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即便痴,也痴得美
作者:珂虞      更新:2020-02-02 07:19      字数:10411

风隼刚眯了一会儿眼睛,就听得墨烟咋咋呼呼的嗓音,“王爷,不好了,不好了!”

风隼只觉得脑门筋儿抽的疼,不免睁开一条眼缝,不悦道:“什么事儿这么大呼小叫的,没个规矩。”

墨烟还有些惊魂未定,结结巴巴道:“是,淳儿,他——”

风隼心里一咯噔,忽然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他怎么了?”

墨烟似不知道怎么说,最终一咬牙道:“王爷还是自己去看看吧,就在外面——”

话未说完,风隼便疯跑了出去,直把门口的墨烟撞得一个趔趄,险些跌了个狗吃屎。

待风隼走后,墨烟瞬间收起了惊慌的表情,幸灾乐祸得扶了扶被撞歪的发髻,嗤了一声,“瞧这紧吧劲儿,一个小妖精,至于么!”说罢,才晃晃悠悠地往外走。

客栈里的人都往外涌,这是看热闹的惯有模式,风隼随着人流往外走,越接近人群中心,他的脚步便越慢,心也就跳的越厉害。

他心中已经有了某种猜测,却万分不愿意去证实,但是一种莫名的力量驱使着他,要去看了一看那个少年。终究还是担心。

随行的侍从,正伸长手臂为他开辟道路,他很容易便走进了拥挤的人群。

墨烟不知什么时候小跑了过来,放开嗓门大喊着,“让一让,让一让,这跳下来的,是我家的。”

风隼第一次觉得墨烟的声音如此难听,简直是刺耳,但他没空计较这些,他的视线被不远处躺在地上的白衣少年牢牢钉住了。

他侧躺着,漆黑的发丝凌乱地铺散在地上,脸正好面对着他,一脸惨白,身上乍一看没有什么伤痕,但他的头下,却溢出了一团鲜血。

血迹以一种肉眼可见的速度不断蔓延,他漆黑的长发,就像漂浮在一汪暗色的河流里,一边脸颊,乃至于他的雪衣,也被污染了,他浑身上下,唯一的一种鲜艳,却只让人觉得刺眼。

这本是一副惨状,但他的神色又是安宁的,嘴角微微翘起。那似有若无的微笑,让风隼恍惚间有一种错觉,他跳下的不是楼层,而是他理想中的仙境,奔赴的不是死亡,而是他心之所念的爱人。

风隼记起他他平素不下心磕着碰着,都会深深地皱起眉头,有时候吃东西不小心烫着了,苦皱了一张小脸,他应当是很怕疼的。

可不久前,他说跳就跳,都不会害怕吗?都感觉不到疼吗?

周围的人,要么窃窃私语,要么大声喧哗,怜悯地,惊讶地,惋惜地,但他们的目光,落到少年的脸上,无一不感到惊艳。

这个少年,即便是“死亡”,也美得如此惊心动魄。

风隼的心都揪紧了,又似被拉开,一种难以承受的束缚或张力,这让他的步履变得无比艰难。

几步的距离,他像是走了一个世纪这么漫长。

他停在他的身边,却迟迟难有下一步动作,或者是害怕,去证实他的死亡。

还是墨烟走上前试探了他的鼻息,抬起头,对风隼“惊喜”道:“主子,还有气儿!”

这一瞬间,风隼仿佛听到心里的石头落地的声音,被凝结的血液又重新流动起来,他变得有力气,低下身子,将少年拦腰抱起,一步步往客栈里走,步伐坚定而沉重,透着一种不知名的悲伤。

看热闹的人群,七嘴八舌地议论着,目光在他们两人身上扫过,犹如被毒蛇的舔了一道。

“长这么漂亮的孩子,真是少见吶!”

“造孽啊,年纪轻轻的,这么想不开。”

“像是有钱人家的男宠,也不知道受了什么委屈,被逼得活不下去了。”

“我跟他们住一楼,今早上,这少年可闹腾的,定然是受了刺激。”

“有钱人就是这么作孽,可怜的呀!”

……

这些风隼通通听不见,也不想听,他将淳儿一路抱回了房间,小心地放置在床榻上,就坐在床边,握着他的一只手,面无表情地守着。

淳儿的手很凉,他怕什么时候,就冷的僵硬了。

墨烟请来了大夫,把脉,治伤,开药。

淳儿的落地的一边手腿,都有不同程度的骨折,大夫给端上了。整个过程,应该是极疼的,但是淳儿却没有醒,他陷入了深度昏迷之中,安静得就像一个破布娃娃,任由人摆弄。

至于头上的伤,这小地方的大夫也不知道伤的有多严重,伤在脑后,止住了血,又上了药,表面上是没什么大碍了,就不知道醒来后有没有后遗症。人体就像是一个精密的仪器,脑部就好比中枢,出什么问题都是有可能的。

这期间,风隼就静静地听着,表情木然,只是牢牢握住淳儿的手,只有这个时候,他才能肆无忌惮地亲近他。心里有点酸,也有些无奈。

直到墨烟将熬好的药端上来,风隼才开了口,“我来吧!”

他嗓音沙哑,带着一种心力交猝的疲惫,墨烟听着都累。心里却道活该,谁叫你看上这么个小妖精,早扔了不什么事儿都没了。

风隼细心地在淳儿衣襟上垫上锦帕,免得喂药时弄脏了衣裳,这才一口口喂他喝药。淳儿还在昏迷,自然喝的不好,一勺药汁有大半都顺着嘴角流了出来。风隼却显得极有耐心,叫墨烟拿来一个较小的勺子,慢慢地喂,一点也没有不耐烦的样子。

他一晚上没睡,早上又经历了大变故,明明很疲惫了,脸上的神情却是极其温柔细致的。

此时的风隼,就像是一个痴情的男人,只盼着心爱的人能够醒来。

惊讶之余,墨烟又忍不住嫉妒起淳儿。

风隼一向讨厌这种寻死觅活的人,尤其是,还让他在众目睽睽之下,丢了脸面。要是往常,这么个小东西,造就被他扔了。

但淳儿显然是个意外,他凌驾于风隼的所有原则之上。

他在不知不觉,已然用情这么深了!

墨烟想,或许,男人都是犯贱的,越是得不到,就越稀罕,越想得到。他有些后悔当初劝风隼循规蹈矩了,但是他不由自主地冲动,又是这样的结果。只能说,有的事,真的是注定的。

墨烟开口道:“王爷,都这样了,您还要带他一起上路吗?”

他其实是希望风隼能抛弃淳儿的,他的这种痴情,叫墨烟不安。

但是风隼显然叫他失望了,他语气坚定,不容质疑,“经此一事,我越发肯定,我放不开他,死也好,活也好,都在我身边吧!即便是一具骨骸,他也只能埋在我胶州王府的后花园里。”

极致喜爱一样东西,又不懂自我牺牲,宁愿死在我的手里,也不愿让你活在他人的身边,这就是男人的占有欲。

事已至此,墨烟还能说什么呢,所幸,淳儿真的很讨厌风隼,不惜以自裁来表明心迹,而风隼,因为太喜欢他,克制不住自己,越发让淳儿憎恶排斥。这两个人,注定难以冰释前嫌,如此,才可有自己的立足之地啊!

转念一想,有这么个人吊着风隼也不错,剩的什么妖精鬼怪都弄府里来,这些年,他也应付累了。淳儿倒是个好把持的,心思单纯不说,还是只不会叫的狗,受了委屈,也不知道告状的。也许,他根本就不屑于向风隼乞怜,只因,这不是他所期待的人。但这又关墨烟什么事儿呢,他只在意事情朝着对他有利的方向发展。

想到此,墨烟反倒替风隼出起了主意,“王爷,淳儿这个样子,清醒的情况下,是肯定不会和您上京了。他伤的这么重,也经不起折腾了。不若叫大夫开些助眠的药物,等到了京都王府,安定下来,再细细打算?”

风隼觉得这不失为一个好法子,缓缓点了点头,“也只有如此了!”

……

翌日一早,苏澈和宋汐在王府门口碰头,苏澈正骑在高头大马之上,见了宋汐,皮笑肉不笑道:“宋公子真是好大的面子,找个人也要劳师动众的。”

言下之意,宋汐一个客人,未免太把自己当回事了。

苏澈对宋汐的敌意,源自风宸对她太在意了。自己与风宸认识多少年?宋汐与风宸又相识多久?合着一来就跟自己平起平坐了,连说都说不得了。这让苏澈这个至交好友,心里分外不平衡。更因为这人来历不明,他很怕引狼入室。风宸雄心壮志,志在江山,他的弱点,自然是越少越好。说实话,风青岚死了,他心里是有点难过,更多的是松了口气,这意味着风宸最大的弱点不存在了。

但这个宋汐,不知道怎么回事,从见她的第一眼,他就觉得不一般,好似这个人未来能掀起惊涛巨浪,且无法掌控。

这种感觉不是太好,与初见风青岚有种诡异的类似。虽然这人在外貌上与风青岚没有丝毫可比性,但是她的气质,太过相似。同样的眼高于顶,强势自信,不过风青岚的强是外放的,这人的强是内敛的。风青岚第一眼就能给人很强的冲击力,这人是越看越不一般,总之,两个人都不会是什么“好东西”。这种不好不是针对别的,只是针对风宸,会对风宸的生活产生非常大的影响。

在这种心理下,苏澈便不太待见宋汐。不是容不下,而是希望她能离风宸远一点。

宋汐很早就知道,大嘴巴苏澈不仅是个话痨,还有点毒舌,当然了,他这种级别,若是遇到了真正的高手,也就只够塞个牙缝。

宋汐从来就不是吃亏的主儿,便也扯了个假笑道:“就不知道这劳师动众的,能不能找到。”

言下之意,对这些人的办事能力不是太放心。

她不知道苏澈对自己的敌意从何而来,她是风青岚时,苏澈就不待见自己。那时,自己无意中伤害了风宸,他作为风宸盟友,倒也情有可原。如今这不是刚认识么,她还是风宸的救命恩人呢,这敌意是不是太莫名其妙了点儿?

宋汐这明嘲暗讽的,可把苏澈惹恼了,正待开口,又见府里走出一个人来,看清是谁,苏澈吃了一惊,“池一,不是我想的那样吧!”

池一一板一眼地回答:“主子命我相助宋公子。”又将视线转向苏澈,“主子还要池一向苏公子传一句话。”

苏澈没好气道:“什么话?”

把自己派来还不够,竟连池一这个贴身侍卫都出动了!

“一切听从宋公子调遣。”

“什么?”苏澈简直要跳脚,指着宋汐,不可思议道:“我堂堂青州府录事参军,你让我服从她的调遣,有没有搞错!”

这是赤果果地让这个来历不明的家伙骑到自己头上了啊!风宸,你的脑子进水了吗?我可是你从小的玩伴啊,我们自小一起读书,一起玩耍,就连你暗恋风青岚,郁郁寡欢的时候,都是老子陪你喝酒解闷。这随随便便来一个人,就取代了我的地位,这也太伤我的心了。

池一的态度忽然强硬起来,“这是主子的命令!”

宋汐跨上骏马,扬眉对苏澈道:“苏参军,我没得罪过你吧!”

“没—有!”苏澈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这两个字,调转马头,率先离去,那一脸便秘的表情,一看就憋了不少气。

宋汐遂摸了摸鼻子,待池一翻身上马,两人也疾驰而去。

如今就只有三人,宋汐正在想怎么集结人马,出了城不久,就见一空旷之地造就有一队人马等在那里。

池一道:“主子说了,这是他的私人卫队,若公子觉得不够,可到十里外的青州大营调遣军队。”

宋汐望着这百来人,俱是清一色侍卫服,整肃干练,极有纪律,不由得微微一笑,“够了,这可是精锐之师,一个顶十啊!”顿了顿,又对苏澈一笑,“不过,若真要调遣,那就得麻烦苏参军了!”

这是在大肆搜索的情况下,自然是人越多越好。

苏澈哼了一声,“调就调,有什么了不起!”

宋汐失笑,要不怎么说他是大孩子呢,雷声大,雨点小,也就嘴吧大了点儿,构不成具体杀伤力。

……

宋汐走后,白团便拜托给风宸照顾,白团真的很好养,只要给它吃,给它睡,基本不用管它。而且它知道这里有吃有睡,又安全舒适,赶都赶不跑。

更因为,宋汐走后,这王府里就只有风宸这一个熟人。是以,它基本不出这院子,吃饱了之后,睡也要睡在风宸屋子里。

要说白团,也是有几分眼色的,这里的环境,与它以往所见的大不相同,不管是深山老林,还是宋汐的小破屋子。这里的建筑美轮美奂,花园里姹紫嫣红,假山流水巧夺天工,就连睡得屋子里,也是雅致整洁。

它喜欢这里的环境,却也觉出这里的不一般。这里的人进进出出,多不胜数,但都显得极有规矩,是以连它,也不知不觉地收敛不少。遇到好看,好玩儿的东西,它顶多拿爪子碰碰,嘴巴舔舔,实在是新鲜稀罕,就放在肚皮上滚滚,完了又叼回去。

他自个儿玩的不亦乐乎,觉得没人发现,殊不知都被风宸的暗卫看了去。其实暗卫也是守着太平无事的王府无聊,看着这小狐狸跟个小人儿似地,也挺好玩,回头系数禀报风宸,也算是博主子一笑。

风宸倒真觉得挺好玩儿的,颇为大度地说道:“随它去吧,只要他不去我书房里捣乱。”

因着白团喜欢睡风宸屋里,风宸的床,它不敢睡,就团在角落里,有时候夜里凉,就扯下纱幔团在身子底下。风宸注意到了,回头就命人制造了一个小窝。这年头,大户人家都喜欢养只猫猫狗狗的,自有人专门做这个。

白团这个,梨花木的,里边儿铺了棉花垫子,蚕丝小盖,看起来就像是一张婴儿小床,睡在里面,好舒服的,白团真是喜欢死了。

发现这是为自己准备的时候,白团围着风宸的床榻跳来跳去的,还舔他的手心,把个风宸给乐的,就挠它的耳朵,白团就舒服地眯起眼睛。

这当时,宁璟提着药箱走了进来,见此,略有些惊奇道:“哪来的小狐狸,可真漂亮!”

风宸道:“宋汐的,要说这狐狸,真有灵气,当初身陷黑云寨,明明与之失散了,后来我们坠崖,它自己又找了过来。我当时身受重伤,难以为继,这小家伙也不知道从哪里刨了一根野山参来,宋汐嚼碎了喂我,这才捡回一条命。”

闻言,宁璟啧啧称奇,“确实有灵气。”说罢,便在床边坐下,“施针吧!”

几乎在宁璟说完这句话,白团就从风宸怀中跳了下来,慢悠悠地钻进自己的小窝里睡觉去了。

宁璟一边给风宸施针,一边问道:“听说你让那人去找她的小情人去了?”

宋汐的情况,风宸陆陆续续也给宁璟说了不少,心里压了太多事,也想有个人一起分担商量。苏澈这咋咋呼呼的性子,显然不合适。宁璟无论是在见识,还是在思维上,都与自己不相伯仲,倒是个能谋事的。

风宸点头,“我将池一和苏澈都派给了她,还有我的一百亲卫。”

这倒是下了血本,风宸是真的想找到那个人。

宁璟倒是奇了,“你不是对她势在必得,也容得下?”

“淳儿对他很重要,他们又有了实质性的关系,除非生离死别,否则是断不了了。既然拦不住,不若帮助她,让她少走些弯路。再者,他们两个本来日子过的好好地,为了护送我回青州,才远离旧居,而她,更是为了救我,将淳儿抛在山下,导致他生死不明。”顿了顿,他又道:“此前,我不知她的身份,与淳儿承诺,绝不会抢她,如今,却不得不争,这一点,我有愧。”

“问题是,那人要是不回来,你正好趁虚而入,他要是找回来了,宋汐有了顾忌,接受你的可能性就更小了。再者,她若是真的接受了你,你夹在他们之间,真的自在吗?你是这样骄傲的人,真的甘愿与他人分享自己的爱人?”

风宸叹了口气,“这也没办法,谁叫我晚来一步,是我硬要插入他们中间,本就是我的不是,更没理由挑三拣四。你不了解淳儿,他是个纯真美好的人,在容貌上,甚至胜我一筹,他配得起汐的。”

其实有一点,他没说,那就是,他从未将淳儿当做对手。两人从智力水平,思想层面上,都不是一个级别的。

这就好比,你不会介意你的妻子养一只宠物,看着他们亲近,会有一点点吃醋,但是没什么大不了。

而且,没人能比他更了解宋汐。她强大的内心,势必需要一个与她同样强大的人才能与之交心,达到灵魂的共鸣。这个人,不可能是淳儿,所以他注定只能成为她的附庸,而难以成为真正的爱人。只要有足够的时间,风宸有把握能取代这个位置。

宁璟惊讶,颇有些不可思议道:“比你还美?”

他自己也走过很多地方,见过美人,无人能与风宸比肩,比他还美的人,他真的想象不出是什么样子。

风宸点头,眼中没有嫉妒,有的只是宽容肯定,“他的容颜,即便在三国之中,也是首屈一指。”

宁璟狐疑,“他可是有什么特殊身份?”

风宸摇头,“不知,但只要是她喜欢的人,即便再棘手的人物,我也容得下。”

宁璟叹气,“你这大度的,真叫我自愧不如。”若是他,万不能忍受与别人分享自己的爱人,若对方实在要脚踏两条船,他宁愿放弃这份不完整的爱情。

风宸无奈地叹了口气,“非我想如此,而是爱莫能弃。只是我能接受,就不知那孩子能不能接受,那孩子一根筋。”

宁璟道:“你此番要是寻回了他,对他,也是大恩一件,回头细细跟他解释,善待于他,他定会谅解你的。”

“但愿如此!”

对于淳儿,他是存了一分愧疚,却无可奈何。故而,他日后会好好待他,像亲弟弟一般地疼宠。争风吃醋,他也绝对不会做。淳儿就像是一个天真烂漫的孩子,该让的时候,他会让的……

宋汐走了十天,这十天,宋汐真的很用心地找了。先是在黑云寨找,黑云寨不久前遭遇了一场大火,如今正在灾后重建。

虽然此时是个一网打尽的好机会,但要拿下黑云寨,免不了费一番功夫。宋汐没那个时间,便差池一活捉了黑云寨的霍三。之所以选择霍三不是曹松,是因为此人不比曹松花花肠子,没什么心眼儿,比较好对付。

霍三还以为她是来报仇的,被她的阵仗唬住了,以为自己一条命就要交代在这里。但是宋汐说,她只是来找人的,只要他回答她几个问题,就放过他。

霍三将信将疑,无奈双方力量悬殊,他别无选择。

事后,宋汐果然放了霍三,这些家伙,有的是机会收拾。

黑云寨并未有人捉到过淳儿,宋汐便分散人马在函谷关附近找,同时让苏澈从青州大营调了几百名士兵,一起寻找淳儿的下落。

直到将函谷关附近的城镇,村落都找遍了,依旧没有淳儿的下落,宋汐才死心了。再往外走,四通八达,没个定向,无数的城镇村落,根本无从找起。风宸又不是皇帝,无法颁布全国讣告,这便成了一个死局。

找得到是运气,找不到是应当。

失去淳儿,对她来说,是一项打击。

她不敢想,以他的容貌,流落在外会是怎样的下场。

他不谙世事,又没有一技之长,没人会甘心将这样的美人供起来,而什么都不做,她也不能。他若是一个丑八怪,就算再忠心,她也未必就能跟他在一起。是他的容貌结合他的痴情,这才让自己难以割舍。

但真心只有一份,他给了她,跟她在一起,他是幸福快乐的,换做别人,所有的亲近都只能是屈辱的猥亵。他是这样倔强,那样的日子怎么熬得过。

苏澈也被折腾的狠了,进了城,就回府休息去了。

宋汐和池一驱马慢慢地往回走,回的时候,远没有去的时候那般地效率急切,心情也是极其低落的。

她太累了,一脸风霜,眼中全是血丝,青色的衣服也变得灰扑扑的,磨破的鞋子上布满尘土,这十天,她既没换过一身衣,也没洗过一个澡。

为了找到淳儿,她可是不管不顾了。

失去淳儿,她只觉得心力交瘁。

到了府门前,宋汐生生勒停了马,门口挂着两盏大白灯笼,上面明晃晃的地写了个“奠”,门口的两个守卫也披麻戴孝。

宋汐颓丧的精神像是一下子被刺激活了,却是脸色发白,神色焦虑,她几乎是狼狈地跳下马匹,奔到守卫跟前,用力抓住他的肩膀,大声问道:“谁死了!”

池一缓缓跟在她身后,往里看了一眼,面无表情。

守卫面露悲戚,“公子进去一看便知。”

宋汐连走带跑,直奔内院。

天灰灰的,竟然有点湿润的雨意,待客大厅早就被灵堂所取代,入目处,不是黑就是白,这白,又尤其的多,白花花地晃眼睛。也许是太累了,宋汐竟不能从一堆白中找到自己想要的信息元素。

棺材呢?灵牌呢,还有,谁是守灵的家属?

她无力分辨,只觉得晕眩,又觉得难过,为生死不明的淳儿,为这场莫名其妙的葬礼。她都不知道死了谁,但是她就是难过。

“魂兮归来,君无上天些。虎豹九关,啄害下人些。一夫九首,拔木九千些……归来归来,往恐危身些……魂兮归来,君无下此幽都些。土伯九约,其角些……归来归来,恐自遗灭些……魂兮归来,反故居些。”

司仪悲怆的招魂音传来,这声音时远时近,却将她一下子拉回了现实里,宋汐似乎清醒了一些,再看灵堂,很多东西便清晰了起来。

她先是看清了跪在灵堂前的风宸,一身素白,面带沧桑,微弓着背,一张一张地往火盆里丢着纸钱。

他没事,宋汐大松口气,目光落到了厅中央的牌位上,看清上面的字,如遭雷击。

那上面写的是什么?

“先姐风青岚生西之莲位”

这算什么?她人还在这里,却目睹了自己的葬礼,活人的葬礼!

很明显,这场葬礼的主事是风宸,他跪在最紧要的位置,做着最紧要的事情。

这个葬礼是清冷的,几乎没有宾客,但是宸王府的所有下人都严正以待,却又显得这葬礼无比庄严肃穆。

宋汐不由得再次看向风宸,他跪在原地,侧影阑珊,却又无比坚定,似乎天翻地覆,物换星移,也撼动不了他守灵的决心。

这时,司仪高高唱起,“上──香”

两个侍从上前,帮助他起身,跪在灵前。

宋汐忍不住上前,没有人拦她,甚至是注意她,她轻而易举地走到身侧,隔着几步距离,静静地看着他。

烟雾弥漫中,他神情肃穆庄严,一滴眼泪都没掉。

但当司仪唱“拜──”时,他深深跪下,眼泪瞬间决堤。

拜完之后,又有人将他扶起,走向院中,从头到尾,他目不斜视,似是没有发现她。

宋汐神色复杂地看着他,却也忍不住跟着他,一种名为酸胀的滋味在心里蔓延开去。

院中不知何时已经搭起了道场,有道士穿了铜钱在开坛做法。

有人在大门口撑了一把伞,一些香烛连着大门,不知道是想将什么东西引进来,还是引出去。

风宸跪在道场中央,手中拿着一踏用朱砂写的符纸,以一种缓慢的速度烧着,面前的火盆已经堆了一半灰烬,顶端的亮黄灭了又亮,亮了又灭,他流过眼泪的脸,还没干涸,显得他的神情异常灰败黯然。

天空飘起微微雨丝,空气显得分外湿润。

宋汐站在院子的一角,脸颊被细雨打湿,却跟没感觉到似地。

忽然,头顶一暗,落到身上的雨丝便消失了,身畔响起一个陌生清润的嗓音,带着一抹深深地叹息,“那人死的时候,他被软禁在府里,连柱香,都没机会上,这一直是他的遗憾。且听说,枉死的人魂魄会一直滞留在枉死之地,找不到归去的路,不得解脱。他便请人开坛做法,势要将那人的魂召回来,你说,他是不是很傻?”

宋汐呓语般的开口,“他不是傻,是痴!”

她看着风宸,跪在一丝一缕的水烟之中,好似被蒙了一层纱,朦胧,清婉、迷离,眼神如天地山川一样地幽深。

有的人,即便痴,也痴得美。

眼见他的头发都湿了,宋汐这才恍然,想走上前,却被人一把钳住手臂,仍旧是那个清润叹息的嗓音,“你让他去吧,这是他的心愿。”

宋汐咬了咬牙,终究作罢,却是从伞下走了出来,陪着他一起淋雨。

对不起,宸宸,我还没有下定决心。

他跪在那一头,她站在这一头。

朦胧的雨,像是将两人拉的很近,又像是很远,短短的几步,她看着心酸,就是踏不过去。败在面前的是一种选择,可她还没做好准备承担选择的后果。

身边的青年什么时候离开的,她不知道,她甚至连他是谁,他长什么模样都不知道,她的一颗心,都牵挂在风宸身上。

好不容易,道士做完了法,她看他浑身湿透,脸色已十分不好。身边有侍从去扶他,她暗自松了口气。想着这下该回去洗个热水澡,换身衣服,好好休息了吧!

熟料,两个侍从竟然抬来一张椅子,下面接了两根粗长的杠子,顶上却无任何遮挡,风宸被扶着坐了上去。两个侍从抬着他,从后门出去了。

这是要去哪里?宋汐皱着眉头,想也不想地就跟上去了。

那两个侍从一路将他抬出了城,来到城外的一座山山脚下,粗糙的石阶从山脚延展而上,没有尽头一般。

宋汐还想再跟,身边却有人说道:“宋公子,你回去吧!”

听得熟悉的声音,宋汐方回头,就见池一不知何时已然来到身后,正一脸忧郁地看着自己。他武艺高强,其实也没什么奇怪。

宋汐像是一下子找到了方向,急急问道:“你告诉我,他还想要干什么?”

池一摇摇头,“这不关公子的事,公子还是回去吧!”

宋汐忽然凶狠了脸色,“你不告诉我,我就不回去。”

“池一便是告诉了你,你就能回去?”

宋汐不语,池一像是拗不过她,叹了口气道:“这是会阴山,山顶的慈光寺是青州最负盛名的寺庙,据说祈愿十分灵验。”

宋汐似有所悟,更是不解,“他不是招了魂么,还要祈什么愿?”

“招魂是招魂,祈愿是祈愿,公子怎知,主子招她的魂,就不是祈她的愿?”

一时间,宋汐竟无言以对,半响,才呐呐道:“那他要怎么祈愿?这么个天,带把伞会死吗?”

她的语气似抱怨,更是关心。

不等池一回答,她便自己看到了答案,只见那两名侍从将风宸扶了下来,不是背着走,也不是扶着走,而是让他跪在最底层的石阶上。

似忽然想起什么,宋汐忽然问池一道:“这山头多高?”

“寻常人走路多半要两个多时辰。”

走路两个时辰,就是四个小时,但她心里,还存着一丝侥幸,“他的腿,不是不能用力的吗?”

跪不了,也许就不会跪了吧!

池一的回答浇灭了她的希望,“宁神医这段日子不断给主子针灸,主子的腿已经好了一半,膝上都能使力,就是小腿站不起来。”

宋汐咬牙,他不是为了能跪上去,才这么努力地治腿吧!

“跪着上去,他这是疯了吗?他知不知道即便好了一半,他的腿也是受不了了,天还在下雨,湿气这么重,他想染上风寒,落下风湿,他想当一辈子的残疾吗?”

池一不咸不淡道:“佛家信奉苦修,主子来到佛祖脚下,若不吃苦,如何能达成所愿。”

宋汐气得大骂,“愚昧!”

“这是主子说的。”

宋汐恨恨道:“说的就是他!”

池一第三次劝道:“公子,您回去吧,我会好好照顾主子的。”

宋汐气不打一出来,对着池一就是一通骂,“你让他跪上山头,这就是你的照顾?”

“有时候心中的信仰,比人活着更重要,信仰若死,即便活着,也生不如死,宋公子非局中人,如何能明白主子的苦。”

信仰吗?

她忽然想起,很久以前对他念过的一首现代诗,诗中讲道:

那一年磕长头匍匐在山路。

不为修来世,只为途中相见

宸宸,你真的以为,你跪完了这条山路,就能与我相见吗?

------题外话------

这个情节是我昨晚上在床上想出来的,嚯嚯,苦肉计妥妥的

宸宸这是下了血本了啊!

跪上去,后来雨下大了,他的腿磨破了,雨水冲刷石阶,混着他的血。

女主简直不能忍了…。这是在逼她啊,在逼她,可怎么忍心,怎么忍心…。

宸宸:我始终觉得,我跪完了这条山路,就能与你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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