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米尔紧跟在巴克鲁身后,身上早已鲜血浸染。
战马嘶鸣,刀剑交击。
远处的敌军感受到这群蛮骑的强横,不再盲目靠近,他们以兽皮盾墙和拒马阵作为依托,严阵以待蛮骑的冲锋。
“集结,长矛阵!”巴克鲁厉声高喊,拔转马头,连冲带撞,杀气腾腾。
泰达米尔同样大吼:“集结,长矛阵。”
不一会儿,阵列变换,殿后的格桑领着手下的长矛战骑转换成冲锋首阵,巴克鲁与泰达米尔转换到战阵两侧。与此同时,整个战阵的冲锋马速急剧提升。
格桑高举长矛,暴吼:“冲!”
“冲!”
铁骑如黑色的洪流,一下撞击在山岭牧人的拒马阵盾墙上,再坚韧的兽皮,在这样的狂猛冲击下也无法支撑。
格桑一马当先,纯钢打造的长矛向上一挑,将最前方的拒马阵挑飞老远,轰砸在山岭牧人的阵营之中。妄图依靠拒马阵阻挡蛮骑的山岭牧人见状,一个个大惊失色,握紧手中的犀皮圆盾,勉力维持盾墙不溃散。
只是他们的防备太过匆忙,拒马阵被挑飞之后,蛮骑蜂拥入阵,冲锋速度丝毫不减,与盾墙轰然撞击在一起。
第一排阻挡的山岭牧人连人带盾被撞飞出去,然后暴力的轰砸在地上,砸进后方人堆里,引起一阵阵怪叫惨呼,整个防御,呈现出溃散的趋势。
巴克鲁战刀狂舞,带起一片腥风血雨。
没了盾墙防护的山岭牧人不敢硬挡蛮骑冲锋,都四散的往两边逃。有自恃悍勇的山岭人想要乘乱刺杀蛮骑,立即被蛮骑的战刀长矛砍杀穿透。
一刻钟后,巴克鲁泰达米尔终于冲出人墙,眼前豁然开朗。身后的箭矢如雨落下,不少蛮骑应声倒地。
巴克鲁却没有多少犹豫,他疯狂驱动坐骑加速,蛮武部落的残余紧跟在他身后。
经过第二次冲阵,巴克鲁身后的人少了许多,能跟上他的只有百来人,相对于整个蛮族主力而言根本不起眼。
身后的山岭牧人见追不上,放了一阵箭也不再强追。
像巴克鲁这样的漏网之鱼不在少数,但真正的蛮族主力已经被四面合围,再难突围,山岭牧人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们的心思都在包围圈中蛮族之王的身上。
摆脱敌军,策马狂奔了半个小时,身后突然传来一阵惊天动地的巨响。
巴克鲁的战马受惊,猛然人立而起,其他蛮骑也多少受到了些惊吓。
“诺狗居然动用了海默斯科技炮!他们怎么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构筑工事。”格桑颤声说道。
海默斯科技炮!一个熟悉的名词,包括巴克鲁在内的所有蛮骑对此都无比忌惮。
这种炮,是炼金术与魔法结合后的产物,拥有无比强悍的威能,诺克萨斯也正是拥有这样强横的压制性武器,才能将数十万蛮骑打得分崩离析。
大陆早已进入末法时代,魔力在这个时代已经相当稀薄,要完成供给海默斯科技炮足够充沛魔能的工事,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更重要的是,还需要有充足的时间构建符文矩阵。
视科技炮的威能而定,构筑工事少则数月,多则数年,还得有相应的魔道人才支持。
刚才那一声响动,其威能之强悍,远在数里之外的蛮武部骑都能听见,可见一斑。
遥望后方的战场,一股浓烈的硝烟随风飘荡,众人心中清楚,在占有显著武器优势和兵力优势的诺军疯狂进攻下,蛮王曼多恐怕凶多吉少。
“族长,咱们该怎么办?”格桑问道,其他族人也都看着巴克鲁。
巴克鲁脸色沉重,他环顾身边的兄弟们,大家战矛、战刀、坐骑上到处都是血污,身上的兽皮铠甲脏乱,人人都是污头垢面,喘息不定。
有些人身上还插着箭羽没拔出,鲜血滴滴答答的落在黑色的土地上,让人动容。
大家都尽力了!
“诺狗来得快,刚刚情势紧急没来的及细看,你们看清来的诺军有多少吗?”巴克鲁指着后方战场问道。
“不到一刻钟,就将战场四面紧围,看人数,不下三万,后面还有大量步兵。”
“三万······”巴克鲁陷入沉思,良久他才又问:“你们觉得我们还能顺利北上进入冰原吗?”他的领军经验丰富,对于这次与诺军的遭遇战,他隐隐觉得没有看起来的那么简单。
“我们与诺狗才经历过一场血战,隔了不到三个小时,山岭牧人就围堵我军后路,可见这次的遭遇战,他们早有预谋。”格桑分析透彻,最后下结论:“我认为北上的道路,可能有诺狗的埋伏。”
巴克鲁迟疑半晌,转头问泰达米尔:“你怎么看?”
自己的儿子年纪虽小,但战阵经验丰富,头脑也灵活,所以巴克鲁也时常会问一下他的看法。
“我觉得格桑叔叔说得对。”泰达米尔沉吟片刻后,缓缓说道。
族人都知道他是蛮族十八大部落之一蛮武部巴克鲁酋长唯一的子嗣,也知道他从十二岁就开始参加战斗,更知道他一向作战勇猛果决丝毫不输父辈,却没有人知道,他并不属于这个世界。
很多年以前,他还只是地球上一个平凡的学生,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和宿舍的几个牲口玩一个叫做“英雄联盟”的游戏。
而现在,他却在这个游戏的世界里,驰骋沙场,浴血奋战。
是的,他穿越了,或者更准确的说,是灵魂附体。这显然很荒唐,但这对泰达米尔而言已经是无可辩驳的事实。
穿越到这个世界已经十多年,可以说,他的半生都是在杀戮中渡过。
二十多年前,大陆强权军国诺克萨斯发动符文之战,使得整个大陆硝烟四起。
为了达成称霸大陆的野心,诺克萨斯对生活在天然牧场费罗尼草原的蛮族进行了大清洗,自此,三十多万蛮人背井离乡,开始踏上长达二十年之久的北迁之路,泰达米尔就是在这段被称为蛮族血泪史的北迁途中出生,他的母亲死于乱军,好在父亲巴克鲁实力强悍,又是一方酋长。对他严加保护,才让他有惊无险的成长起来。
虽然玩过游戏,但这几十年来所经历的一切,这些历史,与泰达米尔前世所知的瓦罗兰英雄背景全然不同。这让他对这个熟悉而陌生的世界感到无比的敬畏与恐惧。
从小亲身经历战争,他终于深刻体会到前世民谚“宁做太平犬,莫为乱世人”的真谛。
拥有现代人灵魂的泰达米尔也曾恐慌、茫然、不知所措。周身充斥着血与火的残酷,与他前世的文明世界大相径庭。
但时间久了,他也终于认识到,一味的恐慌于事无补。在环境的压迫下,在残酷的现实面前,生存下去成了他唯一的目的。
他的父亲巴克鲁,在他十岁的时候拧着一个诺军的战俘送到他面前,让他砍下对方的头颅。
那一天,他看着倒在血泊中残缺的尸体,既惊恐又庆幸,惊恐的是,他第一次亲手杀死一个活生生的人,庆幸的是,他不是那个被杀的人。
自那以后,他更加深刻的认识到这个世界唯一的生存法则——强者为尊。
一个文明世界不谙世事的大学生,就这样被残酷的世界生生改造成了冷酷的战士。此时的他,丝毫没有昔日文明世界的软弱。
以他两世为人的智慧和这么多年来的战场经验,他也看出了诺军动作的不寻常,不过在场的很多人都是资深战士,他能看出来的,其他人也能看出来。
他略微沉思了一下,才补充说明了自己的看法:“不过北上势在必行,只是要考虑好北上的路线,以避开危险。”
这一次诺军的行为很是反常。以往他们是依托蛇纹石河构筑防线,阻断蛮族南下的道路,并没有与蛮族铁骑进行大规模的野战。
这一次却接连出动重兵与蛮族接战,显得十分蹊跷。
蛮族与诺克萨斯战争进行了二十年之久,一路上磕磕绊绊从费罗尼平原战到蛇纹石河东岸,几乎跨越了大半个大陆。
要彻底打垮蛮族不是件容易的事,诺克萨斯显然为这一次的围歼准备了许久,不然绝不会将还不算成熟的海默斯科技投入使用。
听了泰达米尔的话,巴克鲁的眉头拧的很紧,泰达米尔的话提醒了他,北上的路线确实要好好考虑一下。只是这黑土平原对于所有蛮人而言都是陌生之地,他也尚无决断。
巴克鲁扫了一眼族人,发问:“那大家以为,我们北上该怎么走?”
其他蛮人听到巴克鲁的发问,都是大眼瞪小眼,你看我我看你,拿不定主意。
蛮人崇尚武力,怠于思考,这些早已经习惯跟着巴克鲁在战阵中冲杀的蛮人又怎么会知道接下来该往哪里走?
泰达米尔在蛮族中却算异类,他和长辈一味追求武技不同,闲时也经常向部族中的祭司请教知识,这使得他成了整个蛮族为数不多系统的学习完了大陆通史和熟练掌握大陆通用文字的人。
听到巴克鲁的发问,他不由陷入沉思。现在的形势很矛盾,按照既定的路线,他们原是准备由黑土平原长驱北上,直达弗雷尔卓德边境的雪比次峡谷,只要通过雪比次峡谷,进入冰原境内,诺军就无法再追击了。
可是就目前的形势来看,这条路线风险很大。他们知道这么走,诺军自然也知道,那么这条道路上肯定有诺军的重兵防守。
泰达米尔寻思半晌,搜索着前世记忆中的瓦罗兰地图,良久,脑海中有了一个粗略的行进路线。
“往东北,进入铁脊山脉,沿着铁脊山脉进入冰原,再转西进冰原腹地。”这是泰达米尔在心里盘算清楚的路线。
“往东北进入铁脊山脉?”
巴克鲁眉头一皱,他直视泰达米尔说:“你可知道,进了铁脊山脉,就不利战马行进,到时候诺军围堵,我们可跑不掉?”
他这一问,其他的蛮骑一阵骚动,几乎所有蛮人都是骑马生活,与马为伴早已成为习惯,陡然要放弃坐骑,十分不舍。当下就有十几个族人提出反对意见。
格桑也听到了泰达米尔的建议,他和巴克鲁一样首先想到的是如何快速进入冰原,所以一开始是排除进入铁脊山脉的,毕竟山脉道路艰险,危机重重,实在不是好的行军路线。但是不进入铁脊山脉,想要北上抵达雪比次峡谷,又不会太容易。
对比一下现在众人的处境,格桑又有些豁然开朗,觉得可行,于是说道:族长,泰达米尔的建议我觉得可行。”
巴克鲁微微一愣,反问:“可行?”
格桑是他麾下最为得力的勇士,与他并肩作战十几年,深得他的信任。他很清楚格桑的性格,格桑行事沉稳,经验丰富,没有一定把握的事情很少开口。
他说可行,那自然有些根据。于是巴克鲁说道:“你说说看怎么可行?”
格桑俯身在地上草绘了一张地图,指着地理图说:“正常情况下,我族败后,应该是往这个西北去,往西北方向可以到达蛇纹石河北岸,通过北岸,直达雪比次峡谷。
不过先前一战,明显我们落入了诺军圈套,这给了我们一个警告。既然诺军能在我们前面设圈套,那我们的溃败就是在诺军的预料之中了,他们很可能在北上的路线上设下重兵,而雪比次峡谷的入口,则有可能是伏兵的主要分布方向。”
“退一步讲,就算西北并没有重点布置埋伏,我们四周现在一马平川,要到达蛇纹石河北岸,路途遥远。只要诺军在这段路程上广布斥候,我们就会像网中的飞虫,就算骑着战马,也一样难以逃脱。”
有一名与巴克鲁同辈的蛮族战士还是心存疑惑,于是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西北的伏兵只是一个猜测,这个猜测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他们能先于我们到达蛇纹石河北岸,诺军再快,能有我们胯下的黑马快,在行军速度上他们不可能超过我们,猜测终归不是事实,如果那里没有埋伏,我们却抛下战马进入铁脊山脉,那不是自找麻烦吗?而且铁脊山脉是山岭牧人的老巢,想从那里突围,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这时候,泰达米尔反驳:“我们的黑马虽然快,诺军却未必不能比我们更快。”
“能有什么方法,难不成诺狗还能飞?”答话的不是先前的蛮族战士,却是一名身上带伤的蛮骑。这名蛮骑是为数不多的几个在战阵中侥幸跟着蛮武部落杀出重围的战士,却并不属于蛮武部。对于泰达米尔的说法,作为依赖坐骑的蛮族战士,他自然有些抗拒。
其他族人闻言,纷纷点头,表示赞同。
费罗尼黑马是蛮族人引以为傲的坐骑,在整个大陆,是顶尖的马种之一,他们完全有自信在速度上碾压诺军。
可是大部分蛮人忽略了一点,蛮族与诺克萨斯的文明差异是断代的,这不是仅凭优良马种就能平衡的差距。
这种差距蛮人尚不自知,泰达米尔却是早已经认知。
格桑摇了摇头,说:“诺军不会飞,但是他们有比飞更方便而隐秘的方式。黑土平原旁边就是蛇纹石河,传闻蛇纹石河直达卡拉多高原,诺克萨斯完全可以从水路包抄到我族后方!”
众人闻言,一阵骚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