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中有一丝凉意。
我看着窗外,天空似乎又飘起了雨花。
到底隔着层窗纸,看的不太分明。
不用想也知道在外面是如何的寒冷。
又是大山之中。
而在这美丽的房间内,却永远保持着一种如沐春风的温暖,却又没有空调那种特别的干燥,不知道这里的主人是怎么做到的?
只是暖寒相遇,窗纸上氤氲起了一层模糊的雾气。
我看的迷离,想起小时候,我总喜欢在雾气上乱写乱画。
如今没有玻璃能让我乱画,反正无聊,我忍不住伸出手指,沾了沾茶杯中的茶水,开始在木桌上描绘起来。
万年不变的一只兔子脑袋。
那是我童年时所养,陪伴了我两年的兔子。只是后来它离奇失踪,我哭了很久。
长大后才恍然大悟,估计成了某一家邻居的盘中餐,因为他家在一个星期之后就晾出了一张兔皮。
真是一场悲剧,我到现在都不愿去细想,只不过那只兔子却在我心里留了很深的印记,至少缓解了我的孤独。
“你小时候养过兔子?”一个声音响起,我有些吃惊的抬头,万万没有想到沈景云会问我这种问题,他像是会关心这种事的人吗?
“恩。”我轻轻的点头。忽然觉得沈景云也是个心细的人,我只是画了一个兔子脑袋,他竟然能猜测我养过一只兔子。
烛光跃动,整个房间有一种淡淡的暖。
以至于在这种暖中,视线朦胧的有一种不真实感。
就是在这种不真实感里,我看到沈景云的目光忽然变得柔和起来,我怀疑这是我的错觉。
因为他的眼神里总是有一种疏离和冷淡,而此时的柔和却是完全的温情,感觉只有这种眼神才符合他那一张清秀到仿佛不食人间烟火的脸庞。
我看的有些呆了。
沈景云却不理会我的目光,而是嘴角带着一丝温柔的笑,也伸出了手指,在茶水上沾了沾,开始在木桌上划动起来。
“小时候,我也很孤独。是真的在几乎渺无人烟的地方,找不到一个小朋友。我甚至都不知道玩游戏是怎么样的。”
沈景云声音低沉的开口了,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在和我说话。
这个时候的他,侧脸带着一种陷入温暖回忆的动情,比起平时冷漠的样子,不知道真实动人了多少。
我不由得捧住了茶杯,杯中的温暖花茶氤氲着烟雾,透过雾气,我看着沈景云,并没有打断他。
他的手指似乎很是灵巧,三笔两画就在桌面勾勒出一只可爱生动的小狗。
我看的好奇,沈景云嘴角的笑意在扩大,他自顾自的继续说着:“后来,我就得到了一只小狗,是在山脚的村落旁边发现的。是一只被人抛弃的小奶狗,灰色的毛,也不好看,还脏,瘦的像只老鼠。只是眼睛可怜兮兮,就那么望了我一眼,我就把它带回山上了。”
我发呆一般的听着沈景云的诉说。
“后来,就是它一直陪着我。它是我最孤独的岁月中,最好的朋友。”沈景云笑着回忆,手指也停了来。
这个时候小狗的身体也已经被完全的描绘了出来,栩栩如生,仿佛还能看见摇头摆尾的样子。
只是说到了这里,沈景云就没再说话,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
他始终没有抬头,只是目光柔和的落在木桌上,看着被他描画出来的小狗,时而皱眉,时而微笑,目光深邃,不知道想起了什么。
这样的他一点儿都不像是一个高高在上的总裁,更不像是一个笼罩着神秘色彩的灵异先生。
反倒充满了一种幼稚而天真的感觉,可就是这样的感觉的沈景云,让我觉得真实。
不知道为什么,面对着这样的沈景云,我的内心柔软了,虽然在现实中,我和他相差着天隔地远般的距离。
我有些担心那只小狗,忍不住对沈景云问了一句:“后来怎么样了?”
沈景云子回过神来,再抬头看着我时,又恢复了之前的冷淡疏离。就好像刚才那一刻温情的他是我想象出来的。
如果不是木桌上还留着那只可爱的小狗,我也几乎就相信了是自己的幻觉。
“什么怎么样?”沈景云似乎已经不记得之前自己说过什么了,拿起没抽完的烟深深地吸了一口。
这让我有些无语,索性我也就不再追问,只是干笑着说道:“小狗画的不错,比我的兔子好看。”
是啊,我的兔子就像一幅兔斯基那样的简笔画,像五岁小孩子的水平,而沈景云却是几笔就勾勒的栩栩如生。
“你说这个?”沈景云低头,看着桌子,不知道在想什么,我看不清他的目光,却看见他抬手就要擦掉。
“别。”我赶紧阻止。
他诧异。
“小狗很可爱,小兔子,小猫都是。我常常希望我的世界也可以和它们一样简单。”我有些落寞的说道,是啊,起码这些猫猫狗狗兔兔什么的,不用还债。
我也真的很喜欢这种可爱的小家伙,看见它们,有时候就忘了烦恼。
沈景云愣了,似乎是犹豫了。
但一秒就嘀咕了一声“幼稚”,又伸手想要擦去。
却在这个时候,左秋托着一个托盘走进了房间。
随着左秋的进入,一股异香飘散在空中,像是肉香,又不完全是肉香,只是这股香味儿就调动的我觉得饿了。
沈景云收回了手,正襟危坐,整个人又是一个高高在上的总裁。
左秋优雅的把托盘放在了我们眼前,托盘上放着两个小瓷坛,盖得严实。
我忍不住咽了一口唾沫,习惯了路边摊的我,从来没有在这样高级的地方吃过饭,掩饰不住自己的期待。
相比于我期待的样子,沈景云显得淡然很多。
是啊,作为一个富家大少,有什么没吃过?他要是表现的像我一样才不正常。
可是,左秋似乎并没有揭开这道菜,而是又拿出了一个白玉一般精致细腻的小酒瓶,两个白瓷质地的小酒杯,开始为我和沈景云倒酒。
那是米酒吗?米白的颜色很美丽,在白玉般通透的酒杯里显得尤其可爱。
我看的认真,左秋却是轻声笑了,他看着我,眼神变得温柔:“小丫头,很喜欢吗?你这样的眼神很动人呢,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这样的目光。那是对食物真实的期待,又不懂得掩饰。”
我的脸子红了,搞不清楚这是夸我吗?还是在笑话我?
“就是这样的眼神才最动人呢,来这里的客人,很多都不懂得尊重食物,也不会给予应有的期待。一个个眼里透着矜持与平常,好像越是这样,越能显出自己的高贵。”说道最后,左秋的神色已经变淡了许多。
可我却有些心虚,他又怎么会知道,我其实也想矜持一些的,只不过天天面对公司餐为主要饭菜的我,怎么也矜持不起来。
给我们倒完米酒,左秋又看向了沈景云,终于优雅的掀开了盖子。
滚滚的热气儿升腾而出,他的语气忽然变冷:“当然,也有些人来这里,并不是为了凸显高贵,他的心思从来就不在饭菜上。或是为了人际,或是另有目的,在这种人的眼里,只要能达到他的要求,我就是端上来一盘草,他也不介意。”
我想笑,他明显说的就是沈景云。
但沈景云却好像没有听见一样,拿起了一边的汤匙,开始面无表情的吃起眼前的菜。
可我看着眼前被掀开盖子的小瓷坛,却是开心的止不住笑意。
不得不说,不论是品相,或是香气,都足够诱人。
那是一坛金黄的浓汤,光看颜色就十分喜人,我轻轻地舀了一口在嘴里,汤汁儿饱满到浓稠,却又鲜的我忍不住眯起了眼睛。
“这是黄金汤,用整只鸡和炙烤过皮肉的猪大骨熬制而成,直到肉都煮的稀烂。往里面捞一捞,还有不少肉糜。”
我听话的用汤匙捞了捞,真的发现不少好东西。
“加入了鱼唇与竹荪之后,味道变得更加鲜香,自然也就盖过了那一层肉汤的油腻,你尝尝看,是不是呢?”左秋温柔的看着我。
我吞了一大口,被烫的脸都红了,惹来左秋一阵儿轻笑。
很好吃,真的很好吃!好吃的我都不想停来,每咬一口竹荪,都滋出一口香热的汁水,混合着肉汤喝,余味无穷。
除此以外,我还感觉到这汤中另有一种特殊的味道,似乎是药香?我不敢确定的抬头问道:“这里面加了中药吗?”
左秋看着我,依然是温柔的微笑,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那边,沈景云倒是吃的无比果断,一勺子舀起一片儿竹荪,吃了,又是一勺子舀起一片什么,又吃了。
索性,大口大口的舀着坛子里的浓汤,也不怕烫。
一道菜完毕。
全程没有任何的表情,也不知道好不好吃。
可也不显得粗鲁,动作行云流水,没有洒出来半点儿汤汁,也无半点儿浪费。
左秋自然也看见了这一幕,温柔的神态已经不见,嘴角都有点儿抽搐。
最后,还是深呼吸了一口,对我说道:“不用理他,只要能填饱肚子,他吃草都没有关系。”
左秋去准备另一道菜色了。
我喝了一口米酒,淡淡的糯米的清甜,原来吃完这黄金汤,配合一口特制的米酒,才是回味无穷。
我不禁开始期待左秋的第二道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