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丁巳时。
煞东,冲天黑气漫盖。
忌祭祀、斋醮、赴任、出行。
莫自知最是在意卜算,手指翻飞,心下早已了然。
苦笑着望了望当先昂然而行的李无锡,心道此子果然坦荡,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却是比自己这个桃源联盟盟主果断多了。
殊不知,此时的李无锡心中也是七上八下。
每走一步,便感到一分人族的誓愿之力加诸肩上。
他不敢回头,生怕一回头便忍不住眼中的泪水。
人族难道真的已经到了末日么?
否则为何这无数人的誓愿之力中饱含着恐惧、不甘和愤怒!
每一个因丧尸而家破人亡的孤老寡弱,
每一个被战争磨砺得心如磐石的战士,
都在心底呼喊着:“报仇!报仇!”
然而每个人也都明白一个事实,那就是在强大的徐福面前,这根本就不能称之为一场战争,更像是一场对人类展开的屠杀!
无论是以前自诩强大的人类武器,还是曾经坐井观天的道门修士。
在恐怖的徐福和七杀血尊面前,在无数的进化丧尸面前,都是那么的不堪一击。
更何况,在丧尸潮爆发的最初那段时间,人类的战力就已经被消耗了百分之七十还多。
到如今,聚集在西山基地周围,尚可一战的所有力量,也不过就是二十万左右。
此刻,在京城的其他地方,在神州、在亚洲、在全球,无数的丧尸正在肆虐地扫荡人类的最后一丝残存力量。
最后不到千万之数的人族,每分钟都以千百计地挣扎着死去,抑或被咬成丧尸。
人族的希望,地球的希望,如今正聚集在神州、在京城、在通往紫禁城的路上,在这个年轻的道门统领身上。
然而,李无锡心中却是对自己身边的战力有着清醒的认识。
单凭道门这些力量,绝对不是徐福的对手!
那徐福得到宇曾利美奈的血之后,修成血神真身,一身力量独步天下,就算李无锡缇典玄德三人齐上也无法与他抗衡。
就算魔星单聪怜也要一年之后才能和他打个平手而已。
当然,前提是魔星能够在此战结束后,活到一年之后。
徐福手下第一高手,乃是七杀血尊第一尊,血魔袁唯亭。
他由天魔而入血魔,紫雷七击、邶扬钧刀、神武天魔功都是暴强杀招。
再加上血魔肉翅的风雷之力和血祭阵法,可算是徐福之下二代僵尸中第一人,等闲四五个地仙也无法奈何他。
血魔之下的第二血尊乃是血佛答莱。
这老贼混合了高原密宗的信仰之力,以及昆仑紫枢的元力修为,再加上血佛本身的威能,也能抵得两三个地仙。
第三第四血尊蜉蝣和蝙蝠,经过血神真身的加持,独斗一个地仙不在话下。
至于其他三个血尊,紫身老道和张哲张筱雨兄妹,虽然被徐福咬成僵尸时间不长,也算是三代僵尸中的佼佼者。
虽然三人对地仙级修士无法可施,但对战升举期及以下的修士肯定是毫无压力。
更何况,除了徐福和七位血尊单打独斗的能力之外,那传说中的血尊七杀阵也是颇具威能。
就这么一边满打满算,李无锡算算自己手中的修道者,怎么也抵不过徐福一方。
更何况现在每一秒都有高级进化丧尸在外屠杀着人类。
而人族由于力量所限,根本已经无法抵挡。
难道今日果真是个死局?
难道人类真的今日当灭?
站立在禁城门前,李无锡望着城楼上趾高气扬的徐福,心中的阴云越来越沉重。
徐福同样也在打量着面前的这个年轻的道士。
如果说前些日子自己在东海岛上还嘲笑他原来是蚁族不堪一击的话,经历了在神州大陆这些日子的东征西讨和调兵遣将,徐福对他已经是刮目相看。
能以一己之力将传说中分散四方的各大桃源连成一块铁板,为拯救人族于危难之中而大杀四方;
能以一己之力将千百年来内斗不止的神州道门强行统一领导,战蜀山、灭昆仑,并带着道门将神州丧尸打杀得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
若非徐福出手,胜负早已分明。
这样一个后起之秀,这样一个对手,虽然不能说是强大的对手,但也足够他徐福重视了。
更何况,在东海,这小子竟然能在大战之时临场提升修为,从一个修真之士奋力上升到可以得窥修仙的门户。
此子绝对不容小视,也绝对不容他再存活于世!
今日之后,他李无锡必须要从世界上消失。
诸如此类的神话,也必须只能在他徐福的阵营中出现!
小子!我本对你惺惺相惜,不忍加害。
可惜啊,卿本佳人,奈何做人!!
如果你肯做僵尸,也许我会饶了你也说不定。
可是,你愿意么?
徐福惨绿的双眼中带着一丝淡淡的血红色,两道凌厉的目光直直地刺向李无锡,似乎想从他的眼中找出哪怕一丝胆怯和弱点。
李无锡摇摇头,驱散了心头的一丝阴云。
胆怯有什么用?
示弱有什么用?
徐福会就此放过人族一条生路么?
很显然不会。
李无锡很明白,从徐福被秦朝官场排挤、心生绝望、意冷心灰地出走东瀛的那一刻开始,他对人族的最后一丝感情也便断绝,剩下的只是对实力无休止的追求和对长生无休止的渴望。
他要用无上的实力将人族踩在脚下乃至扫荡一空,以报复自己心中最深沉的怨念;
他要用永恒的长生,看着自己的曾经的敌人一个个地死在他之前,落得悲惨下场。
这两点,他几乎都要成功了。
他成功地将这个世界变成了丧尸世界,人族濒临灭绝。
而当年排挤欺侮他的那些人也早已经灰飞烟灭几千年。
他徐福马上就要成功了!
很不幸,很不幸,你遇到了我。
徐福,你遇到了我李无锡!
我不是谁,我只是曾经山阴的一个泥头小子,饿着肚子在芦苇荡里赤着脚捞虾米的垃圾仔,被那些土著小孩叫做王德彪和硬盘的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