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共和**队进一步控制全国的时候,基层的土地改革立即进行,随后便是基层自治政府的建立,选出省一级的议会和议员,最终完成全国议会的召开。
由数十名法律界的精英,甚至请教了友邦——德意志的法律顾问之后,这份共和国第一宪法终于送到所有议员桌上,一但表决通过,选出总资政(林雨翔后台跃跃欲试中。。。。)借着就将由林雨翔领导建立一个正式的中央政府。
全国议会终于在半年后顺利召开。
当然期间林雨翔可没有闲着,全国战后的重建工作早已风风火火的展开。
议会召开,当然,国家百废待兴,会场也是临时选定的故宫内一处大厅。
这么简陋的环境下,议会顺利召开。
通过选举,林雨翔顺利当选总资政,这是必然的结果,一如华盛顿之于美利坚,他想不干全国人民还不答应呢。
第一部共和国宪法也正式被批准面世。
中华民主主义共和国第一宪法
序言我们中华人民,为了建立一个更完善的国家,更富强的国家,更美好的国家,确保人民的幸福和权力。树立正义,确保国内安宁,特设立此部宪法。
第一条为中华之富强而不懈努力,确保人人安乐,权力平等
平等权和平等保护权
“人生而平等”、“人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平等是民主社会的基石之一。在民主社会中每个人在选择谁来统治他们时具有相同的发言权。
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是内阁部长、普通人民、富贵名人、贫穷市民,不论种族、宗教、肤色、语言,都一律受到法院依法庭程序平等的审理,也都同样享有诉讼及辩护的权力。任何刑事被告面对法律的制裁,不能也无法用金钱买通受害人以达致庭外和解。(穷人的生命不能被金钱糟蹋)
言论、集会和结社的自由
任何公民都有言论和表达的自由。任何公民都有不携带武器进行和平集会的自由,任何公民都有结社的自由。宪法规定了公民有不带武器和平集会的权利,但也允许国会为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的需要在必要时限制这些权利。和其他权利一样,这项权利当然也不是绝对的,危害国家,危害人民的状况下,必须剥夺其自由权力。
宗教信仰自由,民族平等。中华自古多民族,各个民族之间一律平等。
第二条
国家政府拥有下列权力:规定和征收直接税、间接税、进口税与货物税,以偿付国债、提供合众国共同防御与公共福利,但所有间接税、进口税与货物税应全国统一;制定全国统一的归化条例;铸造货币,厘定国币和外币的价值,并确定度量衡的标准;制定关于伪造合众国证券和通货的罚则;设立邮局并开辟邮路;保障著作家和发明家对其著作和发明在限定期间内的专利权,以促进科学与实用技艺的发展;设立低于最高法院的各级法院;明确划定并惩罚在公海上所犯的海盗罪与重罪以及违反国际法的犯罪行为;宣战,颁发缉拿敌船许可证和报复性拘捕证,制定关于陆上和水上的拘捕条例;招募陆军并供应给养,但此项用途的拨款期限不得超过两年;装备海军并供应给养;规定征召民兵的组织、装备和纪律,规定可能征召为合众国服务的那部分民兵的管理办法;但民兵军官的任命和按照国会规定纪律训练民兵的权力由各地方政府保留;
行政权属于政府总资政。任期待定,由随后的宪法修正案补充,总资政由议会选举产生。
总资政在就职前应作如下宣誓或郑重声明:“我谨庄严宣誓(或郑重声明),我一定忠实执行共和国总资政职务,竭尽全力,恪守、维护和捍卫共和国宪法;
我正心诚意,向国民宣誓:必遵守宪法,尽忠职务,增进人民福利,保卫国家,无负国民付托;如违誓言,愿受国法严厉之制裁。谨誓。”
总资政为陆海军的总司令,他可以要求每个行政部门的主管官员提出有关他们职务的任何事件的书面意见,除了弹劫案之外,他有权对於违犯共和国法律者颁赐缓刑和特赦。总资政有权缔订条约,但须争取议会的意见和同意,并须出席的参议员中叁分之二的人赞成;
第三条共和国的司法权属于司法院和立法院以及由议会随时下令设立的低级法院。最高法院和低级法院的法官由议会选出。
这份宪法是共和国第一部宪法,其中的词条皆简短根本,其后每年的大会都会做出宪法修正案,补充宪法,直到完善。
第一届议会,还决定了之前的国旗国歌方案。
国旗为五星红旗,(这是林雨翔极力主张和亲自发明的方案,也考虑过龙旗,可是龙旗图案过于复杂,并且之前已为满清所用,故放弃)
国歌由专门的音乐人才创作,目前尚未定稿。
国家首都暂定为北京。
林雨翔随后就参加了宣誓大典,一身正装的林雨翔按照自己对中山装的理解,重新命人赶制了这套礼服,宣誓大典参加的都是建国功臣和普通民众,林雨翔庄重宣誓:
“我谨庄严宣誓(或郑重声明),我一定忠实执行共和国总资政职务,竭尽全力,恪守、维护和捍卫共和国宪法;
我正心诚意,向国民宣誓:必遵守宪法,尽忠职务,增进人民福利,保卫国家,无负国民付托;如违誓言,愿受国法严厉之制裁。谨誓。”
虽是套话,却句句庄重。
末了,林雨翔似乎想起什么镜头,对着众人庄重道:“中华民族从此将重新屹立于世界!”
欢呼声响彻古老的北京城。
而后,林雨翔宣布了政府名单
总理——吕轻侯
行政院院长——赵凌建
行政院下各部:
内政部——张之洞
外交部——蒋明池
军政部——徐世昌
财政部——胡雪岩
农矿部——张謇
工商部——莫小米
教育部——王佳禄
交通部——黄次昌
立法院——沈家本
司法院——薛福成
监察院——孙继祖、
廉政公署——张云程
这些提拔的官员中,既有跟随林雨翔多年的杭州政权老人,也有满清归化的前清官员,更有很多新面孔,尤其是法律司法部门,很多都是从海外刚回来的,或者之前隐居民间的大家。
这份名单基本能代表人尽其用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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