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我来自前朝。也许秦汉,也许唐宋,也许明清,这无关紧要。重要的是我来自前朝,我的身边也拥挤着很多来自前朝的人。我常常在梦中重温我前朝的事情,然后,醒来,我走上大街,梦中的人物逐一出现。我看到荆轲站在菜市场上叫卖河豚,秦始皇是他那天惟一的顾客;我看到杨玉环成了公司白领,她的老板叫做李隆基;我看到李白成了杂志社主编,他告诉我一位叫做李清照的文学女青年的诗写得真不错。似乎这世上所有人都有过前朝和前生,不过他们无一例外地忘记了前朝和前生的所有事情。只有我还没有忘记。我想我说的是真的。——不然李清照不会给文学期刊投稿。——不然我不会知道这么多。
大致的情况就是这样。一群前朝的人,杂乱无章地混迹于现代社会。
今天我要去拜访一位姑娘。与她的最后一次相见,记得是在明朝。我和她有过一场荡气回肠的恋爱。后来又有一位公子爱上了她,她就开始举棋不定。我和那位公子不得不在某座石桥下决斗,结果,那位公子用剁排骨的砍刀将我剁成肉酱。其实我并不喜欢那样的决斗,我认为那太过野蛮和血腥。我想现代社会里应该不会再有那种解决问题的方式,我至少有一千种手段可以将她搞到手。
她现在是一条胡同里的大姐。我是在一次黑社会的街头火并中偶遇她的。当然我只是旁观者。那时我正在书店里翻一本《唐伯虎传》,她从门口冲过去,率领着她的手下。她有很多骁勇善战的手下。前朝的那位公子,现在是她的贴身保镖。我想他们可真有缘。
我在她对面坐下。她推给我一杯爱尔兰风味的速溶咖啡。她的身后站着那位公子。那公子比明朝时候更加强壮和彪悍。我想我打不过他。
我当然要奉承她。前朝时我就是这样将她搞到手的。那时我的开场白是“小姐好白”。在那时候,这是对姑娘们至高无上的赞美。但现在我不能这样说。我知道“小姐”和“好白”在现代社会意味着什么。但是我必须勾引她。所以我学着街头痞子的模样说,你丫真性感!
她于是高兴了。她赏给我一把椅子,又赏给我一壶花雕。我们心情愉悦地对饮,几乎忘记了身后的保镖。
我想我喝多了。和前朝的恋人喝酒,我没办法不喝多。那天我说了很多话,可是她似乎对我并没有什么兴趣。约会即将结束,我想我必须抓紧时间向她表白。我想我应该像前朝那样文质彬彬地赞美她“小姐好白”。在前朝我是一位风度翩翩的书生,我常常儒雅地赞美别人,那是一种极幸福的感觉。在今世我想重温幸福——哪怕我不能把她勾引到手。
当然这很危险。我知道假如她发怒,她的保镖公子会马上将我撕成碎片。可是我想冒一次险。为了赞美我的情人,我宁愿被撕成碎片。我认为这很值。
我说,小姐……
我看到她的头顶上立刻升腾起愤怒的火焰。那火焰是淡黄色的,这说明她的愤怒指数还没有达到最高值。——她现在还不至于杀掉我。
我继续说,……好白。
那火焰于是变成了深紫色。这充分说明她的愤怒已经达到了极点。等待我的,只有死路一条。
我没有跟她提起过我们前朝的事。我想我说了也是白说。这时候谈论这些事是大煞风景的。我也没有逃跑。我知道我跑不掉。我顺从地把脑袋割下来递给她,她很愉快地接受。然后她的公子保镖蹿上前来,将我切成大小均匀的肉丁。他将肉丁盛进盘子,呈献给她。我见她皱皱眉,说,猛男,你得加些蒜末,加点芥茉油,再兑上点米醋……
那书生狂笑着说,好咧我的美女。
盘子里的我长叹不止。看来这世界真得不再需要任何形式的风雅与调情,哪怕是前世与我缠绵过多次的美丽姑娘。我想所有的诗人都会在某一天被集体处死,所有的赞美之辞都会被深埋地下并且连根烂掉,所有纯洁迷人的姑娘都将成长为胡同大姐。我为一句赞美付出了生命,我无怨无悔。我把自己当成了英雄,可是别人肯定会骂我傻b。我想我应该永远留在前朝,留在我最后一次出现过的明朝,那是我惟一的归宿。
在明朝时,他们都喊我唐伯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