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靓和秦钰坐在小馆里,看着央视春晚的节目,慢慢地吃,静静地聊,浅浅地喝。
尹靓喝酒容易上脸,不一会儿就喝得满脸通红。而秦钰倒不上脸,并且越喝越白。
两人聊各自小时候的趣事,聊上学的经历。聊各自的家人,聊这些年对生活、对事业、对爱情的感悟……
聊着聊着,秦钰把话题转到了郑宗,她说:“尹靓,你从来没有见过郑宗。如果只从外貌看。郑宗跟郑重,几乎一模一样,外人经常分不出来当然,我肯定能很轻易地分出来。但他俩的性格非常不一样。作为农村出来的孩子,俩人都特别朴实,为人诚恳厚道。尽管他们出生时间只差半个小时,郑宗对郑重,确确实实有种大哥的样子。他沉稳,大气,有主见,而且遇事特别冷静,非常能够替别人着想。跟郑宗比起来,郑重更活泼一些,灵动一些,也更孩子气一些。可能从小到大俩人在一起的时候,都是哥哥让着他,哥哥保护他。这个仅仅大他半个小时的哥哥,从心底里就有一种保护、关照弟弟的意识。他们哥俩性格不一样,我觉得,跟他们各自的身份还是有很密切的关系的。”
尹靓问:“那你更欣赏郑宗的个性?”
秦钰点点头:“那是当然。在内心里,我是一个小女人,有被保护、被呵护、被爱护的强烈愿望。我也希望一个有主见的男人,能够替我拿主意。在这方面,郑重跟他哥哥,有挺大的不同。当时郑宗离世后,我的内心里突然间空了一大块,需要有人来填补。我觉得没人能够替代他在我心中的位置。但不知不觉当中,我有意无意地开始尝试用郑重来填补我内心那处的空白。开始,在我最痛苦的时候,用郑重填补我的内心,确确实实起到了一些缓解痛苦的作用。他的存在,他跟我的交往,他跟我说的那些话,他给我的温暖,实实在在帮助我度过了最艰难的那段时光。正因为这样,我从内心里,也对他产生了一种依恋。这也就是那段时间,咱俩之间发生冲突的根源。”
尹靓微微一笑,略带夸张地说:“当时,在我眼里,美丽的秦钰姐,突然变成了半路杀出的程咬金,好凶好凶的样子。”
这句话,把秦钰也逗乐了。
“当时咱们在费拉顿的时候,记得你们是到医院找到的我,我整个人完全处于恍惚的状态。后来得知郑宗遇难了,我整个人好像一下子爆炸了。爆炸之后,我就像被包进一个厚厚的壳子里一样,对外界没有任何感觉了。回国以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我都是这种状态。所以我完全没有体察到你对郑重的那种感情。如果我有体察,那么无论有多难、有多苦,我都不会那样做的。等我意识到你的存在特别是你对郑重的感情时,我已经对郑重产生了强烈的依赖,这个时候,我当然不会放手。”
“郑重是天秤座的,”尹靓接过话头说。“这个星座的人,就是容易犯选择恐惧症。咱俩一起追郑重,倒把她弄得不知所措了,到现在他都不知道该作何选择。不过,他这种大男孩儿的傻劲儿,我还是蛮欣赏的。”
秦钰对这个说法表示了异议:“要说天秤座,郑重的哥哥郑宗也是天秤座的呀,他好像完全没有选择困难方面的问题。自己做出了选择,就会非常果断地采取行动。郑宗当时对我的选择,就是这样的。”
见秦钰露出些羞涩神情,尹靓坏笑了一下:“这么说,当时你和郑宗走到一起,也是有故事的?”
秦钰点点头:“当然是有故事的。我非常感谢郑宗当时对我的选择,当然,前提是,首先他是我的选择。不过但话又说回来,如果当初我们没有做这样的选择,今天的我就不会像现在这样陷入痛苦而难以自拔的境地。这就是我的命吧。感谢上苍,让我曾经拥有过郑宗这样一个完美的男孩。虽然我不能再拥有他,但是在我心里,他会永远呆在那个位置上,那是无可替代的。”
尹靓有些不解,她半开玩笑地问:“秦姐,那你的意思是,将来你不再找了?”
“当然不是。”秦钰道。“跟郑宗是我的初恋。而且我们之间感情的结束,不是因为双方的纠纷,而是由于不可控的外在力量。换句话说,我们不是主动分手的,而是被迫的。我们是在感情没有出现一丝一毫裂缝的情况下,被迫分手的。这种撕肝裂胆的痛苦,会在我的心上留下永久的创伤,这是永远无法弥合的。我将来当然会有新的感情。但是,我心上的这个伤痕,它会永远的留在那里的。”
尹靓听明白了,举起酒杯,对秦钰说:“我祝福你秦姐!”
秦钰举起酒杯回敬,说:“我也祝福你和郑重的感情能够走得更好!”
尹靓回应:“走着看吧,未来会怎样,我也不清楚。但现在,我确实是很喜欢他,我也希望他能够接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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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赛赛赶上的,是一场婚礼,少数民族的婚礼。
这儿的婚礼是在晚上举行的,这跟孙赛赛熟悉的内地的规矩可是大不一样的。
库尔班热情地笑着,带着孙赛赛向屋内走去。走到门口,一个身材健壮的汉子从屋里迎出来。
“库尔班,你总算来了。太感谢你来参加我女儿的婚礼了。你辛苦了,快来屋里坐坐。”汉子热情地说。
库尔班把孙赛赛介绍给大家:“这位是从北京来的小孙,到咱们南疆玩儿,想看看咱们的风土人情。我们在火车上认识的,我看到她还没有定好具体的旅行计划,就说干脆你跟我来吧,参加一下我们的婚礼,还可以在周围转一转。于是她就跟我过来了。今天,大家好好表现一下,把咱们的传统特色,展示给这位北京来的小孙姑娘吧!”
四周的人都纵声欢呼起来,场面之热闹,弄得也算见过些世面的孙赛赛,也有些不好意思了。
进了墙上挂满壁毯的屋子,是一个大大的土炕,上面也铺着漂亮的地毯,一圈人围坐在炕上,中间摆满了各式美食,其中最显眼的,就是用一个巨大盘子盛的手抓饭,和另一个巨大盘子盛的手扒肉。边上还有许多小盘,里面放着水果和一些叫不上名字的食品。
新娘的爸爸,那位爽朗的汉子,让库尔班和孙赛赛坐上炕去。刚一坐稳,马上就有人用小刀切下大大的一块鲜嫩的羊肉,递到孙赛赛手里。
说实话,这一路的长途跋涉,孙赛赛确实饿了,而且在这里闻到的饭香,远比她昨天在饭馆里闻到的还要香。
但在众目睽睽之下,她不得不保持淑女的作派,特别是,她真的不知道,在这种场合应当怎样吃。
她接过羊肉,点点头向对方致谢,然后把肉拿在手里,用余光观察库尔班和其他人的举动。
库尔班还是挺善解人意的,他没说什么,麻利地抄起手边的小刀,迅速切下一块羊肉,然后放下刀,把肉蘸一下佐料后,送到自己嘴边,说了句:“真的很饿了,这羊肉真香,我就先吃了啊。”
见库尔班把肉放进嘴里大嚼起来,孙赛赛尽量让自己的姿态保持优雅,把那块羊肉撕下一条,蘸下佐料,塞进嘴里,慢慢咀嚼。这羊肉太鲜嫩了,放在嘴里,竟然有种马上就要化掉的感觉。
吃完这块羊肉,马上有人又给孙赛赛盛了一小碗手抓饭,并说:“你是外来的客人,还是用你习惯的方式来吃吧。”说着,又递给她一把铜勺。“你看我们我们的传统,吃抓饭的方式是这样的。”那人边说边用手指做成铲状,在小山一样的抓饭表层划拉几下,扒成一个饭团,然后灵巧地放入嘴里。
看了他的这套动作,孙赛赛才明白为什么这种饭叫手抓饭。原来按照人家传统的方式,手抓饭确实是用手抓的。但作为外来人,也的确很难掌握这种技巧。
刚端上来的抓饭热气腾腾的,没专门练过的,一把抓上去,非把手指烫坏不可。但表层饭粒的温度很快会降下来,所以,一个老练的吃抓饭者,能够用手指尖端把最表层的饭菜,巧妙地扒拉成一个饭团,这个温度正好手能够适应,吃到嘴里的温度也恰到好处。
这样的技巧,孙赛赛显然没有,所以她还是按照她习惯的方式,用碗和勺来吃这碗香喷喷的手抓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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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徐信诚醒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他感到周身疼痛,头脑也不是十分清醒。他轻轻晃了晃,头部,还有身上的好几个地方,都随之疼痛起来。他知道自己受伤了。
他想努力回忆受伤前的情景。
当时是坐着一辆在车站打的快车,一名中年司机开着,在赶夜路。最后的时刻,好像是从横的方向来了一辆大车,在司机的那一侧,他只记得车灯一晃,接下来记忆就是一片空白了。
见他醒来了,有医生走近他询问情况。
从医生佩戴的院徽上,他得知他进的这家医院,正是吴富春住的。
这会儿他还顾不上问吴富春,他先想到的是另一个人。
“跟我一起在车上的那名司机,他的情况怎么样了?”徐信诚问。
医生摇摇头,说:“他的情况不好,伤势很重,现在还在抢救当中。”
没等徐信诚问及自己的情况,医生先说了:“你的伤倒不重,基本上都是碰伤和擦伤,没有伤到骨头,也没有伤及内脏。”
“那我可以去看一下那位司机吗?”他问。
“不行,他在手术室接受抢救呢。”医生回答得不留一点余地。
“我这次来,是看望一个病人的,他叫吴富春。我可以去看一下他吗?”他又问。
“现在这么晚了,住院患者都休息了。你先休息吧。”
就在这个时候,一位护士进屋,对医生说了几句什么。
医生面无表情地对徐信诚说:“跟你一起来的司机,经抢救无效,刚刚死亡。”
徐信诚一愣,好半天才反应过来:“你们带我去看他,我有个重要的事情要帮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