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文写成的警告
作者:安妮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652

.天亮起床,我坐在床沿边喊叫起来:“晓米快看,我的手---”

我发现我的左手不听使唤了。

晓米从地铺上扑过来,和我一起惊恐的端详着我的左手:它颤抖着,五个指头肿胀得,卷曲成了一个“脚板苕”的形状,无法伸直也无法捏拢。

我用右手去握住左手,又搓又揉的活动了一大歇,好歹可以缓慢的伸曲了。

晓米说:“妈妈,你还是把工辞了吧。”

我说怎么可以?虽然对自己完全没有了信心。我还是本能的想要挺住。

餐厅后厨工作的劳动强度究竟有多大,我很难用语言形容和描述。

唯一的事实是,我到多伦多的第二天,阿威用他的数码相机给我和晓米照了组照片。

晓米把照片通过电脑转送给了她的妹妹小小。

小小看过照片后笑话我的胸脯饱满,像一只可爱的肥天鹅。

以后小小就一直叫我“天鹅”,渐渐的,晓米所有的姐妹们都把我叫做“天鹅”。

而在餐厅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面,我发现我的胸脯居然跨塌松弛得,几乎成了一马平川。

肿胀颤抖的手并不是我的最怕。

大黄告诉过我,她刚来餐厅的第一个月也从后厨工做起。大黄说她那时候比我现在还忙碌,洗碗剥洋葱一个月下来,手指肿胀得完全不听使唤。最后也熬过来了。大黄说每一个新人进来都必须先从帮厨的杂工做起,要等到再有了新人进来,才可以一步一步往掌勺的位置做上去。

我其实并不特别羡慕大黄她们。虽然相比之下,她们的工作要单纯些,但也不是轻而易举就干得下来的。只要看看她们每人左手一把勺右手一把铲,忙乎起来左右开弓的劲仗,我就自知不是对手。

我觉得我能够做的,好歹也就是个帮厨的杂工了。问题是只做个杂工的活,都还在挺得住和挺不住之间挣扎。

手指肿胀只是个表面的迹象。我真正担忧的是我的心脏。

生意忙起来的时候,每隔不多久就需要更换一锅米饭。

更换的程序是:用空着的一口特大形的铝锅,洗大约十五斤米,掺进去多出一倍的水量,预备好;然后把同样大小但不同重量,刚刚蒸熟的米饭连同滚烫的铝锅,从电煲里面抠出来,举锅齐胸,端上搁板,然后到另一个电煲跟前替换,抠出已经用过的饭锅,把预备好的饭锅放进电煲蒸上,接下来端起取出来的饭锅,把里面剩余的米饭举到高高的餐柜上去,倒进盆里,稍后捣散晾开,做炒饭用。再把新蒸熟的米饭锅举起来放进另一个电煲内煲着,让客人随时可以吃上新鲜热乎的米饭。

每口锅都放在高高的餐柜上,去就墙上的电源插孔。

每蒸换一锅米饭,我需要把沉重滚烫的铝锅抠出来,象举重一样反复三次。每一次反复,都要拼尽吃奶的力气。而吃奶的力气是远远不够把那又重又烫的铝锅抠得出来,举得起去的。我感觉每一次我都要拼出挣破胸膛力气,才能够完成。

后来我简直害怕抠锅端锅了。我甚至千方百计的躲避。做出很忙碌的样子,去做其他的事情。

但是阿明总会提前提醒我。

阿明会大声的喊:“安妮,记得换饭罗。”我痛恨无比,还不敢明显表露,最多放慢半个节拍,以示不满而已。

实在不行了,我也会躲进储藏间或者洗手间里,去匀口气。而储藏间和洗手间的墙面上,分别张贴着老板用蹩脚的中文加上流畅的英文,用两种文字写在纸张上的警告:

不要拿走不是你自己的东西!

上班时间不要在此逗留!

不要打私人电话!

每当一看见那些警句,我就自然想起老板安装在各个角落的摄象镜头。

我想象不出老板会不会在厕所里面也安装上那么一个镜头。我知道他基本上不会。起码,他应该懂得那是违反法律的。但我不能确定他就真的没安。所以躲进厕所我也不敢稍有拖延。我很快节奏的排泄,借那三两分钟的时间换口气,然后对着墙上的镜子整理一下着装,顺便一睹自己的尊容。

我总是看见一张潮红的面孔。

这不是好的迹象。

正常情况下,我的面色是灰暗带点腊黄的。我知道心脏病人的面色多是艳若桃花般的粉色潮红。我每天都把“地奥”胶囊和“速效救心丸”随身带着。熬不住了,就躲进储藏间吞下去把药。然后灌下去大半杯糖开水。

我总是担心我会在某个瞬间,忽然倒下。

那会给晓米,也会给老板和珍妮带来不知道多大的麻烦和伤害。

所以,我每天都在继续,还是结束的矛盾中度过。

珍妮总是不停的吩咐我吃东西。

珍妮说:“安妮,你不行了要自己说出来啊,你可千万不要硬撑。”

那个时间,我就只能抱歉的笑笑。我已经没有力气回答了。

杰西卡很不赞成晓米让自己的妈妈来做这样一份工作。

尼可说她绝不让自己的妈妈来看到自己在国外的生活。

晓米通常是恬淡的笑着,不做解释和应答。

没有人能够理解我们的心境。

珍妮终于觉得我的存在是个潜在的危险。她终于找了个取代我的新人。

新人来的那天,珍妮把她带着一一给大家做了介绍。走过我身边的时候,珍妮带着笑容说了句什么。我没有表情的看看珍妮,一时没听懂她的意思。我一上班就不苟言笑。但珍妮一走过我便醒悟了。

珍妮说的话是:“还是舍不得我们的安妮!”

我眼睛湿润,望着已经走远了的珍妮,想不出该做何表达。

天庆到达多伦多的第二天,我决定辞去在LUNCKY餐厅的工作。</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