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8章三七五减租
“荒唐!荒唐!陈子武也是老同盟会员,怎能做出如此鲁莽的事来?”武昌巡阅使署会议大厅,王麟拿着详细登载了“王庄事件”的最新一期的《大汉报》,狠狠甩在了桌子上,怒气勃发。他实在难以接受,这个时代的人们,包括许多革命党人,太不把底层民众的性命当回事了!
坐中的张振武有些不以为然:“陈子武还算克制,并没有多伤人命。王庄的村民们闹得也太过火了,不但舞刀nòngbāng拉起了武装,僭称‘都督’、‘副都督’什么的,还出动了上千号人的队伍,把当地的义庄给占了,砸得稀巴烂不说,又把义庄庄民绑了起来。这等暴行不镇压,岂不要一呼百应,流毒无穷?”
王麟摇摇头,深深地叹了口气:“王庄村民虽然做得有些过火,但也不过是要求免租而已,并没有动武杀人,属于可以和平调解的范围。驻在常熟、无锡的陈子武这个团,竟然就出动了两个营,前去‘围剿’,对着这些实际上手无寸铁的乡民,枪炮齐发,就算是清政fǔ的军队,也不敢悍然做出这样的事情来!这个陈子武,必须通报严厉批评!”
王麟的话却并没能说服张振武,他坚持道:“慈不掌兵!上千的暴民,拿了家伙,占了一个村庄,还扯旗搞了一个都督府,这等行为,不及时压制住,指不定就要演变为张角、黄巢、义和团。虽然,减租是势所必行,但决不能是他们这种暴动似的搞法!再说,陈子武的部队并没有瞄准开枪,虽杀伤了一些人,也是不得已为之,不如此不足以以儆效尤。这段日子来,各地的抗租sāo动,接连发生,咱们本来早已经在考虑减租方案,但像王庄这等扯旗自立的作风,决不可长,否则难免要祸害地方!”
面对张振武的振振有词,王麟顿感无奈,这些老革命党,都有很强的精英主义观念,对于底层民众,是从骨子里不太瞧得起的。底层民众,那是被施救的对象,他们也配革命?甚至为了所谓革命的利益,牺牲底层民众的性命,在许多革命党人看来,也是理所当然。自己虽然不能苟同这样的观点,但是短时间内却也无法转变这些老革命党的观念。
王麟想着心事,神情不免流露出些许落寞。
坐在王麟旁边的汤化龙,一开始听着他和张振武争论,没有出声。如今,王麟身边最得力,也是权势最重的人物,军事上有蒋百里、吴兆麟、蔡济民,政事上则非他和“二武”(张振武、孙武)莫属。
二武都是极为高调的性子,有什么不同看法,就是在王麟面前也是毫无隐忍,据理力争,尤其是张振武,与王麟的私交越来越好,在王麟面前有什么不同意见,根本就不会讲究半点客气。而他汤化龙本就不喜欢张扬,况且像他这种传统读书人出身、中过进士的人物,虽然也流过洋,但骨子里终究还有点传统士人的思想。
在他汤化龙看来,王麟无疑是这个时候无可替代的“明主”,值得他尽心尽力辅佐。他要做的是子房(张良)、青田(刘伯温)一流的人物,自然不能太出风头,就算他与王麟有不同意见,他也通常是委婉道出,不会直来直去。
对于最近各地连续发生的抗租风cháo,尤其是常熟王庄村民的这种近乎于扯旗“暴动”的行为,他心中的态度,是和张振武有些接近的。但是,看到王麟明显不赞同常熟地方政fǔ的做法,他便把想法藏在了心中,没有表露出来。
如今场面气氛有些僵持,他便适时站了出来打圆场:“都督,张部长,王庄这样的事件,属于特殊情况,类似于这样规模的sāo动,就只有张季老的家乡,南通发生过,那里的处置办法也是一样。地方是决然不允许被搞得扰动不安的,否则难免重蹈庚子义和团的覆辙。但是,单纯的出兵镇压的办法,恐怕也未必妥当。为何会有这样的风cháo,还不是革命思想深入人心?再说,有些田主定的租额,也的确有些过高,难免要遭致佃民们不满。今年,与满清时期相比,政fǔ已经大幅度降低了税收额度,可是各地的调查显示,许多田主却并未降低田租。这种情况,是需要政fǔ介入的时候了,否则佃民们就不会停止自发抗争的làngcháo。”
张振武点点头:“汤部长言之有理。‘耕者有其田’本来就是我们的政策,都督《建国纲领》所阐发的减税减租的办法,也是将来乡村必须施行的法子。不过,‘暴民运动’似的做法,是绝对不能允许的。”
王麟没有接话,不过他心里明白,现在最好的做法就是以政fǔ的名义颁布减租的政策,至于陈子武对于王庄事件的断然处置,恐怕是得到了政fǔ中大多数人的赞同,要惩处他未免不能服人,只好暂时放一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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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王庄事件”发生后不久,川鄂湘赣四省联合议会高票通过了后世命名为耕地《三七五减租》的试行条例。
“嗣后本兼各省耕地之租佃,依照本条例之规定。
耕地地租租额,最高不得超过租地全年主要产物收获总量的千分之三百七十五。原约地租不及此数者依原约,不得增加。
各县级以下地方政fǔ,着分别设立耕地租佃委员会,处理有关租佃事宜。
耕地租佃期,不得少于六年,其原约定租期超过六年者,依其原约定。
耕地租约一律以书面订立,租约的订立、变更、终止或换订,应由出租人和承租人申请登记,并书面订明地租的数额、种类、承包标准、交付日期、地点及其它有关事项。
丰产不加租;耕地因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导致农作物歉收时,承租人得请求租佃委员会查勘歉收成数,议定减租办法;耕地因灾歉收获量不及三成时,应予免租。
出租人不得预收地租及收取押金。
耕地租约期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出租人不得收回自耕:一,出租人不能自任耕作者;二,出租人所有收益足以维持一家生活者;三,出租人收回耕地,致承租人失其生活依据者。
……”
这一本质上是“和平土改”的方案,后来逐渐推行到了全国,基本上成功地解决了农民的土地问题,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也大大改善了乡村底层民众的生活,还为全国的工业化注入了很大的一笔资金。
然而,虽然这份条例在川鄂湘赣四省联合议会获得了高票通过,推行过程中却仍然遇到了许许多多的阻碍。
甚至就在这份条例在议会大厅里审议的时候,许多四川籍的议员,就站出来反对,认为这种做法对于地主是极大的不公平。四川的许多革命党人,家里也是大地主,当初部分同盟会员组织共进会的时候,就是因为四川同志的坚持,才取消了“平均地权”的一项基本纲领。
王麟费尽唇舌,才说服大部分人。原来这个条例的并行办法,对于耕地出租人也给予了很大的补偿,正在修建的铁路及政fǔ创办的水泥、造纸等公司,发行的股票将作为地主转让土地的补偿,酌量发放。而这个时代的不少人都认识到了,投资工业显然要比农业更划算,这一补偿极大地减少了这一方案推行的阻力。
然而,仍然有许多地主,在一开始的时候,对于这个方案,非常抵制,这种抵制,更多是出于一种误解和传统中国有钱就置地的习惯。就连王麟的父亲,对于王麟的这一做法也有些不理解,然而他却不得不支持自己的儿子。
正如同这个时候大多数的士绅一样,王家大大小小也算个地主,名下的土地也有数百亩。
为了推行“三七五减租”,王麟劝告乃父,将土地近乎无偿地转让给了承租人,他的这一做法,得到了一些革命党人的效仿。四川忠县的首富,革命党人吴恩洪,也将自家的大部分田产无偿地转让了出去。
不过,这种行为毕竟不可能为大多数人取法。王父把土地转让出去,就暗暗气闷。两个儿子中,大儿子有了如今的身份、地位,就不去说他了,小儿子竟也效仿乃兄,投入军中,把家族的生意完全抛在了一旁。这还不算,这小子如今有大哥撑腰,竟然不同意自己给他安排的联姻,说什么“包办婚姻要不得”。这可让老头子气得够呛,在家里一言九鼎惯了,王父心中一时还适应不来如今他这个大放异彩的儿子。好在,王父也是极为精明的人物,对于儿子的所有做法,他即使不理解,公开场合也是完全支持,为此他差不多把家族生意都停下了大半,而不是听凭某些亲友的撺掇,把自家的产业转移到两湖来,大办特办。笑话,自己的儿子是要做大事的人物,岂能因为些许阿堵物败坏了名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