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市。我心目中最伟大的城市。
永新市的边缘地带却没有高楼大厦,也没有辉煌与喧嚣,低矮废旧的平房,狭窄逼仄的街道,这里充斥着外来入侵者和建设者,野猫遍野,毛贼遍地,像我这种颓唐、赤贫的浪人最适合隐藏在这里。这里不需要身份,不需要英俊的脸蛋。
夜色降临,我在街上拎着一瓶啤酒,肆无忌惮地展示着叫驴一样粗犷的歌喉——我曾经问个不休,你何时跟我走,可你却总是笑我,一无所有……
在这里吼叫,似乎比在大山里高歌还要爽,这里不用担心惊到做梦的仙翁、飘游的野鬼、熟睡的狼崽、晚餐的夜枭、攀山的月亮、私语的松林……尽管放开喉咙,让野狗和声,尽情释放一下苦闷与惆怅。酒鬼随处可见,精神病也不是稀罕物。
我是曲文星,流浪歌手,行者,武林高手,鼻梁破坏者,山林里出来的野蛮人。
我貌似憨头憨脑,但是却充满了乡野村夫特有的那种小诡诈。我通过后脑勺上的那双眼睛发现这几天有个人一直在跟踪我。
我有那么帅吗,可以让特殊性趣者对我如此着迷?
我还是有自知之明的,他既不图色,更不图财,那么,他想干什么,莫非跟凤丘镇有关?
我孤身一人,隐姓埋名,远离了熟悉的地方与朋友,混在这个人类像蚍蜉一样的大城市里,以为下半辈子可以这么无名无姓地生活下去,可还是有猎狗找到了我。
我唱完一曲,靠在电线杆上,点起一颗蓝钻烟。
这根电线杆上贴着两张广告,一张是重金求子,一张是根治淋病。我都没什么兴趣,我的兴趣只在那个跟踪者,我漫不经心地看了他一眼。
只看了一眼,便继续吞云吐雾,眯着眼在淡淡的烟圈中陶醉着,其实,大脑在飞快地运算、检索——这个跟踪者似乎很是熟悉,是在哪见过呢?
不想还好,一想,想出一身冷汗。
我爱好背诵诗词,记忆力锻炼得相当不错,终于想起这个人是谁了——
他三十岁左右,中等个头,脸庞瘦削,棱角分明,肤色漂白,如同大理石雕像一般,看来是个夜行性生物,从没有经过阳光的着色。深色西装,皮鞋,就像高贵的吸血鬼一样。我只见过他一次,有些印象,那是在夏天的时候,当时我和凤来屡次在鸟窝里发现巨款,善心大发,与失主相约见面,不知为何出席答谢会的人竟是一名腰悬短刀的刺客。当时把凤来、海若、我三人吓瘫了。
这刺客最终找上门了,请问我这种蝼蚁谁会这么认真对待?在没有充分准备之前,我还不能尝试将他甩了,那么他一旦发觉,这样可能会对我构成更大的威胁。
他这是在在玩猫鼠游戏,还是有其他目的?
我想他最终会对我失去玩的兴趣,失去兴趣的时候也就是他要吃掉我的时候。
我躲在电杆背后,又偷偷瞅了他一眼,他恰巧也在观察我,四目一对,我狠狠掐灭烟头,迈步开溜。
他马上跟了过来,我拔腿就跑,不回头也能感觉到他像猎豹一样追了过来。
暂住地是不能回了,我朝着更黑更深的小巷跑去。
我是石猴乡弹弓之霸、爬树大圣、掏鸟大王、摸鱼冠军,也是石猴乡头号飞毛腿,跑起来就像被土枪惊了的野兔一样,没头又没脑,双蹄不沾地,眨眼便越过两道山梁,跨过一条山谷。
狂奔十分钟,就是赤兔马也被落下了一里地,我停下喘口气。向后一望。
距离我十米远的地方有一间古旧的白灰砖房,砖房前竖着一块牌子——“风炮补胎”,无边的黑暗挤压着一点惨白微弱的灯光。
灯光下站着一个人,面无血色,就像卧床十年不见风、不见光的痨病鬼,但他可不像痨病鬼那么虚弱,他是一个矫捷、强悍的刺客。
矫捷是肯定的,他略显瘦长,别说肥膘,多余的肌肉的都没有,线条比较匀称,奔跑起来,居然不输我这村汉。
强悍也是必须的,他的目光里透着一股凛冽,像刀锋一样,几米开外就能让我的心脏剧烈颤抖了一下,嘴角一个浅浅的笑,没有任何暖意的那种笑,充满了对敌人的蔑视和杀戮前的那种无情与冷酷。
当然是个刺客,他的手里是一把刃长约尺半的短刀。一把形状极为怪异的刀,近乎那种狗头刀,但是更纤柔,更锋利,薄得像蝉翼一样,灯光几乎要将它穿透了。
我下意识地说了俩脏字,卧槽!
我除了跑得快,眼神还很好使,未曾熬夜苦读,眼睛不近视,我突然发现猎手的背后还有一个猎手,他走得很轻,就像优雅的大猫一样悄悄接近了持刀刺客。他在夜色中只有一双明亮、坚毅的眼睛。
我的两腿开始弹琵琶,两只手开始哆嗦,这表演有点过分,但是确实稳稳吸引住了刺客的注意力。
最后边的那人逐渐靠近了灯光区,我也看清了他是谁——矮子小丁,那个灵敏得像猿猴、凶狠得像蜜獾的丁小权。
丁小权绝对不是敌人,也许已是凤来大帝的党徒。
当丁小权拔出匕首的时候,他的影子追上了刺客。
我没来得及呼喊,双方的刀光已经交织在一起。
丁小权出手很快,我深有体会,斩截、诡异、灵巧、致命。我出拳也很快,但是出一招,他能打出三招,那还不是在生死关头,一旦双方都用了锋利的杀器,就更迅如蝮蛇了。
刺客先发觉了追踪者,丁小权却是先出手的。
三秒之后,战斗便告结束。
丁小权踉跄了三步,靠在灯光下的墙上。又三秒之后,他艰难抬起头,看了我一眼,然后颈部裂开,一股红色的箭射到墙上,留下一抹鲜艳的梅花。然后他用手紧紧扼住了脖子。
我没有崩溃,也没有逃跑,虽只有几秒时间,我还是断清了形势,要么在后背留下一个窟窿,要么在前胸留下一个窟窿,我选择直面他。
他把刀在衣服上略略鐾了一下,迅速接近我,目光从来没有从我身上移开。
我的野马分鬃、揽雀尾、亢龙有悔、猴子偷桃之类的在脑袋里乱成一团,没有形成任何有效的抵抗招式。
突然发现他已经来到眼前,刀像一片雪白、冰冷的月影一样穿过林荫。
我下意识向后一退一仰,双手交叉护颈。
他显然大大低估了我,低估了我的速度,低估了一尺的距离,一丝秀发般的刀锋豁开了我的左手背,我像被一种陌生的有毒动物狠狠叮了一口,一股冰冷的麻醉的感觉迅速通过伤口弥漫全身。
就在这毫秒之间,我看到了他惊讶的眼神,他的第二刀将不会再给我一丝的机会逃生。
我上半秒在人间,脑海里掠过小芰、腊梅、海若、玉环、美贤、志玲,下半秒将携手小丁同无常兄弟作伴一起赶赴黄泉。
突然,砰的一声响,枪声。
刺客身躯剧烈一震,他根本没有兴趣观看自己前胸的窟窿,依然缓缓举起了刀。
砰!砰!
刺客眼睛里满是那种绝望与焦灼,眼看着我从死神的魔爪里逃了,他的刀最终还是当啷一声掉在了地上。
我迅速扑向丁小权。
丁小权右手里的枪还在冒烟,左手拿着手机。
我接过手机,手机上显示着一个号码。
“跑!”丁小权最后一声低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