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出路
作者:通话中的亮哥      更新:2021-10-17 16:20      字数:7869

秋风瑟瑟的吹过,孤寂的背影消失在大山深处。她的手微微颤抖着,斑驳的血迹染红了白净的衣裙。背上的人不能死。倘若死了,她便没有活下去的意义了。少女佝偻着身子,一曲一歪的前行着。裙据的下摆殷红的血渍,渐渐地扩散开来。

一条腿失去了知觉,已经感觉不到疼痛。迈出的每一步像是怕踩空一样,小心翼翼的,脚步变得异常坚定。一把短剑紧紧的握在少女手中,剑身晃动着,抵在地面支撑着摇摇欲坠的身体以及背上奄奄一息的人。

她...杀人了。虽是迫不得已,但第一次出手便杀了五人。那帮劫掠山民的晋人,见状后甚至恐惧到舍弃同伴的尸体逃跑。

夫人说过,武人的剑不能轻易拔出,能忍则忍。这世间不义的战争已经够多了。多添杀戮,会受到上天的惩罚。她相信夫人的话,因为世上几乎没有夫人那样的奇女子,可以在乱世中独善其身。又勉强行出几步,微微颤抖的手试图紧握着剑柄,让它不要颤的太厉害。

此刻,她无比的悔恨,为什么要恐惧呢?死则死耳。若不是夫人相救,恐怕亦不会多活了六年。如果能勇敢一点,早早的拔剑救下少主,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心中充满了负罪感。真的太怯懦了。想到这里,少女的泪水不禁涌了出来。

她是不怕死的,只怕无法报答夫人的救命之恩。夫人临终时的嘱托若是办不到,那死后还有何颜面去面对她呢?

心里是这么想的,可身体却诚实的出卖了她。轻颤的身体,像是在冬天不小心失足落水后,瑟瑟的发抖着。这不是因为背上的人太重,让少女感到疲累。而是杀人时的一幕不住的在浮现在脑海中,挥之不去。她狠狠的将短剑插入泥土中,尝试平复内心的悸动。可执剑的手依旧微微颤抖着。

回到那山洞内,每天小心翼翼的照顾着少主,期待他能早点醒过来。渐渐的,少女的头发凌乱了,衣服也磨破了。无数个夜晚,祈求上天用她的命换回少主。

这一等便是一年,少主终于醒了。

听着李仲诉说那日发生的事情。王诩只觉鼻头一阵酸涩。阿季不顾自己的腿伤,对着众人撕心裂肺的呐喊。

“你们走开!走开啊!少主是不会死的。”

仿佛身临其境,一切都看的清楚。悲凉而孤寂的身影更是令王诩触动,不由地眼前蒙上了一层水雾。少女的喊声回荡在耳旁,久久的重复着。

阿季就是那样的固执,傻得可爱。王诩仰面,望着天空,试着不让眼泪流下来。许久过后,他强颜一笑,摸了摸李仲的小脑袋。

“你为什么喜欢阿季?”

李仲明显对王诩的反应颇为不满。想着这坏人定会自惭形秽,羞愧的啜泣出声。却不料这般反应,白瞎了他声情并茂的故事情节。

“真是没良心的家伙。竟然还笑的出来?”

一只脚狠狠的踢在篱笆上,发泄心中的不满。他继续说教王诩。

“就是见到她救你时的样子,所以才喜欢的呀。”

王诩被这古代小孩的情商惊到了。打趣的问道:

“杀人也喜欢?”

“喜欢。”

李仲坚决的一跺脚。一脸讥讽的与王诩对视。撅起的小嘴都快要触碰到鼻尖了。

“她为你杀人,你难道不感动吗?”

王诩没有回答。李仲一甩脸,这扭头的速度好像是在扇对方的耳光。让孩子分外的畅快。

“哼!窝囊废。”

随后,转身小跑返回家中。就在推门时。

“谢谢。”

他怔了一下,回头瞧见王诩背身挥了挥手。

他疑惑的望着王诩的背影。

真是奇怪。还是从前认识的那个人吗?他不屑的扭头,推门而入。

即便王诩的脾气变得好了些,不过也难改变那爱逞强的性子。迟早还会连累到阿季姐姐。他撇了撇嘴。想着若是自己长大了,一定要好好修习武艺,这样就可以保护身边的亲人了。

李仲心中想着,下个月就八岁了,算是个大孩子,可以帮爹娘做些事情。爹爹一定会支持他的想法。如此一来就可以拜阿季姐姐为师,整天跟着她了。想到这里,小孩开心的笑了。

隔壁的邻居老王,此时正坐在自家门口。拿着根树枝,在地上乱涂鸦。脑海中那日阿季的背影总也挥之不去。突然,听到女子的声音。

“怎么了?天冷!回屋去吧。”

王诩一惊。手忙脚乱的抹掉地上的涂鸦。微笑着起身,拍了拍手。

“嗯。”

随后的许多天,李仲总能听到隔壁阿季姐姐银铃般的笑声。孩子很嫉妒,更多的还是好奇。偶尔趴在自家的篱笆旁,张望着邻居家的情况。

阿季对哥哥制作的毛刷情有独钟。闲暇时,就将之前村民送来的谢礼,那剩下的小半袋木棉制成棉纱。见识过毛刷的神奇后,使用时每每都会欣喜不已。偶尔被哥哥嘲弄几句,引得少女娇笑出声。而王诩则整日闭门不出,在家中搞起发明创造。

踏板与木轴连接,将力传动到一个大木轮上。然后木轮带动着镂空的小木桶飞速的旋转。只要将线头系在木桶上,便会跟着它一同旋转,朝着一个方向缠绕。长长的棉絮被线头牵引,立时奇迹般的自捻成线。纺出的棉线结实而柔软。

这种便捷的纺线方法,在速度与操作上,较之纺锤不知提升了几倍的效率。

阿季按照哥哥的教授的方法,有规律的轻踩踏板。木轮随即快速的飞转起来,看的少女有些慌张,以至于手中传递棉纱的速度也变得迟钝起来。手脚僵硬的配合,使得缠绕的棉线立即变得粗细不一。阿季撅起小嘴,有些委屈。自责的说道:

“阿季真笨!对不起。”

王诩方才已经纺出了很长的棉线,眼看就要完成。阿季觉得新奇,也想尝试一下。不想最后的一段竟然被她的好奇毁掉了。若是用这样的棉绳织布,恐怕布匹的表面会变得参差不齐。这下子闯大祸了。

“没事的。还能补救。”

王诩微笑着将线绳退出,朝着相反的方向搓拈,较粗的绳端陡然变得蓬松起来。他用力一拉,棉絮紧绷。随后踩动着踏板,继续纺线。之前粗细不一的棉线立马变得均匀无比。阿季像是看戏法一样,兴奋的问道:

“你是怎么做到的?哥!你教我。”

短短半日,少女便学会了如何使用纺车来纺线。阿季煞有其事的为这台木质的脚踏纺线车取名为足车。少女认为,水车借助水流转动,从而称之为水车。那靠着脚踩转动,就应该称之为足车才对。

王诩听后捧腹大笑。还好阿季没有说,纺车是靠着人力转动,应该称作人车。不然瞬间有种进入二手车市场的错觉。

在他的规划中,纺纱工50人,纺线工30人,织布工10人。如此全村的劳力不用下地耕种便可发家致富。建造纺织作坊可以带动一系列的产业发展,形成一条庞大的产业链,就像现在齐国的麻布纺织业一样。若是真能搞起来,估计第二个姜太公就要在卫国诞生了。想到此处,王诩笑的跟朵花一样。

为了保障原材料的供应,王诩决定开春后立即收购与移栽木棉树。山上大片大片的森林,可以砍伐用于储备木材,然后,栽种一片经济林。漆树、木棉树、果树等,只要能创造价值的,全部移栽到云梦。如此一起来,既能方便采摘收集,又不怕供应链断掉。

随即与李沧沟通了这个想法。在王诩的计划中,先在卫国境内大肆收购木棉树,控制原材料市场。通过一至两年,达到垄断棉布销售市场的最终目的。见识过脚踏纺线车的厉害,又听到这样的宏伟计划。李沧激动地几晚都睡不着觉。还不停的敦促王诩,抓紧时间在开春前将织机一并研制出来。

王诩倒是不急,足踩织机的构造早已烂熟于心。他还在犹豫是否把飞梭一并制作出来。后来觉得这么做会不会发展的太快,从而影响到普通百姓的收入或是被权贵盯上?于是,决定留上一手。万一在后期市场竞争中,织机的制造被人剽窃或是模仿,至少还有提升的空间。

两人已经可以预测到这次改革过后,整个大周朝的商业格局会发生天翻复地的变化。不出意外,齐国的失业率会直线飙升。生意想到这个层面,王诩不禁有些踌躇,不敢太过冒进。

卫国当下的局势很是微妙。上一代国主,被晋人打怕了,选择逆来顺受的亲晋外交从而保全自己。不过这一代的国主倒是个十足的亲齐派。若是产品大量的投入市场,想必会造成外交上的困扰。指不定卫侯会将他们的发明创造拿去讨好齐国。

最终两人决定猥琐发育。先将织坊藏匿于山中,做好保密工作。然后用少批量的棉布投放国内市场,以满足内需为主。尽量不去涉足外贸的生意。而羊毛的纺织品则被定位成高端产品,以谋取暴利为主。

王诩没想过在大周贩卖毛衣。毕竟历史上赵武灵王胡服骑射都受到了百般的阻力。他若是在卫国引发一场服装改革的风波。恐怕诸国的领导人会把他定性为不尊周礼的外邦人,若是今后拒绝签证。那么未来想搞外贸出口,估计是不可能了。所以各式各样的地毯,便成为了主打高端市场的奢侈品。其中还有一个主要的原因,还是怕毛刷的秘密泄露。

未来打造的商业帝国,是他不曾想象过的。一朵朴实无华的木棉花绽放后,即将影响到春秋时期的诸国格局。

许多年后,当王诩回忆起这段往事。都庆幸那时的决定,是多么的明智。而那个启发过她的少女,只是抱着简单的想法,让卫国的百姓吃饱穿暖而已。最朴实的初衷,却让数代人为之奋斗与努力,结果竟然是一场空。最终,爆发的无数场吞并战争,促使战国时期,形成了百家争鸣的盛况。先贤们上下求索,从而改变了穷苦百姓的生存现状。

几天后,经线木棍,打经木刀,提综杆这三样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东西提前问世。一台青铜与木质打造的织机在卫国南境的云梦山中提前诞生。一间茅草屋中传出吱呀吱呀的声响。雪白的木棉布在经纬线的交织下,编制出春秋时期第一匹无缝连接的棉布。

想想那些靠着织布为生的织女们。在木棉树的花期,追逐着被风吹散的棉絮。即使是少许的木棉,她们也视若珍宝,小心翼翼的捧在手心,收集着。

灵巧的手指将一团团紧实的木棉撕开,形成一段段短小的棉絮。为了能纺出更长的棉线,她们不厌其烦的在腿上搓拈。用时间与岁月抚平了棉絮间的断层,直到看不出一丝的违和。

手掌与腿面磨出了老茧,一年到头仅仅织出一匹棉布,就足够让她们满心欢喜到热泪盈眶。不起眼的木棉,最终制成衣服穿在人们的身上,顿时绽放异彩。织女们以岁月的消逝为代价,编织出对未来美好的向往。

身为女子,相夫教子操劳家务已是忙碌不堪。岁末,还能为家中增添180钱的收入,算是延续上古母系氏族传承后,女性基因中保留的奉献精神。在这纷争不断的乱世中,女子能被重视而不受地位上的压迫,正是这份对家庭无私的奉献。

冬去春来,这座小山村的建设从未停歇过。如同蓄水池一般的护城河内,可以清晰的看到鱼儿攒动,在岸边争抢觅食。高耸的城墙,让这偏远的山村平添一丝肃杀之气。背井离乡路过的旅人,或许会认为这是一道关隘,穿过这里便能返回到遥远的故乡。城墙的另一侧,主街上空置着许多房舍,像是烂尾楼一样草草了事。若是不留心,还以为这里是一处废弃的村落。

清早出门打水的妇人,慵懒的伸着懒腰。来到清澈见底的河道旁,水面上感受不到一丝的波动。他们很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水源。没有人愿意将食物的残余与粪便倾倒其中。情愿多走几步路,顺便锻炼一下身体,将垃圾丢弃在护城河里。这样既能饲养鱼儿,又能在放水灌溉耕地时肥沃自家的土地。此刻云梦山脚下,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几个结伴而行,准备出村劳作的农夫。刚行至城门口,陡然听见急躁的叫喊声。

“快开城门。邑主大人幸临云梦!”

城门被拍打的咚咚响。他们紧张的不知所措,拿起手里的农具,四散奔逃。有两个机灵的农夫听见邑主大人驾到,随即赶往王诩的住所相告。

云梦制鄙后,只闻鄙尹大人,却不曾听闻有邑主之说。这么小的山村,人不过百余口,地不过一里。卫国的君上岂会将此等弹丸之地赐封于臣下?他们在奔跑中更是迷茫。

城门外暴跳如雷的士卒大声叫嚷着。时不时爆一句粗口,发泄心中的愤怒。他们来了五百军士,只要邑主一声令下,不需盏茶功夫便可破城而入。从未听闻有哪儿个封邑的主人被治下的百姓拒之门外。叫喊无果的士卒向马车中端坐的白衣公子请示道:

“公子!可否命属下攻城?”

“不错。真是不错。”

士卒挠了挠头。不明白这是什么军令?只见白衣公子陡然起身,望着三丈高的城墙,脸上流漏出赞许的笑容。

“告知鄙中百姓,戚城少司马府前来督查制鄙之事。”

“诺!”

士卒抱拳应诺,按照公子的交待继续叫喊。只是一声,城门便开了。他皱起眉头。不解这是什么道理?

片刻过后,看到出门相迎之人穿着一身臃肿奇怪的棉袍,胸前更是异常的宽大。于是士卒低下了头,看了眼自己的胸肌。疑惑的打量着面前瘦弱的少年。只见对方并拢双腿,极为恭敬的俯身施礼道:

“兰公子大驾!有失远迎。”

来人正是姬兰。

“劳烦先生引路。”

姬兰也不做作,没有士人之间多余的寒暄。还礼过后,袖袍一挥。大军立时蜂拥而入。刚行至村口,他皱了皱眉。问道:

“此处房舍为何荒废?”

“回公子!云梦民寡,此处用于日后开坊建市之用。”

姬兰点了点头,像是对王诩的回答颇为满意。她一挥手,随行的人马便跟着一同赶往王诩的居所。行至院门外,姬兰拍了拍低矮的篱笆。问道:

“鄙尹之所何以如此间陋?”

“民未富,官...何以奢居?”

接待上级领导,场面上的话王诩自然会说。心想,一会儿再往村里行去,发现村后没有寨墙,估计必定挨训。这会儿当然要装穷装到底了。不料,他这点小心机早就被姬兰识破。

“先生高义,显名以自居,可谓大智。”

“公子谬赞。”

两人对视一眼,彼此了然于胸。

随后,姬兰对着身旁的军官小声说了几句。那一众士卒立即朝着村后的山谷进发。王诩有些慌乱。难不成这帮人是听说了水车的事情,前来组团参观的?心中立时打鼓,担心自己好不容易榨出的大豆油被这帮军汉查抄带走。

姬兰屏退左右,走进王诩的居所。两人在一张桌案前跪坐下来。

“君上已将云梦赐封于我。不日将迁民五百户。”

这消息果真是出乎意料。王诩眼皮跳了一下。只听姬兰又道:

“先生制鄙有功,我已奏请君上封赏先生为野宰。”

紧接着。

“来人啊!将官服印信呈于先生。”

一件和曹邑宰几乎一模一样的玄色官服被士卒放置在几案上。王诩摸了摸,手感丝滑,想必是绢帛制作的。他这村长的位置,尚未坐满半年,就意外破格提升为镇长。估计是凭借姬兰迁入的百姓,才让云梦村能立即升级为云梦镇。

他对着姬兰一拱手。

“多谢公子!”

聪明人之间交谈,格外的有效率。对方随即道明来意。听过后,王诩将官府与印信准备收起,再陪着姬兰继续参观新村的建设。不料,对方的一个举动尤为诡异。姬兰的一只手压在野宰的印信上,嘴角浅浅上扬。

“在下愿为先生修建宰府。”

王诩以为许久未见,姬兰是在与他玩笑,故意逗弄他。想看看新官上任的急迫模样。于是试探的拉了拉盛放印信的木盘。只见姬兰的笑容变得阴森诡异起来,言语中略带寒意。

“全野三成利,归先生所有。”

这显然是赤裸裸的收买。不过又是为了什么?他的官职完全是姬兰一句话的事。想到此处,王诩稍显惊惧。

一年赚20多万钱,只拿三成?那他可要亏大发了。没听说过,村长自己创业要将营收所得上缴国家或是封邑主的?沉思时敲动手指的小动作无意间流露了出来。

姬兰冷哼一声。以为对方贪得无厌。

“哼!再加五十金。”

王诩一怔。对方到底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大脑中疯狂的拼凑着对这个时代的认知。片刻过后,恍然大悟。

无论他是鄙尹亦或是野宰,皆是效忠于卫国王室。而姬兰作为封邑主,是要将农事、征发劳役、刑罚、城镇建设等权力交由他来掌管。明显对方收买他,是不想交出权柄。想来那曹邑宰也早已是少司马府的傀儡了。

“免云梦流民三年赋税。”

此刻,眼前之人再不是曾经那个为国为民的少年俊杰。王诩有些失落。一直以来,他对姬兰颇有好感。不想今日撕下伪装的面具,竟是如此的不堪。他大笑一声。

“哈哈哈。”

笑声中满是悲凉之意。姬兰将手指抵于鼻下,露出耐人寻味的表情。像是无奈,更像是留恋与感叹。

“不必麻烦。诩,本就闲散惯了,还是公子来当这野宰吧。”

王诩一挥袍袖,扬长而去。只听姬兰换道:

“先生!”

他转过身,看到对方极为真诚的对着他弯腰施礼,不免忆起昔日往事。兰公子一直对他照顾有加。虽说与之不是一路人,但知遇之恩总是有的。王诩也恭敬的换之以礼。

“谢谢。”

“谢谢。”

两人好似心有灵犀一般,同时相互致谢。随后,王诩潇洒的离开,自我安慰着。

不做官其实也挺好的,至少不用操心。做个闲散的富家翁,像范蠡那样受人敬仰。只要照顾好云梦的百余口老少,至于其他人过得好与不好,又与他有什么关系呢?

王诩有一边走,一边想着。决定与大伙商量一番,听听大家的想法。如果大家都赞成,他便将原本村中的产业在这几天内全部转入自己名下。包括村前那些闲置的房舍。总归秋季的那点赋税现在看来,不比赚的零头多。

行出百米后,王诩又绕回家中。姬兰见他回心转意,似有些欣喜。

“先生!”

王诩干笑了两声。低声喃喃道:

“呃...不好意思,这是我家。”

然后做了个送客的手势。此时,姬兰的嘴角不住的抽搐。不等王诩去赶,便自觉地行出院外。一边走,一边偷笑。距离院落五六丈的位置,姬兰停下脚步,终于还是抑制不住,大笑出声。

想到那人先前还极为潇洒的离去。当发现无处可去时,竟一脸窘迫的模样返回家中。着实可笑。姬兰毕竟是个姑娘,亦是宗室王姬。再怎么掩饰身份,在大笑时也不免撩起袖袍掩唇而不漏齿。她缓行几步,转过身来。远处坐在门口的少年,显得无比的落寞,此时的笑意陡然散去。

是啊!她这样做,太伤人了。那名叫卫诩的少年与她本可以成为至交好友的。可自己也没有办法。不到三年的时间,让卫国天翻地覆。万一事情败露,牵连到卫诩,或许是她更不愿意看到的。早些结束这些感情上的羁绊对彼此都好。姬兰这样想着,哀叹一声。不知不觉已经行至山谷深处。

云梦的五里草原上,扎满了帐篷。五百名士卒正在忙碌的平整地面,伐木立寨。

不久后,这里将会是新的冶炼之所与厉兵秣马之地。此时一名军官正从后方匆忙赶来。

“公子!不知鄙中房舍欲如何处置?”

“尽数交由卫诩,莫要为难。新野置于谷中,牧马与冶炼之所置于谷后。”

“诺!”

军官领命,正要转身离去。只听姬兰又嘱咐道:

“命人在谷中建一处宰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