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沈则,沈则的沈,沈则的则。
按道理来说,我已经是一个活了很多岁的老人家了,可是我的容貌却停留在了二十六七岁的模样,看起来年轻帅气又不失稳重。
可是谁没有年轻过呢?还小的时候,我遇到过一条很蠢很蠢的青藤,我们都是天生天养的灵物,可是我们都被束缚着,没有自由,而我们能够拥有自由的方式就是不停的寻找一个又一个主人,然后由主人带着我们离开我们所在的地方。
可是人心叵测,终究得到也只不过是伤害罢了,而率先找到主人的是那一根蠢蠢的青藤,那个时候的青藤并没有名字他的名字是后来他的主人赐予他的,那一次他的名字叫做阿竹,可是他的主人却并没有爱惜他,从头到尾都把他当成了一个可以复活的工具。
而阿竹却傻傻的什么都不知道,掏心掏肺的对着自己的主人,从来不相信我所说的话,早知道我虽然羡慕嫉妒他,可是对他并没有任何的恨意,而在我的千幻阵中,他的主人流露出的那丑陋的一面,我仍旧记忆犹新,生死关头毫不犹豫,丝毫没有考虑过阿竹的生死,我都看在眼中。
人类还真是贪婪且自私的生物,明明那一条蠢青藤那么掏心掏肺的对待他,可是他从始至终都没有给青藤一个平等的地位,青藤还真是可悲,而那个时候单纯善良的青藤第一次的结局和我在幻境之中看到的相差无几。
当青藤奄奄一息的逃回来的时候,说真的我很心疼他,同时也在自己的心里敲响了警钟,倘若我要找主人的话,我一定要找一个给了我同等地位的主人,倘若想要把我当成工具的人是没有资格成为我的主人的!
我帮助青藤养伤,我以为经过了这一次他会变聪明,可是我终究还是高估了他的智商,他竟然还是被狡猾的人类给骗了过去,不,也许是短暂的善良吧!
他的主人当中不乏一些刚开始很纯真的人,可是后来却变得极其自私的人,那些人最终在两难抉择之都选择了放弃了小小青藤。
“只有不重要的人或者东西,才会被抛弃!”
曾经我曾这样的对青藤说过,可是他的身躯微微一震,心中应该很疼吧,可是不告诉他,他还会继续的傻下去。
不过说来也极为的奇怪,他的每一个主人,都会都会遇见我,而我也毫不客气的直接将那些人带进了我的千幻阵之中,看着那些人的丑态毕露,说真的虽然我没有青藤那般的亲身体会,可是我的心也渐渐的凉了下去。
人类终究都还是自私的,所以如果我未来的主人想要拥有我的话,一定要经得起我的考验。
我要与人类签主仆契约,没错就是主仆契约,等到他们完成我的考验以后,我们直接的契约关系就会调换,那个时候的那个人类才算得上我真正的主人。
想要与我签订契约,一定要那些可能会深陷黑暗的人类,他们的内心毕竟是黑暗的,只有先深陷黑暗才可以啊!只有早已经深陷黑暗的人,他们才更容易被我控制住,才更加容易的将命都送于我!
和我签订契约,一定要以灵为媒,以血为介,才可以获得我的力量,而我的力量一旦传入了人类的身体内,那么他的生命长度就会有了限度。
如此以来,那些想要成为我的主人的人,一定都会有所顾忌,毕竟没有一个人想要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况且在知道了以后那种等死的滋味是谁也不想体会的吧!
静静的等待着死亡,而且在死之前和我解除契约,放我离开,呵呵……
估计这个条件是谁也不会做到的吧,毕竟谁也不会在死之前想到自己的契灵,因为人类都是自私的啊!
当然我是不会告诉那些人该如何通过我的考验的,很多人说缘份天注定,谁要是能够误打误撞的通过了我的考验,那么就算是最后的结局不好,我也认了!
点背,能怪谁,对吧……
果然,好似我的考验的确是很苦恼,至始至终和我签订主仆契约的但是有不少人,可是最终他们都死了,我没有再给他们活着的权力,继续无法通过考验,那么死不足惜……
而我的做法,青藤是知道的,他没有阻止我,也没有改变他自己择主的方式,他依旧换着主人,依旧更换着自己的名字,说实话我都看累了,可是他却依旧没有灰心,可是却也没有一个稳定的名字,而我在千幻阵中带着的时候,给自己起了一个名字——沈则!
别问我为什么,其实只是突然间的突发奇想到的罢了!
我很无聊的活着,我都不知道我到底活了多少年,有过多少人在经历我的考验,看着那些自私的人类,我从未将他们放在心上过,反正都会失败的不是吗?
可是青藤最后的一个主人,竟然想要将青藤的灵力完全的吸收掉,从而获得青藤的重生的力量,他把青藤带到了成熟的异火那里,竟然想要借异火之力,将青藤给熔炼了!
呵呵!
这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竟然如此的赶尽杀绝呢!呵呵,有趣!不过你当我是死的吗?好歹我也和这一条蠢青藤是多年的老朋友了,虽然他蠢的厉害,可是也不是你能够欺负的!
可是等我赶到的,青藤已经被完全的灼伤了,伤了元神,已经无法化形了,又回归到了最原始的枯藤状态!
那一刻的我简直气炸了,我们灵物之间还是有几分薄面的,我向异火讨了一处子火,然后将青藤的那个主人带回了我的风妙居毁了他的肉身,将他困在复原石之中,用异火一直烧灼着他,有多少年了呢,不知道,他不值得我放在心上。
可是青藤却悄然的离开了,这一次他的不辞而别,我知道他一定是伤透了心吧!
如此也好,这样以后青藤就不会再犯傻了,不会再轻易的相信人类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