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方云叫市长千金,孙舒兰先是微微一愣,显得有些惊诧。
孙舒兰双眼紧紧的盯着方云的脸。
“方云,你是怎么知道的?”她压低声音,小声的问道。
“我爸都是昨晚才听到一点消息,而且好像还不太确定呢。”
孙舒兰摇了摇嘴唇,说道:“是不是洪家的人告诉你的。”
洪家的人?方云从莫辉那听到这个消息后,也猜测过孙舒兰父亲这个副市长,是不是有洪老的影响。
不过,他知道这个消息,还真不是洪家告诉他的。
于是他摇了摇头,说道:“是我邻座那个话唠,上午的时候告诉我的。”
“他啊。”孙舒兰很是惊讶的说道,“他消息怎么这么灵通。”
方云笑道:“那小子这方面的确有些门道。”
“而且他的消息都很准,所以,叫你一声市长千金,绝对没错。”
孙舒兰微微皱眉:“方云,我不喜欢这种称呼。”
“你还是和以前一样,叫我名字好不好。”
方云本来也就是和孙舒兰开玩笑,顺便恭喜一下。
见她不喜欢,也就耸了耸肩:“行,这个当然听你的。”
“好了,我吃饱了。”方云起身说道,“记得放学后在单车棚那般等我。”
“如果等得久了还没见我,就打我电话,我手机会开机的。”
方云拿着手机对孙舒兰晃了晃说道。
孙舒兰对着方云点头微笑,表示她知道了。
方云走后,孙舒兰眉头微颦。
方云刚才说的消息,是父亲昨晚回家后,和她们母女两说的。
父亲要升职了,她和母亲当然都很高兴。
不过,父亲看起来,却似乎有点心事重重,似乎并没有意想之中的喜悦。
她和母亲一问,才知道父亲对这次升职,心里有点疙瘩。
“如果舒兰给洪家冲喜了,这个副市长,怎么说我都不会接。”父亲就说了这么一句话。
孙舒兰却从中听出了父亲纠结的原因。
父亲可能觉得,他这次升职,可能是洪家给的补偿。
她了解父亲的内心其实是有些清高的,用卖女儿一样的手段换取的官职,他肯定不会接受。
孙舒兰当时就安慰父亲,说她根本就没有帮洪家冲喜,洪家也没必要做什么补偿。
话虽这么说,孙舒兰心里却也暗暗感激方云。
当初如果不是方云,她给洪家冲喜,不但会被毁了一生,而且看父亲这架势,他肯定也会深陷在深深的负疚之中。
他们一家,都会因为冲喜的事给毁了。
上次说了要请他一段饭的,都还没机会请呢,孙舒兰心里暗自嘀咕着。
只是,这段时间,大家都忙于备考,显然不是合适的请客时间。
想到今天下午放学,她会和方云一起去医院,心脏的跳动速度,不受控制的加快了不少。
方云回到教室,还是和之前一样,往书桌上一趴。
“哥们,你倒是给我说说孙校花找你干什么,再睡啊。”莫辉说完,发现方云好像已经秒睡了。
“太不够意思了。”莫辉嘀咕着说道,“我有什么八卦消息,都第一时间告诉哥们你,你却一点都不照顾一下我的好奇心。”
虽然莫辉的抱怨,方云听得一字不差,不过也不可能满足他的八卦心。
他最近改变了修行计划,刚好利用上课时间,仔细思考,看新的计划,能不能更加完善,又有哪些地方需要特别注意的。
他这一“睡”,就是一个下午。
最后,还是被手机铃声闹醒的。
“应该是孙舒兰打来催我的。”方云抬起头,拿出手机看了一眼。
果然,这个电话是孙舒兰打来的。
再看看时间,已经五点多,放学应该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如果等我的是若初,估摸着电话都打了十来个了。”方云笑了笑,然后按下了接听键。
“孙舒兰,不好意思,我睡过头了。”方云一边说着,一边起身往教室外走。
“我现在就过来,你再等我两分钟。”
单车棚旁,孙舒兰放下手机,苦笑着摇了摇头。
她怎么也想不明白,方云是怎么在教室里,就能睡得那么香的。
这个方云,真是全身都透着神秘。
不断的创造在她看来不可思议的奇迹。
无论学习,体育,还是别的,方云都出类拔萃,优秀无比。
本来应该是一个优秀学生的完美形象。
然而,他偏偏天天上课睡觉,还传出过打老师的传闻,这又简直就是一个坏学生的典型模板。
两种完全不同的形象,居然在方云一个人身上,完完全全的体现了出来。
“不管那种形象,都会给人深刻的印象。”孙舒兰想的有些入神,不知不觉间自语道。
“什么深刻印象。”方云刚好走来,听见了她这句自语,于是说道。
“是好印象,还是坏印象。”
孙舒兰一惊,一转头,就看见方云站在几步之外,面含微笑的看着她。
“啊,没有……没有……”孙舒兰有些慌张的摇头否认。
“不是有深刻印象吗,怎么又变成没有了?”方云有些迷惑的说道。
孙舒兰回过神来,也渐渐冷静了下来。
她刚才那自语,说得没头没尾的,方云肯定也不知道她说的是谁。
“我刚才是背一首诗。”孙舒兰说道,“是一个欧洲的近代诗人写的。”
对于这些诗什么的,方云那是一点兴趣都没有。
“这也是诗啊。”方云摇了摇头,“听着和大白话一样,和我们华夏的古诗词相比,可差远了。”
孙舒兰见方云没有怀疑,松了口气。
“是啊。”她连忙点头,“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方云,你喜欢谁的诗。”
这时,方云已经从单车棚中,推出了他那辆自行车。
两人并肩往校外走去。
“我啊。”方云哪里有什么喜欢的诗人,上一世,他从小最不喜欢的,就是背古诗。
不过忽然想起了祝炎武说的,诗仙李白也是剑仙的话。
虽然初听,方云觉得听荒谬的,怎么也难以将印象中的诗仙,和修仙之人联系到一块。
后来想想也就释然了,上一世的他,看见的一切,都只是表象。
“诗仙李白吧。”方云说道。
这个答案,孙舒兰并不意外,说道:“男生里喜欢李白的很多的,特别是他那首侠客行。”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孙舒兰将侠客行中,最脍炙人口的两句,轻念了出来。
方云听了就是一怔。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这不就是剑仙实力的真实写照吗?
上一世,听见这首诗的时候,只是觉得意境很酷。
而现在有了仙尊的经历,和在仙武界千年的修行打拼,再看这两句诗,感觉就完全不一样了。
两人边走边聊,很快就来到了校门口。
方云跨上单车,转头对孙舒兰说道:“上车吧。”
“嗯。”孙舒兰轻轻嗯了一声,在后座坐好。
“坐稳了,走了啊。”方云说完,轻踩踏板,车轮立刻轻巧的在地面上滑动。
从长雅中学,到军分区医院,正常车速的话,大概要半个小时左右。
今天又不用赶路,还带着一个人,方云自然也骑得不紧不慢。
过了几分钟,坐在方云身后的孙舒兰觉得有些无聊,于是问道:“方云,你最喜欢李白的哪句诗。”
方云想也没想,直接说道:“桃花潭水深千尺……这句不错。”
几天前,他刚刚和祝炎武在桃花潭决斗。
对桃花潭的环境风景,特别是浓度颇高的灵气,相当有好感。
按照祝炎武所说,那潭水之中,还融有一把仙剑。
此外,他脑子里,除了这一句之外,也就侠客行里那两句了,这是孙舒兰刚说念过的,他也不好跟着说。
再然后,他能脱口而出的,就是那首“床前明月光……”
这首诗他都有点不好意思说出口,除了太小儿科之外,这首诗还被改成各种版本的淫荡诗。
他要说念这首,说不定孙舒兰还以为他在调戏她。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身后的孙舒兰,又轻轻念着这首诗。
“喜欢这首诗的人,都是很念旧情的。”孙舒兰在他身后幽幽说道。
“方云,你也是这样的人吧。”
啧,女孩就是喜欢多愁善感,随便一句诗,她都能感慨一番。
接下来,孙舒兰比之前沉默了许多,也不怎么说话了。
直到方云将车停在军分区医院门口,孙舒兰才重新开口。
“方云,你去停车吧,我在这里等你。”孙舒兰说道。
方云点了点头,将单车停好,然后和孙舒兰一块进了医院。
虽然只是十来天没见,周若初和孙舒兰这一对闺蜜,却像是久别重逢的姐妹一样,开心得拥抱在一起。
“舒兰,我都觉得我们几年没见了一样,简直就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周若初很是夸张的说道。
孙舒兰面带微笑,点头说道:“是啊,每天在学校里,看不见若若你,我一点都不习惯。”
方云则坐在病床边,周叔叔一脸苦相,说道:“小云,你能不能帮周叔叔一个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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