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天过后,“过七关”前一天。
原本空空荡荡的荒原上,十天时间内,已经盖好了层层叠叠的帐篷,俨然已经成为了蛮族临时搭建成的小城市。大约十万左右的蛮族,无论白蛮还是黑蛮抑或说白阳氏族和黑月氏族,成群结队地骑着马、带着帐篷驻扎在这里,准备参加娜娜公主和大皇子李辰芳的婚礼。
当然大部分人,都是对蛮族历史上,绝无仅有的“闯七关”,极为好奇了。
蛮族的“城市”就建在铜锁关镇旁边,和铜锁关镇以及征北军的营地相邻。一开始陆霖还有些担心,但后来发现,蛮族的普通民众,和天凡帝国以及全大陆上其他百姓并无什么差异至少在不希望有战争这方面,是非常一致的。
于是,蛮族和天凡帝国的人准确来说是天凡帝国的军队,征北军,两家原本的死对头,之前从来没有过地相处在了一起。
一开始难免会有些摩擦,“你曾经和我在战场上交过手!”“你们小队的旗子我在战场上见过!”但是到后来,由于毕竟已经签订过和平条约,双方的士官也狠狠就闹事的人批评了一顿,于是双方在一种半强迫的和平之下,慢慢却逐渐演变成了,真真正正意味上的,融洽与和平。
由于双方大部分都是战争的缔造者,同时也是战争的受害者,因此在某些方面,双方显得格外一致,也有特别多的共同话题。当不得不接受和平共处的条约后,冷静下来的双方,还颇有些不打不相识的意思慢慢地,也有人互相称兄道弟了,或是交换一些小礼品和特产这在之前,根本是不敢想象的。
当然这也有,蛮族来这里观摩典礼的、绝大多数都是希望和平的白阳氏族有关。黑月氏族的人也不是没有,但特别的少。陆霖曾问过娜娜,白阳氏族和黑月氏族的人一般来说怎么区别,在战场之下又没有旗帜和衣服作为区别,结果得到了很不可思议的回答:“我们两个氏族的纹身有很大差别,你难道没有分辨出来么?”
好吧,都是花花绿绿一道道的纹身,谁能一眼就分辨出来啊。
说起娜娜,这个蛮族公主一点儿都没有身为公主的模样。应该还记得,天凡帝国的婚礼习俗是,女方在结婚典礼之前、任何生人都不能见,甚至要到日常生活都要蒙着面纱的程度但蛮族这边就没有这么多弯弯道道了,签订完合约以后,娜娜不知道从哪里听来的、说陆霖、郝云、李治东都是全大陆闻名的,苍澜学院的学生,做菜做得非常好吃,于是娜娜从第二天开始,就只带着几个侍女,过来住在了铜锁关“孤儿镇”里,每天的日常就两件:听郝云、李治东吹牛,以及催陆霖做饭吃。
“你就真不怕,我们直接把你绑走,不用参加那什么闯七关了,或者他干脆把你生米煮成熟饭了?”
娜娜搬过来的第三天,陆霖就被叨扰得不堪忍受,忍不住半威胁地唠叨到。
然而娜娜的回应也十分理直气壮:“我肯定要住在这里啊!你们的饭好吃!”
果然,和吃货讲道理,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大的错误。
但平心而论,陆霖等人,也是希望娜娜住在这里的。不说其他的什么,至少让李辰芳和娜娜这两人,在婚前多交流一些,互相更熟悉一些而且陆霖很明显发现,娜娜也有这样的意思,没事儿干就找李辰芳聊天,然而在战场上和军营里,平时一言千钧、严肃不苟言笑的大皇子李辰芳,偏偏被这个蛮族女人吃得死死的,在她面前一点儿话都说不出来,只会红着脸,低着头,一声不吭。
当然,李辰芳在逼迫陆霖写歌词的时候,肯定是背着娜娜的一般这时候,娜娜都正被陆霖做出来的各种美食勾引在饭桌上,正在大快朵颐。
另外比较忙碌的,就是征北军的骑兵部队了。
为了挑选出一批,大皇子在第一关时候使用的马匹,每一个骑兵几乎都操碎了心,天天绕着马圈中的马匹转来转去,试图找到跑得最快的那一匹。千种人对好马有千种认识,有的认为耐力比较重要,有的认为冲刺速度比较重要,每个人口中流传的“相马宝典”都不一样为此,军营里没少发生打架事件,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马被选上,成为助力曾经的统帅夺得女人芳心的功绩。
于是,时间就在这样各种杂事交织的过程中,到达了婚礼庆典的前一天。
“从一万匹骏马里选出了最快的马,一百首各种不同的情歌已经全部学会,三百石的长弓练习射坏了三把,野狼总共杀了五十只,狼皮够给你做十身衣服这样的情况,不知道能不能娶你上门?”
眼圈乌黑、瞳孔通红的李辰芳,摇摇晃晃站在娜娜面前,终于第一次主动说出了话。
事实上,大皇子这几天的努力,每个人都看在眼里,包括娜娜在内除了被娜娜问得满脸通红以外,其他所有的时间,他都在努力而且是特别努力的那种。
“嗯勉勉强强,差不多吧。”
此时站在大皇子和众人面前的娜娜,正左手一个鸡腿,右手一个煎饼果子,不顾形象地左啃一口右啃一口,吃得不亦乐乎,满脸流油看见大皇子望向自己,第一时间还没有反应过来,然后有点茫然地点了点头。
“只是差不多么”
大皇子有点失落地低下了头,看不见表情。陆霖拍了拍大皇子肩膀:“别太在意,女人都是这样其实她已经很满意了,不过不好意思表现出来罢了。”
然后陆霖立刻被郝云和李治东拉到了一边:“你这个根本读不懂女人心、一堆感情债的家伙,就别在这里掺和了!”
“好吧”
陆霖悻悻然地走到了一边。由于蛮族结婚典礼的特殊性,也不需要进行彩排什么的,此时一切都忙完了,该准备的也都准备了,反倒有一种无所适从的感觉。看着这里没有自己什么事情,干脆走出了房间,向院外走去。
走在铜锁关的街道上,现在的镇子可比以前要热闹许多了,这几天时间内,陆陆续续地,也有不少天凡帝国的百姓前来观礼原本荒废了多半的小镇,到了婚礼开始前一天,现在也几乎都住满了人。镇上原本的居民,那些孩子们,有些胆怯地、小心翼翼接受了前来的民众们,为此大皇子还专门派了一队士兵,前来维持镇内纪律,严查每个进入镇子的百姓,结果还真查出来了几个捕奴团的人不提。
这些百姓们,是最早听说天凡帝国和蛮族正式议和、并且要举办婚礼的附近百姓,以商贾居多。像是闻到血腥味的鲨鱼一般,胆子最大的一批已经挑选了蛮族最喜欢的商品,大多都是铁器和日用品之类,挑到了这里,想趁此机会换些毛皮什么的。之前天凡帝国就有小部分将头颅挂在裤腰带里,和蛮族打交道做生意的商贩,不过都是背着官府偷偷摸摸做的:毕竟之前双方是敌对关系,如若被抓住私自通商,不多解释,直接就会被编入征北军的敢死队。现在已经和谈了,那自然就不存在通商限令所以这些人就想抢一个头筹,最先赚取第一笔金币。
话说自己要不要也掺和一下,倒点儿东西呢
望着镇内已经摆出来的各种摊位,以及行走在摊位之间的蛮族人,闷声闷气地用生硬的大陆通用语和笑容可掬的商贩交流着,陆霖突然有点想法。不过这样的想法刚刚萌发出来,就被陆霖立刻打消了:自己现在已经算是家大业大,用不着什么都想要伸一腿进去人要知足才行。
于是陆霖笑笑,径直从身旁商贩处拿了一个果子,留下了身上最后一枚铜币,三口两口吃完,感觉味道还行。蛮族这边可是没有新鲜水果的,这些东西如果倒卖的话,也确实可以卖个好价钱这枚果子的价钱绝对不仅一个铜币,运到这里卖给蛮族后,至少也是十个铜币起,不过小贩还是陪着笑,想要把陆霖留下的这个铜币退回去陆霖从大皇子居住的院子里走出来的时候,有眼色的都看着呢,知道这是贵人,巴结还来不及。
“啊,不是我不给钱,是我自己不知道怎么回事,实在带不住钱,超过十个铜币就会丢我等会儿回头找人给你,或者你记住我这张脸,龙落城里的觅香园,就是我的产业,回了龙落城找我也行”
“给。这是剩下的九个铜币。”
然而陆霖还是误会了小贩的意思,以为小贩嫌少不肯收,正和小贩推推搡搡、想要让小贩收下铜币时,身旁另一个卖酒的摊位突然递过来了九个铜币,放在了水果摊上。
“多谢了,等会儿我让他们订一批你们的酒,就权当是折扣了咦,你卖的酒,味道有点熟悉”
陆霖还没有看清楚看清楚身边酒贩的模样,鼻子却先闻到了熟悉的酒香:这世界上之前从来没有过的高度酒精味道,之前陆霖和艾伦等人在做各种实验的时候,近乎于将这种酒精味铭刻在了脑海当中,忘也忘不掉。很明显,这是自家的高浓度白酒,最便宜的“二锅头”牌子。
“陆家的白酒,非常有名气。这位客人不想要来一点儿试试么?”
陆霖这才发现,酒贩的声音似乎有点耳熟,抬起头来,便看到缺了豁儿斗笠在自己面前左右摇晃着,斗笠下的人面色平静,但目光中的一抹温暖,却是怎么也掩饰不了的。
“王二!!”
陆霖惊叫一声,和摘下斗笠的人,来了个热情的熊抱。
没错,在这里卖酒的不是别人,正是王二。
“好久不见,少爷。”
王二的语句依然简洁明了,陆霖使劲拍拍王二的肩头,立刻蹦出来了一连串问题:“别摆摊了,跟我走!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来了怎么不去找我?为什么要在这里卖酒?这次东行去见柳小楼是否顺利?把她拿下没有?”
“少爷请慢点说,我一个个回答。”
王二有条不紊地收拾起了摊位,将所有的酒都收了起来,一扁担提起了两箱酒,跟着陆霖向众人居住的小院里走去,一边走一边说着:“我从东方大陆回来的时候,艾伦和妮可已经回到陆家了。我听他们说了你在西方发生的事情,我有点担心,就想来看看你。”
“那你直接进院子不就行了?为什么要在门口摆摊?”
“门口的士兵不让我进去还好我快到边境的时候,听说了大皇子要举办婚礼的消息,我想着婚礼肯定要酒,就买了一些咱自家的酒,一路挑了过来。”
王二虽然语气平静,但陆霖还是听出了一丝委屈,不禁挠挠头:“这确实不说了,进院子慢慢说!你还没说柳小楼的事情呢!”
“这个”
两人一边说着,一边从如果知道了自己曾拦下过“天下第二”、一定会非常自豪的两个看门小兵身边路过,走进了院子,就听到大皇子的声音:“什么?打第四关的五个人,到现在都还没有选出来?”
“不是没有选出来,是蛮白阳氏族那边的人说了,征北军的人不能算,因为现在征北军已经不算殿下你的手下了,所以”
被大皇子责骂的小兵,委屈地低下了头,大皇子暴跳如雷:“凭什么不能算!他们都是我一手操练出来的兵!如果他们不算的话,那我手下就只有那几个文官了,圣女是女性所以也不能入选,对了还有这个只会做饭酿酒的厨子我闻到酒香了,陆霖,你带了你的酒回来?”
说到最后一句话时,大皇子正好抬头,看到了陆霖和王二进来,同时也闻到了王二扁担上挑着的酒味。
陆霖笑笑,神态轻松:“殿下你在为第四关的人选发愁?不用愁了,我,郝云,李治东,你再随便派个文官,然后加上我身边这个酒贩我们五个去打。”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