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林默决定回趟家。她已经两个星期没有回去了。爸爸打来电话,问她什么时间回去,给她做最喜欢的红烧鱼。
简单收拾了一下,林默到附近的市场买了点水果,便踱到路牌下等车。
那辆车在林默身边停下的时候,林默都没有认出这是张奕的车。直到他摇下车窗,冲着她喊了一声“喂!”,她才慌忙的回过头来。
“要去哪儿吗?”他大声的问。
自从那晚聚餐见过之后,她已经有二十多天没见这个人了。
“回家。”她简单的回答,故作平静的微笑如常。
“哪儿?”他问。
她说出一个小村的名字。
“不近哪。”他说。“上来吧,我送送你。别在这儿等了,今天周末,坐车的人多。”
“不用不用。”林默慌忙的拒绝。怎敢劳驾男神大人?
这样的神情,这样的拒绝——张奕像是想起什么似的笑了一下,他打开车门下车,转到另一边打开车门,“请吧。”
林默好象已经没有拒绝的理由了,她只好硬着头皮上了车。
车发动之后,林默突然的想起那天晚上的那个电话。紧接着想起了那“混蛋”二字。
她拿眼偷瞄了一下那个人。
他嘴角挂着一抹不易察觉的笑,眼睛直视前方。
他像是没有关于那个电话和短信的记忆。她想问问关于那个电话,又怕一提起,又会牵扯起“混蛋”二字。
或许是他没有把自己的那个电话号码记下来吧,所以不知道是谁的短信吧?林默的脑子在飞快的打转。真是自作多情,好奇害死猫啊!
“要看就看吧,干嘛偷偷摸摸的?”他仍保持着直视前方的姿势,都没有偏一下头的就看穿了她似的。
真是个自恋狂啊!林默的三观仿佛一下子被修正了一下。她朝着车窗撇了撇嘴,“谁看你了!”
她自己也搞不清楚,怎么会这样任性的说话语气?像情侣间小小的撒娇。
“你现在忙什么?”林默努力打破尴尬。
“在老街那边开发了个楼盘。”张奕答。
“啊!”林默吓了一跳,“你的工程?”
“也算是也不算是。”他偏头看了一眼那双瞪的很大的眼,“我就是一跑腿的。前几年跟他在南方弄了点工程,这一年他又想回来干了。”
“他?你老板?”
他专注的开车不再说话,林默也知趣的闭上了嘴。
“我爸。”他突然的又说了句。
“哦。”林默能听出他一滞间的停顿,本能的应了声,便再也无话了。
“安亦宁,在你们那儿挺厉害?”过了一会,他问。
终于直抒目的了!林默心里蒙着的那层纱,还是被揭开了。
人在极度的热切盼望与等待时,好象会有格外的敏感,会对某一项特别的东西,记得扎实,仿佛入定了心里,抹也抹不去。
张奕就是在那种热切中四处找寻,然后看见了那个女孩。齐耳短发,白皙小脸,她没有穿校服,看样子像个初中生。一个人站在人潮中,像一棵弱弱的小草,在这拥挤的绿色中,却又带了那么一点坚定。
她也是来送人的吗?他看见她的目光,在看他。
也许是不经意吧?他漫漫扫过。但那目光好象一直在追寻着他,他再回头看去,那女孩正在看着他,四目对碰,她忽然一笑,大眼睛里忽然像是要溢出泪来。
那是怎样一双眼睛啊?黑白分明,通透清亮,眼角起笑意的时候会不同于常人的微微上翘。
多年过去,那张脸早已模糊。他却莫名其妙的在偶尔会记起这样一双眼睛,时间久去,他虽能记起这样一双眼睛,却似乎再也想不起在哪儿见过这样一双眼睛。
因为那天的记忆对他来说,只有一个事实,贯穿了他的心。
安亦宁,终是没有来。
离小村还有一段距离,林默示意张奕停车。
“我自己走回去。”她说。
“为什么?还有那么一大段路呢!”张奕不解,“是有什么事吗?”
“没有,没有。”林默快速的下车。
走了几步,后面车里的人,从车窗里伸出头来,“喂,你是不是觉得我拿不出手来啊?”
林默一下子被逗笑了,“还挺有自知之明啊?开玩笑的,主要是怕玷污您的一世英名。谢谢了,有时间请您吃饭。”她朝那辆车摆摆手。
张奕打开车内遮阳板上的镜子,照了照,“老了吗?”他自言自语的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