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那天以后,我们聚义堂算是破茧重生了。我无数个黑夜中彻夜难眠,因为我想起了老a他们。我害怕新的聚义堂也会像他们一样陨落。
我们新的聚义堂成长的很快,在以前韦大胖待过的龙虎堂附近,几乎一整条街都被我们占领。
因为那些流氓们欺负商家,一个月收十次保护费,商家们选择忍气吞声,但我不会纵容那些无法无天的恶徒!所以聚义堂成立没几天,我就带着史达林,韦大胖,老乞丐,刘醒,龙十三,还有刘醒的几个同僚打上门去了。
而这一打,他们被打懵了,这一群人里面根本就没有一个好惹的,个个都是功夫过硬的硬茬子。我们狠狠地教训了这些混混,然后让他们滚出这条街,之后便在这个叫千石街的街上立起了聚义堂的牌匾。
我决心一改黑道在这些商户眼中的印象,所以我严令禁止所有人再无缘无故地敲诈商家。违令者驱逐出聚义堂,不再接收。至于那些商家们,也不能强迫他们交保护费。我不是土匪,更不是什么山大王,要是穷,我大不了少招几个弟兄,但是,违法犯罪,伤天害理的事情我坚决抵制。
刘醒和他的同僚们非常赞成,说我有仁义心肠。起码他们是没见过有混黑的不强迫商家交保护费的。
至于韦大胖和龙十三,他们也不是那种贪财之人。便一口答应下来,史达林身为警戒者,更不会在没有命令的情况下去干这些,对他来说。他要是想要钱完全可以向警戒者组织要,根本没必要来这些虚的。总而言之,我必须声明,统一黑道那只是为了宋家,不代表我也必须融入这股黑暗之中。
我们聚义堂来到这条街的第二天,就开始招募起兄弟来,有些商家肯纳保护费的,图个踏踏实实,我们也没拒绝。满打满算,附近几百米的区域,一个月也能收到七八千的保护费。至于纳过保护费的,我二营长说到做到,每个场子都派了弟兄,那些大的地方,还由我们这几个本事大的亲自坐镇,平日里不吵不闹,只是坐在那看场子。
而新的聚义堂,就设立在千石街的旧巷子里,那有几个旧四合院,我专门指派了老乞丐去操练那些新入帮的弟兄,他原本是说什么也不肯,但最后在道具炒饭的诱惑下,他还是发出了真香的感叹。我答应每天请他吃一盒炒饭,这家伙就背叛了自己的原则。什么不练武啊,担心仇家啊之类的话全都一概不认了。
龙十三把他这些年打拳积攒下来的一百五十万送给了我,让我拿这些钱再置办点兵器,多招些弟兄。但是我没有拿这个钱,这是他辛苦了大半辈子的成果,我有什么资格拿着人家拼死拼活才挣到的钱呢?
由于聚义堂名声不错,所以那些商家们很快就接受了我们。我们做到了寻常黑帮不能做到的事情,那就是绝不扰民,反而尝试着做些事情,让这个地方获得一片安宁,晚上派出兄弟们去街上巡逻,确保不会有人趁着天黑想在这附近偷窃点不义之财。
我从每个人入门的那一刻,就亲口跟他们说过,聚义堂不是黑帮,聚义堂就是聚义堂。不是那些欺男霸女的地痞流氓。在这里,如果你干出伤天害理的事情,那么没有人会接纳你留在这。
不过这事情说来有些可笑,半个月以后,居然还有间饭店给我们发了一面锦旗。因为有好几次他们店里碰上吃霸王餐的,结果都是我们出马搞定了。
那天我们大家都聚在了聚义堂,我把这面锦旗挂在大堂中央,一进门就可以看见。
“见义勇为,好啊,咱们有进步了!”龙十三脸色有些激动。
“你看,我说过,我们聚义堂不是黑帮,只要不扰于人,我们还是可以得到尊重的。那些只会欺负商家的黑帮,终究还是让商家背地里恨。更别说还能得到锦旗。所以说,要想让别人尊重你,首先你得尊重别人。我们聚义堂对于那些商人而言,不是洪水猛兽。”
“帮主说的对!”
“帮主,你做得好,只有这样的帮派才会有义气。我们不仅要帮助自己的兄弟,还要帮助其他人。”
新招来的四五十个兄弟挤在堂外,他们议论纷纷,但都觉得这是好事。至少每个人都不觉得,讨人喜欢总比招人恨要好。
韦大胖和刘醒他们几个头领也纷纷表示赞同。
“从前我还真没想过这样混黑,我还以为混黑就是收点保护费,砍砍人,然后就可以声望水涨船高。成为一方大佬。”韦大胖苦涩一笑,又道:“但自从看见你的聚义堂以后,我发现自己以前的做法也许是错的,你是对的,既然我们身为黑帮,那我们就更应该法令分明!不能懒懒散散的不管大家,要求严格一点,这样大家才不会出格。目无法纪的黑帮,恐怕终究只是一群没有章法的无头苍蝇。”
“我只是不想败坏了聚义堂这个名字,倘若我们自己多行不义,哪配自称是什么聚义堂?所谓义者,无非就是合理公正。”
“嗯,二帮主,我刘醒一直相信你可以做到。”
“我也是,跟刘队长一样深信二帮主。这段时间我们无愧于心,我就连走在街上都觉得昂首挺胸,不用像以前那样掖着良心做人。”一个和刘醒一起加入的同僚说道。
“嗯,有炒饭吃就最好,不用饿肚子对我来说比什么都重要。但你不仅可以管好自己,还可以管好这么多人不出格,这就很难得。”老乞丐掏了下耳朵,他现在已经有新衣服穿了,再也不是过去那个在街上要饭等死的臭乞丐。再看看,他也只是头发有些白,皮肤有些皱纹,算不上多老。身上的味也没有了,其实还是有一些大叔魅力的。
“好,难得各位如此信任,那么今天我们不如畅饮一回。”
我从口袋里掏出二百块,是一个卖首饰的老板给我的,他给了我一千块,并表示心甘情愿。因为聚义堂,他晚上睡觉都踏实了许多。因为有那些晚上在街上巡逻的人,他甚至可以不用关门。而且聚义堂从来不会无缘无故碰他店里的珠宝,更不会强买强卖。
“来啊,去买几箱子啤酒来,再弄二十斤花生,今天我与诸位一醉方休!”
“不用,不用,帮主,我们有钱。”身后,几个刚入帮的弟兄喜笑颜开,听说了要喝酒,个个都眉开眼笑,要自告奋勇的跑去买酒。
“诶,岂可用你们的钱,拿去,不够的让老板记上,将来我亲自还他。”
“那行,那行。帮主,我们去了。”
“嗯。”
没过多久,他们便搬着六大箱子冰啤酒,还有一大麻袋五香花生返回了这里。
“帮主!老板娘说了,这些花生都是她送给咱们的,不要钱!她还让你有空去他那坐坐呢,她要介绍他女儿给你认识!她说了,聚义堂二营长英雄了得!贼人闻风丧胆!他大义凛然,就连一个小孩子也不会去欺负。那家伙给我感动的,眼泪稀里哗啦的。”
“哈哈哈哈,好!下次我去看看,她女儿是不是貌美天仙。”
“哈哈,说不定帮主来个母女双手也可以啊!”
“去你的。”我一脚飞过去,那说话的小子屁股上一层灰。人群哈哈大笑。
“来,弟兄们,今日且饮个痛快,但可不许误事!今天晚上巡逻的少喝一点。”
“是!”所有人向我抱拳,异口同声的答道。我用牙咬开一瓶啤酒,首先撒向大地。
“这第一,敬聚义堂第一任帮主,老a!咱们聚义堂,又活了!”
“敬第一任帮主!”
所有人将酒撒了一半,然后喝上了一大口。
“这第二,敬那些和老a一块长眠地下的弟兄,他们照样是我们聚义堂铁骨铮铮的汉子,他们全都是义薄云天的真英雄!”我喝一口,将剩余的啤酒全部撒在地上。道:“来,各位弟兄,你们看到了吗?喝吧,大家尽情的喝个够吧!”
“喝!”所有人仰头猛灌。
“这第三回,我敬大家!谢谢,你们没有把聚义堂当成一个笑话,你们都是有情有义的人,来!酒!且!喝!上!”
我一字一顿,拿起一瓶啤酒,咕噜噜的朝喉咙里灌,一整瓶都喝的干干净净。
“喝!”
“大家喝!”
所有人都喝开了,刘醒他们几个警察笑嘻嘻的,也和那些新来的小弟们打成一片,渐渐的喝多了,就在那里吹牛,讲他们以前的故事。
“吔屎啦,梁非凡!”
当几个警察异口同声的说到那的时候,聚义堂上下哈哈大笑。几个小弟和刘醒轮流敬酒。我注意到后者笑着,但眼中却似乎泛着泪光。那几个警察也一并笑了,这笑容背后也许是无奈,辛酸,但无论如何,他们这一刻重获新生了。
再转头一看,韦大胖,龙十三,还有老乞丐,他们喝的上瘾,就在那里斗地主。输了的直接吹一瓶,不许喘气。
“老子王炸!哈哈哈哈!我只剩半张牌了!”
韦大胖刚打出去,那大王却被老乞丐用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换成了3。
“哇,你这是出老千啊!这哪是王炸?这就是个三啊。”
“卧槽,怎么可能?”
韦大胖看了一眼,而后抱着脑袋大叫:“见鬼,我他妈的喝醉了?”
“哈哈哈哈!”龙十三和老乞丐便大笑,拿着酒瓶子逼他喝。
“别别别,够了够了,再喝回去我老婆真的要发怒了!”
“屁,喝!”龙十三将自己桌上翻过去的那些牌丢入牌堆,也拿起一个啤酒瓶子猛灌,我注意到他的眼神有些沧桑,显然有些心思,且韦大胖和老乞丐也一样。
也许,他们一开始也不想走这条路的吧,即便曾经混过黑,杀过人,却也不得不走下去。但无论如何,这一刻他们同样重获新生!
“你做得好。”
史达林的声音在我背后响起,我转过头,他也喝了些酒。说话带着一股酒气。
“不用,一切为了宋家。”我笑了笑。他点头道:“你是对的。”
“怎么?喝酒也不叫上我?”
而就在那时,门外突然响起一个爽朗的笑声,那时我再转头,却不由得激动的浑身发抖。一个魁梧大汉,领着十几个兄弟,还有一个胖子冲了进来。一眨眼的功夫,已经风风火火的来到我面前。
这大汉生的虎目生威,胡子拉碴。我见了甚是激动。
“萧兄弟!”
“哈哈哈哈,二帮主,萧某如今来投,不知帮主肯纳否?”
他作势要单膝跪地,我急忙把他拉起来,笑道:“何必如此?兄弟能来,二某脸上贴金!你若不嫌弃,这帮主让给你也是可以!”
“诶,哪有如此道理,这聚义堂是过去二兄弟你的旧帮,我萧义又岂可反客为主?二兄弟,如今在下和望明天兄弟还有十几个兄弟贫困来投,还望接纳。”他抱拳道,而望明天,便是曾经被他唤做阿旺的那个胖子。我转头望去,望明天朝我微笑致意,并抱拳。
“好,好!来,我让他们认识认识你。”我也抱拳,招呼着萧义往院里走去。
“各位弟兄们,今天!我们还有一个好消息,那就是又有十几位弟兄入伙了。”
“好!”我的手下们纷纷举着酒瓶喝彩。
“这位就是萧义,曾经是天龙帮的帮主。”
“各位,在下萧义。”他抱拳道。
“好!”小弟们纷纷喝彩,还有韦大胖,那家伙揉了揉眼睛,跑到面前一看,顿时恍然大悟。
“是你啊!”
“哈哈哈哈,好久不见,来,今天喝个痛快!”萧义笑道。
“那是自然,走走走!咱们打麻将去!真是,斗地主我已经连输八回了,点背啊!”
“请!”他们二人便走了。
“还有这位,就是望明天兄弟!”
“好!”小弟们再度喝彩,望明天只是朝着人群抱拳,便转身离去了。估计是寻萧义去了,至于其余十几人,我叫不上名,便让他们自己做介绍,而气氛也很融洽,最后,我们热烈的欢迎了所有人,并举杯痛饮。
“来,干!”
萧义举起酒杯,和老乞丐他们几个人轮流瓶酒,但见几瓶啤酒一口下肚,脸色丝毫不改。而其他人也是欢声笑语,气氛十分热烈。
我望向这场景,不知怎么的,眼眶竟有些湿。沉默的走进堂中,看向那副写着见义勇为的锦旗。我点上三根香,插在桌上的香炉里,后面供奉着老a的牌位。
“老a,你要是在天有灵,愿你保佑我们。”
我有些触景生情,似乎又回到了那场暴雨之中,但那一切开始渐渐变得遥远。记忆已经渐渐模糊。我会忘掉他们吗?他们是仇恨,是耻辱。恐怕我不能忘记,忘战必危,好战必亡。我们必须铭记曾经的教训才可以走的更远。
但今天不是想这些的时候,在聚义堂重获新生的那一刻,也许我们应该畅饮一番才是。
于是,我便走出了堂门,也加入到了他们的狂欢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