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网络大潮已在中国大陆汹涌澎湃,搜狐、新浪、雅虎什么的群雄并起,天下大乱。那一夜我住在北极狼那儿没走。我们做爱,喝咖啡和可乐。同时白茫教我上网冲浪聊天发e-mail,说我回家乡度假时,无论白天黑夜天涯海角,我们随时可以勾勾搭搭了。我们在搜狐登录了邮箱,我的密码是他的拼音名字加生日,他的密码是我的拼音名字加生日。在网上我叫他北极狼,他叫我媚眼狐。
懂了操控网络这种现代玩意儿,叫我很快活。
从此我在线难逃。
《23》
也许我本质上不是另类,在爱情上,我总是以玩世不恭的态度开始,到后来却又如火如荼地投入。不知为什么,随着日子的流逝,渐渐地,我发觉我越来越离不开北极狼。每天早晨醒来,一触到胸口的狼牙就想去缠他,想赖在他的臂弯里让他柔情似水地一遍遍叫我娇娇,想和他有一句没一句地从白天聊到黑夜,想和他坐在蓝色小屋里,各抱一本书静静地看。白茫是个很散淡很超然的小资,全不拿功名利禄当回事儿。他唯一的酷爱就是读书。他读过许许多多古今中外的哲学书、历史书和文学名著,从苏格拉底、亚里斯多德、荷马史诗到莎士比亚戏剧再到流行一时的《廊桥遗梦》、《生命不能承受之轻》以及小资们必读的《挪威的森林》,从《诗经》、《红楼梦》到鲁迅,到过时的先锋派、现代派再到眼下“用身体写作”的美女野兽派,他几乎无所不知,无所不晓。
我说,除了读书,你还能做点儿什么吗?
他说,我是懒人,除了读书,我什么也不愿意做。
我说,叫你北极狼真错了,其实你一点没狼的意思,当然也不是柔顺的兔子。到底是什么呢?想不清想不清,不想了。
北极狼就淡淡地笑。这人确实怪,从小根红苗正,学习优秀,但又看不出强烈的进取心和竞争精神,似乎活得特别消极,特别被动。我说他十有八九被文学毒化了,只愿意耽在幻想里。他读文学时特别投入,常常跟着书里人物哭或笑。望着他苍白消瘦的样子,我说,肯定是书里那些漂亮的夫人和小姐把你的血肉和灵魂吸空了。
我明白我又一次不可救药地陷入情感的泥淖。本来,我想在三十天或稍长一点时间内速战速决,我毕竟不愿意让我的大学成绩单像金融危机时的股市,一泻千里直到崩盘。更不想和他泡到非我不娶、非他不嫁的程度,对此我不感兴趣。我的终点是谁又在哪里?这都是遥远而又不可知的未来,像一首歌唱得那样,像雾像雨又像风。
意外的是,我竟冒冒失失闯入白茫固守已久的黄金城,而他还是唱着“找啊找啊找朋友”的大男孩。这让我觉得自己罪大恶极,使我处于非常尴尬和困难的境地。
《24》
我绝不说出北极狼是我生活中的第几个男人。据我所知,另类是拿真话当假话说、或拿假话当真话说的人,因此常常冒傻话。超另类从不说傻话。我们的聪明之处就在于说真话也说假话,必要时真话假话都不说。我心里的秘密只有我知道,有时甚至连我都不知道。
也许我是那种问题女孩,但我从不矫情,我只和我喜欢的男人上床,而不像有些女孩为了泡饭票或泡别的什么而和男人上床。我的身体透着高中生似的清瘦却妖娆美丽,我的青春是无价之宝,无论权力还是财富,任什么都买不去我的片刻柔情。但遇上我喜欢的男人我就完了,我会像蛾子般全身心投入爱的火焰,因此我认为爱就是介乎死亡与诞生之间的一种过程和快感。
我知道对我来说感情就是陷阱,我老是毫不犹豫地掉下去,但总会随身带着向上攀援的绳子,只是在一时惊惶中常常忘记把它拿出来。我的情感从来是归于0位的,也就是说我从不会把我爱过的男人在心中1、2、3、4……地排列下去。他们是不可比的。他们都是第一,归0后的第一,另起一行的第一。不要以为我是坏透的女孩,我只是一个有点坏坏感觉的女孩。不要以为我很冷酷,我只是有一点点冷酷。而这冷酷都是林肯这类男人教会我的。
《25》
大约半个月以后,林肯打来电话,约我到我们常去吃饭的海边渔村聚一聚。我想,搞个正式话别的仪式也好,事情总该有始有终。他说我去接你好吗?我故做轻松地说,不必了,但的票你要给报销的呀。
他无言。相爱的时候,就是天上下刀子我也会要他来接我。
依然是棱角分明的脸膛、帅气的浓眉、刀刻般的嘴角和下颏,只是眼睛弥漫着无边无际的黑色痛楚。鸥鸟的翅膀剪碎了天空,浑圆的夕阳在沉落中渐渐变扁,绛紫的霞光洒满栏杆外面的海面,又反射到他的脸上,有梦游似的幻影不断闪动。他点的菜和我们第一次来这里吃饭时一模一样:三纹鱼冷盘、红烧金枪鱼、龙虾两吃,还有几样素菜,三瓶啤酒。默默地吃了一会儿,我说,有什么话要跟我说吗?
我吓了一跳,泪水从他眼中无声地落下。我第一次看到他流泪。
林肯沮丧地垂着板寸头,结结巴巴解释说那天他喝醉了,那个女孩是一个老同学带过来的,说她很快要做新娘子了,准备买一套称心家具,希望打打折。酒喝到半截,老同学有事先走了。那女孩跟我贴贴乎乎继续喝,其实我发现她把杯中酒大都偷偷倒掉了。喝到下午,我晕得不行,女孩让我开车送她回家,可上了车,她却说你愿意去哪儿就去哪儿。我说为什么?她笑笑说不为什么,她说为了谢谢太俗,为了爱太假,我就是喜欢这样。我一时糊涂,就拉她去了401室……
林肯说,其实我这大男人让那女孩耍了,她用四折的钱买了一套家具,从那以后她就消失了,我再没见过她……
林肯说,晓婵真对不起,我爱你,我没想伤害你。世上没有完人,人一生不容易,都有犯糊涂的时候,求求你把那件事忘了吧……
林肯说,胡晓婵我们在一起三年了,那些美好的时光我忘不掉,我珍爱的还是你,求求你别走开……
我始终没话,始终漠然看着他,像看一种奇怪的雄性动物。
夜色渐渐弥漫,海上灯火点点。不知什么时候下雨了。
林肯从车里取出两把伞,递一把给我,又陪我走到海滨公路旁。我说,就在这儿分手吧。
雨中,他把自己包裹在藏蓝色风衣里,竖着领子,颓然伫立在我面前,那张黑沉沉的脸悲楚而迷离,细长眼睛在夜色中凝着泪光。他说,咱们毕竟三年多了,就这么结了?我这人从不说软话,但对你,我要说,我真的很心痛。
我扑哧笑了。我说,你我都不是安分守己的人,我们的生活就像卡拉ok里不断转动的光碟,一支曲子结束了,新曲子新场景马上会接上来。
林肯说,我们不能重新开始么?
我嫣然一笑点点头。我说,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弄个好听的网名搞搞网恋什么的,比如你可以叫“花心贼眼太郎”,我呢,就叫“冬天里的一把火”吧。
林肯动动嘴角似笑非笑,脸上纵横着条条水线,不知是雨水还是泪水。他望望湿亮的街面说,我们相识的时候唱过一首《在雨中》,没想到分手也在雨中。
空气沁凉如水。车流在身边疾驰,灯光闪烁明灭,我们各自举着一把伞相对而立,雨丝在伞外的世界随风飘零,心默默在伞内的世界里默默哭泣。我觉得好冷好冷,我好想钻进他的伞和他共有一片无雨的天空,好想他用有力的臂弯拥我暖我,好想偎进他怀里痛痛快快大哭一场,好想让他抱我跨过一片片发亮的水洼,走向那间曾经的爱巢。但是,我不能。瞅着他那失魂落魄的样子,我很想替他把领带拉拉正,但终于,我控制住自己。雨中,凝立在他对面,没一丝的举动。
再见,我淡淡说,心里却泪雨纷飞。
《26》
凌晨二时十分,北极狼骑车把我送回住处502室。阿兰、红塔山和小q已经睡得死猪一般。我的心刚刚驰离柔情迷离的港湾,毫无倦意。打开八瓦台灯,我掏出屁兜里那则从《海都晚报》撕下的招聘广告。
凯达商贸集团诚聘
女秘书1名,财会人员2名,计算机业务人员4名。
要求:容貌端正,本科学历以上,30岁以下,身高165厘米以上,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公关能力。
待遇优厚,择优录用,欲应聘者从速。
我的目光如电,直剌凯达这两个大字!
抬头看挂在墙上的叶怡照片,悲伤又一次溢满心头。她在雪花中张开双臂欢叫的镜头,她在夜空中横身飞起的惨景,交迭重现……
我几乎是在叶怡姐的影子里长大的。她家与我家一墙之隔,身下有五个疯淘的弟弟,于是叶怡就拿我当了亲妹妹。
我妈妈生于十里洋场、上海名门,妈妈的妈妈嫁给国民党政府里的高官,因此我的妈妈从她的妈妈那里继承了一整套经过社会主义改造的资产阶级大小姐作风,比如下厨房一定要戴手套,比如每天要冲澡泡脚,比如愿意吃零食,比如酷爱文学艺术,比如喜欢梦想,比如最烦家务事(这些光荣传统现在当然由我继承下来)。也因此,从记事起,就是叶怡姐天天哼着歌儿给我梳头扎辫子。我的衣裤鞋袜破了,总是叶怡抢着给我缝补,妈妈则在一旁优雅地看张爱玲的小说或拜伦的诗歌。上小学时,一年里起码有三个月,我是睡在叶怡的床上。有年冬天,连下了几场大雪,爸爸出差在外。夜里我突发高烧,妈妈急得直掉泪,只好去找叶怡。叶怡顶着呼啸风雪背着我跑了五里多路,又在医院守了三天三夜,课也不上了。
叶怡的妈妈身体不好,家务活儿都落在她头上,五个弟弟再加一个我,整天忙得她脚不沾地,因此一看书就迷糊,一沾枕头就死睡。到高中二年级,她索性不念了,上街摆摊儿当了服装个体户,人民币竟流水似地哗哗进。后来我读高中,进大学,叶怡姐成了我的经济后盾,每月支援三五百元。到h市读大学后,我动员叶怡到这边来,说m市是边塞小城,局面太小,有钱人不多,出手也不大方,还是到h市来吧。叶怡笑问,狐妹子,你是想姐还是想姐的钱了?
我说都想。
两个月后,叶怡鲜亮着风吹日晒的红脸蛋,风尘仆仆拎一只庸俗的薰鸡和几听没文化的罐头,甩着大长腿笑迷迷闯进我的宿舍。她说,她已经在凯达商贸集团地下时装城承租了一间精品屋,还租下附近一套公寓。她说以后周末你就可以到我那里住,想吃什么来什么。但不许像小时候那样,隔三差五给我尿床!
我乐得搂住她的脖子蹦高儿叫,你真是我的好亲姐!叶怡对同寝室的几个女生说,没办法,谁让我舍不下这个狐妹子呢,命里该她的。
《27》
没想到叶怡正当花花朵朵的年华,一夜之间却死于非命。我把她穿着高领红绒衣在雪景中照的那张像片放大,装进框子,端端正正挂在墙上,然后把那条红纱巾围绕在框上。这张照片是叶怡最喜欢的,当时她斜扭细腰摆了个模特站姿,僵得像钢浇铁铸的s型雕塑。我说你烦不烦啊,跟谁都来这套!放松点儿,像小鸟一样飞起来!她咯咯笑了,腾身一跃,长长的双臂像翅膀一样张开……
我一直怀疑叶怡姐的死是有背景的,尽管我没有任何证据。我决定趟一次混水,去凯达集团应聘。
反正我是飘一代,是胆大包天、浪迹江湖、求职若渴的现代美眉,不在乎任何人也不在乎任何事,飘到哪儿算哪儿。我像俗人一样生活,但像上帝一样思考。倘若事实能证明我的怀疑不过是发神经,不过是现代美眉的多疑症,做个白领丽人也算不错。如果命运真让我发现了什么,对不起,我是一只胸前挂着狼牙的美狐。我是对叶怡姐的亡魂许过愿发过誓的。我妖冶而又冷酷。我侠肝义胆而又诡计多端。为了亲爱的叶怡姐,我将像电脑病毒“美丽杀手”一样,让对方彻底玩完。
但愿凯达是一片阳光地带,而我是阳光下一位风度翩翩、魅力四射的高级白领,让林肯这类混帐东西滚他妈的蛋!
我拉开抽屉,从最深处摸出叶怡留下的那个黑皮小本,一页页密密麻麻全是让我头痛的阿拉伯数字。这些数字究竟是什么意思呢?我猜想,她的男友肯定知道其中的含义。遗憾的是,叶怡没来得及告诉我男友的名字。
他会是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