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几天,就是你的生日了——”梁浩轩缓缓说道。
荷舞清风般的笑靥涌起,何淑颖柔声道:“哦,你,你记得真清楚!”
“哦,是这样的,到时不能在你身边,对你说一声生日快乐了。因此,我准备了一张贺卡,提前祝你生日快乐——”望着对方那凝脂般的脸颊,梁浩轩缓缓地说道。
“那,那就多谢了!”
“哦,不用客气。那张贺卡,放在宿舍里,这样吧,你在这儿稍等片刻,我,我去拿一下?”
“好,你去吧,我等着——”
那张贺卡,祝福的字句,本来就印在上面的了,梁浩轩回到宿舍里,只不过是写一下双方的名字,此外就是签上时间。
交接之时,双方的手触碰了一下。清泉润心田,荷香扑鼻来。揽入怀中,多么异想天开:哦,这,这可是大白天,大白天的校园,男生宿舍前的一棵大树下!于是,连“执手相看泪眼”的一幕,也不曾出现。
向东二三十米,就是女生宿舍楼了。颇有大家闺秀范儿的何淑颖,慢慢走着。
站在大树下,梁浩轩目送着她的背影。
走得再慢,三五分钟之后,也会走到那宿舍楼西侧。
再怎么凝望,那背影闪入宿舍楼之后,就再也看不到了。
下午两点多钟,走出宿舍门口,梁浩轩走在前往火车站的路上:将近五点的火车,半小时左右的路程,现在就出发,确实是早了些。不过,既然迟早要离开,一两小时的时间,也就无所谓了。生日贺卡早已送出,千言万语也尽在无言中了。离别的场面虽然感人,只是,作为当事人,在内心深处,我是不愿,更是不敢去面对的!
悄悄地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地来。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
真潇洒也罢,故做镇定也好,反正,我就要像这诗中所写的那样,“不带走一片云彩”。当然,那云彩,也不是你想带走就能够带走的!这样一个盛夏午后,即便说不上万里无云,那丝丝缕缕飘悠着的云彩,也是可望而不可及的。走在蓝天之下,对着那云丝,我,我除了仰望,也不能再作他想了。
柯浩与柳岚,很让人羡慕。
他们俩分别是理科与文科的第一高手,自然值得惊羡。其实,就算撇开这一点,我也会羡慕他们,至少,那离别相思的滋味,他们不用去面对。哦,如果撇开数学,我甚至可以挑战柳岚。只是,在现实生活之中,如果一词,从来就没有立足之地。高中三年,我最惭愧的,就是数学成绩的不景气了。正所谓积重难返,对于数学这样的科目,一环扣一环的,是突击不来的。仔细想来,前五个学期,我花在功课上的时间,依然是极其有限的。是啊,高一时候,我和上官文远,经常利用午休时间,到外面看闲杂书报。而在校内,即便考试在即,我依然是图书室阅览室的常客。不是说不能看课外书,我可是把课外书摆在了课本之前啊!因此,也不要去怨天尤人,复习备考时的被动局面,其实是我一手造成的。
好在,这一切,都已经过去了。
如今这个盛夏午后,走在前往火车站的路上,自然是为了回家。哦,越到后面,当初小学六年级的同学,与我同行的,就越少:当年上县二中的六个同学之中,如今跟我一起参加高考的,就只剩下那位写过《老总的鸦片》的女生了。每一次毕业,都意味着大概率的离别啊!由此看来,这同学之情,也是弥足珍贵的。哦,这几个月的时间里,为书山题海而疲于奔命,回小街的次数,真的是屈指可数了:
天边飘过故乡的云,她不停的向我召唤。
当身边的微风轻轻吹起,有个声音在对我呼唤:
归来吧,归来哟,浪迹天涯的游子。
归来吧,归来哟,别再四处漂泊。
踏着沉重的脚步,归乡路是那么的漫长。
当身边的微风轻轻吹起,吹来故乡泥土的芬芳。
归来吧,归来哟,浪迹天涯的游子。
归来吧,归来哟,我已厌倦漂泊。
我已是满怀疲惫,眼里是酸楚的泪。
那故乡的风,和故乡的云,为我抹去创痕。
我曾经豪情万丈,归来却空空的行囊。
那故乡的风,和故乡的云,为我抹平创伤......
确实,我现在是“空空的行囊”了。不过,再怎么说,这故乡,这小街,总还是要回去的。是啊,故乡有连绵的群山,故乡有清澈的龙潭水,故乡有古朴的小街......这一切,我又怎能淡忘呢?或许,回到故乡以后,可以稍作一番休整,然后再......“哦,火车站,到了——”抬起头的瞬间,梁浩轩这样轻声说道。
这部《花树萍水岭南月》的故事,至此告一段落了。
当然,你也知道,故事还远未结束:至少,梅玲玲与何淑颖,她们之中的哪一位,会与梁浩轩走得更近些呢?这样的一个大悬念,此时此刻,尚在五里云雾之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