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边,金三顺颤抖着将另外一具尸体摸了个遍,最后哭丧着个脸道:“启禀大寨主,这个除了一千两银票和几块碎银子,其他啥都没有。”
也不怪金三顺哭着个脸,而是后面这具尸体太恐怖了,不是身体上的伤口有多恐怖,而是表情太恐怖。
怒目圆睁!五官扭曲!死不瞑目!死不闭嘴!
是的,他的嘴到死都还大张着,呈现出一个怒吼的动作,不肯闭上。
他在告诉众人:他不甘心!
他还有一件天大的事情没有完成!
可惜,他已经死了。他所有的秘密和大事,都比不过他死了这件大事。
听了金三顺的汇报,邋遢和尚点点头,什么都没有很正常,这世上的宝贝哪是这么好得的。
将短刀随手插在了腰间,邋遢和尚凌空一拳,将一名还在抵抗的战天帮成员砸得四分五裂,然后高声道:“今天,大获全胜!”
“全赖大寨主神威!”
人群中不知谁喊了一句。
“神威!”
“神威!”
“神威!”
音浪如雷声鸣动。
邋遢和尚继续道:“从今天开始,方圆三百里之内,没有霸主!谁敢称霸,贫僧叫他脑袋搬家!”
“好!”
众人眼神狂热,一脸崇拜地望着邋遢和尚,自己真是祖坟冒了青烟,才能跟上邋遢和尚这样的江湖高人。
就今天一天的收货,这几十米长的一车队的大货,他们八辈子都不敢想。
望了望已经偏西的太阳,邋遢和尚眼睛眯起来,残阳如血,大地镀金。
不知为何,邋遢和尚突然觉得眼前的这一切也没什么意思,情绪低落下来,挥了挥手,邋遢和尚一点脚,往山上飞纵而去,“贫僧先去睡了,晚上庆功宴不用叫我。”
大寨主这是怎么了?众人愕然。
一旁,二寨主连忙站了出来,高声吩咐道:“儿郎们!行动起来!将所有的东西和货物都运上山!”
“当然,若是有谁敢在中途私吞隐匿,老规矩,三刀六洞!”
说完,二寨主狠狠瞪了一眼金三顺,作为他的心腹,金三顺刚才搞的事情直接被邋遢和尚逮个现行,他的心都跟着提了起来。
漆黑的夜晚,带着凉风。
但是此刻在大僧斋内,灯火通明,喧嚣鼎沸,几百人的狂笑喧哗混合在一起,嘈杂不堪。
大僧斋后山一处广阔的平地上,立起来几十个灶台,几十口大铁锅里面沸水滚烫,里面熬煮着大块的牛肉、猪肉、羊肉、海鱼、大虾。
灶台旁边,是一桶桶的香辛辅料,两种味道混合在一起,散发出阵阵香气。
除了这些,便是酒。
地上人头大小的酒坛子,足有上百坛,密密麻麻地摆在一起。
然后是各处人堆聚集的地方,桌子上、地上,都摆满了酒坛和大碗。
此刻,二寨主和三寨主居于上位,二人对视一眼,都双手端起一碗大酒,站起身。
二寨主清了清嗓子,开口道:“兄弟们,静一静。这今天的第一碗,当敬下午战死的弟兄。三十五名好儿郎,将热血洒在了江湖,干!”
“干!”
众人也没有什么悲伤的情绪,干完了事。
王腾放下手中的酒碗,低头沉思。他感觉不对劲,他觉得自己遗漏了什么。
但是到底遗漏了什么,他说不出来。
王腾抬头,放眼望去,熙攘的人群中大部分人都欢喜无比,高举酒碗,聚众大闹。
但也有人沉默,有人面露悲伤,有人甚至打起了瞌睡。
不对!
王腾突然转头道:“赵大哥,金三顺呢?”
一旁的赵承祯头情绪也不高,想了想道:“哦,估计在背尸体。他今天想私吞宝物,大寨主虽然没说什么,但二寨主不能不有所表示,罚他一个人把战天帮的那些尸体都清理了。”
“哈哈,这厮心术不正,想私吞宝物,结果偷鸡不成蚀把米。现在我们在这里喝酒吃肉,他一个人在摸着黑背尸体,这都是命啊,腾哥儿。”
命?王腾脸色一变。命!
命中注定!
咔擦!
王腾终于反应过来,他知道自己遗漏了什么了。
他再一次想起了老盗金三顺的人物介绍词:命中注定的大机缘。
命中注定,何为命中注定?
就是不需要偷,不需要抢,不需要争,自然而然就是你的。
哪怕是最愚蠢的责罚和脏活,甚至是打扫战场,背尸体,上天都会把它变成你的好事和机缘。
这才算得上命中注定。
王腾漫不经心地道:“哦,寨子里平常处理尸体的地方在哪里?”
“五里外,北里坡后面的一个乱葬岗,你问这个干什么?”
王腾点点头,端起酒碗猛地灌了一大碗酒,随之剧烈地咳嗽起来,脸都被呛得通红。
“贤弟,你慢点啊。”
“大哥,愚弟不胜酒力,回房休息了。”
王腾告罪一声,脚步虚浮地走了。
……
漆黑的山路上,没有前世地球上的不灭霓虹,只有天上极淡的月光洒下来,勉强能看清半米之外的东西。
王腾走在山路上,手里提着钢刀。
王腾的内劲已经入门,此时稍稍将内劲凝聚在自己的双腿和双眼上,速度丝毫不慢。
一刻钟后,王腾来到了北里坡,翻过这个山坡,后面就是乱葬岗。
此刻,王腾已经能够听到山坡后面悉悉索索的动静,应该是金三顺在处理尸体了。
王腾放慢了脚步,伏低了身体,从另一个方向绕了过去,凉风从山坡后面带过来浓烈而奇怪的臭味,他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
前世地球上的他,成长的经历也是一部传奇,足以写成一本小说。区区一个乱葬岗,无法激起他的一丝情绪。
“啊!什么啊?”
忽然,一声惊叫从坡后面传了出来,正是金三顺的声音,然后是连滚带爬的慌乱声。
很明显,他被吓得不清。
王腾心中一沉,加快了脚步。
“诶?!”
又是一声短促的尖叫,金三顺似乎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声音带着一丝期望和颤抖。
王腾翻过了坡,踏入了乱葬岗,他已经能看到尸体遍布的前方,一个模糊的黑影正蹲在地上,正是金三顺,他正低着头,细细地在打量着什么。
然后,又是一声狂呼,金三顺猛地把整个身体都伏了下去,浑身颤抖起来。
王腾慢慢的朝前走着,此刻,他离金三顺只有二十米。
“天助我也!天助我也啊!”金三顺完全趴倒在地,颤抖着伸出双手,从地上捧起一个什么东西,
十米,王腾手中的钢刀举起。
“哈哈哈哈哈,如此天下异宝,无上奇珍,竟然被我金三顺得到!”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老天啊,你不会让我失望!我绝不会庸碌无为一辈子,老天!你对得起我!你对得起我啊!”
金三顺的声音癫狂了一般,
五米。
“好,好好好,好啊!”金三顺语无伦次,似乎想转身。
三米。
王腾一跃而上!
“谁——!”金三顺猛地回头,眼中是慌乱之极的惊恐。
空中亮起一道寒芒如电,王腾爆发出全身的内劲,全部聚集到双手之中,带着钢刀狠狠劈下。
噗!
人头高飞。
金三顺惊恐中还遗留着狂喜的怪异表情被定格住,声音戛然而止。
金三顺无头的尸体仰天倒下。
在他小心捧住的双手中,有一个金色的东西在发光。
王腾走上前去,这才看清,这是一只蚕,一只金蚕。
一只手指粗细长短,全身如琉璃黄金般通透的蚕宝宝,缓缓地在金三顺的手上爬动着,憨态可掬,浑身散发着迷人的光泽。
此刻,它正抬起头来,两颗芝麻大小,黑色宝石一样的眼睛呆呆地望着王腾,满是天真和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