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到了周末。
温旎起了个大早,把之前陆简苍给她买的连衣裙拿出来穿上。
这些天她为了融入这个时代,一直梳着和原主一样的两条麻花辫,看着又土又丑还显老,简直白瞎了这张漂亮精致的脸蛋。
趁着今天她得好好的倒饬一番,毕竟一会儿她可是要去见那个周秋丽的,光是从外表上,她就要让对方打心底产生自卑感来!
过付潜在情敌,必须不能手软!
因为头发常年扎辫子的缘故,一解开,头发就弯弯曲曲,还炸着,温旎干脆把头发全都梳起来,扎成丸子头。
她的发量很多,头发又长,扎出来的丸子头效果很好。
原主原本是留着厚重的刘海的,温旎喝了空间井水,身体素质变好了,头发也长得特别快,经过这一个月的时间,终于可以把刘海全都梳到后面扎起来,露出光洁饱满的额头。
把头发拉得蓬松一点,梳下几缕碎发,顿时就显出了符合这个年纪的俏皮活泼。
修了修眉毛,擦上防晒霜,换上一双款式不打眼的白色平底凉鞋,再配上一个复古的白色小坤包,温旎站在空间的全身镜前,满意的点了点头。
时髦不张扬,青春有活力,完美。
从商场的货架上挑了些营养品,把包装做了点修改,又拿了些水果,用篮子好拎着从空间出来,锁好宿舍门,温旎便往厂门口赶,同楼走廊上好几个姑娘看着她,眼睛都直了。
哪怕温旎一把年纪了,心里又忍不住得意,本仙女真是迷人死了!
刚出宿舍门口,就撞上了拉拉扯扯的张明辉和温如月。
因为温旎外表上的改变很大,两人一时都没认出她来。
温如月一脸羡慕地盯着温旎直瞧,张明辉眼里也闪过一丝惊艳。
温旎的好心情因为遇见这两人,顿时打了折扣,不过看到张明辉那张如同猪头一般的脸时,温旎又觉得舒坦了不少。
斜挎着包,目不斜视地从两人身边走过。
温如月盯着她的背影看了好一会儿,终于觉得有些眼熟了,用胳膊肘撞了撞张明辉:“那女的我怎么看着那么眼熟啊?”
张明辉醒过神来,敷衍道:“眼熟吗?好像是有点。”
温如月嘴里发出“咝”声,然后一拍大腿:“是温旎那个贱人!果然是个不要脸的下贱东西,打扮成这样,勾引谁呢!呸!”
张明辉看她冲着温旎背影吐口水的粗鲁模样,眼里闪过一丝明显的厌恶,再看看温旎那窈窕的身影,对自己当初的选择更是悔得肠子都青了。
他当初真是太蠢了!
就凭温旎现在的样子,哪怕她要不回工作,他也愿意跟她在一起。
想着想着,他又有些恼起温旎来,当初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她要是能像现在这样打扮,他又何至于会为了个临时工的名额而动心呢?
不行,他得赶紧想办法,把温旎哄得回心转意,不然就凭她现在的样子,很容易吸引到厂里那些高层领导家的子弟的。到时候,他可一点优势都没有了。
想得正出神,温如月突然又拧了他一把:“你做什么盯着那贱人的背影不放?说,你是不是对她还没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