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二章 帮手 1
作者:三月三生      更新:2020-05-03 12:56      字数:2183

叶欢数了一数,也发现了自己涉足的行业有点多,而自己的精力有限,根本都忙不过来。目前已经插手的有金融、安保、电脑软件和硬件、风投,这些都是专业性相当强的领域,而且,有些领域还是叶欢不怎么熟悉的,这些要运作起来就更加的要花费时间和精力了。

比如说,电脑方面的创业公司的理想搭配是技术高手和营销天才,可是,叶欢这两点一个都不沾,他只是知道这个领域的前景,带着资本来捞一笔的投资人而已。穿越前的叶欢也只是在金融领域混饭吃的小老板而已,对于电脑他只限于会用,硬件设计还有软件编程他都不会。他对这个行业的理解也就是知道日后会赫赫有名的一些大公司和他们的产品而已,对于这些产品的研发过程叶欢并不了解。

这个年月的内存价格还是很高的,像appleii才配备了4k的内存,而叶欢穿越前电脑主流内存都是以g为单位的,那时候的软件代码编程人员可以奢侈的进行浪费,现在可不行,代码需要相当简练才行。叶欢通过开发excel和word这两个软件时候有着深切的体会的,叶欢觉得自己不适合主持这行业的具体工作,他能做的就是以自己超前的见识,为手下指明发展方向,让他们在带头人的带领下找出解决方案。

叶欢回忆一下可以挖掘的人才,首先,为水星科技选择负责人,叶欢看中的是约翰·钱伯斯,未来思科的首席执行官,带领思科成长为市值第一的大公司的人才。

约翰·钱伯斯,他的父母均为医生,他是家中的长子,钱伯斯秉承了父亲对商业的浓厚兴趣。老钱伯斯(也叫约翰)主要在业余时间从事商业活动,而小钱伯斯则经常在父亲的汽车旅馆与饭店做些零工。钱伯斯认为父亲是一个对未来有深切洞察力的人,对他影响很大。钱伯斯曾获西弗吉尼亚大学法学和商业学士学位,以及印地安那大学金融和管理mba学位。

当他还在西弗吉尼亚大学就读法律专业时,就很喜欢打篮球,从中他体会到团队精神的重要性,后来他获得商学和法学士学位然后又从印第安纳大学获得mba学位,在这之前,他还在杜克大学工程学院学习过一年(1967-1968)。

1976年,三十而立的钱伯斯怀揣着商业管理学士、法律学士、金融和管理mba三种文凭来到加洲只身创业,首先他选择了一家代理收购与兼并的咨询公司,可是不久听一位朋友介绍ibm是“卖”解决方案的,而钱伯斯当时对“解决方案”一词很感兴趣,便“稀里糊涂”地进入ibm这家世界上最大的计算机公司,他在ibm工作了七年,先干了几年的销售工作,后来还担任ibm的市场经理。

1983年,失望的钱伯斯又奔向第二个大东家--王安公司,负责亚洲区的销售,后来就任副总裁,他在这儿工作了8年,前6年半,在王安博士的领导下,他们合作的很好,彼此都十分重视与客户的关系,而且王安本人也十分灵活多变,针对不同的情况制定不同的计划,使钱伯斯受益菲浅,可是随着王安的退休,其子上任,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虽然后来钱伯斯升至美国地区总裁的位置,他却必须要先完成裁员4000人的任务,这使得钱伯斯异常痛苦。他随即辞职了,并且在家赋闲了两个月直至cisco向他抛出了红绣球。

当约翰·钱伯斯1991年加入cisco时,他的职位仅次于当时的ceo,约翰·莫里奇(johnmorgridge),当时的cisco年销售额仅7000万美元,旗下仅有300名雇员,市值近6亿美元。到了1995年时,cisco一跃成为世界最大的网络设备制造商,而这位现年51岁的总裁兼ceo已经谛造了一个神话传奇,2000年时,cisco年销售额已经高达180亿美元,雇员31,000人,市值已经达到4440亿美元,仅次于ge(通用电气)的5050亿美元和intel(英特尔)的4460亿美元,并且它还首次超过了微软的3580亿美元,成为世界上最有价值的公司。

cisco的强项并不是仅仅在于技术上,而是在于它的价值观、文化观和一个关注发展速度与环境的管理团队。尤其是它的现任总裁兼ceo钱伯斯先生更是“以人为本”的典范,无论是对同事,员工还是对顾客,他都愿意与之沟通,如其说是他是一位老板,不如说他是一位长者,他的领导风格或者正是未来型ceo们所必须具备的。至今还流传着一段佳话,当时钱伯斯刚加入cisco不久,他赶着去参加第一次董事局会议,可是他却迟到了,因为在这之前他接到一位沮丧的消费者打来的电话,钱伯斯在耐心聆听了他的问题,并帮助他真正解决了问题之后,才赶往会议场所。

这也是叶欢看重钱伯斯的地方,他的观念与pc发展很匹配,都是像偏执狂一样关注并满足客户需求,虽然他现在刚开始工作,不见得已经形成了这种思想,但是思想不会凭空产生,如果没有基础,再多的历练也产生不了那个伟大的钱伯斯,叶欢一直坚信只有铁杵才能磨成针,木杵只能磨成牙签,材质不对,再多的努力也没有用处,相信在叶欢的影响下,钱伯斯会更早绽放出属于他自己的光芒。

叶欢相信钱伯斯在ibm工作了这么久,一定会发现ibm的官僚和僵化,根本不可能满足他对于“卖”“解决方案”的兴趣,只要自己锄头挥的好,应该能够挖动ibm的墙角。毕竟,ibm的体系早已经成型了,发展空间是能够看得见的,而叶欢的创业公司可以说是机会多多,尤其是叶欢的公司还是不差钱的,不存在倒闭的风险的情况下。而且,叶欢可是知道当年乔布斯挖约翰·斯卡利的说辞的,叶欢觉得自己照方抓药的话,有很大机会说服钱伯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