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相认
作者:温多士      更新:2020-02-21 10:36      字数:2854

凌羽心中骇然,如果神识被困在老爸的梦境里,那他的本体就会变成一只没有意识的躯壳。赶紧化身闪电,全力冲起,一瞬间,神识归位。

凌羽的神识回到身体,这时老爸还没醒来,只是眼皮不住的晃动。梦醒只是倾刻间,赶紧从窗外飞进来,落在老爸面前,以便老爸醒来后,第一眼看到自己。

凌风睁开眼睛,视线由模糊慢慢变得清淅,定情一看,一只红毛鹦鹉正满含希翼的望着自己。一时间还有些愣神,只是感觉眼前这只鹦鹉有些熟悉。好一会儿才想起,那个诽疑所思的梦,此刻站在床铺边上的红毛鹦鹉,不就是梦里面见到的那只么。梦里里,那个仿若神仙,面容模糊坐在九辩莲台上的人,好像说过,自己的儿子是在什么天星宿历劫而生,会有劫难最后变成了红毛鹦鹉,眼前这只红毛鹦鹉与梦中的一般大小,不论是声音还是形态都如出一辙。难道这只漂亮得不像话的红毛鹦鹉真的是自己的儿子。一时间凌风的信仰,瞬间崩塌,心里面感觉到一丝荒诞,可是为什么会做这样的梦呢。人们常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难道是太思念儿子,产生了幻觉。眯了眯眼睛,眼前的鹦鹉还在,用手摸了摸,感觉毛绒绒的,还带着一丝暖暖的热度。不可确定,这不是梦。不过还是试探的问了一声“小羽?”声音有些迟疑。

“把拔(爸爸)。”

凌风心尖一颤,梦里的熟悉感涌上心头,带着一丝复杂痛苦惊讶难言的表情,确定道:“真的是小羽?”不是谁恶搞他吧,凌风尽管心里有些肯定,但还是免不了胡思乱想。也是,换谁生活了一辈子,突然间遇到了传说中的妖怪,而这个妖怪还是自己失踪已久的儿子,心里都会有怀疑和猜忌。

“把拔,是我,我是小羽,我回来了。”凌羽带着一种鹦鹉独特的嗓音,强忍住心中的恶寒,激动的回应着。不怪他如此,没办法,如果声音不跟梦里的一样,害怕出现破绽。至于这种调调,以后再慢慢改了就是,来日方长。

“你怎么变成这样了。”老爸哽咽看着凌羽道。

于是,凌羽将野后的事情一一的说了出来,隐去了独自跑去黑水的事实,只是说去东城的火车上,就发生了异变,然后再巧妙的将去聚灵岛后的时间串联起来,所以才耽搁到现在才回来。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凌风激动得语无伦次,一个劲的重复着这句话。当凌羽说出那次野营的事后,心中再无怀疑,这只鹦鹉是自己的儿子无疑.望向妻子疯颠的模样,哽咽道:“只是你妈她。。。。”

“我知道,我来想办法。”凌羽随口道。嘴上这样说,对老妈的病情还真的是束手无策,虽然学了一肚子的丹道知识,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灵草异宝什么都没有,也只能徒呼奈何。

“你能有什么办法?”老爸疑惑道。

“哎呀,别忘了你儿子我现在是妖精唉。只要你儿子我想,这世上还有什么事情是办不成的么?”凌羽开始吹大气,主要是不想老爸太忧心,至于老妈的病情,现在虽不能根治,也可以暂缓病情的恶化。

说着伸出爪子,搭在老妈的脉门上,神识从手腕处探入,顺着手臂往上延伸,果然在头部百会穴处,发现一团阴影。这团阴影呈黑红色,显然是经脉出血导致。凌羽现在的神识还不能攻击,只能用于察探,如果是化神期修为的话,那么只要利用神识攻击,就可以轻易化解老妈脑部的於血。渡过少量灵气,将那处阴影缠绕包裹,这样阴影中的於血在灵气的包裹下就不会再扩散。病情也就得到了控制。

手头没有练丹的材料,高明的手段暂时又使不出来,那么就只能老老实实的用现代医疗解决问题。

牛皮是吹出来了,却也知道尽管在普通人眼里,有了些能力,但还没有生死人肉白骨的能力。

既然要用现代医疗方式为老妈治病,就需要钱。那么钱从哪里来呢?违法的事情肯定是不能干的,做生意来钱太慢,不然随便卖卖果蔬也不错,只要布置一个初级聚灵阵,就可以让种出的果蔬变得充满灵气,这样的果蔬绝对能延年益寿,强身健体。

凌风见儿子怔怔出神,也没有报太大的希望。突然间感到有些饿,这才想起刚刚忙着找老同学帮忙,一时间忘了吃晚饭。于是拍了拍凌羽的鸟头,道“饿不饿,吃饭去不去。”

“啊,好!”凌羽想事情想得出神,一时间没反应过来,顿了两秒,边忙点头答应。既然想不出,就先搁到一边好了,出去换换气,说不定在外面能受到什么启发。

凌风将妻子打横抱着,平放在床上,然后小心亦亦的盖好被子。这才说了声“走了!”

凌羽赶紧屁颠屁颠跟上。老妈的病房在三楼,不知是为了节约用电,还是灯泡坏掉了,楼梯间一片漆黑,下面大堂中倒是灯光透亮。跟在老爸身后飞了会儿,看到前边人影绰绰,为了不引起注意。凌羽悄悄的打了个隐匿阵法,将自己隐了身。

隐匿身形后,轻轻的落在老爸的肩膀上。

走在前面的凌风感到肩膀上明显有东西贴近,却没有看到任何物体,不由心中一突。没等老爸胡思乱想,凌羽的声音在脑海里响起“爸。前面有人。我不想太惹人注目。就隐身了。我现在是神念传音,以后跟我说话不用嘴说,用想的就好了。”

凌风果然从善如流,用意念说道“这就是武侠小说中的传音入密吧?”

“差不多吧。”凌羽道。

说话的功夫,父子俩来到了外面。从医院出来,走几步路,就有一家快餐店,可能是过了饭点的原因,店里的客人很少,稀稀拉拉的两三个人,点了啤酒在那里胡天海地的猛吹。

听说话的口音,并不像本地人。目光只在那停留了一秒,就离了开去。

这家快餐店面积不大,也就十来平米的样子,但室内打扫得极为干净,地上湿漉漉的,如镜面般透亮的地面砖透着一股清爽,让人感觉很是舒服。

老爸随意的拉开凳子,选在一处靠门口的桌子坐下。刚坐下就有个大妈,挎着一个小腰包,手里拿着个黑皮笔记本,殷勤的走过来,面带笑容道:“老板,吃点啥?”乡下地方一般称食客为老板,开饭点的的顾客就是衣食父母,所以有此称呼。

“你这有什么?”老爸淡淡的问道。

“鱼香肉丝,炒鸡蛋。。。。。”快餐店老板麻溜的报了一串菜名,都不带喘气的,说完希翼的望着老爸。

“一样的来一份吧,吃不完打包。”凌风一想,今天与失散多年的儿子重逢,是个值得庆贺的日子,就饭店老板报的十多个菜名一一都点了。

“好咧!您稍等。”说话的功夫,饭店老板麻利的倒了杯茶,顿时眉开眼笑,然后火急火燎的去后厨准备去了。这会儿已经晚上八点多了,看这客流量也不多,也算是打烊之前接的最大一个单子。快餐店本来就不贵,一个菜才七八块,还要盛上一碗饭。遇上斯文点的还好点,一般吃个一碗饭就饱了,要是遇上个大肚汉,点上一个七块钱的青菜,吃个五六碗饭,老板就要吃亏了。

饭馆的墙壁上挂着一台壁式的电视机,里面正放着无聊的电视剧。老爸看得津津有味,也许是儿子回来了,过去沉重的心情有所缓解,所以心情好了不少。

也不知道是谁,突然换了台,电视机的音量骤然加大,里同正在放周星星的赌神,看到这个凌羽瞬间眼前一亮,这个要说什么赚钱最快,当然是赌了。以前平凡之时,是没有羸的本事,现在有了神识这东西,跟电影中周星星的透视眼也没有多大区别。

看了看老爸的形象,除了皮肤黑点儿,外形也不差。要是穿上件风衣,比那周允发不会太差。加上自己隐身在旁边指点,简真是绝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