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百鲤估摸着这李长乐心仪苏恪,对自己充满了敌意,大概又会说什么难听的话。不过,她压根就不在意。
很多时候,逞口舌之利不过是一时之快而已。若真要深究下去,压根没有任何好处。更何况现在的她早就没有了沈王府做后盾,更是要谨言慎行。
李长乐走了过来,对他们两人微微一笑,“入宫还手拉着手,三皇子夫妇感情可真是好。”
闻言,沈百鲤有些不好意思,想要把手收回来。哪知道苏恪却紧紧地抓住不放,还用力捏了一下,以示惩罚。
既然如此,她也不再造次,默默地躲在苏恪身后便好。
想到这里,沈百鲤果然往苏恪身后挪了挪,然后打量李长乐。
今夜,李长乐倒是花了一番心思装扮,眉若远山,唇若点绛,一身大红色宫装,髻上两支金步摇,身上环佩叮当,与往日的英气不同,而是多了几丝妩媚。
然而这一切在苏恪看来,远不及沈百鲤的薄施粉黛来得清爽。再加上她刚才不经意间往自己身后挪了挪,明显是有些害怕李长乐。那一瞬间,他身上的保护欲就被彻底激了出来。
“百鲤,有我在。”
言罢,李长乐就冷笑了起来,“百鲤郡主,突然躲在三皇子身后是什么意思?莫非,是怕我吃了你。”
在李长乐看来,沈百鲤刚才的举动就是惺惺作态,为了引起苏恪的怜惜。更让她气恼的是,那个在战场上杀伐决断的苏恪似乎还真的吃她这矫揉造作的一套。
闻言,苏恪看了李长乐一眼,目光锋利如刀,“长乐公主英姿飒爽,是少有的女中豪杰。百鲤是闺中女子,自然是害怕我们这些舞刀弄枪粗人。”
苏恪这一句话,显然是把李长乐也归为了粗人的行列,这让她极为气恼。可是一眼望过去的时候,他已经嘴角含笑,再没有刚才那凶狠的目光。这种感觉就像一拳打在了棉花上,完全找不着着力点,顿时觉得索然无味。
想到这里,李长乐冷哼了一声,直接走了。
沈百鲤忍不住道,“夫君,长乐公主再怎么厉害,但终究还是女子。你好好地说人家是粗人,她自然不高兴了。”
“她高兴不高兴是她的事,与我何干?”苏恪笑道,“百鲤,你不要害怕,横竖有我在。”
其实,他对她今日躲在自己身后一事极为受用。
看来,苏恪也对自己刚才的举动误会了。这样的误会无伤大雅,懒得解释,那就随他吧。
正说话间,突然有一道清脆甜美的声音传了过来,“三哥,百鲤姐姐。”
不用说,一定是宜安公主苏以柔。
纵观各国,有封号的公主少之又少。而恰好,苏以柔便是其中一个。据道,苏以柔出生的那一年宋国遭受了难以抗拒的洪灾和蝗灾,国库吃紧,可谓是风雨飘摇。好在她出生以后,一切都好了起来。宋帝觉得她就是国家的福星,所以单独赐予了她宜安公主的封号。
苏以柔天真烂漫,生性活泼,颇得宋帝的喜爱。难得的是,并没有一丝被骄纵的味道。她和沈百鲤向来就是好朋友,只不过自从沈百鲤跟苏恪成婚以后,两人竟然未曾有机会在私底下说过一次体己话。所以刚刚在远处看到他们夫妻二人之时,便匆匆跑了过来。
对于苏以柔这个妹妹,哪怕两世,苏恪也算得上不讨厌。只可惜,她的命也不好。日后若是有机会,他不介意顺道替她改命。
“以柔,你唤百鲤什么?”
闻言,苏以柔才反应过来沈百鲤已经嫁与了自己的三哥,自己该唤一声三嫂。所以,她从善如流地改了口,“三嫂,好久不见。”
沈百鲤虽然已经接受了自己嫁给苏恪的事实,但乍然听苏以柔这样唤她,倒还是有些不好意思。
“以柔,我们的确好久不见了。”
苏以柔拉着她的手,笑道,“百鲤姐……三嫂,宫中的宴会向来无聊,待会儿我们还是像以前那样坐在一起,说些悄悄话,这样才能有趣一点儿。”
“以柔,你这简直就是胡闹。”苏恪直接拒绝了她的提议,“如今百鲤的身份不止是郡主,更重要的是我的妻子。若是待会儿我们分开落座,不知道那些长舌的宫人又会传些什么谣言。我知道你们向来感情深厚,可是今天这件事是万万行不通的。你若是真的想跟百鲤说些私房话,我府上随时都欢迎你来。”
闻言,苏以柔调皮地吐了吐舌头,“不行就不行,干嘛讲那么多大道理,我头都要疼了。三嫂,你平日里怎么受得了我三哥这个样子?”
沈百鲤浅笑,“以柔,你三哥待我很好。”
“好好好,我这算是杞人忧天了。”苏以柔笑道,“三嫂,父皇和母后大约马上就要过来了,我们先入座吧。等过两天,我去你府上找你。”
沈百鲤点了点头,“好。”
看着苏以柔稍微带着蹦蹦跳跳的背影,苏恪忍不住问道,“百鲤,你最喜欢以柔哪一点?”
沈百鲤并没有立刻回答这个问题,反而问了一句,“夫君,你又最喜欢她哪一点?”
“天真烂漫,活泼可爱,让人难以设防。”
“我喜欢以柔,是因为看见她似乎就看见了曾经的自己。”
那时候,被父母和兄长细心呵护,还有郭旭那浅浅淡淡的情愫,她何尝不是天真烂漫,活泼可爱?
只是父母兄长死去以后,虽然有无上的荣耀,但门楣终究还是倒了下去。三年的孝期,更是让她逐渐养成了有些寡淡的性格。
虽然现在这样并没有什么不好,可是偶尔她会怀念那时候的自己。
闻言,苏恪心中一动,突然想起初见沈百鲤的场景。
那日,他去沈王府拜访她的父亲,路过池塘的时候却被一阵如银铃般清脆的笑声所吸引。
沈百鲤正坐在池塘边上洗脚,那白皙的双足轻轻地撩起了池水,泛起阵阵涟漪。而苏恪的心,也是涟漪迭起。
那是他生平见过的最美丽的笑容,一下子就射中了他的心。
当发现苏恪就在一旁的时候,沈百鲤虽然不好意思,但也未曾惊慌失措。而是迅速地穿上了鞋子,连脚上的水滴都未曾擦拭。
宋国礼教森严,女子的双足就如同身子一般重要,不能被别的男子看到。所以苏恪自知唐突了她,转身便想要离开,哪知道沈百鲤却叫住了他。
“三皇子,请留步。”
苏恪心中一紧,却极为淡然地转过身,问道,“百鲤郡主,有什么指教?”
沈百鲤吞吞吐吐道,“三皇子,今日之事,我们都当做没有发生过可好?”
苏恪有些惊讶,原本以为她至少是怪罪自己的,哪知道她的语气里完全没有这个意思。
“百鲤郡主,你不怪罪我?”
“其实……”沈百鲤顿了顿,有些不好意思道,“三皇子,若今日不是我一时兴起,就不会有如此尴尬的事情发生。所以归根结底是我的错,怎么还有立场怪罪三皇子你?”
其实现在想来,宋国本就有看了女子脚便要娶回家这一不成文的规定。所以,沈百鲤合该是自己的妻。
只不过自己被上一世的怨恨蒙蔽了双眼,差一点儿就忘记了那一场美丽的初见。
这一世,他绝对不会再让她从自己身边溜走。
两人落座后没多久,皇帝便带着皇后并妃嫔而来。
宫宴向来便是丝竹乐声,轻歌曼舞,对于沈百鲤这种天生不喜爱凑热闹的人而言,实在是无趣。幸好桌上那些糕点菜肴味道还不错,倒不至于无聊到了极点。
宋国有名的舞蹈大师凌云一舞毕后,所有的人都拍手叫好,唯独李长乐冷冷道,“凌云大师这支惊鸿舞虽然曼妙异常,但终究还是英气不足,不够鼓舞人心。”
闻言,皇后缓缓道,“长乐公主,自古以来女子便以柔美为妙,跳舞不需要英气。其实在本宫看来,英气的舞蹈大约难以引人注目。”
李长乐笑出声来,“皇后娘娘,那是因为你生平未曾观赏过此类的舞蹈,不知道其究竟有多么地鼓动人心。”
皇后问道,“莫非长乐公主观赏过?”
“当然。”李长乐点了点头,“不仅观赏过,而且今日还带来了这样的舞蹈,还请皇上能够准许我国使者献艺。”
皇帝笑了起来,“孤倒是很想欣赏欣赏长乐公主口中的舞蹈究竟有何妙处。”
只见李长乐举起手来,重重地拍了三下手掌,突然一阵鼓声由远及近地传来,倒是气势磅礴,慷慨激昂。
不过须臾,那燕国的舞者便载歌载舞走了过来。
燕国靠近塞外,民风民俗与宋国不同,相对而言更加粗犷奔放。他们的乐声和舞蹈,亦是如此。
那些舞者应着鼓欢快的音节,快速地旋舞起来,干匝万周似乎永远不停歇。
这鼓声,这舞蹈,对于沈百鲤而言太过于熟悉。
那一年,她和郭旭跟随郭老夫人在塞外的草原上,跟当地的牧民一起饮酒庆祝。后来到兴头的时候,那些牧民也开始了这样的鼓声和舞蹈。
熊熊燃烧的篝火下,郭旭拉着她的手也跟着当地的牧民一起跳舞,好不快乐。她永远都记得,那一日的星辰是她此生看过最亮的,而比星辰更亮的,是郭旭那双眼睛......
鼓声戛然而止,那些舞者迅速退了下去,而李长乐突然飞身到了舞台中央,左手右手各持一把舞起剑来。
只见李长乐的剑法宛如行云流水,嘶嘶破风,让人折服。看来,这名战场上的女将军的确不容忍小觑。
沈百鲤太过于沉溺于回忆之中,俨然未曾发现李长乐陡然变招,飞身过来,长剑直指她的心脏......#####小可爱们,动动手指头留言啊,哇咔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