“吃完饭,我就说,也没给你们准备啥礼物,领你们去个地方定做一身衣服吧!当时他们还在私底下嘲笑我,觉得我能找到什么好的做衣服的地方?然后我就带着他们去了孙叔那,我告诉他们,孙叔只给我们家做衣服,孙叔也给我面子,跟他们说我爸爸为了穿上得体的衣服,如何支持他培养他。”

“他们看到我穿的每一件衣服是怎么做出来的,我穿的貂皮是怎么一块块选料的,打从这出来,那几个人就服了,那时候开始我就知道,人要真正成为一个上流社会的人,不是光靠着胆大钱多,这些东西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换句话说,如何从一个newmoney,变成一个oldmoney。”一边说,沈扬威还用闲着的那只手,比出了个数钱的手势。

王征南听了这席话,皱了皱眉,低下头没有说话。

一路开车,时间约摸中午,两人到了哈尔滨的树林商业区。

沈扬威也没等着王征南发问,就直接和他说,穿衣服也不能和他一样总穿的那么正式,该买几件休闲的。

说是买休闲的,两人还是先到了菲拉格慕,买了三条皮带、两双皮鞋,沈扬威打量了一圈他家的新款风衣,好像不是太满意,跟王征南说,孙叔做的比他家好多了,回头让孙叔再给他做风衣。

之后再逛的,就是些廉价的休闲品牌了,先到李维斯买了一件工装夹克,一身牛仔套装和两件很搭牛仔的卫衣,买了双天伯伦鞋子,又去耐克买了一身运动服和一双跑步鞋,还有些零零散散的小件,帽子t恤之类的,算是大功告成。

出了门直奔街对面的积家手表门店,本来王征南还不认识这些牌子,以为只是高档点的服装店,也就没当回事。

店里不知道是哪个人认识沈扬威,见到是他直接是经理上来迎接,转了一圈没说废话,直接拿下一块近二十万的手表,经理还表示可以送给他,结果被沈扬威婉拒了。

一旁的王征南之前还算淡定,见到这块手表就开始连连摇头,还说不是心疼沈扬威的钱,是怕自己办事的时候,万一磕坏了会很心疼。

沈扬威根本没听他的,直接把手表给他戴上,然后乐呵呵的跟他说,孙叔做的衣服,随便一身就得值这块手表的价钱,刚才让孙叔做的几套衣服,估计够在哈尔滨买套房了,还问王征南要不要整一件他的同款貂皮,吓得王征南连忙摇头,一般人哪驾驭得了这个?

这回王征南彻底麻木了。

一番疯狂地购物之后,两人重新回到了车上。

树林商业圈离着沈扬威的枫玉阁很近,但是也不能把车扔在这里啊,两人就开始往回返。

坐在副驾驶上,已经是下午了,日头落了一半,王征南已经换上了新买的衣服,一件深绿色看起来有些脏脏的卫衣,加上一身水洗做旧的牛仔套装,天伯伦的鞋子,因为头上同一处地方两次受伤,王征南头上伤口上已经不长头发了,所以带上了一顶卡其色的鸭舌帽,帽檐拉的很低,眼镜都罩在阴影里。

整体效果很适合他,至少比之前在酒吧发的松松垮垮的西服和出去和大鹏他们一起买的几十元一件的休闲装强了太多,至少不至于一眼看上去就是给祖国实现全面小康拖后提的阶层了。

一向还算理财有道,金钱观念很深的王征南翻看着手里的一沓小票儿。

虽然他也知道,自己的人生轨迹终将和前二十年的生活告别,可看着这些数字,一时间还是一阵头痛。

那些衣服普遍千元左右的价格就已经不低了,可他们的总价在那块手表面前似乎都成了零头。

想到这,王征南忍不住又调整了一下左手的手表,似乎觉着怎么戴都有些扎手。

“怎么了?”沈扬威看着车,扭过头撇了一眼苦大仇深的王征南。

“没咋。”,王征南连忙摇头,然后又问道:“咱们这是上哪啊?”

“回馆儿里啊!”沈扬威回答道:“今儿你就准备上岗吧!我那没几个员工,好多还都每天有事,你来帮着端点茶,上个菜啥的。”

一旁王征南如释重负般点头,似乎觉着还是这样的日子舒服点。

想了想,他又问了一句:“平时来的人多吗?”

“放心吧,累不着你。”沈扬威笑着说道:“有时候,一星期差不多也就能来两三桌人。”

“那今天有人预定了?来的什么人啊?”王征南也不避嫌,直接张口问道。

“提前很久就订了,今儿晚上过来。”沈扬威盯着前方迟迟没有变化的红绿灯,似乎陷入了回忆,“是我一个朋友,认识好多年了……嘿嘿,现在混的挺不成器的,能好好和他装回逼。”

……

只不过几分钟的车程,两人就回到了枫玉阁。

这是王征南第一次来到这,总觉得这不像是餐馆,用会所来形容更恰当,但沈扬威一再强调,不是会所,就是餐馆,王征南懒得上纲上线的犟。

总得来形容,这就像是一处建在市中心的别墅,让人奇怪的是,门外的大街上就是车水马龙,一进了这院子,竟然就给人一种僻静的感觉,想来门口稀稀落落的树、冷色调的墙面和特殊的建筑风格占了一半原因,加上这明明身处闹市却无人进出,才给人一种这样的感觉。

院子里的空地很大,足足有快二十个停车位,但沈扬威的强迫症应该已经病入膏肓了,总觉得自己的车子停的不直,在车子里足足调整了十几分钟,比开车回来的时间还长,就在一个小车位里来回挪动,下了车还不是很满意的盯着瞅了半天。

王征南在一旁耐心的指挥着,但也有点无语,偌大的院子只停了两辆车,别说横着挺,拆成零件铺在地上也放的下。

这边指挥完了,王征南的目光就向着院子里的另一辆车飘去,挂的牌照开头是赣g,是什么车王征南也不太清楚,但看起来不像是什么高档车子。

这时,从屋里走出一个身材矮壮的男子,有些地中海,满面红光,身后跟了一个穿棕色夹克的男人。

一出门,那矮壮男子就张开双臂:“老沈!”

“老江!”

沈扬威也忘了停车的事情,快步走向前,给了他一个拥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