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计,你是不是搞错了什么?我可不是情感专家。”沈言笑了。
他其实知道富兰克林有个前女友叫塔尼莎,从小跟富兰克林和拉玛一起长大,后来和富兰克林成了一对儿。富兰克林一直想离开黑人社区,应该就是受她的影响。不过女人显然有自己的“天然优势”,还不等富兰克林找到出路塔尼莎就先找到了一个医生男友,然后甩了富兰克林从社区搬了出去。
富兰克林过去大概觉得自己确实配不上塔尼莎,分就分了,郁闷藏心底。可现在兜里有了点儿小钱,又想把前女友追回来。
其实这个女人不怎么样,就是一个物质女,看她推特上的留言,全都是在朝社区的“老朋友们”各种炫耀。世界上或许有出污泥而不染的,但她绝不会是其中之一。而且又是一个双标婊,她自己想跟黑人社区一刀两断,可拉玛那个脑残遇到危险时她却逼着富兰克林去救。
塔尼莎有一段话特别经典,“你什么都不会改变,我不在乎你有多少豪车,有多少房子,我不在乎你耳朵上戴多少钻石,这不是我想要的……”
看到那段儿的时候,老沈都快笑疯了,不在乎你特么观察的这么仔细?拉玛都没你知道的清楚……再说她那个脸跟车祸现场似的,整个一菱形。按照游戏的趋势,沈言都比富兰克林知道他将来会有多少钱——我要是出手万一真让你俩复合了——到时候粘在手上甩不开,你将来发达的时候不得恨死我啊。
“嗨,伙计,我知道你肯定行,你得帮我。”小富就认准了大品牌,值得信赖。
“得了,那这么办吧,成不成我不知道,应该算个办法。”沈言先写了张五十万的支票递给小富,“算我借给你的,去买个公司。我听说你喜欢车?改车行、洗车行、租车行、出租车随便选什么都可以,唯一的要求就是日常现金流大的公司。然后请你的前女友去当雇员。她现在还没工作吧?ok,那就请她去,除了财务什么工作都可以……唯一的原则就是,薪水绝对不能开的太高!和普通人一样就成。”
“这样能行?”小富拿着支票将信将疑。
“或者你可以换个思路,穿上西装、换个发型、再去读个大学,然后我介绍你到福克斯新闻网上班?就是时间有点儿长,说不定到那时她孩子都长大成人了。”沈言挖苦道。
“谢特!我还是去买改装车行吧。”富兰克林下定了决心,他一直很喜欢改装车。既然没别的办法,他只能带着支票犹犹豫豫的离开。
“这是对人性的考验~”沈言坐到窗前,造型越来越像地狱勾人堕落的魔鬼。
这就是金钱社会,如果只想要人不想要心的话,砸钱绝对是最有效率的途径。再说沈言的办法还很省钱,不是直接砸钱到女人身上,而是通过现实让人看清金钱上的差距——如果塔尼莎真的是一朵白莲花,那当然不会受到任何影响;如果她不是,看到昔日的前男友是大老板而自己是打工妹,前男友日进斗金自己却只拿普通薪水,她会怎么想?
根本把持不住。
富兰克林稍微主动一点儿,大概就会顺水推舟和小富复合。小富很看重金钱,塔尼莎如果即想捞钱又不想付出代价,小富会让她明白什么叫“你无情你冷酷你无理取闹”。
*****
第二天一大早,沈言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准备离开,这间公寓已经曝光明显不能再住。
他打电话通知了寡姐,寡姐表示无所谓,她会让经纪人来收拾她的东西并处理后续事宜……包括把这个房子卖掉。但接下来的问题变成沈言又无家可归了。黑寡妇的大本营在大苹果城,她在洛杉矶只有这么一套公寓暂住。沈言虽然有上千万放在股市里,但买房子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找过去那些闺蜜也不靠谱。
“算了,你忙吧,我自己想办法,大不了住酒店。”
“有了新住处,记得马上告诉我地址!”寡姐再三强调后才挂断电话。可就算沈言答应的好好的,她心里仍然觉得有些慌……最后一咬牙,干脆下决心这次回洛杉矶就再买一幢别墅!反正前面的真人秀也赚了一大笔!
沈言这个人就像风筝一样在天上飘,她手里不抓点儿什么根本放不下心来,哪怕明知道这些东西其实没什么约束力……
“老麦,帮我找个住的地方。”沈言打给老麦说道,沈言相信老麦这种捞偏门的家伙肯定狡兔三窟。
“ok,”老麦没含糊,“我在塞维尔区有一幢联体独栋的房子,二层。地方不算太大,有独立的车库,窗外的风景非常棒,你觉得怎么样?”一个穷光蛋向千万富翁求助那叫麻烦;但一个千万富翁向另一个千万富翁求助,那是荣幸。
“谢了,就这儿吧。”沈言一听就很满意。
塞维尔区可不是之前老麦给沈言安排的柳田区,柳田区是工业区,随着米国工业外移,那里到处都是失业人口。而塞维尔区则不同,这里是洛杉矶的休闲风景区,窗外就是沙滩和海岸线,以绚烂的车库壁画闻名。房屋只有二层是因为规划上只允许修这么高,算是公寓和别墅的结合体。
如果是刚来那阵子沈言还对洛杉矶一无所知,如今他已经相当熟悉。那地方他在画报上见过,充满了艺术气息,很适合他这样的艺术家住。
“ok,既然你觉得满意,那现在说我的问题……是不是也特么麻烦你空出几分钟时间,接见一下我和娜奥米?!”老麦对着话筒吼道。
“咱俩谁跟谁啊,没问题!”
*****
“假的,全是假的?你的意思是你在电话里其实就是说说,之后什么都没做?”
“当然,你可以去问莱斯特。在和你们聊完之后我赶着开飞机离开洛杉矶,直到昨晚才回来,根本没时间。”
老麦和娜奥米对视了一下,一齐松了口气,是假的就太好了。沈言在电话里威胁要告诉阿曼达的那部分老麦倒并不是很在乎,反正他和阿曼达已经相看两生厌,不差这一点儿。沈言对娜奥米说的那个“推荐她去中国工作三年”才真正要命!老麦也不算圈儿外人,在好莱坞答应了又反悔,尤其是这种欠了人情的,对于前途来说十分致命。
“法克鱿。”老麦指着沈言骂了一句。
“法克鱿吐!”沈言也骂。
娜奥米笑眯眯看着他俩飚脏话完全当听不见,还帮他俩更换餐盘和倒酒,做足了女主人范儿。娜奥米现在对自己的生活很满意,根本不会像阿曼达那么矫情。再说这两个人都是好莱坞的权势人物,她的事业未来仍有想象的余地。
直到那两个人开始相互丢餐巾纸团,娜奥米才摇着头躲开,把餐厅留给两个大男孩。
老麦认识她之后确实跟打了激素似的年轻十岁,但要说幼稚到丢纸团却不可能。娜奥米没看到,那些餐巾纸上都写着字——
“小心!你被fib盯上了。电话有窃听,这幢房子内很可能也有窃听器。莱斯特让我告诉你,暂时不要和任何人联系,也不要在电话里说什么。”“法克!我知道了。”
“有什么事想通知莱斯特,可以通过我来转达。”
“那娜奥米?”“她没问题!”
“谢了,我知道怎么做。”
……
字母文字有一个好处,就是当你想速写的时候,只写首字母也能把意思说个八九不离十。事情说完,他们将纸团丢进垃圾桶,然后把杯中残留的香槟淋上去,那些用餐叉蘸菜汤写的字迹登时晕染成一团污渍。
送他离开时,麦克用力拥抱了一下沈言,在他耳边说声,“谢谢!”
“无论什么时候,记得你还有朋友在身后默默的支持你!”沈言留下这句话,飘然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