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清早,王征南起得很早,收拾起东西,为白天出去漂流做些准备。
天下无不散的宴席,王征南和胡惟庸也在一起生活了几个月,关系还算融洽,终于也到了分别的时候。
胡三顾又天天给儿子电话轰炸,说最近怎么怎么不舒服,身体怎么怎么不好,还让一些叔叔阿姨之类的联系,胡惟庸就算对父亲的情况再清楚不过,可老爹把这杀手锏都亮出来了,他还能怎么办?不走也得走了。
这临走之前,准备着跟几个人一起出去爬个山,漂个流,然后开开心心的分别。
这天,平日里很爱睡懒觉的胡惟庸也醒的很早,只是睁着眼睛,侧着身子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看上去好像是在思考什么,其实并没有,只是脑子放空的发着呆。
“要走了啊。”王征南敲了敲门。
“知道了。”胡惟庸答应了一声,翻身靠在床头:“等我穿完衣服啊。”
“那我先下楼热热车,好几天都没动了。”
半晌,响起了关门的声音,王征南出去了。
虽然是大清早,可胡惟庸却莫名的感觉有点疲惫,拽了小枕头垫在身后,然后叹了口气。
歪头看了眼床边收拾好的行李箱,行李箱敞开着,其中一边最上面放了一个相框,相框有些磨损,似乎有些年头了。
照片上,胡惟庸还是半大孩子,但是却带着蛤蟆镜,穿着貂皮,坐在敞篷车的副驾驶。
驾驶座坐的是沈扬威,三七分的头发被太阳照的发亮,身上只穿了一件白衬衫,比了个剪刀手,手有些发虚,似乎在拍照的时候抖动了。
那年是00年,自己才十二岁,来哈尔滨玩,威叔新买了敞篷跑车,在当年估计就是全哈尔滨最拉风的车了,威叔一向是这样,什么都要最好的,当然,这也是理所应当的,毕竟,如果不是最好的,怎么配得上沈扬威三个字?
威叔开车带自己出去兜风,还是老样子,貂皮,蛤蟆镜,一手抽着烟,一手把着方向盘,给自己讲着他好像永远都说不完的故事。说道了高潮情节,还要深沉的吐一口烟圈。
当年就发现了,威叔是世界上最帅的人,当年自己觉得,人有多帅,一半是靠身上的衣服撑的,威叔这么帅,穿他的衣服肯定也很帅,在半路上就非得要试试威叔的衣服。
寒冬腊月的哈尔滨,能冻掉鼻子,威叔没犹豫,就把貂皮脱下来给自己,还有从不离身的蛤蟆镜,只剩下一件白衬衫。
记得自己当年问威叔,帅吗?威叔说帅。
于是自己又问:能不能多穿一会啊,威叔的回答是:送你了!
当时年纪小,既不会关心人,也有点傻,问威叔冷吗,他说不冷,就以为他真的不冷,现在想想他那副挨着冻,故作镇定的样子可真好笑。
穿了一会,就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了,毕竟从没见同学之类的同龄孩子,穿过这种衣服,也没有镜子,不知道是不是很滑稽,就跟威叔说,咱抄小路回家了。
威叔看穿了我的心思,他不仅没抄小路,还挨着冻开车兜了一大圈,从中央大街可以行车的地方来回跑了好几圈。
他说,自己觉得好,就要大胆的跟人展示出来,没必要因为不好意思,而把自己喜欢的东西都藏起来。好东西,就是要给所有人都看到,让所有人都知道才对啊!
回到家门口,威叔说留个纪念吧,拍张照,掏出相机,拍下了这张照片,拍的时候手还因为天气冷打着哆嗦,剪刀手都有些虚了。
后来听说他感冒了,在家躺了一个星期。
想到这,胡惟庸嘴角不禁露出了一丝苦笑,有些怀念。
他弯下腰,把相框拿到眼前,用手擦了擦。
“沈扬威啊……”胡惟庸小声嘟囔了一句。
现在局势不同了,胡惟庸是很聪明的人,自然看的清楚,他和王征南在一起生活几个月了,虽没有什么共患难的经历,但也算是不错的朋友。
几个月来,王征南可以说是一句底都没透过。最初一段时间还没察觉什么,但是张第一的到访,让他把很多事串联了起来,结合之前威叔说过的话,他再看不出一点蛛丝马迹估计就真的是傻子了。
山雨欲来风满楼,最近这几年很可能会有很多大的调整与洗牌,虽然有点不切实际,但随着时间的流逝,直觉告诉他一切的关键就在这个总爱眯着眼思考的男人身上了。
前段时间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威叔似乎沉闷了不少,父亲三天两头给自己打电话,也都是话中有话,然后是徐卫堂,张第一,即将赶来的徐晓北,传言中提到过的希千往,还有自己的那位大伯,一切的一切都让他愈发肯定自己的想法。
虽然不愿意承认,但是根据父亲和威叔多次对自己的暗示,接下来两方的关系是继续保持以前和睦,还是种种隐藏已久、一直被人为的压下的矛盾一起爆发,大概率都取决于这个男人了。
一方是待自己视如己出的沈扬威,一方是血浓于水的亲爹,而自己就是夹在两方夹缝中的人,而且是最中心的那个,他对自己究竟能产生多大的影响也不言而喻,想必威叔让自己和他生活这几个月,就是让自己和他有点人情在,日后手下留情吧!
可是在他眼里真的有人情这种东西吗?胡惟庸不是很确定。
脑中又浮现出王征南每天早上光膀子披着牛仔夹克在阳台抽烟的样子……
吞吐的烟雾遮盖了他的脸,脸上的表情看不真切,朝夕相处数月,却从未有一刻知道他心中究竟藏着什么……
胡惟庸觉得有点脊背发凉。
这时候,是要把未来让一个相识数月却不曾交心的人决定,还是赌一把,把命运攥在自己手中呢?
快要离开东北了,想要获取重要信息之后就很难了,留给他选择的时间不多了。
他望向房门的方向,眉毛皱成一团,似乎在做着什么艰难的决定。
“咚、咚、咚。”
敲门声突然响起,不由得吓得胡惟庸一个颤栗。
“老胡快点吧!还没穿完衣服呢?”王征南的声音从门外穿了进来。
“马上了啊!”胡惟庸回应了一句:“刚才上了趟厕所!”
……
十几分钟过去,胡惟庸下了楼,驱车前往了枫玉阁。
小黄毛和大鹏都不会开车,所以准备蹭胡惟庸开的奔驰s500,须尽欢兄妹开一辆甲壳虫。
结果到了馆儿里之后,须晴日非要坐胡惟庸开的车,说他没去过,自己能指指路。
这话当然是没人信的,事实上须晴日也只有很小的时候去过一次,肯定早就不记得了,要说指路纯是扯淡,他哥自然也不信,据理力争可是胳膊拗不过大腿,最终大鹏和黄毛儿两人憋憋屈屈的坐了甲壳虫,王征南坐胡惟庸的副驾驶,小丫头坐在后排。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车程,十点半左右抵达了帽儿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