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阳公主和辨机相遇相恋地点与唐代高僧管理制度不符。比如高阳公主和辨机在浮屠庐主之封地相遇。主与遗爱猎,见而悦之具帐其庐,与之乱。研究者认为唐代高僧管理还是比较严格的,进出寺庙都有登记,无缘无故离寺不归还能不被立刻发现不符合常理。即使辨机是玄奘的高徒是大德也不可能无视寺庙管理制度随便出入而无人关注。
2.高阳公主的年龄和辨机相遇时差异较大,高阳公主十几岁而辨机很可能已经三十几岁了。加之房家关系错综复杂,高阳公主的恶行如果肆无忌惮,那么作为姐妹的韩王妃,作为婆婆的卢氏,作为弟弟的房遗则等都不会放任自流,任何一人都可以直接将实情上报太宗知晓。
3,《新唐书》中记载的高阳公主在太宗面前因为此事失宠与《旧唐书》中记载矛盾较大。《旧唐书》记载在房玄龄病重的时候太宗见表,谓玄龄子妇高阳公主曰:“此人危惙如此,尚能忧我国家。”当时已经贞观二十二年五六月,而太宗在贞观二十三年五月驾崩。可见至少在唐太宗驾崩前,唐太宗对高阳公主还是比较正常的,公主没有任何失宠的迹象。当时房玄龄后期一直是在宫中治病,因此作为儿媳妇的高阳公主跟随进宫从而见到唐太宗的机会较大,如果高阳公主已经因此事失宠,那么太宗是不太可能这样语重心长和她心平气和的对话而被起居郎记载。此事在永徽三年立的房玄龄墓碑上作为荣耀雕刻示人,可见至少在房玄龄死后近四年内高阳公主“丑行”暴露可能性较小,否则高阳公主如何顺利晋封长公主并刻上碑文呢。
4.太平御览》中史料也未提及高阳公主和辨机事,不知《新唐书》看到何种史料将此事编入史书。“又曰:房玄龄之子遗爱,尚高阳公主。玄龄病,上表谏征辽。太宗见表,谓玄龄子妇高阳公主曰:“此人危惙如此,尚能忧我国家。”又曰:房遗爱尚太宗女高阳公主,拜驸马都尉。初,主有宠於太宗,遗爱既骄恣,谋黜遗直而夺其封爵。水徽中,诬告遗直无礼於己。高宗令长孙无忌鞫其事,因得公主与遗爱谋反之状。遗爱伏诛,公主赐自尽。”因为《新唐书》成书于宋仁宗时期,又因所增列传多取材于本人的章奏或后人的追述,碑志石刻和各种杂史、笔记、小说都被采辑编入。故而这段史料来源较为可疑。
第五,整段史料逻辑前后矛盾,语焉不详,更类野史笔记小说。例如:“玄龄卒,主导遗爱异赀,既而反谮之,遗直自言,帝痛让主,乃免。自是稍疏外。”如果这段史料可信的话,那么应当是在贞观二十二年房玄龄逝世后发生,那时候唐太宗也身患重病。在短短一年之内唐太宗还能:“主怏怏。会御史劾盗,得浮屠辩机金宝神枕,自言主所赐。初,浮屠庐主之封地,会主与遗爱猎,见而悦之,具帐其庐,与之乱,更以二女子从遗爱,私饷亿计。至是,浮屠殊死,杀奴婢十余。”,那么看来唐太宗最后一年的经历还是很丰富的,不仅要安排后事还要处理高阳公主的风月案。诸如此类逻辑混乱在《新唐书》中比比皆是,不得不令人生疑。而房遗爱在后期的官职已经坐到太府卿,掌金帛财帑的官职会无缘无故去窥伺房遗直的房产举动令人生疑。
第六,对高僧辨机研究较深的学者们认为,辨机一直受到佛学家的尊敬,只是其死因扑朔迷离,不太可能和高阳公主有不伦之恋。又《瑜伽师地论后序》云:三藏法师玄奘,敬执梵文译为唐语。……弘福寺沙门玄谟,证梵语大总持寺沙门玄应,正字……《摄决择分》,凡三十卷,大总持寺沙门辩机,受旨证文……臣许敬宗,奉诏监阅……僧徒并戒行圆深,道业贞固。这是许敬宗为《瑜伽师地论》写的后序,是呈给唐太宗看的。其文字肯定要考虑到太宗现在和以后的想法。如果辩机真与高阳公主有染,另外再加个宝枕的话,许敬宗绝对会知道,就不会在这个给太宗看的序文里详细提到辩机法师。也不会那么肯定的说,译场的僧团清净。就自然会找一些圆滑的词语,相信这个对许敬宗来讲不是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