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肺鱼,不死
作者:无须无绪      更新:2019-11-07 00:46      字数:3486

“到时带上我!”郝建说完,身子快速变小,最后,地板上只剩下鸭舌帽,“一会儿,顺带给我洗洗!”

什么叫给我洗洗?方旭听到这话,脑补出捡肥皂的画面,感觉比刚才镜子中的还恐怖,一把将鸭舌帽扔在盛满凉水的脸盆中,“自己慢慢泡吧!”

方旭快速洗完澡,即将离开厕所时,看到换下的衣服,以前慕芷蓉坐在小板凳上搓洗衣服的画面浮现在脑中,“芷蓉,你真好!”

将衣服泡在水桶中,方旭撩起裤脚,右脚在水桶中一通乱踩后,“就这吧!”

晾好衣服,方旭点上一支烟,依靠在墙上看着窗外的星空。再有一个月的时间,猎户座就转到正南方向了。

冬夜有星空有一份别样的静谧。此时,方旭觉得猎户座中间闪烁三颗星星像极了慕芷蓉的美眸,“芷蓉,这个年我们要分开过么?”几缕缥缈云烟如缥缈的轻纱一般飘过来将那星星遮住,挡住了它们对方旭的回应。

发了一会儿呆后,方旭回到宿舍小躺了一会儿,当校广播响起时,他已来到实验大楼前。楼大爷早已将门打开,坐在椅子上听着他的收音机。

对方的所打的招呼,他没有理会,显然对于方旭这个缕教不改爬窗少年,他感到深深地无力,见方旭出现就十分的厌烦。

方旭喂完小白早餐后,用两个小时,把今天的任务完成,得到了10灵元。

加上昨天夜里从郝建那里收集到的灵元,此时方旭已有10.05灵元,,“芷蓉,我又能多看你一秒了。”

视频中多出一的秒,还不够慕芷蓉的笑容完全展开,就这一点转瞬即逝的内容,方旭愣是反反复地看了几十遍。

“那年,我在黑夜中浑浑噩噩地等待,死亡的降临。那晚,你的笑容如长夜中的明灯,驱散厚重的夜幕,将光明照进我的心底...”

方旭喃喃自语,双手小心翼翼地在慕芷蓉的影像前来回划动,“芷蓉,等着我。”

“小白,今天就跟丁丁玩吧。”提取dna的实验过程繁锁复杂,方旭自然不能带上小白。

将郝建的那块皮肤和丁丁的头发清洗晾干后,方旭取了适当的份量,各放入一个装有edta溶液烧杯中,“在墙里密封了那么多年还能动,也不知道这僵尸肉有没有变异?”

“果然是一日不练手生啊!”方旭看着烧杯底部纤维状絮团的dna沉淀物,“才到这一步,都用去了二个多小时!希望后面的电泳能一次成功!”

开启机子,方旭又开始全身心地投入实验。

在寒冬腊月里,太阳似乎也害怕金城的冷。在天空中行走的速度比夏天快了近三分之一。当金黄的夕阳穿过厚重的玻璃窗,将方旭的头发染成金黄色时,全神惯注看凝胶电泳带的他竟毫无察觉。

结果出来了,但两边的色带对不上,难道丁丁真不是郝建的孩子?这可不是方旭想要的结果。

“看来还得靠测序啊!”

方旭看着亲子签定报告,“俗话说,善意的谎言是美丽的,所以不管怎么样,我的结果早已确定,哪怕是任务失败!”方旭掏出笔,翻到报告的最后一页,认真的写下一行字。

放下手中的水笔时,才发现时间已不早。长时间地低着头观察,此时停下来的方旭不仅感到脖子酸痛,烟隐也犯了。

来到楼道角落,慵懒地坐下点上一支烟,吸了一口,却发现香烟过滤咀粘在了嘴唇上,“居然水都忘了喝一口,难道上次任务完成后,只在要育仁实验室中工作,投入状态定是百分之百不成?”

一口凉水下肚后,腹中顿时如掏空一般,慌得难爱受,“午饭也没吃,我这是要成仙的节奏。”

拔通电话,方旭让揭戈给他送份干煸鸡块盖浇饭,想到鸭舌帽还晾在厕所的窗台外面,而这天马上就要黑了,为了防止郝建出来乱跑,方旭再次拔通电话,让揭戈把那鸭舌帽一并送过来。

“那帽子此时还是一砣冰疙瘩,晚上能保个鸡儿温。”

揭戈挂断电话后,方旭才想起昨天夜里可是直接把鸭舌帽从水桶里捞出来就晾起,要知道夜间吃完面后倒的汤汁都能冻住而不化,也不知道郝建有没有冻坏。

方旭要抽第二支烟时,才发现已烟盒内已无存货,此时揭戈风风火火地将晚餐送到了。

“午饭没吃,真不知道你这大胃王是怎么撑过来的?”揭戈将饭菜摊在椅子上,“悠着点吧你,照顾男人的事,爷我还真不在行。”

方旭狼吞虎咽,唯一有空的就是脸了,堆上一些笑容看着揭戈。

“?,飞天!”

飞天是金城的一种香烟。

高中最黑暗的那段日子里,方旭与几个同学躲在厕所里学会了抽烟。来到金城后,方旭一直抽着老家的朝天门,带的存货抽完了就叫老家的兄弟伙给他寄。因为方旭觉得这烟,在解烟隐地同时,还能将他埋在心底浓浓思乡之情一丝丝地暂时抽离。

自打一次没烟抽,揭戈送了他一包飞天被慕芷蓉看到包装上腾云的仙女,说那很像她自己梦中的样子后,方旭也就抽上了飞天。

揭戈等人调侃他是见异思迁,而方旭则当着慕芷蓉的面大声说是爱屋及乌,这大撒一把狗粮气得揭戈等人一个星期没发烟给方旭。

“省着点,还有,别被老殷发现了!”揭戈将烟扔在方旭的腿上,方旭的谢字还没吐出口,他便进入了电梯中。。

此时外校园内已亮起了路灯,方旭吃完晚饭,靠在楼梯的窗户前抽着烟,想着实验的事。

“方旭,怎么还在这里?”

方旭见是殷教授,赶紧将右手藏在身后,“教授……”

“听说你一大早就来这里做实验了,”殷教授走近方旭,“怎么,遇到困难了?”

方旭以为殷教授只是与他打个招呼就走,谁想他还走近,关心起自己的实验来。

殷教授不吸烟,也见不得别人吸烟,发现吸烟者,常常是雷霆大发般地吼叫。过后又将他当年那位好友死于肺癌的事一点点的说出来,最后总会说出那句让人听不懂的话——“要是少吸几口,也许那肺还能工作几年,就不用这么麻烦了。”

见殷教授走近,方旭忍着烫捏灭手中的烟,将它藏在袖子里,“是的,教授。”

方旭将实验的情况向殷教授述说了一遍!边说边将殷文森带进实验室中。

“毛发本是死细胞,由于其特殊的结构,在死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都能保持结构的稳定性,所以里面遗传物质保存最完整了。但皮肤组织细胞的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殷文森用镊子夹起郝建的皮肤样品,“单从表面看来,这皮肤都已经变质了。”

殷文森取下一小片样品做成切片,放在显微镜下,观察一会儿,“细胞的结构已与正常的尸体不一样,细胞内污染质太多,得不到纯正的dna很正常。”

“如果能找到他的头发,也许还有希望得出你要的结果。”

郝建的尸体和7242号已被警方一起运走,晚上吃饭时,方旭从揭戈那里得知7424号已送回了学校冷藏室中,郝建的尸体还在一位法医手里,现在要弄到郝建的头发,有点困难。

“阿旭,过来…”

“怎么了?”

方旭走过去,殷文森将显微镜让给他,“你仔细看看那些污染质是不是线粒体?”

方旭接过显微镜,调大了倍数,“是,可怎么这么多?”

“取样,用计数仪数一下。”

方旭做好样本,放在用计仪下,得出数据后,吃惊,“4247个!”

“这已超出肝细胞中线粒体的两倍多了,很不正常。”殷文森再次认真地观看显微镜中的细胞,“似乎,还有活动的迹象。你确定是在干尸上拿到的样品?”

“是!”

殷文森此时不是一般的激动,“哪儿取的?”

“就是昨夜被警察拉走那具干尸身上。”

“哎,可惜了!”殷文森一声叹息。

“教授,怎么了?”

“我怀疑郝建还活着?”

一个被浇在混泥土墙里几年的人,居然还活着。这话,要是从别人口中说出,方旭定会认为对方在瞎扯淡。

但殷文森可是在《自然》上发表过论文的生物学教授,不是那些噪子只为钱而摇旗呐喊的砖家。殷文森在方旭的心目中,是一位真正的学者,威望极高。

“这,这怎么可能?”

“有一种鱼你知道不?”

“非洲肺鱼?”

非洲肺鱼是种生命力极强的鱼类,即使被砌在干燥的墙里面,四五年也不会被非洲的毒辣太阳晒死。

殷文森像拿致宝一样端起仅剩的皮肤,“对,郝建的身体应该是发生了某种变异才会这样。当然,我所说的活,只是他身体中的细胞,所以算不得真正意义上的活。”

方旭想将昨晚看到情形说与殷文森,可不知为何,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如果我的猜测成立,那么在高压密闭且干燥的混泥土中,没有营养物质,这些细胞能存活下来,要么进入‘冬眠状态’,要么就是大大的延长分裂的周期。”

方旭点头,“教授,我认为他们进入冬眠的可能性最大。”

“说说你的看法。”

“正常情况下,人体细胞分裂周期的极限也就2.4年上下。郝建的尸体在墙里可有四年多了,如果细胞没进入冬眠状态,那至少分裂了一代,这分裂过程可是十分消耗能量的。还有,这些细胞中的线粒体太多了,说明细胞分裂间期的活动量也非常的大。在密闭的墙体里,提供这些能量来源的营养物质从哪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