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会进行过半,赵庸在夕颜的柔声劝慰下,已经没那么生气了,正与孙老爷子等人喝酒吹牛。
只是他心中对李牧的印象分,难免大减。
这从赵庸看他的表情上就能分析出来,毕竟这位侯爷本也不是什么城府深沉之辈。
赵芸儿平生最讨厌男人借酒撒疯,自然找机会去和林遗爱厮混了。
她一个千金大小姐,代表侯府和来参加诗会的女宾们打成一片,名正言顺,这叫待客周道。
她爸爸和代州的大人物们把酒言欢,她自然也不能冷落了青萝伞盖下嗑瓜子的女同胞们啊。
一众贵女围绕在她身畔,如沐春风一般,虽然芸儿小姐明显和林供奉之女更加亲热,但二女同住一个屋檐下,乃是闺中密友,大家也就没有多想。
这大概就是民风淳朴吧......
再说以芸儿小姐的气质之高贵、姿容之绝代、才华之惊艳,也只有林家的天才少女才配做她的朋友吧。
女人,也是讲阶级的。
或者说,因为女人的鄙视链比较发达,所以比男人更讲阶级。
林遗爱年芳14,却已晋升为天阶高手,虽为女儿之身,却极有可能达到、甚至超过乃父林子大大供奉的境界!
更兼她性情温婉恬静,从不似别的天才那般心气高傲、目中无人,平素里待人柔声细语,颇得大家的喜爱。
她在芸儿小姐的身边也始终甘做绿叶,丝毫不抢主角的光辉。
这两位天之骄女,一萝一御,堪称代州双璧!
只可惜,其中一位,已经被腐朽的封建大家长制毁掉了终身幸福!
想到此处,无数贵女冷冷地扫向李牧,眼神中充满了嫌恶与怨恨,好像就是这个丑陋的男人一手撕碎了她们对浪漫爱情的幻想一般。
她们来之前便听说李牧是个酒囊饭袋,实力低微得连祖宗勋名都继承不了,如今又亲眼见了他的幼稚歪诗,更加瞧他不起。
赵芸儿敏锐地觉察了大家的心思,微微低头,眼神黯然,一脸顺从无奈地道:“我家大郎也是苦命,小时候没机会读书,才成了今天这样的......其实,他人很好的。”
听听!听听!
多么贤惠的好妻子啊,连这样窝囊的丈夫都出言回护!
众贵女们不由对李牧更加鄙夷,从垃圾废男瞬间升级为妇女公敌,日后谁若是嫁了这样没本事的男人,还不如死了算了!
男青年那边,孙悟饭继续呼风唤雨,与诗友们轻慢公侯、指点江山、书生意气、挥斥方遒,勾引着无数少女蠢蠢欲动的芳心,风流倜傥,潇洒出尘,真乃翩翩浊世佳公子也!
只有李牧,一个人坐在角落安静吃瓜,显得颇为落寞。
不是他不去反打脸,纯粹是客场作战,摸不清这个世界的审美。
这就好比一个唱河北梆子的老艺术家,去非洲唱草船借箭,非洲黑豹们一脸懵逼:“曹丞相为啥不射火箭?”
艺术是有国界的,只有强国的艺术才没有国界。
但再强的艺术,也无法辐射到异界来。
“小子,其实我觉得,你那首诗写得不错。”
李牧抬头一看,竟是廉破败将军!
联想到那首《从军行》,他恍然大悟:
这位廉将军,便和他一样,是这个扭曲世界中唯一审美正常的人啊!
李牧举杯痛饮,发自肺腑地道:“廉将军,错得不是你我,是这个世界啊!”
这句话可算是说到了廉破败的心坎里,但这种与社会主流价值观相悖的想法,堂堂正正地被人说破,他还是有点不好意思,四顾无人之后脸红地道:
“小李你说的......很有道理!”
李牧趁热打铁,扼腕叹息道:“将军您那一句‘宁为百夫长,胜做一书生’,真是道出了赵国社会如今的症结所在啊!
自古都说燕赵多慷慨悲歌之士,可如今你看呢?全国上下奢靡成风!男儿尽效女儿之态!长此以往,怎敌虎狼暴秦啊?”
廉破败大呼痛快,顿生相逢恨晚之意,激动地道:
“此事我亦忧虑多年,只恨无力回天啊!如君诗中所言,男儿战死沙场,家人苦苦思归,但你可知?秦国的伤亡抚恤足足是赵国的三倍!每年的军费开支比山东六国加起来还多!
彼虎狼之邦倾尽举国之力,重本抑末、穷兵黩武,民勇而好战,如臂指使!反观我赵国的钱粮,都被贵族们拿来奢侈享乐了......”
李牧当然不是为了当古代键盘侠过嘴瘾,而是为了搭上军队的线公交车,早日设法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到时候天大地大,身怀四色神光与辟邪剑谱的他,还怕不能斗破苍穹吗?
如今老丈人已经看他不顺眼了,再和赵金莲周旋下去,没准人家哪天就要掀桌子了!
廉破败的脸色似乎又红了一分,低声叹道:“哎,本来我以李牧兄弟也是个将门犬子、无能饭桶,适才多有无礼,你可不要往心里去啊!”
李牧暗笑,廉将军果然还是如此憨厚啊!
“将军大人客气了,您叫我小牧就好。”身为一个年轻人,李牧还是不习惯被人称呼姓氏。
“其实与韩卢的大胃王之争,小弟主要是想着为国争光!那韩卢嚣张跋扈,连赢侯爷数次,讥笑我赵国无人,我心中义愤难平,才与他殊死一搏的!其实我平常食量不大的,也不挑食。”
这话里的意思是:拉我的壮丁吧!我多吃不了几口粮食的!
至于湿垃圾桶......战场上应该不缺湿垃圾的。
廉破败早已在心中认了李牧这个兄弟,此刻听他如此说,恍然大悟道:
“我说小牧你生得书生体格,怎么会是大胃王呢?原来是舍命为国啊!”
“没错啊,廉大哥!哦,我不客气,就叫你一声大哥了!”
别说叫哥了,李牧为了活命,都能管赵庸叫爸爸!
虽说叫岳父爸爸,也不算吃多大亏。
廉破败大手一挥:“贤弟正当如此!”
“大哥!想必你也知道,我乃是赵国武安君之后,只可惜子孙后代不肖,未能继承祖先遗志、保国安民!
哎!正如大哥所说,‘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大丈夫便当提三尺剑,立不世之功!小弟愿投身军旅,宁做一马前卒为国捐躯,也胜过饱食终日、无所事事啊!若大哥成全,方遂男儿平生之愿矣!”
廉破败犹豫道:“只可惜侯爷和小姐,未必同意吧......”
赘婿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一个没有人身自由的高级家丁,离家从戎这等事,没有侯爷允许是不行的。
再者说,他心里也愁这么个弱鸡到军中能干什么,侯爷的女婿不能不照顾,军令吩咐起来难免碍手碍脚,万一再死在军中,这可如何交代?
看着李牧这副迫不及待马革裹尸的愣头青样子,廉破败又不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