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双眼睛有点神经质,直勾勾,阴森森。
将离起先没有注意,直到余光瞥见两点黄豆大小的反光,才发现异样。
这浴室就是个夯土茅房,东西两边开有高高的气窗。
窗子很小,一张人脸的面积,如果脸大的话,也是可以撑满这个窗子的。
现在那里蹲着一只模样奇怪的鸟,揣着翅膀伸着头,很拽的样子。
鹰不鹰,隼不隼,比雀鹰的个头还要小上一圈,红褐色的羽毛,黄色喙。
将离不喜欢它,它看起来一肚子鬼主意,自己还没穿衣服,只围了一条葛布。
“去,”他挥挥手,“去!”
这鸟不为所动,逐帧逐帧转着脑袋,还得寸进尺地往里面勾了勾头,像是在辨认屋里这人的脸。
将离撇撇嘴,扯过一条抹布,朝它甩了两下。
这鸟猛地缩回脑袋,但爪子又刮拉着往前进了一步,喉咙里咕噜咕噜发出轻微的咕噜。
禽类啊,有时候真的让人起鸡皮疙瘩,将离一阵厌恶,全身一麻,抄起水瓢就朝窗口扔去。
很准,但没有击中目标,那鸟在水瓢快要砸到自己的零点零一秒前,往后一蹦,翅膀一扇,惨叫一声扑腾走了。
“哎哟……”
木瓢飞出窗口,直直砸中外面的人。
听声音应该是孙大树的儿子孙小草,将离急忙披上衣服出去查看。
十一二岁的孩子,在外面打水,被从天而降的水瓢正中脑瓜,满脸委屈又莫名其妙地抬头张望着:“谁啊?”
“对不起对不起……”将离连声道歉,“砸哪儿了?疼不疼?我来给你揉揉。”
说着就伸手揉上他的后脑。
孙小草嘟嘟囔囔:“官爷揉反了,是脑门。”
“呃,是么,好,脑门。”
孙小草也没多疼,摇摇头撇开将离的手。
他跟着父母打理驿站,小小年纪就能帮持不少,小磕小碰也没什么。
“官爷怎的把瓢都扔出来了?”
他走过去捡起木瓢,用袖口擦擦灰,交还到将离手中。
“刚刚有只鸟,偷看我洗澡,很讨厌,我用木瓢把它扔走了。”
“嗯……”小草想了想,转身朝旁边的桑树看去,指着树冠问:“是那只吗?”
将离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果然,树梢上有一只黑黑的小身影,瞪着眼睛往这边瞧来,还“呃呃啊啊”地鬼叫两声。
“应该是它,啧,怎么还没走?”
“我刚才瞄到它一眼,”孙小草抓抓眼角,“那好像是红鹞子。”
“红鹞子?”
“嗯,”小草边说边继续从水缸里舀水,“我大父以前养过,他说这种红鹞子记性好着哩,认人,认家,放出去飞一天,从来不会丢。
“我幼时跟着他去赶集,走丢了,后来就是他的红鹞子找到的我,不过我记不得,说是跟着挑担子卖饴糖的人跑了。”
将离随意点点头,问道:“那这是你大父的那只么?”
“不是,”孙小草端起大半盆水,“他那只早就没了,这应该就是个路过的。”
小东西说着就转身,端着盆走出两步,想起什么,回头朝将离微微欠身:“官爷夜安。”
“嗯,夜安。”
将离又望了一眼树枝上的小黑影,耸了耸肩,挠挠左脸。
呃,刚才洗澡,把遮疤的猪皮摘下来了,还好院子里光暗,就凭着屋中透出的几盏油灯也看不见什么。
那孩子应该没发现,发现了也不上心,他这么点小,就已经见惯南来北往的人,一脸沧桑,见谁都不上心。
将离继续回到浴室,囫囵浇完剩下的水,洗了个很难受的澡。
真想赶紧去巨鹿城,听说那里的驿馆条件很不错,有客室,有单间,每天都提供沐浴的热水,泡个热水澡,缓解一下疲劳才好。
……
……
此去西北二百里,北境代郡,代县。
天色始亮,鸡啼初鸣,清晨的天色朦朦胧胧,代县傍着山,整座城里都幽幽弥漫着薄薄的晨雾。
郡守家的儿子昨晚交了一个艳遇,不谙世事的大男孩被这不明身份的熟女迷得七晕八素,将她带回别院,两人胡乱一通,共眠一宿。
女子早早地醒了,身边人睡得跟死猪一样,她已经记不得这人的长相,但自己能看上,总归是不错的。
她被一阵轻微的啄木声喊醒,一下一下,规律地啄着窗框。
那是她的红鹞子,红云。
女子就是朝雪。
她自从收到夜尘来信,得知首座赵无风回京之后,便开始蠢蠢欲动,准备暗杀九原君,为午阳报仇。
她不管其中原委,也不管午阳到底是怎么死的,她只要一个能杀了解气的人。
可还没等她真正出手,九原城里就传出九原君失踪的消息,过了两天,又是他的死讯。
她有些恼怒,并不觉得这是给自己省事,反而有种即将满足的欲望被人剥夺的感觉,心里堵得慌。
人都死了,不扎他两下,实在难以解恨。
她就找了机会,趁夜潜入郡署,在陈尸房找到那具还没来得及入棺的胖大海。
说实话,在掀开遮尸布的瞬间,她就喷吐出来,也许还吐了一点到尸体脸上。
接着扶上墙,好一阵地呕,直到什么都呕不出来,她才抽剑,准备往那替死鬼身上刺去。
剑举到半空,突然停手,觉得太恶心,会把自己的剑弄脏,就收剑入鞘,心想算是便宜这人了。
她将麻布盖好,还特意瞥了一眼他左脸上的剑疤。
朝雪之前从没见过这个九原君,只在他最后一天到市集上转悠、与路人寒暄时才知道是他。
又假装无意撞他一下,瞄了一眼,才认下他的模样。
人们都传九原君此人,左脸一道三寸剑疤,这疤痕就是他的标志。
想要确认这具面目全非的胖大海是不是他,看一眼左脸便可知晓。
尸体的左脸当然是有的,被泡得撑大、变形。
将离特地派人提前一个月买来奴隶,就是为了留出时间制造一道不是很新的疤痕。
经水一泡,仍能看出此处有疤,但实在辨认不出新旧。
朝雪当然看不出来,便也认为九原君就这样烂唧唧地惨死了,模样看着倒还勉强解气。
但她的红云不这么认为。
就像用警犬去追捕嫌犯之前,会先给狗闻闻那人用过的东西,闻那上面残留下来的气味,再去有目的地追踪。
而红鹞子靠视力,朝雪撞将离的那一下,这红云全都看在眼里,当场就记住了他的面孔。
之后的几天,朝雪准备离开九原,南下回郢。
这期间就放养红云,任它去自由活动,反正到哪儿,它都能找着自己。
接着,红云转悠一圈回来了,找到主人。
牵机阁四大门徒一人一只通灵的雀鹰,主人与隼都颇有默契。
这红云绕着朝雪低飞三圈,让她知道自己有了发现,带她去到九原君府门口,在府邸上空又是好一阵的滑翔盘旋。
那天九原君出殡,全府挂白,全郡官员悉数到场出席丧义,市集、道路两边,民众自发设置路祭,来祭奠这位年轻封君。
朝雪不能完全明白它的意思,只知道是和九原君有关。
之后送葬的队伍往北出城,而红云却带着朝雪一路向东。
要是九原君没死,朝雪会认为它一定是带自己去找他的,但这九原君死得很透、很烂。
尽管她暗自猜测九原君没死的可能,但也不能确定。
不过红云从来没有出过岔子,让自己去跟,就一定是发现了什么,而且绝对有价值。
就这样,红云在前领着,朝雪骑马跟着。
有时红云一溜烟没了影,那是它要上前去确认目标,朝雪就在附近落脚等它。
这会儿它又从前方探路回来,朝雪穿上衣服,无声无息地离开,继续追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