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不在我这里,他说。天下美女各有各的主儿,也各有各的喜好,有的女人喜欢金钱,有的女人喜欢权力,而我只有金钱,没有权力。
我招招手,让服务生送两杯咖啡过来。吴凯说他喝不惯那玩艺儿。我要的是不加糖的。我说,其实,那类女人只喜欢金钱。她们喜欢权力,也是因为权力可以带来金钱。当然,金钱也可以收买权力,这就是你的优势。
也可以收买女人,但我不喜欢被收买的女人。我喜欢女人用她的爱和温柔来收买我。
我歪着头嫣然一笑,将双手探到脑后拢拢如瀑的长发——我相信我这样子极其迷人。我说,我这个人有三大优点:一是特喜欢金钱,二是特喜欢权力,三是特喜欢男人。但还有一个要命的缺点,就是从不把这三者混在一起用——也就是说,我喜欢的男人哪怕穷得底儿掉,我该喜欢还是喜欢;不喜欢的男人就是把金山送我,金山我可以收下,但人绝对不要。
吴凯惊讶地说,喔,你这样的女孩很少见哩,我喜欢。
那你就小心点儿,这样的女孩最难对付。我放下咖啡杯,大大咧咧走过去挽住他的胳膊说,走,老板。
吴凯的黑眉梢轻轻一掀,干嘛?我觉出他的身子一抖,我知道我的香味我的温度我的魅惑像一股炽热的电流刹那间传遍他的周身,他体内也许有什么东西稀里哗啦碎掉了。
陪我上街走走,我亲热地说。不晃死他晃死谁。
《30》
古代一位波斯诗人写道,在创世之初,真主把一朵玫瑰、一朵百合、一只鸽子、一条毒蛇、一点儿蜂蜜,一只死海苹果和一把粘土混在一起,结果他发现得到的混合物是一个女人。
我常游离在自己之外观察和欣赏自己,自己做的事情常常觉得是别人或前生的故事。因此我的肉体常常违背我的意志干出些难以逆料的勾当,我丝毫不去干预,甚至有些幸灾乐祸地看着她做出违反常规的事情,就像看着一个令我妒火中烧的人选择了一条错误的路,明知道她将走向万丈深渊,我却躲在一旁阴暗地窃笑而不肯加以指正。这就使得我即便做起再大逆不道的事情,脸上也毫无羞愧之色。我是那么冷静地看着自己放肆地表演爱情,真诚地歌哭,羞涩地上床,为谁谁喝得酩酊大醉欲死欲活。我常常想,那个以往的我是不是也透过时光的空隙在观察今天的我,于是就有了不同时空的我各自表演着自己的故事,我也就像尊重别人一样分别尊重着自己。
上大学前和放假回家的日子,家乡那座小城总有许多男人想巴结我,只要我愿意,我会在酒桌上装得胸无城府,单纯可爱,并在别人不注意的时候迅速同他交换手机号,或者把我的号码写在他的手上。十有八九,第二天对方的电话就过来了。但是,若没有爱,我会把那位男士当做空罐头盒踢来踢去,让他的呼唤发出空洞的回响,见我跟见铁哥们儿一样近身不得,面对我的飘飘长发、妩媚双眼,只能望洋兴叹。
若有爱,哪怕是短暂的,他就完了,我也完了,两人之间也就完了,直到我和他烧成灰烬方才罢休,各自拜拜。就像我写给白茫的一首诗那样:
让我的秀发和肢体拧成爱的绳索
绞杀你
让我的肌肤和目光淌成温柔的泉
淹没你
让我的呼吸我的怀抱我的生命
化成万丈深渊
吞噬你
然后望着你羽化成蝶
在我的花蕊中吮吸
直到死去
《31》
晚上,我把一捆百元大钞砰地扔在席梦思上。
正在嗑瓜子看《动物世界》的小多瞪大眼睛问哪儿来的。我说是吴凯那个大色鬼给我的,他说这几天我陪你太累了,自己没时间买点儿什么,特意犒劳犒劳我。
这家伙可是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儿,和他上床了?小多一脸惊诧。
我冷笑一声说,不感兴趣,他那双肉泡眼总让我想到大河马。
小多颠着屁股拍床大笑说,对呀对呀!我一直觉得他像什么动物,就没想到大河马,你嘴真损眼睛也真毒,不愧北极狼叫你媚眼狐,太准确太生动了!
笑完,她正色问,想咋办?
我说,向毛主席发誓,哪怕他学红军哥哥再走一次二万五千里,我也绝不会让他爬上我的床。我有一条不可动摇的原则:只献身给我喜欢的男人。不过,我没必要一脸共产党宣言,我想求他帮我办点事儿,你也帮着说说话呗。”
小多说,没问题,咱们谁跟谁。你把钱拿去花吧,老板给的,不要白不要,不花白不花。
《32》
离开西安的前一夜,爆发了一场碎片横飞的战争,在秦小多和雷可之间。
饭前,小多接了正在读小学的女儿小迪打来的电话,杏眼顿时阴雾迷离,心绪低潮得不行,晚饭吃了几口就回房间躺下了。雷可好言好语哄她出去逛逛,小多把被单往头上一蒙,理也不理,肩头却一颤一颤,像是在哭。
雷可当然明白,小迪的电话一定又说她怎样想妈妈了……别的同学放学,爸爸妈妈总是到学校来接他们,而她要过许多天才能见妈妈一面……只要秦小多到外地,小迪总要问,她是不是和爸爸在一起……她好想好想爸爸,想爸爸给她做的小面人、剪纸、用彩色布片拼贴的卡通人物画……
这是秦小多最为隐秘的伤心处。而雷可在小多生活中扮演的尴尬角色,决定了他对此无能为力也无话可说,这个痛点他是碰也不敢碰的。
夜里九时多,我正在小多房间里替她打理行包,雷可默默靠在沙发里吸烟,无聊且又无奈地看着韩国的破电视剧,屋里的空气紧张压抑。
雷可的手机响了。一听对方震耳欲聋、嘶嘶啦啦的声音就知道来电话的是他妻子李文姗。在报社实习的时候我就领教了李文姗的风采。据说她上山下乡时精神受过刺激,从那以后走路咚咚响,放东西砰砰响,吃饭呱叽呱叽响。说话就像吼叫,吼累了的时候才像说话。
雷可把手机收了线。小多终于忍不住,火山似地爆发了,她翻身跳下床,光着腿,上身套一件大号纯棉杏黄色t恤,杏眼圆睁,指着雷可怒吼着说,你老婆找你了,你干嘛还坐在这儿?滚,滚回你家去,我再也不要见到你!
别,别这样。雷可走过去急切地想抱住她安抚她哄她,小多挣脱着吼叫着,双手乱打两腿乱蹬,结实而又有弹性的身子扭来扭去,活像一只拼命扑打着翅膀要挣出绳网的小鸟。挣开了,她疯了似地操起房间一切能摔的东西,台灯,暖壶,茶碗,果盘,砰砰摔在地毯上。奇怪,这种时候她的举手投足居然还带有舞蹈的美。我甚至幸灾乐祸地觉得,她正在创造一种别出心栽的行为艺术。
过后,她靠着床腿软软溜坐在地上,蒙脸大哭,长睫毛湿成一绺绺的。我猜想,吴凯在结帐并向宾馆付赔时,一定说住那个房间的女士有发羊角疯的毛病,否则他找不到任何解释的理由。
第二天一早,我指指满地狼籍的碎片,对小多说,你真天才,创造了一个典型的后现代社会!
什么意思,小多不好意思地翻翻大白眼儿问。
后现代社会的标志就是碎片化。人的精神、灵魂、追求、生活、爱情、家庭,社会的组织、分工、科学、艺术,一切都碎片化了。
你的意思就是我也成碎片了呗?
要不我说你是天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