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叶冰娘直接和楚喆说了,“你这事让我和你叔商量一下,晚上就给你信儿,你别胡思乱想,回屋好好休息一下,多大的娃子,走了这么远路,身体咋能受的了。”
楚喆也没反对,他是没缓过来,再说他不走,人家也没地方商量啊。
“嗯,那我去睡一觉。”楚喆站起来和叶冰对上了眼,这丫头眼睛真够亮的。
黑黝黝带着光好像能将人吸进去,小时候就这么漂亮,长大也是个大美人,话说叶家除了婶婶长的都不错。
“和哥哥再见!”叶冰拉着弟弟的小手摇摆。
乖巧如叶小弟弟边笑边摆动着小肉手,声音还带着奶气,“多多(哥哥),再见!”
这三兄妹还真是各有千秋,都不像农家孩子,他并不是有歧视,而是这个时候大多数农村孩子的卫生情况堪忧,城里稍微好点。
重灾区如鼻涕、脑袖子(擦鼻涕)、手指甲(里面全是小黑泥)…
这也是没办法的,因为父母每天都要上工赚工分,没有太多精力照顾孩子。
叶冰娘问老公,“你咋想的?给不给办啊?”
叶爹对着媳妇使了个眼色,“我再想想。”
叶冰扶额,爹,你这是在和她娘抛媚眼么?做的那么明显,很怕她没看见。
知道爹娘有事商量,又不想让她听到,那她就出去呗。
她直接去了东屋厨房,将耳朵贴到墙上,爹娘的声音很清晰的传来。
好吧,她承认有些好奇了。
“孩他娘,你看楚喆那脸是不是特别配闺女,你不知道我第一次见到那孩子就有这想法了,第二次又遇到,这是什么,这是缘分啊!我闺女长的好,楚喆长的也好,到时候外孙外孙女更好看!”叶爹不理小儿子挣扎将他抱怀里,好像提前体验做外公的感觉了。
叶冰她都不知道说什么了,她是那么肤浅的人嘛,只看脸?…
对于这个年纪爹娘就给她找对象(她还不知道是童养夫)倒不怎么在意,毕竟在宁朝她这个年纪(过年就九岁)订婚也不算早。
叶冰娘翻了个大白眼,对于自家老公时不时的犯抽她都习惯了,“人家楚喆父母健在,万一咱们养到半截,人家爹娘出来了,你还能不让他回去啊,就是你不让也没用啊,脚长在人家身上,再说虽然楚喆没说清楚,但也知道他爷爷、父亲级别不低,人家还不一定看上咱们呢。”
叶爹表示不服气,他家可是根红苗正的三代贫农,他都没说介意他们成份不好呢,再说他家条件一点也不差好么,他家可是八千户(离万元户差点)。
就是那些工人领导也不一定有这么多存款。
叶爹将儿子的头发揉的乱糟糟,“楚喆这孩子我是真看上了,稳重有决断,我觉得他配得上咱闺女,我知道你说的可能,但是这年头啥都可能发生的,二嫂不也嫁给你哥了嘛。”
“那好比嘛,要是闺女和楚喆性别换一下,我肯定没意见。”那样的人家如何会让唯一的儿子嫁出去,可能性太小了。
而且楚喆自己也不会同意的。
叶爹声音发闷,“我给闺女寻摸两年多了,那些男孩我都看不上,好不容易有个看上眼的,我琢磨了,要是楚喆实在优秀,即使不是童养夫我也愿意。”
叶冰娘妥协,“那就骑驴找马先养着,人品咋样还得看看,也让孩子们自己相处相处,咱看好也没用。”
叶冰捂着头无声的笑了,她总算知道什么叫为人父母者,当为孩子深远计!
如果爹娘都满意楚喆的话,她可以试着相处看看。
要是不听话,她可以用拳头让他听。
楚喆没睡太久,也就两个多小时就醒了,看到叶冰带着小弟弟在客厅玩呢。
“叶妹妹,叔叔婶婶呢?”楚喆将叶小弟弟抱起来,还挺沉。
“他们出工了,今年在队上修沟渠。爱东,你跟着哥哥玩会啊,我去把肉缓上(放进冷水里解冻),屋里有苹果和冻梨,他要是不干了,你给他拿一个。”叶冰转身出门去仓房取肉和干菜了。
现在叶家周围院子里好几种果树了,苹果树、梨树、杏树、桃树。
去年就开始陆续挂果了,苹果皮实,放到地窖里不被冻了,放一冬都没问题,顶多蔫吧点,梨子种的是安梨,摘下来洗干净放到外面冻一宿,就成冻梨了。
想吃的时候放进冷水里,梨子表面会生成一层薄冰,敲掉冰冻梨会变得非常柔软,又水灵又甜很好吃。
叶小弟弟牙齿软吃不得太硬的,所以很爱吃冻梨,但是因为凉也不敢给他多吃。
其他家里还有别的,仓房还有半筐枣一筐山楂呢,大枣晒成了干枣,有时候熬粥放几颗。
至于山楂因为太酸了,家里人都不太爱吃,就在那放着呢。
看到叶冰手里的鸡和干蘑菇,楚喆就知道中午要做什么了,东北硬菜之一——小鸡炖蘑菇。
然后又拿了一颗白菜和两个大土豆。
叶冰手起刀落,将收拾好的野鸡剁开放进水盆里。
“你要做饭么?我可以帮你烧火的。”楚喆是会做饭的,他本身就是个吃货,身体受伤之后,他的应酬很少了,除了工作赚钱,他就好吃,他去了哪个城市准得去一些老店尝尝招牌菜,然后回家自己琢磨。
他不好冒然开口掌厨,好像不满意似的。
反正叶家的大锅炖他吃的也挺好的。
他虽好美食,却并不挑剔,有一颗包容世界美食的心。
叶冰瞅他一眼,“我厨艺不佳,要等爹娘回来做,我只是做准备。”
楚喆想了下,试探的问了句,“要不我来,我做菜很好吃的,叔叔婶婶上工多累,回来还要做饭。”
“可以。”叶冰翘了下嘴角,如果真的做饭好吃就给他加一分。
楚喆将叶小弟第放下,“食材都在哪呢,我想看看。”
“我带你去。”叶冰出门喊了声朱白,让它陪着弟弟玩会。
叶小弟弟喊着“白…白…”扑向了朱白,整个人都埋进了软乎乎的毛毛里。
朱白趴在地上装死。
楚喆有些不放心,“这个是猞猁吧,那可是凶兽,不会挠小弟弟吧。”
“没事,朱白可听话了。”它看着弟弟长大的,怎么会对他下爪呢。
楚喆没在异议,人家可是亲姐弟,既然这么放心必然不是第一次了,估计这个猞猁从小被养,已经养熟了,就像猫一样温顺。
不久之后,他就知道他错的多么离谱。
“昨晚上米饭放的是地瓜,其实萝卜饭也很美味的。”楚喆拿了个大白萝卜,还有两个胡萝卜。
而且冬天吃萝卜对身体好,素有冬吃萝卜夏吃姜的说法。
萝卜饭,叶冰还真没吃过,不过她是个勇于尝试的人,“那就做。”
被人信任是很值得开心的事,“我还需要一块五花肉。”
“在外头那个青砖围着的池子里,在雪里冻着呢。”叶冰指了指。
楚喆巴拉下雪,发现好多猪肉,一条条的都冻着呢,还有半扇排骨。
用手摸了摸猪皮,“这是野猪肉?”
叶冰点头,“刚打不久,这头野猪不算大,还不到二百斤呢,让我大舅帮着杀了,大部分都留下了。”
二百斤的野猪,它的撞击力撞死人绝对没问题的,没想到叶叔叔这么深藏不漏,这回他总算知道为什么叶家这么富裕了。
当年他们出任务进了林子看到野猪是直接开·枪的,谁也不敢和它硬碰硬。
估计叶叔叔用的是土枪,那玩意杀伤力还行,就是射程短,子弹少,能用土枪杀野猪,也很厉害了,眼力、勇气缺一不可。
楚喆很诚恳的赞了句,“叔叔太厉害了。”
叶冰眯了眯眼睛,状似不经意的说,“我们家一直是我打猎。”
既然楚喆是重点考察对象,那么在他面前炫耀一下自己的能力就很有必要了。
她对于感情犹如一张白纸,信奉拳头大有理,所以想当然认为她只有展现自身的能力才能吸引住异性。
现在又不能行军作战,所以只能炫耀一下打猎能力了。
楚喆在脑子里回放了三遍叶冰说的话,他还是认为自己听错了,主要是叶冰才多大,如何也不能和野猪放一块啊。
所以傻傻的说了句,“啥?”一着急京片子变东北话了。
叶冰决定让他眼见为实,“等你休息够了,我带你去打猎,你不说会打猎么。”
楚喆觉得叶冰应该没骗他,看着她的个头,觉得自己简直活到了狗肚子里…
他返老还童之后,一直是非常自信的,没想到打击来的如此之快之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