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啊~”
夕阳下,几只乌鸦在城市的上空飞过。
地面上的一小群丧尸,听到鸟叫以后都抬头看着这些黑色的鸟,有一些初级感染者还向天空伸出手,似乎是想捕捉这些活物做食物,但这是不可能的。
“砰”一声枪响,在空洞的城市上空回响,硝烟散尽以后,尸群中一只二级猎手型感染者倒下了,确切的说,是它的身体倒了下来,10mm的大口径狙击步枪射出的子弹毫不留情地夺取了它的生命,顺便也带走了它的头颅,在它的尸体旁,脑浆喷洒了一地,几只刚好飞过的乌鸦见状纷纷落了下来,啄食着地上的粘稠物。
做出这一切的“凶手”,此刻趴在距“死者”足足几百米外的一座百货大楼的楼顶,回音完全掩盖住了她的位置。
“砰”又是一枪,一只准备捕食地上的乌鸦的三级巨人型感染者也倒下了,倒下的尸体正好压住了一只站在他身后的普通型感染者。
“枪法不错啊,李姐。”枪手身后,举着望远镜目睹了这一切的年轻人对枪手的水平发出了由衷地赞叹。
“那还用说吗?”被称作“李姐”的枪手把脸从狙击镜上移开,从地上站了起来,伸了几个懒腰,又借着傍晚的微风拨弄了几下自己的披肩长发,这一切都被身后的年轻人看在眼里。李思蕊,虽被这个年轻人叫做“姐”,但她也不过才20出头,她本人也生的面容姣好,身材细致,若是生在安逸的年代,她应该也和其他女孩一样,在华丽精致的生活中度过自己的豆蔻年华,可惜现在的这个年代,活下来的只能是屠杀丧尸的猎人,万幸的是,本就有一颗男儿心的她也乐得接受自己这个新身份。
李思蕊身后的年轻人,名叫丛翔,原本是某高中的就读生,灾难爆发以后,他刚好被李思蕊为首的一支民间武装力量救走,那一次的救命之恩,使他对李思蕊这个救命恩人抱有着一种深深的倾佩之情,也被她屠戮丧尸的飒爽英姿所折服,最后甘心追随李思蕊并放弃了和军方一同离开的机会。至于后来他听说救援军队自那不久之后就被丧尸围攻致几乎团灭的事,就是后话了。
毫无疑问,今天对他来说是个幸运日,他已经好久没有和他的“李姐”单独待在一起了,想想上一次,大概已经可以追溯到去年了。现在,他愣愣地看着李思蕊,夕阳下的思蕊,嫩白的肌肤被残阳略微染红,显得更加的诱人,这个小伙子还很年轻,现在他感觉到自己的血液正在不安分的涌动着,这种感觉他虽然不长体会,但也略感熟悉,曾经,一向腼腆的他鼓起勇气,趁四下无人,偷偷向学校的校花表白过,那一刻,他感受到的那种感觉就和现在几乎一样。
眼下,这个小伙子再度品味到了这种感觉,但他一时间有点手足无措。内心挣扎片刻以后,他还是开了口。
“李姐。”
“嗯?”李思蕊回过头,把清澈有神的眼眸对向了丛翔的双眼。
“啊,哦,那个...那个。”丛翔一时间有些语无伦次,他刚才光想着打破沉默了,居然没有想到接下来该说什么。支吾了片刻,只是挤出了一句:“那个,今天天气不错,哈。”
“你想说的就是这个?”李思蕊并没有挪开她的视线,这使得这个小伙子更加手足无措了。
“不,我想说,想说...”又是一阵扭捏,最终他鼓起勇气,说出了自己的部分心里话:“李姐,你,你真的很漂亮!真的!”
“哦?是么。”眼前这个一直被自己看作是小弟的年轻人突然对自己说出这么一番话,对于李思蕊来说确实有些不可思议,她一时间还真的找不出什么话能回应。只好随便说了个:“谢谢你哦。”
见话题风向似乎变了,好容易鼓起勇气发出告白的丛翔准备把话题纠正过来:“不,我的意思是,是......”然而他还没说完,楼下通往楼顶的门突然被打开,一个肥胖的脑袋从门框边探了出来。李思蕊眼疾手快,仅用几秒钟就把地上的枪调转了位置,趴在枪后,用枪口瞄准了那颗脑袋,在这段时间里,丛翔也掏出了手枪,扣开了保险。
“喂,李姐,别开枪,自己人。”脑袋的主人说话了。
李思蕊听见对方的回应,便确认了对方并不是感染者,随即把武器的子弹退出枪膛并拉回了保险。而比较靠近门口的丛翔虽然也确认了对方的身份,但他并没有收回武器。因为对他个人而言,门后躲着的那个人比感染者还值得他厌恶。
门后的人见李思蕊放下了戒备以后,就像没看见拿着丛翔手里的武器一样,径直从门后走了出来。而丛翔则像一尊雕塑,手臂保持着持枪瞄准门口的姿势,眼睛却死盯着对方。
来人是个胖子,名叫孙豪楠。以前和丛翔就读于同一所学校。在校期间,他是他们级部里一个小有名气的小混混,平时喜欢学着《古惑仔》男主的名字自称“豪楠哥”,仗着自己体格肥硕,膀大腰圆,欺负一些比较弱气的同学,当年得知丛翔偷偷与校花表白以后,他找机会带着一帮各年级的小混混,一起把丛翔约到校内的树林里暴揍了一顿。理由仅仅是他也喜欢校花,想让丛翔“知趣点”。但这些对丛翔来说算不了什么,他是孤儿,从小就是被欺负大的,挨打什么的早就习惯了。丛翔恨他的真正原因是:在灾难爆发的当天,他亲眼看见孙豪楠为了活命,把校花推进了丧尸群,而自己则趁校花被丧尸撕咬的时间绕过丧尸群逃出了校门,那个可怜的校花小姐,刚被推进丧尸群,脚跟还没站稳,就被一只二级猎手型感染者咬住了喉咙,没来得及哭号,猎手型感染者就用它特有的长达半米的利爪撕开了她的腹腔,皮肤破裂的一瞬间,她粉嫩的内脏流落了一地,她本人也一命呜呼了。而当时躲在教学楼外灌木丛里的丛翔亲眼目睹了这一切的丛翔,顿时内心仿佛一瞬间被恨意填满,一恨孙豪楠明明有和丧尸交手的能力,却选择出卖校花求得生存,二恨自己没有能力。如果自己也能像孙豪楠那样生的膀大腰圆,刚才一定会在她之前就牵起校花的手,带着校花冲出学校了。这种对自己的恨意,一定程度上也是促使他选择加入李思蕊队伍的因素之一。
“我说,你别搁着装逼了,拿枪指谁呢?呵呸。”孙豪楠阴阳怪气的讽刺了丛翔一句,又冲着他的方向吐了口痰。随后就从丛翔面前大大方方的经过了,路过时,他用眼睛的余光扫了一下丛翔,丛翔的表情虽然很恐怖,但他拿枪的手很明显在发抖。看到他这样,孙豪楠不由得又对着他发出了一声不无讽意的轻笑。他太了解眼前这个人了,就算现在扇他一巴掌,他也不会开枪的。有些人就是这样,他们被逼进死路,可能会自杀,会发疯,但绝不会去和逼他的人拼个鱼死网破。现代教育教育处的人大多如此,也正因如此,孙豪楠这样的人物才能在学校里为所欲为,文明人的素养是给野蛮人的福利。
孙豪楠果然猜对了,丛翔虽然对他怒目而视,但手指却渐渐离开了扳机。他以前没怕过打架,却不想承担打架的后果,所以对孙豪楠这类人的欺辱选择了默默忍受。现在的他也不怕杀人,但他明白,如果他现在扣了扳机,杀死孙豪楠,即使目睹了这一切的李思蕊选择视而不见,那队伍里其他的人肯定也不会允许他继续留在队伍里,在这末日之中,会把杀意伸向同伴的人,远比丧尸恐怖得多。虽然丛翔一直希望孙豪楠死,但他也明白自己杀了他也无法抹去记忆当中的那块噩梦,最多只能出一口气,相比于会失去的东西,这么做就得不偿失了,权衡利弊下,他还是决定继续忍气吞声。
看到眼前的二人一副剑拔弩张的架势,李思蕊实在忍不住发了脾气,“行了,你俩有完没完,整天动不动就甩脸色翻白眼,以为我都没看到吗,都不是外人,就不能和睦相处吗,每次我看着心里都堵得慌。”
听到了李思蕊的抱怨,两个人互看了可对方一眼,随后就丛翔把手枪别回了腰间,孙豪楠也跑到李思蕊旁边陪着笑脸。虽然两个人私下里水火不容,但他俩对李思蕊都有着不同程度的好感,两个人都不愿意被讨厌。
作为混混的代表,孙豪楠溜须拍马的本事也是有的,几句好话说完,李思蕊脸上的怒气就差不多褪去一半了。情绪稳定以后,她问孙豪楠:“你上来干嘛?是找我吗?”
“李姐果然料事如神!”又是几句谄媚过后,孙豪楠才继续说了下去:“李姐,刚才我和王哥在一楼的面点房里找到了一些罐装食物,咱们今晚可以不吃压缩饼干了。我是不是很厉害李姐。”
情绪稳定以后,再看他谄媚就有点恶心了,随便应付几句以后,李思蕊捡起地上的武器,招呼了一声丛翔,随后就自顾自的下楼了。
楼顶上,只剩下丛翔和孙豪楠,丛翔今天实在不想再和孙豪楠多bb,白了他一眼,就追上了李思蕊。
“今天的挺好的气氛,真可惜了。那小子是故意的吧。”丛翔内心这么想着,只感觉内心对孙豪楠的厌恶感又增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