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学政因为论文抄袭而被母校华中师大开除学籍,一时间网络上沸沸扬扬。可是,我由他想到的却是郭敬明和中国作协那匪夷所思的行为,他们的做法,给我的感觉是: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镜头一、2oo4年,孩子读高中了,一次回家,眉飞色舞跟我推荐,叫我看看《萌芽》杂志上的连载《梦里花落知多少》。于是,卫生间如厕的时候就看一看了,一看以后,人到中年的我很是佩服,毛头小伙子,居然有这样把握情感小说的能耐,真是后生可畏!可惜,没有等我看几期刊载,有新闻报道该作品抄袭一个女中年作家的作品。一刹那,郭敬明的形象掉到狗屎堆里了,再也没有兴趣看完该书。更加不看其以后作品。纯情,青春作家自居的,居然是这样与“纯净”水火不容啊!
我关注事件展,后来法院判抄袭罪名成立,出版社和郭敬明被罚款。可是,他决绝地不道歉,为此,我又把其人格放入另册!我的同是八十后的孩子,和全班的同学一起是订阅了该杂志的,还非常喜欢该杂志。结果当知道事情真相以后,语文老师一说,无疑给那些高中生扔了颗“屎蛋”,青春作家的如此搞坏,让他们没有想到!但是,也居然有青年学生,认同其作为的——功成名就了,管他是什么手段,抑或是不择手段!做铁杆粉丝!
镜头二、中国作家协会,年初把郭敬明纳入作协!使得中国作协在我心目中神圣的地位,也打了个问号!因为类似事件,全球通用的做法是零度宽容!镜头三、昨天又有新闻:郭敬明再次“抄袭”引的争议——因为有媒体爆出郭敬明的新书《小时代》涉嫌抄袭《穿prada的女王》,东莞8o后作家林萧公开向郭敬明挑战,并呼吁所有8o后集体抵制抄袭的伪文学,再次引了一场有关8o后文学的争议,国内多家媒体对此进行了关注。(1o月3日《东莞日报》)
据报道,点燃此次争议导火线的是《小时代》的主人公林萧与8o后作家林萧同名,郭敬明被爆抄袭的文字正好是主角林萧的工作片段完全照搬《穿prada的女王》。对此,8o后作家林萧在其刚完成的长篇小说《苦夏》中也塑造了一个名叫郭敬明的人物形象,林萧称是“对郭敬明一个有力的还击!”郭敬明是何许人也?被称为“中国青春文学第一人”,由于其作品广受读者欢迎,2oo7年中国作家排行榜位居第一名,将众多著名作家远远抛在身后,今年又被美国《纽约时报》评为“中国最成功作家”,在他头上的光环可谓数不胜数。8o后作家林萧尽管曾被评为第四届全国十佳文学少年,担任过由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谭谈题写刊名的《青少年作家》主编,也曾一度在青少年文坛引起强烈的反响,但相比当红作家郭敬明而言,人气似乎明显不够,争议一起,网上呼声一片,林萧马上遭到了郭敬明粉丝的“围攻”。在众多的争议中,很多郭敬明的粉丝明显偏向郭,笔者在不少网站看到,很多人甚至坦言:“就算郭敬明再次抄袭,我们也喜欢他的作品,有本事你也抄出个一百万!”还有不少郭敬明的粉丝干脆直接骂人,“***”、“***”、“搞死他”等脏话出自所谓的郭敬明的粉丝之口,矛头直指8o后作家林萧。郭敬明的新书《小时代》抄袭是否属实,笔者不敢妄言,该由法律去判定。这不由让人想起了郭敬明的“成功之路”,从《梦里花落知多少》被法院判决抄袭罪名成立到郭敬明拒绝道歉,从《幻城》“抄袭”《安珀志》,《夏至未至》“抄袭”《nana》,到《小时代》“抄袭”《穿prada的女王》,似乎郭敬明的每本书都与“抄袭”一词有所牵连。“抄袭”并非光彩的词语,但郭敬明却能一直得到读者的喜爱,这不能不说是一件怪事。再联系到郭敬明的粉丝宣称的“有本事你也抄出个一百万”,笔者不禁为年轻一代的价值观和人生观所担忧,倘若人人都崇尚最终的物质财富,不以抄袭为耻反以为荣,为获取成功不择手段,这于国于民都不是一件好事!
这下子,郭敬明以及中国作家协会,在我心目中的地位真是降低到海平面之下了!以至于我对青春作家整个群体产生了怀疑——再也不敢去看什么青春派劳什子了!本来还以为可以赏析赏析提高提高呢!一粒老鼠屎会坏一锅汤就是这样的景象吧!
所以,笔者质疑中国作家协会:中国作家协会把一个抄袭为生的所谓青春作家,纳入作家协会,此壮举堪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堪称世界奇观!——应该载入屎册!(恕我不文明一下)理由如下:谁都知道,人的创新、创造力是人类文明展的原动力。作为精神创造的写作——文学创作,属于意识形态生产更加如此。否则,如他这样做,是非常可耻的!作协把这样的人收纳进去,是做了一件蠢事!如他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抄袭,事实上,已经不是“一念之差”可以说的了,而且,我认为在文化领域,在文学创作上,如此“偷窃”而大红大紫的,给社会的负面影响力,是很大很大的,不用说,那些年轻的受众了,就是成年人,明白这样的黑幕事情,当事人却还一路绿灯,在文化市场上畅行无阻,实际上带给社会大众的是这样的一个“氛围”——只要“成功”,不择手段算不了什么!让国民、特别是青少年的价值观念更加的错乱。此举之后的不良影响,不知道有多么的深远了!影响之下,假冒伪劣盛行,估计是江山代有“剽窃王”这样的才人出啦!
真是中国文化的悲哀!中国文学的悲哀!中国小说界的悲哀!中国文人的悲哀!中国新一代的悲哀!中国作协的悲哀——以抄袭为生的人,登堂入室,进入中国文学最高的机构。中国作协啊——粉丝力挺郭敬明,不要说是新一代粉丝的悲哀了,他们认为不择手段获取了名利就是成功,他们有些幼稚可笑是非颠倒,他们人生观、价值观念错乱,因为年轻或许还有可以原谅之处,但是,我们的那些作家、堂堂国家的作协,推荐他进入的那些人,何曾就不是可悲到极点!为什么对于抄袭要如此宽容?你们真的是要繁荣中国伪文学?生怕现如今的社会还不够伪劣、不够作假多多么?
我们这个社会有太多的人把卑劣、把无耻、把不择手段获益当做了普世价值,人生信条!
已经形成了一种恶俗的风气,那些追随的粉丝,十有**认同其行为了,所以如果抱着这样的价值观、人生态度去为人做事的话,如果做官做公务员则难免贪污受贿;办个制药厂或者只是手工作坊,难免制售假药;酿酒就难免勾兑毒酒;生产奶粉难免弄出毒奶粉;搞建筑造桥梁房屋难免偷工减料;做买卖难免短斤缺两;写论文搞文艺创作难免剽窃;做事情弄政绩难免给统计数据掺水;整养殖就难免喂有毒饲料;做文化出版走盗版非法印刷;用人民币还去印刷假币……如此情况下,日常生活里人人自危,防不胜防也烦不胜烦。
当假冒伪劣如目前这样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没有一个行业干净了的时候,文化教化的精神领域,理当担当空气“清新剂”的功能,怎么可以让抄袭成功再成功下去!几乎是在教粉丝们对假冒伪劣这样的行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坚决地认为只要捞到钞票就是真本事,是“天经地义”?
这多年来,我们见多了假冒伪劣的寒流滚滚,谁能够说出有个行业,没有暴过惊人的黑幕?
一个社会,人心良知“放低,再放低”,真的很可怕,在文艺创作上,一些人剽窃技术运用自如肆无忌惮,对社会上的这股风气只会起到火上浇油的作用,假冒伪劣已经和空气一样,围绕在我们的周围深受其毒害的人数不胜数,生活里的人,谁曾经“逃脱”了?
谁不知道长篇小说的创作得一年半载,甚至要花费数年数十年的光阴啊,笔者业余也创作长篇小说自娱自乐也娱乐别人,明白个中的苦况,有时候一个构思就得花费数月,非坚韧不拔难以坚持,某些人倒好,高产得很,如母鸡下蛋简单了事,月月年年下“许多的蛋”,机械化生产一样,真的有那么多心灵的“源头活水”?非也!于是寻觅捷径走“剽窃”之道!那创作的“活水”原来是挖了别人的“水库”!
真是个绝非正常的现象。社会上一些人把假冒伪劣当做生活的常态去运作,还有人捧场,对批评者说“你有本事你也去抄袭个百万”,那种厚脸皮,真的是无以复加地厚了,原子弹不知道能不能炸掉,这样的厚脸皮?有很多的人在抨击,却又有很多的粉丝铁了心地力挺,恶毒谩骂批评者(笔者本不想评论郭敬明和作协的,就是见论坛上他们居然这样地是非颠倒,恶毒谩骂批评者,忍不住写此文。)那些人,我很奇怪,批评者批评郭敬明的行为不良,倒好像是批评了他本人或者是他们的老祖宗一般,声嘶力竭地将最难听的话泄到批评者头上,真的是狗血喷头!行为似乎歇斯底里一如失控——事实上我明白,这些人的内心认同的价值观就是不择手段名利双收便成者为王!挺郭敬明,挺的就是他们的人生信条!
唉!对于这些脑子里根深蒂固地认为只要成功就可不择手段的扭曲了的灵魂而言,我们这个社会难道真的没有拯救的良方了么?
其实是有的,那就是面对假冒伪劣这样的“污点”,我们政府和全体国人绝不宽容,追究到底,彻查到底,把一切假冒伪劣的手段行为暴晒于光天化日之下,给予法律和道德的双重审判!就看我们的某些部门是不是真正地有所作为,真正地为和谐社会添砖加瓦。可是,我们面对的真实情况哪!真的难以言说啊!
抑或是有人在**中国百姓的文学鉴赏力吗?还是脑子进水了,一时间昏了头?最该讲究原创、讲究创新的文学创作,凭借抄袭“名扬天下”的人,可以登堂入室,进入最高殿堂,我们有理由质疑其“模范带头作用”;我是草民,看完后,难免质疑啦!我要做这样的类推——搞学术造假的教授,我们可以让中国工程院、科学院,网开一面,最好评为“两院院士”,以壮大我们的科学家队伍,壮大我们已经相当严重的造假行业!——再假如有一个全国通缉的,然后捉拿归案的顶级“偷天巨盗”,我们的公安部,可以嘉奖他为荣誉公民,或者是什么好听的楷模!好让全国的小偷学习学习,如何进入顶级状态,不但不受宪法刑法的审判,还可以名利双收!甚至干脆封他个荣誉警察的称号,让老鼠比猫还像样,那多么美妙?
作协,真的是很傻很天真!居然可以傻到、天真到不分是非,黑白不分!为中国文学抄袭,屡禁不绝的非法出版,推波助澜!(笔者作品被非法盗版出版,有过切肤之痛)有中国作协这么大一只推手在推,我们该相信,中国文学事业的百花齐放的春天大概不远了!中国作家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一天也指日可待啦——因为,已经有外国人说,某某某是中国当代最伟大的作家了!这次的诺贝尔文学奖没有光顾中国作家的作品,他们真的是“有眼无珠”!某某某也到处吹嘘自己是当代中国文坛最优秀的作家,还真的有人大捧其“臭脚”的,呜呼!
不知道某国某报之外国人是无知呢,还是在讽刺说反话呢——“中国最成功作家”?哈哈哈!草民我倒认为一定是反话——诺贝尔文学奖评选委员会,如果也知道这样的“给他个改错的机会”收纳进入作协之事件,只须凭借中国作家协会,居然作出让抄袭谋生的“作家”入会这样的壮举,就立即可以断定中国作家的“成色”,究竟是什么颜色!评选委员会,谁敢冒那么大的风险,推荐中国作家的作品?——或许要腹诽,中国作家的**真的是不一定干净呢。我要是推荐了,那么诺贝尔文学奖也要蒙羞了!还是不推举为好!窥一斑而见全豹,这个简单的推理,他们应该也懂得的吧?
中国作家协会,草民我质疑,你们的入会标准的“异化”!笔者从大学读中文开始,在我的眼里中国作家协会是何等神圣,一如佛教徒眼中的佛祖,一如西方人眼中的上帝!但是,今天,你的神圣的光环,荡然无存了!而且质疑,保持问责的权利,你们真该反思你们的那个壮举,是时候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人间最美好的莫过于有错就改,有错就认错,有罪就认罪;而最无耻的也莫过于有错不认账、不认罪,做出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厚黑学学得如此炉火纯青!成为厚黑学旷世奇才!
因为周正龙造假,欺世盗名,有为官的人被问责了,三鹿毒奶粉事件,有高级官员被质疑和问责了。我们就等着,意识形态领域的文学创作,也有这样的春风吹拂,毕竟学术抄袭造假,特别是文学创作抄袭比之“物质领域”的造假更加恶劣千倍,应该是零宽容!其流毒贻害匪浅哪!——是对人的思想观念、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产生不良影响,怎么可以等闲视之?
有学术造假的教授、学生名誉扫地,被取消教授资格了,学生被开除了;小偷偷东西被抓后判刑了,没收非法全部所得,还要追罚!这是理所当然,是保持人间那份“道义的底线”的正义之举!
我想,面对这样的屡禁不绝的抄袭事件,非法出版盗版事件,我们的最高法律机构内的法制委员会,我们的法院,该调整力度了——如果证据确凿,该没收全部非法所得,追加数倍,到十倍以上的罚款!对于这样的抄袭事件,不但作家协会要零度宽容,全国国人都应该对这样的现象零度宽容——让他们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埋单!
不过,某“作家”有一点一定可以载入文学史册的,就是他一定是中国特色的,跨世纪的特色事件。居然,可以凭借抄袭而名利双收,还自以为天下老子第一。笔者佩服至极!!这些个功夫,绝对是旷世少有的奇才!!!一个把利用虚假手段欺世盗名获取暴利的行为,顶礼膜拜的社会,真的不止是“很傻很天真”,就可以说到本质上的!
是非颠倒,良莠不分,我们这个社会一些人最大的毛病,价值观混乱不存高贵信念,我们这个时代某些国人最大的心理毒瘤!
哎呀,别说粉丝们的很傻很天真了,作协一些人,脑子也严重有“问题”——他们敢于在大“玩”中国文学,大玩千千万万的读者!玩到最后——中国作家,业余作者,广大的文学爱好者,更加广大的亿万读者,只有失望!面对当代中国文化现象、面对中国当代文学舞台——心里拔凉拔凉的啊!
我们有理由说,就凭借这些人,这些事件,文学繁荣的春天,真的是很遥远很遥远……还好,我们可以选择阅读的作品,我们社会的大多数人,保持了甄别好坏,区别是非的良知,当然也可以保持对其进入作协的进程的“质疑”,真是好玩,好好玩!真的是好好玩的事情吗?!中国文学真的可以这样地好好玩么?这样地娱乐到底的么?恐怕到最后是将文学娱乐致死啦!
我们无话可说!这样“载入史册的大事件!”天下第一,举目全球,没有一个国家会有这样的奇怪事情,抄袭,先死不认账,法院判决了,也死不道歉,然后一而再、再而三、三而四、四而五……一路抄袭到底,还可以一路风光到底的,可以进入国家最高文学殿堂了的,真的为我们的文学悲哀!替作协脸红!
我们等着中国作协给国民一个说法!一切拭目以待,相信精神生产领域的弄虚作假假冒伪劣,也一定如周老虎事件,毒奶粉事件一样,引起全体国民的“举世瞩目”,最后被质疑的暴风雨荡涤干净!我们等着社会风气的廓清,大盗,造假成就的“作家”,由于惯偷而被课以重罚,一如抓到的贪污官员,没收全部非法所得,追加罚款!!
这一天,很遥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