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不等赵钱给出回应,原本就防君子不防小人的木门在外力的作用下直接溃败。
还没踹就直接开了?!
大门外身高1米90,体重也是190斤的大个子孙阿大先是一愣,但,这也好,省得他自己动手了,孙阿大直接抬脚,大步流星的冲进了店里。
“赵家阿叔、阿婶,你儿子的店要被人砸场子了!”【荇菜】正对面的骨灰盒店的老板娘可是远近闻名的小喇叭,见到这个阵仗,直接嚎了一嗓子。
这一声叫唤可唤醒了周围一众闲着没事的店主的八卦之心,只要不是店里有客人实在是走不开,其他的人都端着茶杯,揣着瓜子,三五成群的聚拢过来。
丧葬这行虽然最近这几年受到电商的冲击,毛利不比以前高了,但比起其他零售行业还是好了很多,客单价也高。平时绝大多数时间还是挺清闲的,反正也是闲着,看看热闹也好解解闷。
……
孙阿大踏进店内,下意识的四下打量一番,这居然是家饭店?!他经常路过这里,还从来不知道西宝街居然开了家饭店,而且……看这个装潢,还真不是那种低廉的小饭店。
没人?
整齐的桌椅一尘不染,空空荡荡的餐厅里没有半个人影。
这味道是……
被浓烈的香味吸引,孙阿大几乎都忘记了自己的来意,鼻头微微抽动,循着香味,眯着眼睛直接摸进了厨房。
“你是谁?干什么的!”赵钱放下空碗,正要起身去看什么人在店门口鬼叫,没想到就这么一转念的时间,人家居然直接闯了进来。
孙阿大一脸理直气壮,丝毫没觉得自己擅自闯入人家餐厅后厨有什么不妥,在人高马大的自己面前,普通身高的赵钱简直是弱爆了。
但孙阿大的这种气势上的优势只维持了不到三秒,他一开口整个画风突变:“我,我我的将将将军跑你你店了!”
“将将将军?什么鬼?”
吧嗒吧嗒的翻着一双绿豆般的小眼睛:“你,你,你学,学,学我?!”他长这么大最恨两件事——猪肝和被人嘲笑自己结巴!
就在这个当口,一众自备瓜子的吃瓜群众也赶了过来,将本就不算宽敞的厨房挤了一个水泄不通,不少人都被孙阿大那副挤眉弄眼的样子给逗乐了,“轰”得一声笑开了。
孙阿大虽然个子大,但内心异常敏感,这一笑让他受了刺激,口齿越发的不清起来:“不,不,不许学学学……”
赵钱也很无奈,谁没事要学你口吃啊,唱rap吗?
只是这个口吃实在是感染力太强了点,他根本管不住自己的嘴,好端端的话一开口又变成了:“你你你凭什么踹门?!没看到店门关着的嘛?”
都叫你不许学了还学!孙阿大恼的很,小眼睛闪了闪,撅着一张嘴:“你你你……”你了个老半天,最后还是没能说出个所以然出来。他一跺脚,索性也不说了,直接伸出壮硕的手臂握拳向赵钱挥去!
让你学我结巴!让你嘲笑我!让你……
见事态升级,似乎要爆发武力冲突了,围观的群众终于不再淡定。赵家的殡葬用品店在西宝街开了几十年了,这赵钱也算是大伙儿看着长大的,怎么能就这么看着他被人欺负呢!
“喂,你别以为你马子大就能欺负小钱儿,文明社会不是靠拳头说话的!”
“哦哟,做啥啊,好好说话不可以啊?你这个小年轻怎么不学好,一上来就要动手动脚的啊!”
“小钱儿,他都推你了,你还站着干嘛啊?赶快躺下来啊,b超、ct、核磁共振全都来一套,看谁更狠!”
孙大个被周遭突然爆发的呼喊声弄的心一阵慌乱,挥出的拳头在空中停顿了一下,但很快怒火又再次占了上风,硕大的拳头再次挥下。
“啊!!!”
一声巨大的惨叫声后,一个人影重重的摔在了冰冷的地板上。
“儿子!”钱玉芬用力拨开拦住她面前的人群,探出了脑袋,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嘶吼,听说儿子被人砸场子了,可把她给急坏了。
……
大约三秒钟后,钱玉芬目瞪口呆的看着比自己儿子高出大半个头的孙阿大哼唧哼唧的挣扎着从地上撑起,一脸惊惧的看着赵钱。
怎么回事?刚才明明是他先出拳的,对方只是抬手挡了一下,怎么最后被撞倒在地的是自己?
“练练练练过的?”
“额?”赵钱一愣,没听清,心中暗暗庆幸还好自己刚刚才嗑过了菠菜,看来那50%的力量加成还真不赖。
“练练……”孙阿大还在努力的想表述,但口吃这毛病越急就越说不清楚。
“要不?唱着说?”见孙阿大脸拧成一团,但半天还说不出个所以然出来,钱玉芬实在是看不下去了。
这句话像是划破黑暗夜空的一道闪电,大个子眼睛立马就亮了,他感激的看了一眼说这话的人,钱玉芬冲着他微微一笑,还给他起了个调:“听我说,手牵手跟我一起走,创造幸福的生活!不,听我说,啦啦啦啦啦啦……”
大个子火速接上了调子:“听我说,我的蟋蟀将军跳进了你家店……”
蟋蟀?将军?
肥猫?大饼?
goodjob,接上了!
以前工作时赵钱没少帮有孩子的同事出那些所谓的逻辑思维题,迅速反应了过来,他缓缓的把视线转向了铁锅的那只虫子身上,莫非……
“我的将军!”孙阿大顺着赵钱的眼神看过去,惊叫出声,一张脸煞是惨白。
这时,人群中有人认出了大个子:“哦,这个小愣子是长脚孙家的那个啊……”
“长脚孙?就是搞墓碑的那个老孙吗?他儿子不是戆大败家子吗?”
“哦,他啊!难怪……”
气氛瞬间变得有点微妙,不少人用自以为是“耳语”的音量大声议论起来,长脚孙是卖墓碑起家的,后来又做起了墓园生意,早就搬离了西宝路,几十年下来赚了个钵满盆满,也算是西宝街出身的一个传奇了。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他唯一的宝贝儿子是个愣子,不光说话愣,连脑子都比别人慢个半拍,但败起老孙家底的本事却一等一的好。
听说,最近这个二愣子被人家忽悠着玩起了蟋蟀,还砸了不少钱进去,看来这事不是空穴来风。
“听说,只要是品相好点的蛐蛐儿,孙家败家子随随便便就能出到五位数以上收走!”
“五位数?!就一只虫啊!这不能吧……”开骨灰盒店的李大婶咽了口口水。
“所以这才叫败家子啊!以老孙家的家底,他如果买个虫花个几千几百的那还叫事吗?”
“哼,你们以为万把块钱买个蛐蛐就叫败家了?”对蟋蟀也颇有研究的周老头不屑的撇了撇嘴,“斗蛐蛐儿的彩头,那才是真正的败家!”
哦!
原来老孙的儿子喜欢赌啊,周围的人瞬间了然,嘿,果然是富不过三代,老孙的儿子喜欢玩这个,那他家的家底迟早要完!
“孙阿大?”赵钱喃喃低语,随即将手指向了锅里的那团蛋白质,“这只多少钱啊?”
“三万!”孙阿大这次换了咏叹调。
围观群众纷纷感受到了来自万恶的有钱人的暴击:“三万!”
孙阿大伸手将那只虫子滚烫的尸体从锅里捞了出来,又唱上了。
“我的将军——明天清晨约了战……”大个子还在边嚎边唱,这次是新白娘子里的调子,显然这个曲调更适合他。
“明天?”周老头眼睛都亮了,“莫非明天要挑战吴哥的战神蟋蟀的就是你?”
“不,不是我。”孙阿大摇着头吟唱道,“是它,血牙紫虫,我今年收到的极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