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爱情别哭 1
作者:兰朵      更新:2019-10-12 07:24      字数:5638

暗恋疼痛者

大巴穿行在南宁滨江大道,导游说滨江大道就如一条金扁担,挑着两个金箩框,一头是南湖,一头是相思湖。旋即口里诵读王维的红豆诗:红豆生南国,秋来发几枝?劝君多采撷,此物相思。“大家都听说过这首诗吧?”磁性的男中音,颇得赞赏。一个同伴回道:“还有更早的古诗:情丝系纸鸢,托风诉心恋。鸢栖红豆树,相思落片片。”导游称赞,坦诚一笑,洁白的牙。又有人说:“相比之下,王维诗句中意境更隽永深情!”是呀,因了王维留给后人如此凄美的传说,小小红豆承载了人间几多美好,几多深情,醉倒了几多有情人。

在广西,好几个城市都有相思树,相思树最多的要数南宁广西民院了,南宁人民公园次之。民院多少芊芊学子因了点点红豆多了个充满浪漫与爱情彷徨留恋之地,添了几许踏歌争拾红豆的美妙感受。到人民公园游玩的年轻情侣,更是添个用红豆传达绵绵情思的爱情小区。柳州的龙潭公园,也有成片的相思林,夏日葱郁阴凉,煞是称奇,至龙潭公园,游人即可采到浸漫着相思的爱情定信物。

于我,属于见过红豆面的但是少见世面的那种,不过仍是爱豆如命。赏着拾在手中饱满的红豆,晶莹透红的,红红点点,脑海里会荡过民院那些相思树,湖面圈圈涟漪的相思湖,相思湖畔的过往……

民院占地面积宽,院中各处惯用“坡”命名。我常光顾的是从一坡至八坡,最喜欢六坡足球场左侧那高大的相思树。秋天,树上成熟的红豆就会洒落一地,颗颗晶亮透红。傍晚总有羞涩的男女到那里捡红豆,小心翼翼兜进衣袋中,然后步履悠悠、手挽手朝绿草茵茵的足球场走去。通常我也拾几粒,回去后悄悄藏在自己的笔盒。

女生住的五坡两栋宿舍,砌着高墙,安有铁门,院里派有阿姨做门卫,大门上写着:男生止步!男生若要联系女生,必须经过看门的阿姨递纸条,传过话。通常情况下,若不是恋爱,男生都不会前来领受门卫阿姨问罪似的服务。每到周末,门卫阿姨忙得不可开交,男生只好在楼下高声喊叫心仪女友的名字,那情景那声音,盈盈沸沸,就如家长迎接年幼的孩子出校门。

民院留给我的有纯真、美好的情谊。二班有个来自灵山县的女孩,叫米昭君,一米六二,鹅蛋形脸蛋,皮肤白净,个子偏高,人偏瘦。昭君特能说笑,自诩可跟历史上的王昭君比美,却管称自己的男友叫武大郎。记得当时听后,我是一笑未置可否。对于文学懂的不多,也知道武大郎就是丑的代名词。知情后的几天,在八坡食堂吃过晚饭,与昭君返回五坡女生宿舍的途中,昭君妩媚一笑,指着朝我们走来的大约二十来岁一男子说:武大郎看我来了。昭君所指的武大郎,并不算丑男,几份刚毅和果敢,笔直的鼻梁上驾着一副眼镜,散发年轻学者的气息,至此我才明白昭君纯属正话反说。

每天晚间自习课后,途经回宿舍的林间幽径,总有阿姨在叫卖粽子和蛋子。一天晚上,昭君和我想要买几个蛋子。卖鸡蛋的阿姨非常热情,“我卖的是鸡蛋,营养好。吃了一个,看书到一点钟不瞌睡。”我喜欢吃鸡蛋,掏钱买了四个。昭君绕道过去,不说话,买了邻近摊主的四个鸭蛋,然后拽着我胳膊一起走。私下里我问昭君,喜欢吃鸡蛋干吗改了买鸭蛋。昭君嘻嘻笑着告诉我:“阿姨说吃一个鸡蛋,到一点钟不瞌睡。现在9点钟,我吃两个鸡蛋,不整晚失眠呀?”末了说:“哪有这样做广告的?”找乐是昭君的本性,说完“咯咯”笑个不止。

当时南宁的老友粉是出了名的,校门外和院中的四坡都有老友粉店。晚习后,懒下楼的女生,用绳子吊下钱,然后再把碗装的老友粉吊上楼。院里许多学员,昭君和我都喜欢聚到那里,看店主将肉片、酸笋、辣椒等配料调和在一起,用小铁锅爆炒老友粉。翻炒配料时候,锅中升起团火焰,店主才往锅里加入汤料,随即放入米粉,几分钟后,再洒上葱和麻油,这样酸辣味美色佳的老友粉就做好了!吃碗老友粉,昭君和我常常是通身舒畅,满头大汗。

九十年代初流行跳交谊舞。那时的交谊舞,是男女成双成对搂腰搭肩随着乐曲跳着,多是快慢三步和四步、自由步、十六步和三十二步、抽筋舞之类,归结起来节奏多属于“蓬嚓嚓”。干训部五楼的一间大教室最热闹,那里串好了五颜六色的彩灯。蒙胧昏暗的灯光,添了几许神秘和浪漫。周末的晚上,多是无须邀请,各系女生、男生会不约而同聚集到那里,甜蜜或清涩的爱情故事悄然拉开序幕。那时我不会跳交谊舞,每次去就看看,然后开溜。深秋的一个周末,刚出女生宿舍门口,遇到一个男生,冲着我招呼,自称叫李铭,跟昭君同班。我很意外,他却道专程邀我跳交谊舞,一时没了主意。拒绝嘛不礼貌,不拒绝么,跟他不熟悉。告诉他我不会跳舞,他则抿嘴一笑:“我教你。”只记得那晚我就成了他固定的舞伴,而他舞技极好,不会跳舞的我,在他的带领下,旋转于舞池,耳畔生风,群裾飞扬,那份怡然惬意至今记忆犹新。后来的舞伴总没了那份超逸和洒脱,不过也因他的舞姿出众,不敢应和他那份我称之为青春冲动的爱恋。

让我不解的是,昭君参加一个学期的学习后,就再也没有到民院,我再也联系不到她。四年前见过李铭,已是14岁男孩的父亲,少了份憨厚,多了份阳光,多了份成熟。昭君和李铭留给我的,是民院相思湖畔那抹快乐、美好、纯真的记忆。

秋意浓,红豆红,赏月赏花赏秋香。相思湖是否依然一泓湖水?依旧清澈?

单恋岁月

在高中时,我曾经疯狂地暗恋一个男孩,日记本上写满了他的名字。后来,我把这件事讲给好友听,她惊讶地说你怎么会暗恋这个男生,怎么她一点都不知道?说实话,我也不知道。

我是个风风火火的女孩,一边当着班里和年级组的团支书,一边不断地犯错误、写检查、作检讨——幸好只在办公室里,加上经常在校报上发表几篇文章,我在全校都很出名。从小到大一直“出人头地”的生活养成了我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而我却选择了暗恋的方式,这也许跟那个男孩有关吧。

那个男孩在另一个班,个子不太高,人长得很俊秀。当然这些都没什么稀奇的,与众不同的是他的风度。他永远是整洁利落,温文尔雅的,连在篮球场上也不例外。

宿舍里有一个女孩和他是初中时的同学,我从她偶尔的话语中得知了一些关于他的信息。他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他母亲没有再结婚,独自一人把他抚养大。他的相貌遗传自母亲。我见过他的母亲,她虽然已步入中年,但仍很漂亮,静静地坐在柜台后面,有一种说不出的优雅。

也许是受母亲的影响太多,他不爱说话,也不大合群,显得有些孤傲。我经常可以看到操场上从容地走着他孤单的背影。

我熟悉他的背影,我可以从几十个同他留着同样发型穿着同样夹克衫的背影中,一眼看哪个是他。他的背影是那么与众不同,他的衣服是那么整齐干净。他走路的姿势总是昂首挺胸,从容不迫的,尤其在他穿西装的时候,我一直固执地认为只有他才能穿出西装真正的风度来。

那段时间我正在课堂上忙里偷闲,攻读古龙的《绝代双骄》。我便自然地拿花无缺同他作比:太像了。在他身上,你绝对找不到一个有失风度的举止,也找不到一丝故作文雅的矫揉造作。那是一种气质,伪装不来的。

那时候我经常去取信,只因为去办公室要路过他所在的班。他的位子在第三排,从门口一瞥就能看到。他总是在那儿端坐着看书,一脸宁静,我很喜欢他的这种表情。

我开始喜欢上体育课,因为我们两个班在同一时间上体育课。尽管隔得很远,但我能认出他的背影。我这个“球盲”开始对篮球有了兴趣,因为球场上经常可以见到他的身影,而且还可以看到他的笑。

他从不会像我一样咧开嘴毫无顾忌地哈哈大笑,他的笑容很温柔,微微的,有一种无法言说的意味。他笑的时候,目光都是暖暖的。我最喜欢他的笑,我把这笑容写进了我的小说。高三的时候疯狂地看言情小说,看腻了就提笔自己写。我把他和自己写进了小说里。他的姓不多见,他姓“宁”,我便给小说中的男主人公取名为“宁子”,女主人公就叫我最喜欢的绰号并用作笔名的“米儿”。我写米儿热情活泼,宁子风度翩翩,米儿暗恋宁子,一次说梦话泄了密,让宁子知道了,中间又有很多波折,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我的小说被四处传看,也传到过他们班,但没人当真--我还写过很多别的爱情故事,比这个凄美得多,而且我从不说梦话。生活中终归没有小说中那么多的巧合。

但巧合总是有的,我曾在打水的路上与他擦肩而过。那是下了晚自习后,我提了暖瓶到开水房去打水,远远地看见宁迎面走了过来,长长的小路上只有我和他两个人。我想鼓起勇气向他微笑,但还是没有,我只是放慢了脚步,低着头走不过去,那时,我文静得不像自己了。回到宿舍里,我写了两页日记。从那以后,我经常在那个时候去打水。

高三下学期是段疯狂的日子,校园的甬路上经常会有一对一对的身影,我只担心听到他有女朋友的传闻,别人什么样子我都无所谓。令我担心的消息一直没有传来,然后就到了高考的日子。

我对考试情有独钟,每次都特别投入。在考试期间,我满脑子都是考试,暂时把这份似乎只在琼瑶小说里才有的恋情放在了一边。

高考后的整个假期,我都在计划着打个电话给他。在感情方面,我是个胆小的人,所以

不敢在有可能见面的日子里向他表白。而等到我们不可能见几次面,或者说,我们几乎不会再见面了我又犹豫着是否还有给他打电话的必要。这个电话最终没有打出去。

我又写了一封信,将信纸折成精巧的“相思叶”,打算在返校取通知书的那天给他。那天我见到他了,他还是一个人站在那儿。“相思叶”都被我捏湿了,最后我还是改了主意,将信耐心地撕碎后,扔进了身旁的垃圾筒里,既然一开始就没有涉入他的生活,又何必在最后扰乱他的平静呢?

我后来花了很长时间去淡忘他,让自己慢慢冷静下来,我现在想,如果当初我给他挂了电话,会有另一个美好的开始,但也许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不管怎么说,那段单恋的日子我过得很快乐,一切都那么美好,我的心始终被一种幸福充满着。

或许正是因为我没有闯进他的生活,所以才能在圈外看得如此悠然和从容。美,有时的确和距离有关。

现在,一切都成为往事了。回想起来,并不觉得那时的自己很傻,只觉得那时的自己有一点点可爱。

旅寓的颤栗

他从暖烘烘又气味难闻的网吧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了。黑暗裹挟着凛冽的寒风扑面袭来,他差点喘不过气来。他用鼓胀而笨拙的戴着黑色手套的手紧紧了围巾与衣领,叹了口气,便一头扎进黑暗与寒风里。身后好像电压不足的网吧招箱发出微弱得只剩一口气的橙色光亮,坚持着给行人照亮一小路程。他很快便没影了,仿佛夜鬼,留下灯箱和一无所有。

他的妻子也经常骂他夜鬼,还有穷鬼,短命鬼等等。然而说是妻子却并不严格,因为他们并没有结婚,然而结婚对于他们来说,只是一个钱的问题,其它的问题都不是问题。也就是说,只是一个仪式问题,只要有了钱,就等于完成了最后一道工序。而且,这道工序只是打包然后贴上标签,正如月饼,能说还没有装进盒子里,就不是月饼么?所以,照实说来,她确实是他妻子。

他们已经在一起六年了,是的,确实是六年了。一起大学毕业,一起出来,提着简单的行李,意气风发地搭上了列车,从此便四处漂泊。窗外流景变换,从没变化的是他们的挽在一起的手,越是困顿,越是挽得紧紧。

一年后他们在一座城市里定下来了。这座城市每年就像海边的港口一样,吞吐着形形色色的人,大部分是他们这样的年青人。车站的旧墙壁上漆刷的偌大的宋体字:“……第二故乡……欢迎你……”。

也许这是一个温暖和好客的城市,就像一个服务态度很好的旅馆,给奔波了许久的人一种心理上的慰藉和感动,于是便产生了家的错觉,于是想安定了。

“朴,你说,我们不要再这样漂了吧,就在这里吧,哪怕从最低处开始。”她伫立在简陋的单间的窗口,怔怔地望着远处高楼上的灯光说。一阵风吹来,窗台上盆景里早已经干死去了的枯黄的植物瑟瑟发抖。

他觉得她的语气好像是在自言自语,无奈而坚决。他充满怜惜地望着她。他觉得好久没有这样看她了,就像一年多前的大学里,他经常像欣赏一幅画一样地看着她,从不同角度不同环境下端详她,脑中出现幻觉,耳中萦绕着动人的旋律。好多曲子他都是这样创作出来的。他是音乐系的。他觉得有点愧怍起来,好长时间她对他好像只是一件随身的物品,就像他密码箱里静静躺着的心爱的吉它,只是不忘带着它,却好长时间没有弹了。

她觉到了背后目光的温暖,心里一惊,回过头来看见他坐在床沿上专注地看着自己,她有点恍惚起来了,记得第一次被他这么看着时自己的不知所措。她是学会计的,在大学城里,她的学校和他的学校一东一西。有一次元旦晚会,他不知怎么跑到了她的学校来,在台上抱着吉它边弹边唱,所有的人都听醉了。她是负责送花给表演节目的同学的,这次却又鬼使神差轮到她了,她在台下哗啦啦的掌声中手持鲜花向他走去,他就怔怔地望着自己,看得她面红心跳,觉得双脚好像踩在棉花上,那段路是她走过的最漫长的路。

长途汽车让他的脸色苍白,面部浮肿,浑身疲惫,密布着红色血丝的双眼却闪烁着光芒,她走过去抱住了他,抚理着他凌乱黏湿的头发。

“好久没有听到你的吉它声了……”她感到了自己怀里的男子在忍不住地颤抖和哽咽,喉咙里发出粗重的声音,一声一声地撞击着她腹部。窗外有风吹来,春寒料峭,仍带着冷意,但她觉得温暖。

“我希望你能像以前那样自信,那样让人陶醉。”她偎依在他的肩头说。

“以前与我朝夕相伴的吉它,现在对我而言,好像弹它都成了一种奢侈。”他在说这话时,潜意识里又冒出一句:“正如你一样。”他咬紧牙关,生怕这句话会跑出来,并且在心里狠狠地揍了自己一顿。他感到从未有过的挫折与无力。他感觉他皮肤表面的神经都麻木了,或者都跑到心脏里了。他感觉不到她的身体,记得以前碰到她哪怕一寸肌肤都会全身舒畅,而现在仿佛身边只是躺着一个东西罢了,与这有点异味的被子没什么区别。然而,心却敏感到了极点,窗外月光透进屋里来,好像一把剑,刺穿心脏,塞进无边无际的黑暗,彻骨冰凉,他想喊救命。

“朴,你怎么了,冷吗,是不是被子没盖好?”她感到了他的痉挛般的抽搐,更贴近他,并帮他压了压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