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总是对立的,一个人完美谢幕,总是另外许多人的惨淡离场。
2018年10月20日,余欢阴差阳错的坐在了釜山bexco大礼堂英雄联盟世界总决赛四分之一决赛的现场。
当那首名为thevirtuoso《艺术大师》的小提琴曲奏出宏大的乐声,余欢的身子在观众席上无力的向下滑去。
烬开大了,正面冲阵之后,追杀那些从残局中活下来的英雄,英雄们四散逃走,血红色的华彩贯穿了整个bexco大礼堂的屏幕,那颗名为“低语”的子弹穿透了梦魇的复活甲,代表着生机的白色碎片碎落一地。
同样,打穿了队员们在濒死边缘抢夺回来的一线生机。
余欢眯起了眼睛,眼中的画面模糊而且静默,没有心思再去看后面的比赛。
他一直相信竞技比赛的魅力,会有无数种可能性,可他同时也是一名连续两年打上超凡大师的选手,拥有对局势清晰的分析能力,这一局,从那颗子弹开始,无力回天。
余欢离开了座椅,对被他挡住视线的观众小声说着抱歉,从观众席中提前退场。
几分钟后,胜利的语音从会场中传出,一部分人在欢呼,更多的是沉默或者怒其不争地大吼。
余欢走出场馆,隐隐在身后听到了哭声和愤怒的叫骂,那首小提琴曲中鬼魅似的口哨始终萦绕在他耳边。
他能理解那些人的感受,又是最有希望的一年,又是一只梦之队,倒在了决赛之前,滑稽的像一头被狗咬死的狮子。
可是没有人能理解他。
余欢是一个刚毕业一年多的普通年轻人,只不过一直以来在他自己看来,其实并不普通。
以前的余欢认为自己是个全才,考上了名校,游戏打的好,以后会成为一个知名网络小说作家顺手可以做一手主播,他觉得自己的声音也不错;现在,余欢同样不普通,认定了自己是个失败者,在无数次被退稿后,余欢陷入了绝望的境地。
连续四年的写作,毕业后一年多的时间都没有参加任何面试,以前的大学同学去做银行、销售或者公务员的许多都已工资过万。而他,因为不喜欢所学专业,选择继续追求自己的梦想,希望他喜欢的东西能够给自己带来面包,一个人在学校周边租了间窄小的屋子又写了一年。
每天喝许多廉价的白酒,抽一包烟,只吃一顿饭,小说在网上如石沉大海很少溅出声响,始终是个不入流的写手,始终默默无闻。
收入微薄,甚至还要家里的救济,最难熬的,是日复一日对自己的否认。
他终于还是在一天前注销掉作者账号,删除所有章节,选择了放弃。
或许是作为对余欢青春的怜悯,那个穿着肯德基老爷爷衣服的人送了他一张s8赛事的门票。
余欢终于有了一件让他有些高兴的事情,正好是有他喜欢队伍的一场比赛,他很喜欢那个打野位置上的选手,别人叫他莽夫,余欢觉得他是个狂人,只有认准自己很强的狂人才会那么莽,曾经余欢也想当个莽夫,一门心思的去写小说,很有撞破墙不回头的味道,可他只是想了想,没有当成,高考之后因为家人的顾忌,为了更好的学校,选了一个数学专业,和文字没有一丝关系。
很多人都喜欢莽夫,余欢认为那是一种心底里的羡慕,不顾一切的去做自己觉得应该做的事,大部分人面对可以做的事情总有各种顾虑。
所以余欢很想要看到一场莽夫的胜利。
英雄联盟的玩家人数正在减少,余欢这一代大概是最后一批玩家,工作之后很少有相同的时间聚起朋友们再打两把游戏,那些英雄的名号即将不再被人所熟知。
余欢觉得用一场喜欢的选手的胜利来结束自己的青春和梦想,还不错。
回去之后余欢准备去当个老师或者银行职员,当初父母高见,让他选择了应用数学专业,几天前父亲和余欢说,别写了,你写的东西,我都看不下去,去上班吧。多亏选了这个专业,还能好好找个安稳工作。
现在,连那个莽夫也输了。
余欢一个人走在异国,头快要垂到胸前,心中执念越来越盛,比起他的梦想,他更希望梦之队能够拿下比赛的胜利,他已经认输了,那个莽夫应该赢的。
天空淅淅沥沥下起了雨。
会场的位置很偏僻,几乎没有行人路过,其他人还留在场馆里没有出来,余欢低着头一直走,不知道走到哪了,只是心头发懵,莽夫是不应该这样输的。
某部电影中说,如果一个人的执念足够强烈,就能引来宇宙能量,唤出可以交换一切的恶魔,或者神明眷顾。
此时不知道有多少人都怀着希望梦之队能够赢下比赛的执念,汇聚了怎样的力量,雨越下越大,天空划过一道亮光。
巨大的声音震的天空都在颤抖,这声雷鸣出奇的壮烈,直接落在了场馆内所有人的心头。网状的闪电在密布天空的乌云中忽隐忽现,可怕的闪电触角就在场馆上方,似乎下一瞬就要把馆顶劈开。
没有神明降世,只看到一道闪电清晰的落在场馆外不远处,落点附近大雨朦胧,被劈中的大树在雨中依然剧烈燃烧起来,照亮树下恍惚还有个人影。
余欢被恐怖的爆裂声吓了一跳,茫然抬头,他写过很多字,应该算是个文化人,可这会儿心中能想起来的,还是只有一句话。
卧了个槽!
余欢大学毕业的时候和舍友说,如果有一天我没有成为一名作家去上班了,请隔空敬我一杯酒,那时候的我已经死了。
这是一个比喻,一个玩笑,一个高举flag的装逼,因为那个时候正在流行一句话,有些人二十来岁就死了,只是到七十岁才埋。
现在余欢真的要死了,甚至埋都省了,直接火化。
着火的树冠砸了下来,像一轮火焰熊熊的太阳,瞬间吞噬了余欢。
时间不站在你这边。
你该走开的。
高温迅速夺走了眼前的空气,灼热的睁不开眼睛,失去意识之前,余欢耳边仿佛又响起了这两句他听过无数次的台词。
人在死亡的时候会回忆过去吗?会很痛苦吗?
余欢不知道,他甚至没感受到痛苦,就陷入了无尽的黑暗。
和睡着了入梦一样,余欢已经习惯了,他总是做梦,别人说他是写小说用脑过度导致的,余欢就会很生气,用了这么多脑子依然写不好,这是赤裸裸地嘲讽!被嘲讽不可怕,被嘲讽了之后发现对方说的是对的,才让人生气。和打游戏的时候被人喷一样,有时候真的是自己坑了,就会怒火攻心去和对方对喷,各种脑洞大开的污言秽语,简称就是气急败坏。
据说梦魇(俗称鬼压床)的科学解释是大脑比身体先苏醒过来,所以意识清醒身体却无法动弹。
当意识回到脑海中逐渐清晰,余欢发现自己又梦魇了,这次连眼睛都没法睁开,眼前是一片单调的黑暗。余欢经历过很多次梦魇,本不应该害怕,可记忆开始出现的时候,余欢心中生出了极大的恐怖,拼命想要动弹着让身体醒来,却无济于事。
我应该已经死了,这不是梦魇?这就是死亡吗?清醒的留在这虚无的黑暗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