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苏南土地改革中的血腥斗争 (二)
作者:碧峰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521

三、干部在乱斗乱打过程中的作用斗争会上的打人者既有干部也有群众,往往是干部指示打、默认打,甚至带头打,有的地区还进行斗争和打人比赛。许多干部指示并动员农民打人,认为不打就是缺陷。武进县一个区提出,“干部不能打,群众可打”。武进县一个区委副书记在农代会上说:“要打就打,要骂就骂,有苦诉苦,有冤诉冤。”嘉定县一个区的审判会上,有个干部吹着口哨要求诉苦人打人,最后喊道,“不打就是包庇”。主持这次会的区委书记对向他提意见的“检查队”的干部说:“要群众斗争规规矩矩是不可能的。”嘉定县合村乡乡长在斗争会上喊:“地主老实不老实?”群众答:“不!”乡长又喊:“怎么办?”群众说:“打!”这样就打起来了。嘉定县北营乡开庭审判时一个村干部在群众中喊:“要不要打嘴巴?”有的群众答:“要!”他又喊:“打几个?”群众答:“打两个!”他喊:“要谁打?”群众答:“要诉苦人打!”台上的干部对诉苦人说:“群众要你打,你就打!“诉苦人说:“我从未打过人,我不打。”干部继续喊打,诉苦人才打了地主两个嘴巴。干部要求继续打,甚至喊:“不打是包庇!”高淳县下坝乡一干部在斗争时号召:“欢迎某某上来斗争!欢迎某某上来打!”无锡县一个区干部指示群众把伪保长15岁的儿子及老婆吊打,脚上挂石头,弄得他们死去活来。昆山县农会主任在斗争前布置:我一翻眼,你们就准备;我一合眼,你们就绑;我再一翻眼,你们就动手打;我手一摆,你们就停止。江阴县有一个区的区长拿棍子在万人大会动员群众打,要求每个诉苦人都要打,造成群众不敢上台诉苦。还有些干部甚至强迫群众斗争地主。丹徒县高桥区三洲乡干部竟提出,“斗争中有两条路线,一条斗争地主,一条同情地主”,以此要挟群众去斗争地主。不少地方甚至用“不斗争是包庇”、“不斗争要吃官司”来强迫群众斗争地主。

干部们比较保守的做法是暗示群众去打人,或默许打人的作法。江宁县第四区的干部奚若有对群众说:“我们在这里不要打,走后再打。”无锡县一些干部对群众说:“你们打我不管,只要你们不要说我叫打就行。”甚至有的干部在群众会上说:“我不能布置你们打,你们自地打,我也不制止。”嘉定县一次斗争会打死2人,县委认为“打得好”。青浦县群众对干部说:“我要打死某某。”干部认为“不打”是不放手,说“打”又怕犯错误,因此,既不点头也不摇头。这实际上就等于默认。无锡县八士区斗争地主徐金龙的媳妇时,派出所干部暗示地方干部凶打,结果把一根青竹棍打成了竹丝,被打者痛得昏死过去。昆山县茜墩区新塘乡干部想让群众打人,又怕追究责任,就暗示群众打,并规定了打的暗号。上海县闵行区群众打死2人,区委书记打报告要求处分,县委则强调“打得好”,于是区委书记意识到打死人无所谓。

各级干部(主要是区、乡、村干部)当中,还有不少人亲自上阵,身先士卒,带头打人。上海、嘉定等县的区、乡、村干部逢斗便打。嘉定县新建乡斗争一个地主,区委宣传科长先上台打,然后是县委工作队、区干部、村干部、民兵轮流上台打。总结这次斗争会时,区委宣传科长说:“打人是对的,会议是胜利的。”乡长说:“我们代表农民,我们打就是农民打。”个别干部竟然认为,在斗争会上打人打得太轻是一种遗憾。比如,嘉定县南翔区一次斗争会后区委书记总结时很不满意,他认为,斗争会“最大的缺点就是打得轻,打得不漂亮”。江宁县第四区土改工作队干部张道福连打7个地主。嘉定县马6区动手打人者15o人中,有区干部2人、乡干部6人、村干部29人、民兵12人、群众1o9人。[48]无锡县开源区还出现了斗争比赛,看谁斗得凶。

需要指出的是,在曾经遍及苏南乡村的乱斗乱打乱杀行为中,大部分群众并未失去理智,而是保持着最基本的人性。高淳县下埃乡小河村地主跪在那里被冻打,个别农民掉泪。墙图村台上干部打,下面贫农王小化、陈老美等喊:“不要打了,再打再冻地主吃不消了。”高淳县东埃乡一个老太婆已准备好了控诉的内容,但到会场看到地主被打得可怜,没有诉苦而跑回去了。丹阳县朝阳乡六村地主金福昌(一般地主)不承认转移过粮食,工作队顾某某便打他耳光。台下数百群众齐声叫道:“不能打,他原来是苦出来的好地主。”土改工作队干部为追交粮食,将地主韦张氏绑在柱子上不闻不问,韦张氏被绑得大哭大叫,惊动了周围的群众,绝大部分群众觉得她可怜。丹徒县九吕乡斗争会上,当场有一老太婆低下头流泪,同情被吊打的人。太仓县浮北乡斗争会上,有的群众看到剥地主的衣服,跪在石头上,就流泪,有的拔腿就跑。奉贤县张翁庙斗争会上打死地主卫春陶,小学教师反映说:“罪应该死的可以正之以法,罪不该死的,不一定非把人家打死。”嘉定县马6区新建乡群众说:“斗争地主是好的,但为什么要打呢?”嘉定县南周乡干部打斗争对象后,群众很反感,区委书记去该乡时三百多群众围住他问:“为什么要打?”嘉定县长浜乡斗争中打徐嘉如、徐衡人时,大部分民兵将民兵符号暗暗取下,怕大家要求他们动手打,妇女小孩都离开了会场。江阴县长泾区沈舍乡一次斗争4个地主,打死2个,参加会议的部分群众不知为什么要打死,反映说:“有罪应由政府判决,为啥要打死呢?”高淳县双桥乡斗争地主时,乡干部用皮带抽打,致使一些群众同情地主,“哎呀,还光着身子,打不痛?”江宁县秦淮乡斗争地主汤万金的儿媳,当对她灌凉水时,8o多到会群众中吓走6o余人,只剩下几个民兵和积极分子。当汤万金外出讨饭时,群众给得特别多,反而同情他。江宁县水晶乡斗争地主袁慕鑫时,民兵队长周大好亲自跳到台上打,农民说:“把他打晕,怎么和他说理。”

四、乱斗乱打的情形为何生?

乱斗乱打现象的出现有多方面原因。先,1951年11月华东第二次土地改革典型试验会议提出了“放手动群众,大胆开展运动”的方针,干部们普遍将此方针理解为**政策的改变,是纠正过去“和平土改”的偏向。苏州市有的干部认为,“放手是不要领导,这样可痛快了,过去领导抓得太紧,所以只好和平土改”;太仓县一些干部认为,“过去上级约束太严,处处受到限制,现在有办法了”。一些区允许斗争会任由少数农民、村干部甚至二流子摆布,土改工作队干部默不作声。无锡县南泉区有些群众反映:“现在政策大变,可打可杀,工作同志变成木头人了。”部分干部认为:“动群众就是开斗争会,而斗争就是打,只有打过,才是斗争过。打得狠就是狠狠地打一顿。群众动就是轰轰烈烈的热闹。”无锡县一些干部认为,放手动群众非乱打乱杀不可:“既要放手,为什么又要遵守八项纪律呢”,“要去掉打、剥、跪、爬,动群众是困难的”;有些干部甚至表示,“不许我们干部打人,就情绪不高”。无锡县荡口区坊桥乡干部还认为:“使农民能打骂,就是放手动群众的收获。”土改初期,有些干部有所顾虑,怕承担责任,不敢乱来;当乱斗乱打的空气弥漫苏南农村时,他们很快就抛弃了顾虑、恐惧和胆怯,如脱缰的野马,在斗人打人中大显身手了。

其次,在土改干部的宣传、鼓动和引导下,农民对地主的仇恨随着土改诉苦的展开而加深,加上干部的怂恿煽动,于是一些农民便一哄而起。另外,北方来的老干部把在江北土改时乱打乱杀的经验带到江南新区,导致了弥漫苏南的乱斗乱打。而基层干部和积极分子中也有些人本来是流氓,他们借斗争地主公报私仇。黄炎培视察苏南土改情况回北京后写道:“群众的心里是容易冲动的,个人振臂一呼,大众跟着跳起来,只要呼者言之成理,就会接受,至于呼者话有没有别情,这不是在纷扰中间所能精心辨别出来的,且群众的行动,很可能过火,竟可以说往往过火。”美国学者莫里斯.迈斯纳在论及中国的土改运动时指出:“毫无疑问,在土地改革运动中释放出来的农村社会冲突的内在动力中,有一种巨大的暴力和恐怖的可能性。”

再次,先动群众性批斗打人,后建立法庭,斗争会代替了司法,干部指导下的群众代替了执法机构。苏南行署土改委员会主任欧阳惠林的看法是,生乱打乱杀生的主要原因是人民法庭组织迟了一步(中央在195o年7月才公布人民法庭组织通则),无法运用人民法庭惩治不法地主。这一看法有一定道理,但不全面。事实上,人民法庭普遍建立之后,苏南土地分配结束了,但乱斗乱打仍时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