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肖玫瑰,不叫小玫瑰。
我正在家里悠闲的过着我的暑假,结果一觉醒来,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就发现自己手拿筷子,坐在一张看起来有点旧旧的四方木桌前。
这桌上摆着两碟精致的小菜,一碗面和一壶酒。
边上没人,右手边是一扇打开的窗户。我透过窗户向外看,窗外是一条窄旧的老街,街上有不少的古装路人穿梭往来。
我估摸着,我这应该是穿越了。
为什么我不觉得这儿只是影视城之类的地方呢,那主要是因为我透过窗户向外看的时候,发现街头那家包子铺外种着一颗枯树。
怎么说呢,我也算是看过不少电视剧的大佬了。凭借我多年的看剧经验,这年头一般有钱的剧组都是特效做树,差一点的剧组多呢是实景真树,那再没钱的呢那也至少会用上塑料模型树。
谁会让一棵又细又丑的真.枯树出镜呢?
虽然有点好奇,明明前一秒我还好好的在家里躺着呢,怎么下一秒就跑到了一家看起来有点脏兮兮的临街酒楼里来了。
不过嘛,为了减肥我昨天晚上那顿还没吃呢。既然现在这穿都穿了,再说这减不减的也没什么意义了,我还是先吃了再说。
我挨个尝了一口,说实话这桌上的面还怪好吃的,菜就很一般了。不过我这都穿越了,也没什么好挑剔的,还说不准我这下一顿在哪呢。
我正吃着面呢,余光却看到了一个人影坐在了我对面。
那人头发漆黑眼睛清澈,双眉浓而长,鼻子挺且直。嘴唇看着虽然有些薄,但嘴角却微微上翘,一看就是女孩子们最喜欢的那种长相。他坐下之后也没有说话,就只是眨着那双漂亮的眼睛看着我笑。
什么?你说看到这么好看的小哥儿,她就真的一点没个野心什么的?
唉,说实话如果是平常看到这种级别的颜,还对着我笑。这么说吧,别说是碗面,那就是个满汉全席那该放筷子还是得放筷子!
可是……我挣扎的看了看我面前这碗一清二白的热汤面,这筷子就攥在手上,刚这前一口才下肚,嘴里还在回味呢……
我是真的饿的很了,你让我这会儿把都到了嘴边的面再放下,我是怎么也狠不下心来的。
所以最后也没怎么思想斗争,这肚子还是战胜了脑子。
我也不得不宽慰我自己,一般男女之间第一印象都是很深刻的。我这一嘴面条的样子没有半点形象可言,肯定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俩八成没戏。
我这个人虽然现实,但也心软。为了避免我再次动摇,所以我也不看他,更不跟他主动搭话,就自顾自的吃着面条。
直到我咽下这碗面里的最后一口汤,对面那个被我忽视了半天的小哥伸手递给了我一方手绢,我这才又抬头看了他。
说实话我有些嫌弃,毕竟我也不知道他刚刚是从哪里掏出这块手绢的。但是他长得这么好看,我也不好意思拒绝他,也就没怎么挣扎的接了过来。
只是没用来擦嘴,而是随手擦了擦桌子,这也算是用过了吧。
也不知道是不是吃饱了的原因,明明还坐在酒楼里,面前的饭菜香我是一点没闻到了。反倒是别的什么淡淡香味,一阵一阵的往我鼻子里钻,这味道还挺熟。
以前听卖香水的导购说过,气味是有记忆的,我还挺相信。现在看来这说法果然只是推销手段而已,毕竟我明明还是第一次穿越呢,怎么可能闻到过这种香味哦。
这对面那小哥这看了我半天,八成是看出来了我没有理他的意思,于是就故意叹了口气道:“姑娘可是吃饱了?”
我瞧着这人自来熟的样子,心里直犯嘀咕。因为有些吃不准这人的来意,我也没有多说,只谨慎的回道:“算是吃饱了吧”。
“我听说这家的点心还算可以,姑娘可还想再尝尝?”那人又接着问道。
听到这句话,我一下子放心了。我觉得我知道这人是干什么的了,他八成就是来套路我的!就是类似现代那些网红店外面那些专业排队,完了还刷好评的那种套路。
我在心里暗自惊叹,这家店可真是真人不露相,外面看起来普普通通,里面竟然能弄到这种级别的来当托。
不过我虽然很想帮他刷业绩,但我想了想自己身上也不知道有没有钱,也就委婉的拒绝道:“今儿还是算了,等下次吧。你放心,我下来了还点你,一定记得跟掌柜的说是你给我推荐的,让他给你涨钱。”
那人听到我的保证,摸了摸鼻子像是有些惊讶,我暗自笑笑,我觉得他一定是没有从没有见过我这样善解人意的女孩子,所以被我的真诚所打动了吧。
我觉得我俩又有戏了,这就让我不免有些后悔刚刚吃面条的时候,动作太快也没能剩下几口汤,显得我有些粗犷。
随手端起了一边的酒壶,将杯子满上。一想到我可能因为一碗面,就错过了眼前这个帅气的小哥,我就心如绞痛一般。正等我冥思苦想着打算找个借口,来找补一下的时候。
“啪——”一个响亮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考,也打断了对面那个小哥准备出口的话。
我随着声音望了过去,原来是楼下大堂里的说书先生开讲了。我穿越之前就很喜欢听些相声小品什么的,只这说书却是从没听过,没想到这穿越了还有这样的好机会,今儿正好可以见识见识。
我一下子就兴奋起来了,扭头冲着对面那个摸着鼻子有些欲言又止的小哥儿道:“这个听着不收钱吧?“
接着也不等他回答也只兴致勃勃的盯着楼下,等着听听看这古代的说书都说些什么。
“前文再续,书接上一回。昨个咱们说道这北京城里的富豪公子金伴花,在家中的大理石桌面上,就这么发现了一张神秘的短笺。这信上没有留名,却带着郁金香的香气。而这富有诗气的香气,就足以证明这封信是谁留下的。……闻君有白玉美人,妙手雕成,极尽妍态,不胜心向往之。今夜子正,当踏月来取。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
不知道为什么,越听我越是觉得熟悉,总觉得这说书人讲的故事我好像在哪里听到过?
“……这匣子里又赫然出现了另一张短笺,同样带着那缥缈浪漫的香气同样挺秀的字写着:公子伴花失美,盗帅踏月留香……”
“啪”又是一声响亮的醒木拍案声,只是这会却好像拍的不是桌子,而是我的脑袋一样。
我愕然道:“楚留香传奇?”
不对、这事儿不对,古龙应该是个现代人吧??
我来理一理思路,虽然我不记得从哪儿看到的,但我记得古龙爱喝的酒是xo,xo是什么酒来着……
算了算了,换一个换一个。我还记得,古龙有一个朋友后来还演了电视剧来着,演的、演的……演的什么来着……
我总觉得这个还挺重要的来着,可我越是冥思苦想,越是想不起来。直到我看到了面前桌子上那杯酒水,脑子里终于闪现了一个鸳鸯戏水的画面。
那是……
太过兴奋之下,我脱口而出:“楚留香他女儿西门小恨恨!”
余光里,我似乎看到对面那个帅气的小哥一直微微笑着的脸,似乎有些僵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